陳水扁總統說他的國務機要費案與馬英九的特別費案都是因為制度不健全的因素所產生, 他的國務機要費案已經透過釋憲尋求解決, 馬英九的特別費也可以透過修法來解決, 不久,馬英九陣營隨即傳出訊息,說馬英九如特別費被檢察官起訴,將立即辭去國民黨黨主席,並且可能考慮棄選2008, 消息一出, 立即引起政壇騷動,藍營群眾緊張, 綠營也趕緊丟石頭插針, 馬的幕僚見有勢頭,便立即想為馬建立灘頭堡,將此訊息立即賦予價值意義, 說馬係是為與陳區隔, 為重建台灣社會的價值,不願看到台灣政治繼續沉淪,才考慮如被起訴即棄選2008 ,他要為台灣建立高政治道德標準的典範, 對於這整事件如此發展, 我們認為有兩個觀察點值得注意, 一 .陳總統說馬英九的特別費也可以透過修法來解決, 其意欲何為? 釋善意嗎? 大家都知道國務機要費,依預算.審計等法規,其核銷是全部要單據的, 而首長特別費的核銷,是一半須單據, 一半不須單據, 兩者根本不一樣, 在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中, 陳檢察官尚且採信陳水扁總統的說辭, 將國務機要費視同首長特別費,一半須單據, 一半不須單據, 當時檢察官只針對一半須單據的國務機要費展開偵查, 對另外一半還擺放著未查, 這未查的部份將來卻可能對陳總統的威脅更大, 因此合理推測陳總統的修法說,可能就是為填補這個洞, 甚至, 之前蘇貞昌的共業說.法務部的薪資貼補說,也都可能是在為此解套預作準備, 陳水扁總統的修法說, 其真正的本意可能就是想假手藍營.透過修法, 讓國務機要費取得法源, 至少與首長特別費一樣, 一半須單據, 一半不須單據, 如此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中仍擺著未查的另一半就可過關了, 馬英九可能就是因為不願意被陳水扁拿來當旗手修法, 不願受能否參選總統所威脅才拋出: 如因特別費被起訴將立即辭黨主席並不惜棄選2008的訊息以強力回應, 換句話說, 綠營批馬在操作深藍選民或為博取同情, 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那應不是馬風格, 馬不是這種會操作政治的人, 二. 馬幕僚將馬如被起訴即可能考慮棄選2008這個訊息賦予價值定位, 藉以突顯馬的人格價值觀, 從價值領導著眼,方向雖是正確, 但依實情看來 ,其立基的事實基礎似仍不夠穩健, 價值要堆建得厚實不易, 風險過高, 說白一點, 馬被起訴如果真的棄選, 固然能把馬的道德形象托到最高, 遠圖未來, 但如果馬被起訴2008還是要參選 ,到時要如何自圓其說呢? 因此光拿這點訊息作基礎去作價值建立的工作,實在是有點失諸草率, 其實馬要以重建台灣社會價值為願景, 也不能僅僅執著於廉潔的價值窠臼裡, 孫子兵法有云, 將有五危, 必死可殺也, 必生可虜也, 忿速可侮也, 廉潔可辱也, 愛民可煩也, 凡此五者,將之過也, 用兵之災也, 覆軍殺將, 必以五危, 不可不察也, 馬一向把廉潔看得比生命還重要, 這正好變成他的致命傷, 讓他的對手可以運用特別費這個案子一直框架了他, 讓馬始終放不開, 這一點馬應該趕緊破解才好, 其實對於特別費的困擾,馬只要翻轉一下視域(context reframing) ,重新界定整個事件的意義(content reframing)可能就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看到新天地, 首先我們把國內貪腐的問題攤放在經濟全球化的戰略視野中來看, 大家都知道在經濟全球化的世界賽局中,國家行政的公開透明化.公平正義. 信賴保護都是最重要的價值資產, 貪腐是最反這些價值的,最破壞這些價值的, 試想企業要國際化,為何要談公司治理?要外部董事?要財務制度化.訊息公開化? 因為沒有這些基礎信任,誰敢跟你投資往來? 國家層面也一樣, 政府的施政若不能公平 公開 資訊揭露透明 沒有誠信, 國際企業如何敢來投資? 因此貪腐是與經濟發展背道而馳的, 馬可以從這國際經濟戰略的視野,去提出為何反貪腐政權的理由,並從自身所涉入的特別費案為例,去彰顯自己追求行事公開化, 透明化(直接匯入戶頭 誠實申報)等的行事作風,並可以自己為例,去闡述信賴保護為何重要, 從而道出自己為何要那麼追求信賴保護價值的親身動機,這樣就可以把特別費的困擾往積極面轉化並藉由擴大其價值內涵,引領台灣走向全球化的新價值觀,不要僅僅拘束於廉潔, 僅想鞏固廉潔的價值以用對抗其貪腐,這太單孤勢薄了, 要重建台灣社會價值,光廉潔會夠力嗎?難道台灣當前最重要的價值只有廉潔嗎? 馬英九領導的價值只有廉潔嗎?應該不是吧!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