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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與住眾之間
2009/03/14 20:58:26瀏覽484|回應0|推薦1

  寺廟裡的「住持」,對於住眾的日常功行,必須注意督導,促其進益,俾不虛擲光陰。而寺主本身,尤其自律謹嚴,精進倍人;始克收致不言而教,感化功深之效。如見住眾懈怠放逸,則應引咎自責,深心愧勉。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居於領導地位者,必須時刻不忘:自己一身之修短,足以影響全寺之隆污!
  至於寺中住眾,既來依止寺主,以維色身,而滋慧命;則自應各自惕勉,精勤向道,莫勞寺主操心。如見寺主操履鬆弛,不可諉偷心,隨他怠惰。但應體念寺主身責一寺大計,維持住眾生活,內外經營,他已不修而修。我何人斯,而敢效擬?
  寺主對於住眾的生活,則應竭盡最大的努力,使之安定適可。關於『衣』的問題:應該使之整齊完備,玵能低寒禦暑。『食』的問題:應該足資營養,而能維護健康。『住』的問題:當使合理衛生,而執身心舒朗。………。凡此種種生活需要,雖然不可流於奢逸享受,以免反成障緣,有損於道。但至少也應該使得大眾獲致一個普通人的生活水準。俾得『身安道隆』,皆大歡喜。萬不可慳吝刻薄,致令住眾身心苦惱。
  至於住眾們:如果生活清苦環境,不可心生怨惱,要求福利。當自慚愧未修福德,致受此果。同時更應體念:『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若能知足,則能自安!
  這些年來,筆者見有部份寺廟:住眾們單衣襤褸,飯食粗糙,身心困累,日處愁城,。那些寺廟,由於經濟拮無力改善生活者,固亦有之。但也有一些富裕的道場,乃是不肯化費資財,而在大眾的『衣食住行』上,窮縮苛儉!
  按寺廟的資財,乃為『安僧辦道』而積;故亦自應為『養眾護法』而用。如果積而不用,或僅由『寺主』一人享受;則於『情』於『法』於『理』,皆屬說不過去的事。
  更有少數未出家未得戒的『假和尚』們,他竟把十方善信助施的資財,拿回家去『飲酒食肉,蓄妻養子』。更是何等無恥?!何等罪過?!

發布日期:2009年03月14日星期六下午8.55p.m
資料來源:原載民國49年11月21日覺世旬刊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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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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