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民主黨總統參選人國會參議員Joseph Biden,稱他的競選對手國會參議員Barack Obama是「第一位主流非洲裔 (總統參選人),口齒清晰、聰明、背景清白、相貌好」。這番話令非洲裔十分反感,尤其是強調口齒清晰,似在暗示一般非洲裔說話文法不對。「第一位」好像也不大正確,非洲裔民權牧師Jesse Jackson 1988年就曾爭取過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而且比Barack Obama撐得更久才出局。 黑人英語的第一個特色是發音的簡化。didn't變成din'、you all變成y'all、字尾的捲舌音r和d也都消失了,故出現suh(sir) an'(and)這些字。其次,文法也簡化,把能省的主詞、動詞也省了Looks to me等於It looks to me, she glad就是she was glad,其他還有he sick(he is sick) he run(he runs) he go(he goes)等。 國人學英文應從正統白人英文學起,融會貫通且行有餘力後,再去適應黑人,紐澳,南非,甚至南美與亞洲之變調非主流英文,這也是我一直避看黑人主演的電影,因為我的英文程度尚未能登大雅之堂,不想在起步就走偏了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