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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7-5 Morgan 2002 06 14 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金剛經研經會 凡言復次,雖是別舉他義,實以成就前義*2。 下科云:當知是人云云。故知言處,兼言人也*2。 如大般若經云:「帝釋每於善法堂,為天眾說般若波羅蜜法。有時不在,天眾若來,亦向空座作禮供養而去」。此即諸天遵依佛說,恭敬說經處之事實也。又大品云:「諸天日作三時禮敬,六齋日彌多。經所在處,四面皆令清淨」*2。 世間猶言世界。世是豎義,三十年為一世也。界是橫義,各方各處各有其界也。今曰一切世間,明其豎窮未來,橫遍十方。即是盡未來,遍法界義*2。 言天言人,意即賅攝三界所有眾生。而言天言修羅,意即賅攝天龍八部也。故名雖舉三,意包一切。皆應與當知相呼應。云何當知?以皆應也。應者,非如此不可,故當知也*2。 供養有二: (一)事供養:即香、花、瓔珞、末香、塗香、燒香、幡蓋、衣服、伎樂、合掌禮拜,是也。說經之處,乃是道場,故應如是莊嚴恭敬*2。 (二)法供養:即是如法修行,利益眾生(如聞而展轉為他人說,或以經贈送等。)攝受眾生(如勸人來聽,分座與人等)。乃至不捨菩薩業(如遇阻難,亦必來聽,即是不捨。)不離菩提心(如發起大願大行,不違般若正智。不離者,不與經旨相違也。)等,是也*2。 佛塔多種,所謂生處塔,成道塔,轉法輪塔,般涅槃塔。今教供養如塔,即攝此四種塔之義也。何以言之?*2 1. 此經是明實相。實相者,佛之法身也。又曰:「一切諸佛從此經出」,則此處豈非佛生處之塔乎*2。 2. .聞法而後知修因證果。而此經生福無量,夙罪皆消,當得無上菩提。故此處便同佛成道處之塔也*2。 3. 代佛宣揚大乘最上乘法,是此處正為佛轉法輪處之塔矣。般涅槃者,義云無為,亦為生滅滅已,理事究竟之義*2。 4. 而此經所說皆無為法,令聞者滅生滅心,證究竟果,所謂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謂此處即是佛般涅槃處之塔*2。 (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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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