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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5 12:15:24瀏覽772|回應0|推薦4 | |
【原文】: 法無高下,若見高下非法也。非法為筏,是法為人筏者。人乘其筏者,即得渡於非法,則是法也。若世俗言,即有男女貴賤;以道言之,即無男女貴賤。以是天女悟道,不變女形;車匿解真,寧移賤稱乎。此蓋非男女貴賤,皆由一相也。 天女於十二年中,求女相了不可得,即知於十二年中,求男相亦不可得。十二年者,即十二入是也。 【白話】: ”法”沒有高下之分,若是心中有高下優劣的分別即是非法。如果把非法比喻成一個竹筏(人身),而且這個竹筏可以用來載人(生活學習諸法)。若是乘坐這個竹筏得以渡岸兼離筏,那非法也是法。就世俗觀點來說:人有男女之分貴賤之別;若依佛法而言,實際上沒有男女貴賤的分別。所以天女悟道,並不需要經過女身轉世為男的過程。車匿悟解真理,同樣不改車夫種姓之名。由此可知,悟道解真根本無關男、女、貴、賤,而是人人(法法)本來體相一如、無從分別。 天女在 維摩詰大士的法會上,演繹男女身相變換宛如隨意之身,卻在十二年中欲見女身實相而不可得。由此可知:既然六根六塵這十二入沒有男女性別之分,男身實相同樣也不可得。這裡所謂的十二年,就是比喻稱為十二入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及六塵(色聲香味觸法)。 【甲辰筆記】: 這一段經文揭露學習平等法必然會遇到的一個實況:也就是說:入於生死學習無生無死(生死相等不二法),不應該對於生死之身(生命載體)有所揀擇,只因為『有所揀擇』的心其實已經不平等,其心不等,法法也必然不等,於此同時;生死必定殊途,這麼一來,入於生死只是徒勞。所以,這裡舉出印度低階種姓車伕與五障女身的例子來證明『法無高下』。法是此身,是身是法,若離於心,皆不可得。這個不可得的,毫無差異可見,也就無法分別,其相一如無相,一切生命都是如此。在無相法中隨著載體(十二入)顯現出本來無相的法,正是此舉驗證了『無相法即非無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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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