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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8 09:47:00瀏覽399|回應2|推薦11 | |
於是我寫了一封和她一樣短短的信件,然後再附上一片宮崎駿的《崖上的波妞》卡通DVD給她,到了郵局,信件可以寄,但是DVD沒有含在可以寄給台灣的包裹項目裡,還有我的DVD當然是大陸盜版的片子,所以郵局告訴我,應該不可以寄,她說過關的時候會全部拆開來看!好吧,那我把感謝函寄出去。 然後想想,那換個玩具應該可以吧!所以昨天逛了一家藝品店,賣的是用麵粉袋和純棉布做的環保兔娃娃,相當可愛。今早我撥了空又到郵局去,請郵局人員幫我寄出去,問多少錢?要¥134元(現在匯率1元人民幣=5元台幣),喔!好樣的,這可比我的布娃娃還貴。有海陸運,但是要一個月時間,比較便宜,但也是¥95元人民幣,哇!好驚人,只不過越過一個台灣海峽,那麼貴運費,而且是在500公克計算,真的是搶錢啊!我想了想,一點也不值得,下回我帶回台灣給她,因為比較這裡的物價,真的是天價。我還是想想好了! 所以這是我第二次又從郵局帶回包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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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