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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是科幻小說
2011/03/16 22:26:53瀏覽290|回應0|推薦0

  昨天,在別人的通知下才知道「第二屆倪匡科幻獎『科幻小說創作』」揭曉了。當然,我知道得獎名單裡絕對不會有我,第一屆時我在初選時就被淘汰了;所以這次我在意的是,進入複選沒,一個以為自己「算」是職業打字工的傢伙連複選都進不了真的是很難看。
  連進網站我看到自己進了複選,進入複選的條件是——
  一、投稿的檔案要符合規定、字數不可超出或不足、文內不可有作者姓名、用簡體字而非繁體、投稿的檔案無法開啟。
  二、科幻因素欠佳過度違反科學,類似奇幻而非科幻。
  三、故事情節欠佳故事不吸引人、前後互相矛盾、不合情理、虎頭蛇尾。
  四、小說技巧欠佳結構不完整、敘述理路不清、文句不通順。
  這……也算是不錯了,好歹我沒被歸類在這些最基本的笑話當中,好歹我有讀過小學,作文算是及格。高興之餘我看了所謂的「評審意見」……這是個很大膽的作法,起碼之前我沒見過有那個文學獎敢把「所有參賽文章」都做個評頭論足,這是負責還是過份大膽呢?於是我看了一下關於我的評語,或許可以在此看看評審單位的負責態度吧!

  編號:032
  篇名:憂鬱的馬克白
  評語:電腦變成人的題材有些陳腐老套,相形下削弱了作品說服力。

  不急,別管我這篇《憂鬱的馬克白》了,我們就單看看這段評語吧!

  因為題材的「陳腐老套」(注意,不是書寫能力,不是故事內容,而是「題材」……),所以會「削弱了作品說服力」?光是這段評審說明就讓人懷疑起評審的邏輯了,沒邏輯能力的人竟然能評審科幻小說?有誰能告訴我「題材陳腐老套」犯了什麼大忌?倪匡先生這樣多相似題材的書就不是題材陳腐老套?於是在評審詹宏志先生後面有一段話讓我得到了一些啟示。
  詹先生說:「我想說一下跟十一號有關的話。我覺得以張大春的小說家觀點來看,十一號有很多的優點,可是從科幻小說的傳統來說,十一號主要的故事點看來都很老套,包括蟲洞、消失的空間及時間轉換等,加上百慕達、一個消失的飛機,或者是消失的1943,這些在科幻小說、電影、影集都已出現過不下一百次,儘管作者寫得再好,但是我看不到新東西,沒有在科幻裡給讀者新的經驗;十號則做到這點,雖然技巧不如十一號,可是它給我全新的經驗,讀來令人大吃一驚。就技術性及藝術性來說,十一號比十號好,但科幻小說的新奇、發現等特性,十號的表現勝於十一號。」
  原來科幻小說是被限制在這範圍裡——新東西、新的經驗、讀來令人大吃一驚、新奇、發現等特性……
  先聲名,我還沒看任何一篇得獎作品,所以我並不打算作任何的評論,這裡只先討論所謂「題材老套」有什麼錯誤。

  科幻小說一向是分為軟以及硬的,兩者都沒有錯,不過在藝術價值上,軟調的似乎是超越了硬調的。軟調很少去談「新東西」,他只是假借「新東西」去談論一些制度,談論一些作者對這世界所憂心的。
  《一九八四》、《華氏451度》、《發條橘子》、《火星編年史》等等……這些經典大多是以未來科技的可能性來討論與現在有關的現實,就算是「機器人三定律」這樣硬的東西,我認為都相當的符合今天即刻適用的人文精神。
  題材永遠不該是取捨的標準,我只能說,這種論調實在是「扯」!在《羅蜜歐與茱麗葉》之前羅曼史就很盛行了,在《紅樓夢》之前敗落家族的故事也很流行,這些不朽的故事都取自於老套;事實上,真實生活的本身就很老套。
  你是要說,科幻小說不該真實,應該與現實脫節嗎?
  如果你真的這樣堅持,那我只能無言以對,就算是《2001太空漫遊》也跟現實社會完全切合,尤其以那段會議結束大家合照最為可愛。科幻小說應該是所有小說裡包容最廣的,所以,唯一不該會出現「不可過分天馬行空」或「題材老套」也的只有科幻小說了。
  好不容易出現了個這樣大的空間,卻又有人試圖想要將它勒死?

  回頭說說我這篇戲作《憂鬱的馬克白》吧!
  為何要說戲作?這篇小說參賽前我曾給幾位好友看過,沒有人認為她有機會,主要是因為反諷的味道太重(他們擔心評審看不懂,果真?)。這故事幾乎是抄襲自莎士比亞的《馬克白》,講述一個人(電腦),因為無法控制的命運而走向毀滅,而且這毀滅是如此之荒謬。
  這故事你可以用很多角度去看。
  科技(那台電腦或馬克白)有罪嗎?還是命運創造者(那個守衛或是女巫)有罪?是誰將誰帶到不堪回首的狀況?整個故事是一條線進行的,完全無法逆轉,你只能見那台電腦一直走向那該死的命運。
  其次我想表達的是,生命裡真正的王道是「運氣」,而生命的本質則是「荒謬」。電腦荒謬的取得世界,然後又荒謬地失去了世界;其中最荒謬的是,這電腦其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些什麼。
  整篇故事幾乎是《馬克白》的未來版,老實說,正如評審所說的陳腐老套了無新意。不過在這我想要問的是,這故事裡哪兒有「電腦變成人」的情節?這電腦始終都沒變成人,就像是馬克白內心底一直沒「真正的」當成皇帝。
  是我寫得太差還是評審沒有讀完?
  好文章的特質不是「題材」,是讓人讀完後會不會嘆息,或是歡笑。總之,好文章是要讓人看完心底有所感觸,會浪人深思,會讓人記住。
  我相信這篇文章會得罪一些人,或許會對我未來寫作有些影響,因為這些評審都是文藝界的大老,偉人……像張大春先生對這次「時報文學獎」首獎的說法也是很可笑的,顯然張先生從沒沈迷在「網路連線」遊戲過。
  以後關於比賽性的投稿?我想我要找些聳動的題材了,似乎只有這樣才能吸引住評審們的眼光。至於這樣會讓我文章變得可笑嗎?或許獎金才是重點,才是王道。這世界不就是這樣嗎?

謬西 2003.1.10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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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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