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1/05/05 14:46:23瀏覽1837|回應2|推薦10 | |||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指出,教材本身其實沒有問題,只是遭斷章取義。(http://udn.com/NEWS/LIFE/BREAKINGNEWS9/6316584.shtml)
我說,騙誰呀!斷章取義材不是這樣用的。《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中第19-20頁,明確的表達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可刑法288條就明定,墮胎是違法的。這樣的內容,稱為沒有問題?再一個:
另一個荒謬,我們來看看刑法227條寫什麼:
這樣的教材,稱做沒有問題?很有自信呀!姑且就照妳說的「這些教材都是給老師看的,旨在增加各級教師知能,並非要求教師要全本照教,更不是要發給各級學生。」可是,堂堂教育部的出版品當中,能夠對各級學校老師宣稱違反刑法的行為是”合法、合理”的行為,這樣的教材,還能夠稱為” 本身其實沒有問題”?好,就算老師不告訴學生,不用在學生生上,可老師自己遇到要墮胎的狀況,就輕信了”墮胎合法、合理”怎麼辦?
過去我說教育病了,現在我要宣告,教育死了!一個國家的教育系統,能夠宣稱違反國家法律的的是情是合法的。能夠公然違背法律,教唆犯罪,這個教育系統,還有價值嗎?更進一步來說,這個國家,還有威信存在嗎?中國大陸的官方,合法的行為可以冠上個非法之名;而我們的官方,竟然可以把非法的事情稱為合理合法,果真的是兩個完全的極端呀!
要說斷章取義嗎?去教育部性平等委員會網站上,好好看看這兩本教材,看看教材本身是不是真有這樣的意思,看看究竟有沒有斷章取義。問題當然不在同志教材,問題是在當中的違法內容。坦白說,能讓提供給老師的教學資源當中,出現宣稱違法行為是合法的內容,這樣光是暫停教材發放,光是道歉,絕對是不夠的,當初負責修訂、審核這些出版品的人,難道他的專業不該受到質疑嗎?而”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坐視這樣的內容大辣辣的出現在給全國各級教師的教學資源手冊上,難道就沒有責任嗎?當然不可能,這件是嚴重的程度,要比台中市火燒Pub還要嚴重多了,可是,會有人對此負責嗎?會有人因此下台嗎?我猜不會。
今天,問題早以不是反不反同志教育,性別平不平權的問題了。而是,我們國家的教育,已經到黑白不分,是非不明的狀況了。如此下來,繼續推動同志教育,恐怕也只會讓同志變為眾矢之的,使得社會對同志的歧視更加嚴重。
|
|||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