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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日月』惹的禍?
2013/12/16 07:00:00瀏覽1293|回應0|推薦11

日月之『禍』,靈團體遭疑,暗文化破功!


台灣社會最近有兩條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後續案情還在繼續延燒當中。

『日月』新聞 充斥版面

一件就是『日月光排放污水案』,另一件則是『詹姓高中生遭日月明功虐死案』,這兩件新聞巧的是都用『日月』命名,根據維基百科的簡介,日月光半導體創辦人張虔生的母親是星雲法師的弟子,日月光名稱是由星雲法師命名,有佛家日(月)光遍照菩薩之意;而日月明功的創辦人陳巧明是日據時代文學家陳虛谷之孫女,1994年開設舞蹈班,1997年改成日月明功靈修團體,地點選在祖父的百年故居默園,陳巧明的『明』拆開看就是『日月』,團體活動的地點看起來真有點神秘。

『日月明功』十多年後因鬧出一條人命,媒體大幅報導,才被大家重視。而『日月光』排放污水在看見台灣的紀錄片裡曝光,日月光高市K7廠被查獲違規偷排含有毒重金屬鎳的污水到後勁溪,引發各界撻伐,高市環保局連三年都查到違法事証,但業者無視還欺瞞,最後,還是媒體與檢調看不下去了,這才讓日月光體悟大事不妙。

『靈修』『禪修』台灣很普遍

台灣被這兩個「日月』新聞搞得人心很不悅,因為,宗教團體在台灣很多,『靈修』或『禪修』的課程更是很普遍,而且有些費用真的很高,筆者以前也有個很好的朋友,夫妻兩人也深信類似的課程,最後,兩人都與師父結緣,成為大弟子,他們夫妻不會找我,因為我搞新聞的,對於這些課程的看法,我可能會採比較質疑的角度,無法融入這個磁場裡,但我相信宗教可以讓一個人對生命產生不同詮釋與意義,尤其歷經社會歷練後,會對靈性或禪的議題,產生更大的興趣,我記得日前入獄的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在未出事前,他與妻子蔡咪咪也一起走上修行佛法的路,夫妻都成為修行中的師姊弟,類似的夫妻修佛入禪事,可說比比皆是。

只不過修行的內容是什麼?是生活禪?還是一種自創的靈修課程?

根據媒體報導,這次出事的日月明功,好像有一些奇特的課程或修煉方式,例如練氣功,經常在半夜叫小孩出來拔草,作息不正常,甚至鼓吹夫妻離婚等等,當然,更不可思議的,竟集體為那位詹姓高中生去『毒』凌辱致死,這就是現在案件曝光後,最讓社會不能接受的,這也是任何人參與類似心靈課程時,必須先『疑』才能『信』的理由。

『日月明功』的案件中,竟然還有高中的輔導主任及老師也疑涉入其中,這是令人無法理解,也不願相信的。

台灣很宗教,學校少談 

我問我的高中小孩,學校輔導老師幫忙她什麼?她說是生涯規劃課程,並沒有談到任何有關宗教信仰上的議題,仔細看看學校有許多團契,就是學生參與宗教信仰的管道,因宗教議題牽涉到宗教間的爭議或緊張,學校裡一般是較不安排宗教教育的,台灣不是美國,無法有大多數共有的宗教信仰,美國的歐巴馬總統就職演講完後,會說:『Thank you. God bless you. And God bless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台灣只能說中性語言:『天佑台灣』,60年代知名散文家陳之藩的『謝天』,『如論什麼事,得知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因為需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謝天吧!』這幾句話,給了『天』不一樣的深度與廣度。

民間宗教在台灣,一直有著一些穩定的力量,我們常隨著長輩到廟裡燒香禮佛,事業或情感不順遂,廟裡求籤添香油錢,小孩哭鬧時,還會去收驚,這應該也算舒壓的一種方式,不管是自我安慰劑也好,或是冥冥中真有一些感應也好,這對老一輩的人而言,就是很相信「它』,許多命定無法解釋,不相信『它』無法找到心安的理由。

『日月明教』案件在我每天看的TAIPEI TIMES( 台北時報)中,它的英文名被翻譯成:『Sun Moon Bright Light Group),我想應該是編輯直翻,不是該組織自己的英文命名吧!它放在頭版,而台灣的各新聞台,也把它做成連續劇型新聞,可見這個民間的神秘組織,夾雜著類宗教,信仰者不乏高知識份子,會費高的迷思,情感分享式的集體認同等等,是台灣某個角落的縮影。

民間宗教或團體要愈來愈透明,愈來愈開放,才能吸引更多人參與,封閉式的入會或違背人性與『愛』的價值觀,參與者必須自己有所省思。

我也常思索,台灣的廟宇文化裡,除了陣頭、繞境等圖騰以外,人與廟互動的模式,除了老一輩長期參與廟宇文化的人之外,有哪些東西可以連結新世代的語言,讓它透明到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電影或電視單元劇裡,常出現的廟會文本,是邊緣文化裡的想像故事,還是社會裡的真實世界,如果我們要保存這種鄉土間的文化,而讓年輕人喜好這種文化,我們可以提供這些文化的樂趣在哪裡?要不要像早期的台客文化一樣,重新給一個更新版本,像伍佰最近狂打唱台語腔國語歌一樣,讓大家覺得其實它也是台灣很值得創新的傳統文化呢?

日月光的『暗管文化』該正視了

至於日月光集團K7廠引發的環保抗議及社會批判,重點就是『暗管文化』的長期被漠視,明知違法卻仍繼續排放污水,原因就是企業『效益主義』的重商考量,反正違法的罰則不重負擔得起,多一天是一天,多一天就多賺一天,至於企業的良心與環境影響,在『效益主義』考量下,沒有代表人在企業會議裡積極主張,於是,就被邊緣化了。

真正要讓企業者多一點悲天憫人的情懷,或是自己產生超義務行為(supererogatory actions)是有點天方夜譚,只好靠媒體及人民的力量,讓台灣的『日更明,月更亮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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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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