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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研讀心得3-4
2009/11/30 08:36:06瀏覽834|回應1|推薦16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3-4

Morgan  2002//04/05

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主持的金剛經研經會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六祖曰﹞一切萬法,皆從心生,心無所生,法無所住*8

       ﹝黃蘗禪師曰﹞本是一精明,分為六和合,一精明者,一心也。六和合者,六根也。各與塵合,眼與色合,耳與聲合,鼻與香合,舌與味合,身與觸合,意與法合,中間生六識為十八界,若了十八界無所有,一切皆空,束六和合為一精明,此乃了悟之人,唯有真心,蕩然清淨。*8

        菩薩所謂「不住色布施」,是不住於這個色身上面,一切都放下,身體也放下。*5

      所謂:指從前所已說也。恐人懷疑究竟如何不住而修一切法?佛告以即我從前所說,不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今簡要言之,舉色聲香味觸法六塵。

      色聲香味觸法--六塵

      六塵是修行上境行果之境,舉此可攝一切法也。1.眼根所見之萬象皆是色;2.耳根所聽者為聲;3.鼻根所聞者為香;4.舌根所嘗者為味;5.身根所接者為觸;6.意根起心動念之分別,有對色聲香味觸而起者,亦有對非色非聲非香非味非觸而起者,種類極多,無以名之,名之曰法*2

        六塵:一、言其無量無邊,如微塵之多。二、有染污意,吾人一有沾惹,即為所污。不住即不執著,一有執著,即心不清淨。*2

  上文菩薩於法,乃指一切法,此獨舉六塵,有許多妙義在內。於此須用觀照,一步一步作觀,由外而內,由粗入細*2

      (一)               佛不說一切法而祇說六塵,實令我們知一切法不應住

      (二)               為何一切法不應住,應知一住即被染污

      (三)          佛舉六塵,其理至深。何以故?說色有眼根在,說聲有耳根在,乃至說法有意根在,根境相對,舉六塵,即含有六根。淺者見淺,僅不住境。深者見深,即能不住心

      (四)          根是根,塵是塵,如何起交涉。中間之媒介,是六識。識不生,根境不交涉,所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佛意非但境界不可住,即識亦不可住。令學者知住境禍根在識,即分別心,應於起心動念時下手,不住於識也。如此一步進一步,即能消歸自性。

  (五)頻頻觀照,而我見仍在則如何?是應進觀照三輪體空之道。布施,有施者(能施)、受者(所施)、及所施之物。我今觀照施者受者,當體即空。何以故皆因緣所生故。施受既空,所施之物亦空,是謂三輪體空。能於此吃緊用功,破除六七二識,則我見自消,證得自性矣。財施即六塵,法施即法塵,皆是緣生之法。既知當體即空,又何必住。既觀照三輪體空,當然不住*2

三,結成。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六祖曰﹞應如無相心布施者,為無能施之心,不見有施之物,不分別受施之人,故云無相布施。*8

    如是:即指上文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而言*2

    ※不住於相並非斷滅。不住即捨,然捨能否究竟?故華嚴分捨為多種。最後說究竟捨。須心中些微不著,不落二邊,方為究竟。此云不住於相,即含二邊。言既不住法相,亦不住非法相應無所住,是不住法相。行於布施,是不住非法相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不住有;菩薩應如是布施,是不住空。須知不住非斷滅,不住即行。住即不能行,行即不能住*2

  上文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下文即言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佛意謂菩薩應當如我所說,二邊不著,於中道行。可見無所住,並非不行。不住相,不是空談。要在實行中間,不著有,不著空方合。全經破相,此處點出。佛意若謂,非教汝不住於法,乃不住法相也

  修行固然要離塵境,然不住六塵,談何容易。故修行本旨是不住,而下手時卻不能滅境。譬如念佛,觀想佛像,色境也。天樂水鳥,聲境也。蓮花香潔,香境也。飯食經行,味境也。但受諸樂,觸境也。憶念彌陀,法境也。故不住二字須認清,決非斷滅。斷滅即空,亦即非法。布施攝一切法相,亦攝非法相*2

  發大願,行大行,方能入佛門。前提之降伏,即發大願。此文之行於布施,即行大行必無所住行於布施,方是大行如何方為大願如何方為大行?必大悲大智方可。「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大悲也。「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知眾生同體,無所謂佛,無所謂眾生大智也。悲智具足,方能發大願,行大行。「菩薩於法應無所住」,凡夫之病,即處處執著。能不執著,即大智也。行於布施,即大悲也。無悲則大願不能發。無智則大行不能行。悲智願行無不大,方是菩薩摩訶薩。必如此圓滿具足,方是無上菩提。上文於大願,則先說大悲,是不住空。住空即不能發大願。此文於大行,則先說大智,是不住有。住有即不能行大行也*2

  凡夫對一切事,總是放不下。為何放不下,即是有我在。佛祇說布施,一下手即破我。再進一步,在境界上破。更進,在起心動念上破。前科說發大心,處處卻是不住,是潛移默化,化去我見。凡夫為我之念最重,今為眾生,將我拋開。無論卵生之極愚,無想之極高,必悉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此即化除分別心,正對六七識下藥。凡夫所以輪迴六道,不能出離,亦是六七識使然,今轉移之,即成波羅蜜*2

       發大心為何依降伏其心而說起大行為何依應無所住而說?此即是要降伏,應先知病根所在。知眾生所以成為眾生,即在有欲色識,故發心門說此類語。由此用功,六七識自然能化。說細密修行,切指應無所住。可知修行當然要行不要住。下此功夫,正令六七識無存在餘地,真心自然顯露。此是不住而住,故下文說應如所教住。

  ※佛教人,「所有一切眾生,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此菩薩發心,未自度,先度他。「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令人知緣生平等同體等等,此度他,即度自己即是自他同度。度眾生如何度,要起行。布施即破七識之執我,破六識之分別心,此明明是度自己。故發心要大,度己先要度他,度他即是度己。說到修行,先除自己病根,度他先度自己,度己即是度他。然布施一方面度己,而實際是度他,此佛祇說行於布施之精意也*2

  古人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可以貫通全經。實則無論何句,皆可貫通。如不住於相句,兼賅非相,不落二邊,行於中道,何嘗不可貫通全經*2

  前文之字,從我相上說。此文之字,從法與非法上說。本經往往後文無異為前文作注解。如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即為上文度生作注解。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即為應無所住作注解。不住於相,又為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作注解*2

  讀此段經文,又須在觀照上用功。佛法處處不離觀照,必時時刻刻去思惟方可。須知不住於相是徹底的。自初下手至成佛為止,皆是不住於相。倘在布施之時,存一些見好之心,則不知不覺,住於六塵矣。故非作觀不可。如不存見好之心,而但覺有此布施,即住於法。故不作觀,即住亦不自覺矣*2

  又觀行於布施是令吾人成佛,如不作觀照,如何能成應如是布施,亦是佛說一句法。1.如行布施時,心中有應如是布施,亦即是住於法2.吾人事事依照佛說去行,心中卻一無其事,方是不住法相3.心中雖無其事,依舊精進去行,方是不住非法相。應如是布施,尚在外面。不住於相,即向裏追求。此正用功吃緊處。又觀不住於相,心中雖無其事,然存此心,又是住相。故作觀時,心中一層一層入細。境與心也,法與非法也,二邊不著也,二邊雙照也。心雖入細,仍在對待上,須知對待之見未忘,尚未能出世間。世間一切境界,無非是對待,如生死、老幼、高下、長短、大小等等,無非是分別心。故出世法,必須離開分別心,在絕對上作觀。轉凡夫觀念,至絕對境界,即是證性。證性須要無念。念者分別心也。有分別心,即落於對待。落於對待,即時時刻刻去分別,而為意識所籠罩。必觀至無念方可。然心中尚存無念二字,仍是住相。必并無念之念亦無,密密作觀,庶幾性德圓明,方是真不住相。佛說能觀無念者,即為向佛智。是知觀無念,非一時所能到,但宜向此進修,故曰向佛智。

  即是觀,即是念,能觀無念者,轉言之,即令我們念無念。念無念,必用思惟,思惟則能轉分別心。分別心是向外馳求,思惟則向內尋求勝妙境界。當起心動念時,除去分別心,再依佛之方法,向內思惟,此為念無念。如念佛亦然,久久相應,即能無念*2

(下續)

註:相片係2009年6月攝於泰國曼谷玉佛寺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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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貝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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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法相.不住非法相
2009/12/01 14:08

只是靜觀和接受法相及非法相

而不去評論和選擇及區別

當心生"不住"時.亦即生了"住"念

也就落入了頭腦裡的有無分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