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難道只是喜歡
2007/10/11 05:35:42瀏覽396|回應0|推薦11
專一的時候 去參加國中隔壁三班陳同學的高中校慶(武陵高中)
那個時候 我在偶然的機會下 我認識了他班上的一位王同學
這位同學長得是一表人才
個子高高的又斯文 功課又好   這是我對他的第一印象
初次認識時 我們都不知為何會彼此會臉紅害羞
(我的個性又比較活潑 基本上臉皮應該很厚 竟然也會莫名臉紅)
後來我們就成為好朋友
這位王同學會彈吉他 英文也很好
像我這樣連豆芽菜的音符都不懂且英文總是不及格的人
自然就對他佩服萬分
假日我從宜蘭回台北 他也會帶著他那把吉他到我家裡來作客
我媽媽也很喜歡他 媽媽覺得他是一個好孩子
那時我也一直把他當作好朋友
我們常常一起唱民歌 他彈我唱 那段日子真的好快樂
尤其每次聽到<為何夢見他> 我都會想起這年少的清澀回憶
另一方面 他也教我英文
由於我們的字體很相像 有時候他還被迫幫我寫作業
這樣兩小無猜的友誼一直到了專四的時候
考上輔大法律系的他纔成了我的男朋友
因而順理成章地他常常在我家裡幫我打掃環境
每每都讓我媽媽看不下去 好似我很喜歡欺負他似的

我專科畢業後 媽媽一直要催促我快一點嫁給他
當時他大學都還沒有畢業
他竟然也和我媽媽一起說要談訂婚的事情
當大家都很高興的時候
殊不知卻把我這準新人給嚇跑了
當時纔二十歲 我覺得我壓根還沒有準備好
我又如何面對婚姻呢? 基本上 我當時的心態是還沒有玩夠
結婚 我怎麼可能捨得單身的快樂生活ㄟ
可是偏偏為什麼他與父母長輩就一頭熱
最後在我強硬拒絕下 我的逃婚記就不了了之了

他依然對我很好 常常給我很多浪漫的驚喜
像是錄製了日本電影<情書>卡帶與繪製素描給我
只不過我這人實在太遲鈍了
常以為他的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經常沒來由地對他亂發脾氣
事後又常覺得後悔 但愛面子的我 自然是拉不下臉
當他在身邊的時候 我覺得很煩躁
因為我覺得他太黏人對我也很沒安全感  真不知他在擔心什麼
可是當他不在身邊的時候 我又覺得自己真的很在乎他
雖然倒追他與暗戀他的女生很多    可是我卻還是一樣老神在在
一付無所謂的樣子  我對他一直都很放心也不擔心他會劈腿
長久以來   我對他的信任總是大於他對我的信任   
不知何故   他總是害怕有一天我會離他而去
他經常是愈抓愈緊   而我卻是想要有一點自由呼吸的空間

後來我以全心準備插大為理由 最後就跟他分手了
但是我們約定 一旦我金榜題名
我們便可以見面與復合
但沒有多久(一個多月)
我就聽說他與一位大他三歲的營養系李姓學姐在一起了
事後我聽說那位李學姐對我說   她早已暗戀他很久
尤其他們又在全家便利商店一起打工   是同事的關係
當她知道我把他給甩的時候  
她立即採取主動獻身(發生肉體關係)的方式使他負起責任
於是乎他們便同居在一起了
而我家裡管的嚴 我們都沒有同居過  怎知新人已捷足先登了

當時距離暑假的考試已經不到半年了

而我更加地專心準備考試
果然金榜題名後 我依約去找他 告訴他好消息
只不過我沒有強求什麼 我只是有些遺憾
遺憾著為什麼人世間的感情竟是這樣經不起時間考驗
約過了快一年 有一回我們約出來講清楚說明白
那一天我們抱頭痛哭
他說假如他與李小姐分手 她就會去自殺
因為每次他提分手 李小姐就會拿頭一直去撞牆
一哭二鬧三上吊 一直自殘到頭破血流 到他投降說不分手為止
所以他沒有勇氣與他不愛的人分手 因為他怕出人命
而我沒有他 我還是可以活的很好
因為他認為我很獨立 受傷之後 我很快就會再重新站起來
而且絕對不會尋死尋活地去威脅對方
的確 我真的是這樣有自信的女人

分手事隔十二年之後 我偶爾想起他
我懷疑自己是否曾經愛過他
假如曾經愛過 那我又為什麼如此容易將他拱手讓人呢?
而且還一直表現出一付落落大方無所謂的樣子
假如未曾愛過 到如今為何有一種很深的遺憾藏於內心深處?
還是我對他的愛其實不夠多

零三年他告訴我
他覺得他真的不愛她
他努力了多年想與李小姐分手
就連他的親舅舅都多次出馬幫他趕人 他還是一樣憂柔寡斷
氣得他小舅舅再也不理他 已經好久都不曾聯絡了
李小姐說 他們結不結婚都無所謂 沒有名份也沒有關係
只要能夠讓她留在他身邊 她就心滿意足了

唉! 這世間的感情 剪不斷 理還亂
後來我有感於年齡不小了 所以也決定結婚了
我把我將要結婚的消息告訴他
他說他感到自己很沒有用
當年沒有勇氣去改變命運 去留住他所深愛的我
他與她這一磋跎就是八年
沒想到 當時他竟然說要我再給他一次與她攤牌分手的機會
我說 什麼都別說了 一切的一切 就當作我們沒有緣份吧!
她對於你 或許你真的不愛她
但是這麼多年了 你們之間 早就昇華到了親情般的感情了吧!
此刻 彼此的祝福比什麼都還重要
過去就讓它過去吧! 到底誰愛誰多一點 這已經不重要了
就讓往事一切隨風而逝吧!

只是我還是不明白
是不是沒有很強烈慾望想要(挽回或占有)搶回所愛的人
這是不是就不算是愛 而只是喜歡而已呢?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jtsai&aid=129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