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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物販賣機二代─公仔手辦的適法性
2018/01/20 19:01:37瀏覽1107|回應0|推薦12

觀諸選物販賣機市場,在台灣社會持續蓬勃發展,愈來愈多人嘗試投入該產業,也衝擊選物販賣機原有的產品生態。早期擺放以絨毛娃娃、小型3C周邊產品為主,並未出現太多高單價商品,近年拜中國電子業、製造業發達所賜,及台灣市場需求大幅增加,選物販賣機逐漸以電子產品做為其主要之販售項目。

高單價電子產品的注入,使選物販賣機的市場結構不同以往,選物販賣機活動因而大放異彩,甚至有部分業者花費更多成本,購買昂貴的公仔(手辦)置於機台內。因此,如何區辨正仿公仔乃是時下業者、消費者急需探討的問題,既有的公仔手辦市場,其實已有許多文章教導玩家如何分辨,在此我就不多贅述。

今天主要談論的是,在選物販賣機裡置放公仔手辦到底合不合法?依照現有的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並沒有明確規範,除了商標法、食管法、兒少法、菸害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可能影響他人權益及影響社會之物,其餘合法商品皆可在機台內放置(以不觸法為前提,但只要牴觸憲法第15條皆無效之)。以目前最流行的眼鏡廠Banpresto產品為例,只要不是該廠仿冒品,無論是國內代理商的貨源,或是從日本空海運來台的貨源,都屬於選物販賣機可放置的合法範圍。當然,也有少數執法者會無限上綱,爭論日本貨源是否通過商檢局的問題。個人在此聲明,按此邏輯,台灣馬路上所有BMW車款,只要不是由汎德總代理的都應該立即銷毀,所以爭論是否通過商檢無助於遏止盜版!日本相較於我國是先進國家,其公仔手辦亦是由他們所創作監製,從日本進口來台的景品公仔,只要經過專業人士或社會公評,都能夠擺在選物販賣機裡面公開販售。

再者,我們必須回到原點檢視景品公仔的販售途徑。在日本方面,景品公仔僅適用於夾娃娃機通路,但我國卻本末倒置將景品公仔放在一般店家進行銷售,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圖利少數通路業者,打擊選物販賣機產業,實在有違自由市場之精神!

最後再次強調,警方或檢方如欲打擊盜版,應該和具有良好信譽的選物販賣機業者合作,揪出真正的盜版供貨來源,而非用個人認知去判斷公仔的正偽,進而無限上綱隨意解釋。執法者是正義感的代表、社會安全的希望寄託,唯有透過汲取新知、不斷自我學習,才能獲致進步與突破,邁向創新發展的境界,扭轉公權力不彰、為人詬病的形象。

過年快到了,希望警方不是為了業績而找業績,而是真心為打擊盜版而努力付出。

Keyword:夾娃娃、選物販賣機二代、趙亮鈞、東周異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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