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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20:52:42瀏覽4004|回應0|推薦4 | |
前幾日一則新聞指出,選物販賣機業者以夾骰子方式換取商品,警方認為有機率問題和對價關係,進而將業者送辦。從這則報導可以看見,射倖性過度詮釋的現象仍舊存在,這種錯誤認知不僅絲毫不減,甚至還出現恣意解讀的狀況。 先前我曾提過,賭博罪中提及的射倖性意涵,在實務運用方面乃指涉以偶然機率決定勝負,輸贏之間產生的或然率是不確定的。選物販賣機在設置保證取物的前提之下,整個遊戲過程就已撇除射倖性的關係,因為結果就是以標示售價賣出一件商品,所以在輸贏上是沒有勝負之分的。至於在售價金額前將商品夾出,那代表業者以低價折扣的方式,將商品販售給消費者,消費者在過程中,只是藉由個人的學習和判斷能力將商品夾(購買)出來,並沒有產生任何的投機行為。既然選物販賣機在經濟部許可下,已通過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那便代表只要機台上敘明保證取物金額,即無任何射倖意涵存在,標價之用意在於闡明買賣的依據及標準,消費者得自由心證選擇自己需要的商品進行購買,只不過這種購買商品的行為,需仰賴操作機台來運行。 筆者認為這次警方大動作徹查的主因,不外乎是滿街選物販賣機(娃娃機)造成部分民眾反彈的聲浪,加上媒體未經查證就胡亂撰寫相關報導,最終演變成劣幣驅良幣的現象!肇於近兩年投幣式產業市場,呈現一股前所未有的熱潮,導致市面上出現為數不少從中國進口的機台,這些進口機台和本土機台在外觀上十分相似(甚至有的直接進口零組件在台組裝,宣稱是台灣本土製造),不肖業者利用臉書社群、Line群組的手法,進行魚目混珠的販售行為,造成機台買主和一般民眾分不清楚「選物販賣機」和「電子遊戲機」的情況。雖是如此,公會各地所屬分會仍未見理事長出面,向經發局處、派出所提議進行會勘調查的動作,僅去年底新北市查獲一件機台未經評鑑即營業的案例起訴,讓許多經營已久的業者感到失望。 選物販賣機的本質,乃建基在「投足金額、保證取物」的前提,並保留過去娃娃機的遊戲特性,雖然公會一再強調自身的合法性,卻無法阻止機台市場遭到分食,也未見各區分會願意解決問題的決心!依筆者拙見,應促使經濟部將非屬電子遊戲機評鑑作業重啟,非經公會認證之機台,需提出與公會認定版本不同的送鑑資料,而非以選物販賣機名義送審。各生產商得自由販售機台,但前提為廠商必須強制加入公會體系,按營運狀態建檔建冊、接受專業輔導及培訓。此外,成立選物販賣機專則條例,讓選物販賣機產業排除在電子遊藝場管理條例外。 Keyword:夾娃娃、選物販賣機二代、趙亮鈞、東周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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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