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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二十選》 莊春江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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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二十選》
《雜阿含經二十選》
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nn20/nn20i.htm


流通:莊春江工作站
http://agama.buddhason.org/index.htm



目 次:
序 /自 序/大綱表解
第 一選 無明蓋,愛結繫 267(50)[44]
第 二選 不如實知是無明 258(41)[35]
第 三選 五蘊如實知──七處三觀經 42(154)[88]
第 四選 六入處如實知──六分別六入處經 305(407)[283]
第 五選 我見是無明 62(59)[53]
第 六選 是我、異我、相在──焰摩迦所答經 104(172)[106]
第 七選 欲令如是、不如是 33(145)[79]
第 八選 欲愛是繫──黑牛與白牛 250(376)[252]
第 九選 五蘊斷──攀緣四識住 39(151)[85]
第十 選 六入處斷──四品法經 245(357)[247]
第十一選 先知法住,後知涅槃──須深盜法 347(489)[346]
第十二選 因緣觀──論因說因 53(165)[99]
第十三選 無常觀 265(48)[42]
第十四選 出入息念 803(1084)[815]
第十五選 沙門四果 797(1067)[809]
第十六選 閉根門,食知量──難陀品德 275(398)[274]
第十七選 忍辱不報復 311(413)[289]
第十八選 身苦,心不苦──不被第二毒箭 107(175)[109]
第十九選 隨時觀照──清淨乞食住 236(309)[238]
第二十選 自依、法依、莫異依 638(812)[652]


 序                   呂 勝 強

  《雜阿含經二十選》修訂本的出書因緣,我們看到一個無我互動下成就的歷程,可以作為真實學佛者在平淡、孤寂、堅毅中,修習佛法的見證,值得把它報告出來,與有心學佛的朋友參考、共勉,並感恩三寶加被。

  一九八0年三月,宏印法師繼台北之後,在高雄法雨講堂開辦南部法輪班,以解讀及小組討論交錯的方式,來引導佛青們研讀《妙雲集》。這種跳脫填鴨式窠臼,及自由討論、雙向對話的弘法教學模式,在台灣佛教界(史),可能是首開前例的。十幾年後,它造就了一些具有佛法正確知見,及獨立聞思能力的佛教青年。一九八二年十一月,接著,在高雄佛教堂擴大舉辦第二期法輪班。半年結業後,由於青年朋友們反應熱烈,學佛的願欲也很迫切,他們擔心法友星散,大家無緣共聚切磋佛法,於是,部份幹部敦請宏印法師,於一九八三年八月,在慧瑜法師的「慈苑」,創立了「清涼文教基金會籌備會」(以下簡稱為「清涼」),繼續佛法的聞思修學,並推動人間佛教的思想教育工作。在這段難得的法緣中,春江師兄自始就躬逢盛會。
  「清涼」的活動,進行了三年多。當時,宏印法師已北赴圓光佛學院主持教務,慧瑜法師則受邀住錫於鶯歌,會務因此出現瓶頸。後來,「清涼」在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四日發出通啟:
  「……檢討三年多來的工作成效,答案是不盡理想的,總結的說:來會的善友們獲益不多,而會務推動者,自身亦進境有限,這其中應有內外的諸多因緣。……最後決定暫時選擇先『自修』後『外弘』的次第,希望透過較為嚴謹的共修計劃,內自砥礪,致力於『萬里之行,始於足下』的紮根努力,以期日後隨俟因緣繼續護教輔教的弘化工作。基於此項抉擇,會裡訂定一個研讀經論原典的自修計劃,期間暫訂三年,共修的方向為:經論法義的探討及掘發經論中對於淨化身心及適應現代社會之意趣,歡迎有『長恆心』的同修共同參與……。」
  當時,選訂研讀的第一部經,就是《雜阿含經》。
  那時,我們根據印順導師在《佛法概論》中,所引據的每一部《雜阿含經》,逐經挑出,而以印老編集的《雜阿含經論會編》為讀本,一字一句地詳細研讀。參加的法友,有新學,有老參。在無常的因緣中,有人來了,又走了。無人指導下,默默的,近乎孤獨的研讀、討論了二年左右。後來,常常只有二、三人參加,然而,自始至終堅持到底的,本書作者是少數中的一人。當時,他已開始將經典中相關的法義,初步作了摘要整理,這個增上緣,醞釀了日後《雜阿含經二十選》的完成,這在作者的自序中,已有詳細的說明。
  《雜阿含經二十選》刊行迄今,整整有五個年頭。其間,由於海內外學佛同修的函索,已再刷印了三次。作者有感於出書當時,對於《阿含》之理解、體驗,尚欠深刻,甚且部分法義的解說,也有錯誤的地方,因此,決定修訂再版。這是對於自己的修正,也是對於佛法以及讀者負責任的態度。在修訂本書的過程中,作者並沒有把它當成是自己的著作,畢竟,佛法是不屬於任何人的,所以,在彼此的討論中,都能在「法」的前提下,放下主觀成見與情緒,這是熏修《阿含》的梵行饒益吧!
  回顧作者在一九八0
年的法輪班,初聞佛法以來,短短十年,即能於佛法得個入處,並且信行堅固,這雖然有其智慧增上的根器,然而,更是不斷的精進力,才能獲此成果。他又能將自己的體會心得,化為文字,回饋給大家,此乃是「隨份、隨力、隨緣」的阿含精神中,盡其在我、自利利他的實踐寫照。個人特別記述本書作者這一段學思的進程,是為了讚歎一個「自依止、法依止」的學佛因緣,供後學者參考;同時,要呈現一樁無我的公案--《雜阿含經二十選》修訂本,是在眾緣推移中完成的,它正說明了《阿含經》最重要的無常、無我教誨。
  佛法修行的第一著,就是「認識自我」。《雜阿含經》開宗明義,在前面三個誦(章)中,就指出自我身心的「蘊、處、界」就是修習無我正觀的關鍵所在,這也是本書所扣緊的主題。希望讀者們透過本書的介紹,時時處處念茲在茲地,以正見來觀察、思惟六根觸對境界的身心反應;進而放下書本,放下概念,深入的探索自己身心的實況,漸漸改變我們平常不自覺的自我本位意識型態,以及行為上、情感上習以為常的慣性執著。  祝福大家:一步一步踏在「追尋」真理的道跡上,邁向那「不再追尋」的離欲之境。
南無佛陀!南無達摩!南無僧伽!
一九九六‧四‧十八 寫於 岡山


 自 

  回想以前在「清涼文教基金會籌備會」,參加讀書會,開始研討《雜阿含經》時,曾經也受困於古代所翻譯經文用詞的隔閡,以及為數眾多的經,不容易把握其胍絡。如果不是藉著同修們的彼此鼓舞,相互解疑,恐怕早也半途而廢,讀不下去了。後來,從研討印順法師著的《印度佛教思想史》中,覺得更應該多花心力在《雜阿含經》上。於是,自己又重頭讀了幾次,並加以筆記歸類。期間,並因為這樣的因緣,而紓解了學佛以來的一些關鍵性疑惑,使自己建立了「永不離佛法」的信念。
  之後,有感於受《雜阿含經》的法雨被澤,遂以野人獻曝的心情,在「正信佛學會」(一九九二年底更名為「正信佛青會」)介紹《雜阿含經》。期間,有一些同修,也感到經文的不容易解讀,以及內容的龐雜,建議以選讀的方式引導。幾經考量,將過去整理之筆記,再作歸納條理,選出二十個主題,希望經由這二十個主題,表達《雜阿含經》的主要精神,讓有興趣的同修,可以較為容易地進入《雜阿含經》的如實教誨中。而最終目標,則是在於鼓勵讀者們,能夠自己逐經閱讀,希望能從經文中,去發掘佛法之精髓,以及適合自己的修行方法,早日踏上佛陀的足跡。
  文中「解說」的部分,以儘量接近經文精神的原則,用我們習慣的文字來表達,希望能有語譯的效果,而沒有翻譯的拘泥。「討論」部分,則蒐集《雜阿含經》中一些可以詮釋這個主題精神的經文,來作介紹,希望能以《雜阿含經》來解釋《雜阿含經》。當然,難免也有囿於自己主觀意見之處,尚待善知識之指正。最後,再將相關於這個主題的其它經文經號列出,以提供更多的參考。而為檢閱之方便,文中所引用的每一經,都同時依次標明《大正版大藏經》、《雜阿含經論會編》、《佛光版大藏經》中《雜阿含經》的經文編號,簡稱為「大正本經號」、「印順本經號」(以
( ) 表示)、「佛光本經號」(以 [ ]
表示)。
  一九九六年,高雄元亨寺的《南傳大藏經》中文譯本陸續出版,三版增訂附錄了南傳元亨寺本相當的中譯經文。二00四年拙編《南、北傳雜阿含經選讀》完成,四版除了依之作小部分修訂外,所附元亨寺本中譯經文,則予刪除。附錄部分,也因作者已有結集,而予刪編。
  宗教,不僅是信仰的,更是「身體力行」的。離開了自身的體驗與實踐,大概只能剩下「形象的滿足」,「情感的寄託」罷了!如果您已接觸佛教多年,對教義自認為也耳熟能詳,卻發現自己仍然跨不出步伐,沒有較大的進境,或者常在學佛的路上,遇到十字路口,徘徊猶豫,那麼,就請來試著走入純樸的《雜阿含經》世界吧!也許可以為您帶來另一個春天呢!
歸依佛
‧ 歸依法 ‧ 歸依僧
一九九一‧十一 完 稿
一九九六‧二 二版修訂
一九九八‧二 三版增訂
二00四‧九 四版修訂


大 綱 表
解:
                  五蘊不如實知
             不如實知→∣
       無(理智上)∣    六入處不如實知
       明→無 明→∣
    凡愚 蓋     ∣    是我、異我、相在
    眾生→∣     我  見→∣
       ∣          欲令如是、不如是
       ∣
       愛          五蘊不斷
       結→欲 愛→欲愛是繫→∣
       繫(情感上)     六入處不斷


第一選 無明蓋,愛結繫(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 267( 50)[
44]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生死,不知苦際。
  諸比丘!譬如狗,繩繫著柱,結繫不斷故,順柱而轉,若住、若臥,不離於柱。如是,凡愚眾生,於色不離貪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輪迴於色,隨色轉,若住、若臥,不離於色。
  如是,受、想、行、識,隨受、想、行、識轉,若住、若臥,不離於(受、想、行、)識。
  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我不見一色種種,如斑色鳥,心復過是。
  所以者何?彼畜生心種種故色種種。
  是故,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
  諸比丘!長夜心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當知!汝見嗟蘭那鳥種種雜色不?」
  答言:「曾見,世尊!」
  佛告比丘:
  「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復如是。
  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
  是故,當善觀察,思惟於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癡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
  如是,比丘!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於色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樂著色故,復生未來諸色。
  如是,凡愚(眾生),不如實知受……。想……。行……。(不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識;樂著識故,復生未來諸識。
  當生未來色、受、想、行、識故,於色不解脫,受、想、行、識不解脫,我說彼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有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於色;以不樂著故,不生未來色。
  如實知受……。想……。行……。(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故,不樂著於識;不樂著故,不生未來諸識。
  不樂著於色、受、想、行、識故,於色得解脫,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等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無明蓋」、「愛結繫」是我們長久以來,一直在生死中打滾的主要原因。就像被繩子綁在柱子上的狗,只能繞著柱子活動一樣,我們凡夫,只要渴求在、貪愛在,那麼,就只能一直以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生死輪迴,就像繞著「五蘊」這根柱子而轉一樣。
  凡夫的心,長久以來為貪、瞋、癡所扭曲(所染),所以,就無法如實知五蘊,以及五蘊的集、滅、味、患、離;無法如實地瞭解「五蘊」的真相。因為不如實知,所以很自然地「樂著」五蘊,而察覺不到「貪愛」這條繩子,那麼,就只有長在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中,不得解脫了。
  人們的心如果是染著的,那麼,表現出來的,就是一個苦惱的人生。而如果心是解脫的(心淨),那麼,表現出來的,就是一個解脫的人生。心,就是這麼具有主導的地位,就像畫家,能隨意作種種圖畫一樣。所以,修行者應當好好地注意(善)思惟、觀察自己的心,耕耘自己的心。


三、討論
  (1)《雜阿含經》(或者說,早期的佛教經典)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不離我們身心活動的範圍,來談解脫。如第
233(306)[235]經中,就是將「世間」定義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內入處(即六根)的,或者第
231(304)[233]經,更廣說為與六內入處相關涉的「六塵」、「六識」、「六觸」,乃至於「三受」等。這些,就是我們的「世間」--日常生活的舞台,也是我們修行的道場--修行的下手處。
  (2)生老病死、危脆敗壞,是這個「世間」的活動現象。憂悲惱苦,煩惱不斷,長夜輪迴生死,而不知何處是苦的盡頭(苦際),這是我們的悲哀,也是我們修行應該解決的問題。
  (3)讓我們靜靜地想一想:憂悲惱苦的煩惱,哪一件不是來自貪、瞋、癡的推動?這是因為:心中如果起了貪、瞋、癡,那麼,就像戴了貪、瞋、癡的有色眼鏡一樣,生活的周遭--起心動念、行動作為,哪一樣沒有貪、瞋、癡的蹤影?
  (4)學習佛法的目標是什麼呢?學佛的慈悲?願力?智慧?都對啊!但是,如果說,學習佛法的目標是「貪、瞋(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不再發生)」(第
797(1067)[809]
經),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對佛法的把握,更具體、更明確,也比較容易幫助我們,將佛法落實在日常的生活中,在日常的生活中,來體會與實踐呢?
  (5)第133(1785)[135]經以及第136(1788)[138]經中說,「色(受、想、行、識)有故,是色事起」;「若(色、受、想、行、識)無常者是苦,是苦有故是事起」;「繫著,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繫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這是更進一步地指出,對五蘊的繫著,對無常的無知,是令眾生「無明蓋,愛結繫,長夜生死」的主要原因。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可以說,為貪、瞋、癡所主導的煩惱,就是生死輪迴的禍首。歸結來說,就是「無明」與「愛結」。為什麼呢?什麼是無明?愛結又如何作用?這是《雜含阿經二十選》中,前十選所關切的主題。
  (6)「無明」與「愛結」,表面上看,很像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其實,兩者之間,也還是緊密而相關連的。如第
334(455)[312]經(〈有因有緣有縛法經〉)中說:「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又如第 292(473)[330]經,以及第
297(478)[335]經(〈大空法經〉)中說:「無明離欲而生明,……」而「欲」,即是指欲貪;貪愛;愛結。所以,我們可以說:貪愛,是根源於無明,而表現於情感上的;然而,屬於情感上的貪愛,也還能更增加理智上的渾沌呢!
  (7)經中說:「『眾生』於無始生死,……」什麼是「眾生」呢?如第
306(408)[284]經說:「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行)。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斯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以上幾個名詞,都是「人」的異名)。」又如第
294(475)[332]經中說:「內有此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這是說,由於眼(即「根」--感官)對色(即「境」--感官覺察的對象),加上視覺(即「識」--身體的神經感覺功能),內外相互交涉,而完成了認識作用(即「觸」)。再經由認識,產生情緒感受(即「受」),思考、判斷等的抽象概念(即「想」),以及思考後所引發的行動意願或意志力(即「行」)。除此而外,又如第
214(276)[216]經說:「眼、色因緣生眼識,彼無常、有為、心緣生。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姑且不論「受」、「想」、「思」(受、想、思合稱為「名」)的生起,是「俱」(同時),亦或是次第依序相依,只要有這一連串反應的,就稱為人、眾生、那羅、……。
  所以,所謂的「眾生」,其實是可以看作就只是「根」、「識」、「觸」、「受」、「想」、「行」等一連串的反應罷了。如果依性質來分,就是屬於精神層次的「四無色陰」,以及屬於物質方面的「五根」。無色,是「非物質」的意思。陰,也譯為蘊,聚合的意思。「四無色陰」就是指:識(觸)、受、想、行(思)等四種精神作用。而「五根」,指的是:眼、耳、鼻、舌、身,也就是我們的生理系統,因為都屬於是物質的,所以統稱為「色」。色、受、想、行(思)、識(觸),佛法中也稱為「五陰(蘊)」。而其中,屬於精神層次的「四無色陰」,就是一般通稱的「心」了(參考印順法師著《佛法概論》〈第八章:佛法的心理觀〉)。
  (8)經中接著說:「當善思惟,觀察於心」,又說:「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所以,「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的,就是特別指「眾生」的這個「心」了。眾生的惱(煩惱)與淨(解脫),其樞鈕,就是心。所以經中說,要常觀察自己的心--識(觸)、受、想、行,檢查其受貪、瞋、癡的影響程度如何。
  修「心」,就成為佛法中,修行的主要內涵了。
  (9)經中說,「眾生於『無始』生死」,為什麼說『無始』呢?這是應當從「緣起」的角度來理解的。一切的存在(包括時間),都是各依其所需因緣的,所以,嚴格說來,一有「開端」這樣的觀念,就不如法(緣起法)了。依著這樣的見解,說眾生的心,「本來」是清淨的,似乎也還有討論的空間的。
  雖然經中說,「心」長夜為貪瞋癡所「染」,第
1246(13339)[990]
經,也有以冶金作修行的比擬,都可能讓人們進一步推想為:心「本來」是清淨的,只是後來受了污染罷了。這樣的說法,如果能引發人們對修行的信心,是好的,但是,如果因此而落入了一個「非緣起」的「本來」如何如何,豈不又落入了另一種型態的執著困境?
  (10)如實知,就是如其事實的了知,而且特別是針對生命真相的了知、體認來說的。經中說,如實知五蘊,以及五蘊的集、滅、味、患、離,對雜染生命的因緣,能夠了然,進而出離雜染,這是「正見」、「正思惟」的「慧」了。(參考印順法師《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二節:泛說解脫道〉慧的解誥砥分)
  (11)其它關於揭櫫「無明」與「愛欲」為生死輪迴根本的經文:
266(49)[43],267(50)[44],294(475)[332],937(13277)[929]→945(13285)[937],948(13288)[940]→955(13295)[947]。
  (12)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蘊相應〉第一0
0 經〈繩繫〉(22-100)(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五冊二一三頁)


第二選 不如實知是無明(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258( 41)[
35]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
  時,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舍利佛所,共相問訊,相娛悅已,卻坐一面。
  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佛:「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
  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
  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佛言:
  「所謂無明,無明者為何謂耶?誰有此無明?」
  舍利弗言:「不知是無明。」
  「不知何等?」
  「謂色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
  受……。想……。行……。
  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
  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不如實見,不無間等,若闇,若愚,是名無明。
  成就此法者,名有無明。」
  又問:「明者,云何為明?誰有此明?」
  舍利弗言:「知者是明。」
  「為何所知?」
  舍利弗言:
  「色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
  受……。想……。行……。
  識如實知,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如實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
  成就此者,名為有明。」
  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二、解說
  什麼是無明?不知(無知)就是無明。
  不知什麼呢?對五蘊的不如實知;對五受陰(五受陰:為欲貪所雜染的五蘊)的集、滅、味、患、離,不如實知,不如實見,不無間等(無間等即現觀:看穿、突破、洞察之意),若闇(如在黑暗中),若愚。
  這樣的人,稱為有「無明」。
  反過來說,對五受陰的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見,明白,覺醒,慧悟,親身體證的人,稱為有「明」。


三、討論
  (1)無明蓋,愛結繫。生命的流轉,就是無明為父,貪愛為母。首先來談無明。
  什麼是無明呢?如第
298(479)[336]經中說:「云何無明?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際後際,不知於內、不知於外、不知內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污染、清淨,分別緣起,皆悉不知。於六觸入處不如實覺知,於彼彼不知、不見、無無間等,癡闇、無明、大冥,是名無明。」又如第
251(377)[253]經中說:「無知者是為無明。云何無知?謂眼無常不如實知,是名無知,眼生滅法不如實知,是名無知。」所以,歸結來說,不明善惡果報,不知聖賢凡愚,不知分別緣起,不知無常生滅,就是無明。
  (2)經中說,不如實知「五受陰」的苦、集、滅、道、味、患、離,就是「無明」。這裏所說的不如實知,再加上不如實見,不無間等的註腳,就更明確地表示了「如實知」,不僅只是如其事實,正確的知而已,而且是要身體力行,親身體證的知,有「知行合一」的含意。
  (3)如第
58(170)[104]
經中說:「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所以說,五受陰就是指為欲貪所雜染的五蘊,也就是指眾生了。而六入處,是眾生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活動門戶,與五蘊相呼應,因此,「不如實知」就以「五蘊」與「六入處」的說明為主了,這是往下〈第三選〉與〈第四選〉的主題。
  (4)第
133(1785)[135]經,以及第 136(1788)[138]經中說:「繫著,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繫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迴,生死流轉。」又如第
45(157)[91]經中說:「愚癡無聞凡夫,以無明故,見色是我、異我、相在,言我真實不捨。」所以,除了「不如實知」外,「我見」也是「無明」的一個重要內涵,這是往下〈第五選〉、〈第六選〉與〈第七選〉的主題。
  (5)不知「分別緣起」,不知「無常生滅」,也是無明的內涵。「分別緣起」是有關於「因緣觀」的,「無常生滅」是有關於「無常觀」的,這是佛法的重要法義,也是〈第十二選〉與〈第十三選〉的主題。
  (6)其它關於無明解說的經文:
256(39)[33], 257(40)[34],
490(1483)[489]。
  (7)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蘊相應〉第一三五經〈拘絺羅〉(22-135)(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一五冊二五二頁)



第三選 五蘊如實知--七處三觀經(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42( 154)[ 88]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七處善,三種觀義,盡於此法得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云何比丘七處善?
  比丘!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滅道跡,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云何色如實知?諸所有色,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是名為色。如是,色如實知。
  云何色集如實知?愛喜,是名色集。如是,色集如實知。
  云何色滅如實知?愛喜滅,是名色滅。如是,色滅如實知。
  云何色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色滅道跡。如是,色滅道跡如實知。
  云何色味如實知?謂色因緣生喜樂,是名色味。如是,色味如實知。
  云何色患如實知?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如是,色患如實知。
  云何色離如實知?謂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如是,色離如實知。
  云何受如實知?謂六受: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如是,受如實知。
  云何受集如實知?觸集,是受集。如是,受集如實知。
  云何受滅如實知?觸滅,是受滅。如是,受滅如實知。
  云何受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受滅道跡。如是,受滅道跡如實知。
  云何受味如實知?受因緣生喜樂,是名受味。如是,受味如實知。
  云何受患如實知?若受無常、苦、變易法,是名受患。如是,受患如實知。
  云何受離如實知?若於受,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如是,受離如實知。
  云何想如實知?謂六想: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為想。如是,想如實知。
  云何想集如實知?觸集,是想集。如是,想集如實知。
  云何想滅如實知?觸滅,是想滅。如是,想滅如實知。
  云何想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想滅道跡。如是,想滅道跡如實知。
  云何想味如實知?想因緣生喜樂,是名想味。如是,想味如實知。
  云何想患如實知?若想無常、苦、變易法,是名想患,如是,想患如實知。
  云何想離如實知?若於想,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想離。如是,想離如實知。
  云何行如實知?謂六思身: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為行。如是,行如實知。
  云何行集如實知?觸集,是行集。如是,行集如實知。
  云何行滅如實知?觸滅,是行滅。如是,行滅如實知。
  云何行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行滅道跡。如是,行滅道跡如實知。
  云何行味如實知?行因緣生喜樂,是名行味。如是,行味如實知。
  云何行患如實知?若行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行患。如是,行患如實知。
  云何行離如實知?若於行,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行離。如是,行離如實知。
  云何識如實知?謂六識身:眼識,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為識。如是,識如實知。
  云何識集如實知?名色集,是識集。如是,識集如實知。
  云何識滅如實知?名色滅,是識滅。如是,識滅如實知。
  云何識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識滅道跡。如是,識滅道跡如實知。
  云何識味如實知?識因緣生喜樂,是名識味。如是,識味如實知。
  云何識患如實知?若識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識患。如是,識患如實知。
  云何識離如實知?若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識離如實知。  比丘!是名七處善。
  云何三種觀義?
  比丘!若於空閑、樹下、露地,觀察陰、界、入,正方便思惟其義,是名比丘三種觀義。
  是名比丘七處善,三種觀義,盡於此法得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七處之熟練,與三方面的觀察,涵蓋了所有修行者,成就解脫的修行方法與內涵。
  五蘊之七處熟練,表列如下:


        色    受    想    行    識  
一 (苦)如實知 四大及四大所造 眼等六觸生六受 眼等六觸生六想 眼等六觸生六思身 眼等六識身
二 集
如實知 愛喜 觸集 觸集 觸集 名色集
三 滅
如實知 愛喜滅 觸滅 觸滅 觸滅 名色滅
四 道跡如實知 八聖道 八聖道 八聖道 八聖道 八聖道
五 味
如實知 色因緣生喜樂 受因緣生喜樂 想因緣生喜樂 行因緣生喜樂 識因緣生喜樂
六 患
如實知 色無常、苦、變易法 受無常、苦、變易法 想無常、苦、變易法 行無常、苦、變易法 識無常、苦、變易法
七 離
如實知 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調伏/斷/越欲貪


  三方面的觀察--三種觀義:三方面指的是「六根」、「六界」以及「五蘊」。怎麼觀察呢?就是在寧靜的環境下,靜下心來,藉著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界」,觀察、思考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入處(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間的相互作用,所產生的身心活動--色、受、想、行、識等五蘊。
  解脫,盡在這「七處」、「三觀」中完成。


三、討論
  (1)五蘊的如實知,是離開「無明」的必要條件之一。以什麼樣的方法(方便;智慧),來如實知五蘊呢?那就是於「七處」之熟練!
  「七處」的前四處,就是苦、集、滅、道等四聖諦了。四聖諦是正見(第
785(1042)[797] 經),是世間的光明(第 395(587)[394]經),也是佛陀悟入解脫後,於鹿野苑對五比丘說法的內容(第
379(542)[378]經;又稱為〈三轉法輪經〉。即「聞」轉,「思、修」轉,「證」轉等,三次宣說四聖諦)。而第
389(552)[388]經,更以醫病為比喻,讚歎佛陀為「大醫王」,以四聖諦來醫治眾生。
  「味、患、離」,是七處善的後三處,一般說來是比較陌生的,但在《雜阿含經》中,至少有二十三個經說到有關「味、患、離」的修行次第,值得重視。
  (2)四聖諦是「漸次無間,非頓無間等」(第
435(629)[434]經),是如階梯一樣,一階階走的(第 436(630)[435]、437(631)[436] 經),是無法越次第完成的(第
397(589)[396]經)。
  檢討我們修行的原動力在哪裏?不是來自對苦的體驗嗎?苦的體驗愈深刻,則修行的動力愈大,愈精進。所以,「知苦」是修行的第一步,無法如實知苦的人,主觀上,有意無意地忽略苦的存在,那麼,就不可能願意進一步去觀察,形成苦的原因,以及消除它的方法。也就是說,他的解脫機率是零。同樣地,解決世間其它問題的步驟也是這樣的,第一步必然是要如實了知問題,然後針對問題去找原因。如果套用現代的品管手法,就如同所謂的「魚骨頭」圖。待引起問題的原因(集)確知後,才可能試著去消除這些造成問題的因素,而解決問題(滅)。一旦問題解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道跡),也透過實證而確立了。
  (3)觀五蘊無常、苦、空、非我(建立正見),進而產生厭離,喜貪盡,而心得解脫(如第
1(1)[1]、188(179)[190]、9(15)[9]、25(31)[25] →
29(35)[29]、60(57)[51]、204(255)[206]、273(396)[272]
等經),是《雜阿含經》中常見的解脫法門。其中,以「厭」為方法的修行方式,常為後起之大乘佛教所非難,但是,從經中七處的後三處說明裏,我們明確地瞭解到,離的內容,是「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針對「欲貪」的。而且也瞭解到離的過程(次第),是先由「味」,然後經歷「患」(苦患)洗禮,而有「調伏」、「斷」、「越」過程的離,既合乎四聖諦精神,也符合我們日常生活的經驗。這樣,我們不得不重新重視,在日常生活中「味、患、離」的觀照修行法門。
  (4)第
13(19)[13]
經中說,眾生因為會生出味(對合於自己意的,產生喜樂的感覺,就像嚐到美味一樣,雖然吃完了,尚還餘味猶存,意猶未盡,深深留著其餘勢),所以就會貪染執著。不幸的是,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一切都是無常,都是變易法,順心喜樂(味)的感覺,終是要消散,轉而生出苦的(禍患)。如果觀察由味到患的過程,欲貪顯然居於關鍵地位(這個主題在〈第八選〉、〈第九選〉、〈第十選〉中討論)。依據四聖諦的方法,從欲貪(集)的去除下手,就是要調伏欲貪,超越欲貪,離開欲貪的影響力,這就是離的真實意義。
  (5)「離欲」的過程,經中說是「調伏」→「斷」→「越」。「調伏」,就是「調御」,就是「駕馭」。這是說,「離」是應當從刻意地克制自己的欲貪(欲望)做起的。對大多數的平凡人來說,隨順欲貪的結果,大多只會更加長養欲貪,或者,反覆地在一定程度的欲貪威勢中擺盪罷了。只有在清醒(正見)地調伏下,才能離開欲貪的引誘,做到「斷」欲貪。這樣的「斷」,是時時的自我警惕、勉勵、精進而維持的,說來也還是蠻辛苦的。不過只要繼續努力維持,假以時日,那麼,「離開欲貪的影響力」,將不難成為一項良善的習慣與價值觀。到了這個時候,習性中,欲貪已經不存在,再也不需要刻意地去克制什麼,而是自然而然地,就能遠離欲貪的麻煩。也就是說,已經完完全全地超越了欲貪(「越欲貪」)了。
  (6)如第
14(20)[14]
經中說:「若於五蘊味、患、離隨順覺,則於五蘊味、患、離以智慧如實見。」「隨順覺」,是相對於「有求、有行」的。而「有求、有行」,或者可以理解為,是勤勉而學,努力自我要求、自我規範與實踐的階段。等到成就、圓滿時,見解上、行為上再也不會有所偏離與違犯,而能夠時時刻刻、自自然然地契合於正法,那麼,就是「以智慧如實見」的「隨順覺」了。
  (7)經中說,「道跡」就是「八正道」。「八正道」,也稱為「八聖道」、「古仙人道」(第
287(468)[325]經)。這是以「正見」為首的八項修行指引,涵蓋了戒、定、慧的內容,總攝了佛法的修行法門(道)。「八正道」的每一項內容,我們留在〈第四選〉中討論。
  (8)「三種觀義」,就是以陰(五蘊)、入(六入)、界(六界)為舞台的三種觀。其中,「六界」是指「地、水、火、風、空、識」等六種特性。以這六種性質為觀察、正思惟的對象,也可以「盡於此法得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而成就解脫的。如第
465(728)[464]經中,佛陀教導尊者羅[目+候]羅,如何離「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時說:
  「若比丘於所有地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
、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
  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亦復如是。
  羅[目+候]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於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有見,我慢、繫著、使。
  羅[目+候]羅!若比丘於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有見,我慢、繫著、使,是名斷愛縛、諸結,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又第
273(396)[272]經中說:
  「彼眼者,是肉形,是內,是因緣,是堅,是受,是名眼肉形內地界。
  彼眼者,是肉形,若內,若因緣,津澤,是受,是名眼肉形內水界。
  彼眼者,是肉形,若內,若因緣,明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火界。
  彼眼者,是肉形,若內,若因緣,清飄動搖,是受,是名眼肉形內風界。」
  六根(六入),或者五蘊,也還可以以六界作交叉分類,來作觀察的。所以,「陰、入、界」,應該都是以我們的身、心為主軸的。印順法師在其《佛法概論》〈第四章‧第一節:有情的分析〉中說:
  「蘊觀,詳於心理的分析;
   處觀,詳於生理的分析;
   界觀,詳於物理的分析。
  依不同的立場而觀有情自體,即成立此三種觀門,三者並不是截然不同的。」
  所以,「三種觀義」正是不離身心活動,而談解脫的《雜阿含經》立場。
  而相對應的南傳經文,「三種觀義」另作「處、界、緣起」。
  經中說,七處三觀,解脫盡在其中。「七處」是方法,「三觀」是下手處。提出了方法,也說明了下手處,真的是「解脫盡在其中」了。
  (9)其它相關於五蘊如實知的經文:
41(153)[87]、61(58)[52]、46(158)[92]、268(51)[45]、59(56)[50] 、
58(170)[104]、65(62)[56] →
71(116)[62]、74(128)[65]。
  (10)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蘊相應〉第五七經〈七處〉(22-57)(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五冊九0
頁)


第四選 六入處如實知--六分別六入處經(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305(407)[283]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
  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六分別六入處經?
  謂於眼入處,不如實知見者,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於眼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皆生染著。
  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如實知見。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
  如是染著,相應、愚闇、顧念、結縛其心,長養五受陰,及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樂著),悉皆增長。身心疲惡,身心燒然,身心熾然,身心狂亂,身生苦覺。彼身生苦覺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增長,是名純一大苦陰聚集。
  諸比丘!若於眼如實知見,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見已,於眼不染著,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
  如是耳……。鼻……。舌……。身……。意、法如實知見,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於意不染著,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不染(著)。
  不染著故,不相應、不愚闇、不顧念、不繫縛,損減五受陰,當來有愛、貪喜、彼彼樂著悉皆消滅。身不疲苦,心不疲苦,身不燒,心不燒,身不熾然,心不熾然,身覺樂,心覺樂。身心覺樂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悉皆消滅。如是,純大苦聚陰滅。
  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前說正語、正業、正命清淨修習滿足,是名修習八聖道清淨滿足。
  八聖道修習滿足已,四念處修習滿足,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修習滿足。
  若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皆作證;若法應知、應修習者,悉已修習。  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
  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
  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
  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止、觀。
  若比丘於此法應知、應了(者),悉知、悉了;若法應知、應斷者,悉知、悉斷;若法應知、應作證者,悉知、悉證;若法應知、應修者,悉知、悉修,是名比丘斷愛、結縛,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諸比丘!是名六分別六入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什麼是六分別六入處經?
  就眼睛看見東西;由眼睛接受外來的訊息來說,不能實知見的人,那麼,對於由所看到的東西(色)、視覺(眼識)、視覺認識(眼觸)等因緣和合所產生的三種覺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也不能如實<
知見。不能如實知見的緣故,就會在眼睛看的時候,產生染著。
  耳朵聽、鼻子聞、舌頭嚐、身體的碰觸、起心動念也是這樣,不如實知見的緣故,就會生起染著。
  像這樣(染著),心也就常與煩惱為伍(相應)、愚昧而不明事理(愚闇)、顧念著過去、擔心著未來(結縛),長養著五受陰,以及對引發來生(當來有愛)、伴隨著貪喜(喜貪俱)、到處樂著(彼彼樂著)的渴愛,也都因而增長。身、心為了滿足這些染著而疲於奔命,受著像火燃燒一樣的煎熬而感受到苦,即使來生也還是在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的增長循環中,這就是我們苦迫生命的現象。
  要消除這一生命的苦迫,就要對眼等六入處、六塵、六識、六觸乃至三受等的過程,如實知見,不起染著。只有不起染著,身心才能不再受煎熬,不再受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才能止息
。  能這樣如實知、如實見的人,就是八正道、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等,三十七道品都修習圓滿,名色(五蘊)徹底的明瞭,無明與貪愛完全斷除,明(沒有無明)與解脫已經親身體證,止(專注;集中精神)與觀(深刻觀察而起慧)的修行方法都已修習。這樣,就可以稱為已經斷除了貪愛、斷除了煩惱糾纏(結縛),現觀(正無間等),真正到了苦海的盡頭(究竟苦邊)了。


三、討論
  (1)這個經,又稱為〈六分別六入處經〉,意思就是在六個入處(六根)裡,從每個入處的作用(功能)中,作了六層的「動態觀察」。從這個經中,或許不容易區別是哪六層觀察,但是,如果比照第
304(406)[282]
經的〈六六法經〉,就比較清楚:那就是六內入處(眼、耳、鼻、身、舌、意入處)、六外入處(色、聲、香、味、觸、法入處)、六識身(眼、耳、鼻、身、舌、意識身)、六觸身(眼、耳、鼻、身、舌、意觸身)、六受身(眼觸生三受、耳觸生三受、鼻觸生三受、身觸生三受、舌觸生三受、意觸生三受)、六愛身(眼觸生愛、耳觸生愛、鼻觸生愛、舌觸生愛、身觸生愛、意觸生愛)。其中,六愛身,就相當於〈六分別六入處經〉中的「於三受不如實知見故生染著」。染著,還是偏向於貪愛來說的。
  (2)「入處」,是外界刺激我們身心活動的觸發點,而以我們的色身來分內外的,如第
322(436)[300] → 324(438)[302]
經所說。六內入處,即是我們說的六根。六根中的前五根是物質的,不可見、有質礙的特性。意根不是物質的,是心、意、識的統稱,不可見,沒有質礙性。六外入處也稱為六境、六塵。其中,色是物質,四大(地、水、火、風)等所造(組成),可見、有質礙性。聲音,是振動性能量。香、味,是物質特性。觸,在這裡是指物與物的相接,應有別於「六觸身」的「觸」。這些,都是不可見、有質礙性。法,是意根所觸對的境界,如概念等、不可見,無質礙性。「六根」對「六境」時,「六識」(主要為依存著腦部的了別與認識功能)生(發生作用),根、境、識的條件俱全時,就完成了「觸」(認識了別)。了別後,依著自己的習性與經驗,而產生苦、樂,或者不苦不樂的覺受,接之而來的,對大部分人來說,恐怕就是不離貪、瞋、癡的染著了。
  (3)在六入處的六層動態觀察中,到底哪一項在解脫中,居比較關鍵的地位?如第
213(275)[215]經說:「於此諸『受』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種貪欲身觸,不種瞋恚身觸,不種戒取(因緣不相干的禁忌與迷信)身觸,不種我見身觸,不種諸惡不善法。」這是說,如果能在「受」的階段,也就是在情緒、覺受的變化(產生)中,如實知見,警覺於防範愛染發展的。
  又如第
209(271)[211]經中說,應於「六『觸』入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於此眼『觸』入處,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如實知見者,不起諸漏,心不染著,心得解脫,是名初觸入處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法永不復起,所謂眼識及色。」這是說,從「觸」的階段,就如實知味、患、離。從認識了別時,就警覺於漠視因緣、不能隨順因緣的我見、我執,那麼接下來的「觸生受」、「觸生想」、「觸生行」就不會出錯。這是比從「受」著手要更高標準,更徹底的修持,當然也是更困難的。因為身心活動,發展到產生情緒反應的階段,已經是相當明顯容易察覺的了,也比較容易讓人體會。
  第
218(285)[220]經中說「苦集道跡」為:「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這是從「六根」對「六境」的分析,切入「十二支緣起」的說明。「十二支緣起」的各支內容,將留在〈第十二選‧因緣觀--論因說因〉中來討論,這裡所討論的重點是:「緣受愛」,也就是六入處六層動態分析中的第六層--「愛」。身心活動,如果發展到進入「愛染」的階段,就是經中所說的「染著」,接下來的,便是「憂悲惱苦」了。如第
913(13253)[905]經中,佛陀告訴聚落主說:「是故,當知眾生種種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習(集),欲起,欲因,欲緣而生眾苦。」第
7(10)[7]
經中說:「於色、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其中,「欲」與「愛」,其實是相同性質的。所以,可以說,眾生的憂悲惱苦,其關鍵所在,就是「欲愛」了。而不論是在「六根」對「六境」的分析中,或是「十二支緣起」的連環鉤鎖裡,「愛」,顯然是居於其中關鍵與分水嶺的地位,就如同佛使比丘,在《菩提樹的心木》中所說的:「在我們的修行中,我們必須如截十里流,阻止『觸』發展成『受』。如果失敗的話,就必須阻止『受』發展成『愛』。此後就病入膏肓,無藥可救了。」不論說從「受」的階段,亦或主張從「觸」的階段就注意不生我見染著,其最後目的,都是在阻止「愛」的生成的。
  至於「眼」與「色」,則如第
273(396)[272]經中的譬喻:「譬如兩手和合,相對作聲。」這是因緣的必然,是可以與貪、瞋、癡不相應,不受其影響的。
  (4)七處,是五蘊的如實知;六分別,則是六入處的如實知。五蘊、六入處,是我們身心活動的整體,都需要如實知、如實見,這是《雜阿含經》一貫的精神與立場。如實知是理智的,覺醒的,真實的,知行合一的。與之不相應的,是情感上的信仰。如第
574(1650)[573]
經中,質多羅長者對耆那教教主尼揵(犍)若提子(六師外道之一),說他不信世尊。尼揵若提子以為質多羅長者要來投靠他,結果才知道質多羅長者真正的意思是:「我有禪觀智慧,為什麼要依靠信去當世尊的學生呢?」情感的、盲目的信仰,是與《雜阿含經》的教說不能相應的。
  (5)經中所說的八正道,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也合稱為「三十七道品」。這些,在《雜阿含經》〈道品誦〉中,有相當份量的經文論及,簡述如下:
  四念處(〈念處相應〉,共有五十四經):如第
610(765)[624] 、 622(784)[636]、 623(785)[637] 、 627(790)[641]
說:「當內身身觀念住,專精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閒症憂,如是外身,內外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廣說。」依著身(內身、外身: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受(三受)、心、法,作如實觀察,調伏世閒症憂。
  四正斷、四如意足(〈正斷相應〉,〈如意足相應〉,經文佚失):依《瑜伽師地論》的解說,四正斷為:律儀斷(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斷斷(未生惡不善法不生),修斷(未生一切善法,為令生),防護斷(已生一切善法為欲令住)。四如意足,為四種修定(定,或譯為如意足、神足、三摩地)的方法:欲三摩地(生起樂欲,觀察惡法的特性、因緣、過患、對治,正審思察,起一境念,再觀察善法的特性、因緣、功德、出離、住一境念)、勤三摩地(在修四正斷中,觀察特性、因緣、過患、對治,正審思察,住一境念),心三摩地(在下劣心、掉舉心的調伏,與捨的修習中,隨順不善法與善法,對其特性、因緣、過患、功德、對治、出離、正審思察,住一境念),觀三摩地(對不善法與善法,能作意思惟其不如理與如理之處,並且[ㄔ+扁]審觀察,覺知自己不善法的生起與否。由觀察作意增上力故,自正觀察有什麼惡法已斷、未斷,正審思察,住一境念)。
  五根(〈根相應〉,共二十七經):如第
646(818)[658]經中說,五根是信(四不壞淨),精進(四正斷),念(四念處),定(四禪),慧(四聖諦)。其中,如第 654(826)[666] →
659(831)[671]
經說五根中,是以慧為首,為棟樑的。
  五力(〈力相應〉,共六十經):這是相應於五根而說五力的。
  七覺支(〈覺支相應〉,共六十七經):如第
715(912)[727]經中說,七覺支為:念(四念處),擇法(善、不善法的抉擇),精進(四正斷),喜(喜悅),猗(身心輕安),定(四禪),捨(捨離染著)。如第
714(911)[726]
經中說,心掉舉、猶豫時,應修猗、定、捨覺分,作為對治。心微劣、猶豫時,應修擇法、精進、喜覺分,以提起精神,而念覺支則是隨時都適用的。
  八正道(〈聖道分相應〉,共一一四經):如第
785(1042)[797]
經說,有「世間八正道」與「出世間八正道」。
  「世間八正道」是通於世間善法的,雖然是「世俗、有漏、有取」的,但的確是能「轉向善趣」,也是「出世間八正道」的基礎:
  正見:若彼見有施、有說,(有齋,有善行,有惡行,有善惡行果報
     ,有此世,有他世,有父母,有眾生,……)乃至知世間有阿
     羅漢,不受後有。
  正志:出要覺,無恚覺,不害覺。
  正語: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
  正業:離殺、盜、婬。
  正命:如法求衣食、臥具、隨病湯藥。
  正方便:欲精進,方便超出,堅固建立,勘能造作,精進心法攝受,      常不休息。
  正念:若念、隨念、重念、憶念,不妄不虛。
  正定:心住不亂不動,攝受寂止、三昧、一心。
  「出世間八正道」,是與「世間八正道」相應的,但每一正道都進一步以苦、集、滅、道為中心,是「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是直接指向解脫道的:
  正見: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
     、分別、推求、覺知、黠慧、開覺、觀察。
  正志: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心法,分別
     、自決、意解、計數、立意。
  正語: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除邪命貪,口四惡行,諸
     餘口惡行離,於彼無漏遠離不著,固守攝持不犯,不度時節,
     不越限防。
  正業: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除邪命貪,身三惡行,諸
     餘身惡行數,無漏心不樂著,固守執持不犯,不度時節,不越
     限防。
  正命: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於諸邪命,無漏不樂著,
     固守執持不犯,不越時節,不度限防。
  正方便: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憶念相應心法,欲
     精進方便,勤踊超出,建立堅固,勘能造作,精進心法攝受,
     常不休息。
  正念: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若念、隨
     念、重念、憶念,不妄不虛。
  正定: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心法,住不
     亂不散,攝受寂止、三昧、一心。
  第
748(968)[760]經說:「如日出前相,謂明相初光。如是比丘,正盡苦邊,究竟苦邊前相者,所謂正見。」這是說,八正道中,是以正見為首的。又如第
788(1046)[800]
經中的偈語:「假使有世間,正見增上者,雖復百千生,終不墮惡趣。」也表示了建立正見的重要。
  (6)「正見」,簡單說,就是正確的觀念與見解。除了前項所說的「知善惡、聖賢」,以及「無漏思惟相應於法」之外,如本選經文中所說的,對「六分別六入處」如實知,不染著(「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觀五蘊、六根『無常、苦、空、非我』」(第1(1)
[1]、188(179)[190] 經),「緣起觀」(第 262(45)[39]、 297(478)[335] 經),「四聖諦」(第
443(682)[442]經),「觀於樂受作苦想,觀於苦受作劍刺想,觀於不苦不樂受作無常想」(第
467(730)[466]經)等,也都是正見的內容。
  (7)其它相關於六入處如實知的經文: 204(255)[206]、 211(273)[213]、
215(277)[217]、 218(285)[220]、 233(306)[235]、 276(399)[275]、 306(408)[284]、
308(410)[286]。
  (8)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中部》第一四九經〈大六處經〉(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二冊三一三頁)


第五選 我見是無明
                         經號:62( 59)[ 53]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五受陰: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
  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生我見、繫著、使、心結縛而生貪欲。
  比丘!多聞聖弟子,有慧、有明,於此五受陰,不為見我、繫著、使、心結縛而起貪欲。
  云何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見我、繫著、使、心結縛而生貪欲?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見色是我,異我,相在。  如是,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
  如是,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說我、繫著、使、心結縛而生貪欲。
  比丘!云何聖弟子,有慧、有明,不說我、繫著、使、結縛心而生貪欲?聖弟子不見色是我,異我,相在。
  如是,受、想、行、識,不見是我,異我,相在。
  如是,多聞聖弟子,有慧、有明,於五受陰不見我、繫著、使、結縛心而生貪欲。
  若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正觀,皆悉無常。
  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正觀,皆悉無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我們凡夫無慧、無明,在色、受、想、行、識等染著的身、心反應(五受陰)中,覺得有一個能主宰、恆常不被改變的我存在著(我見),被這個五受陰所束縛(繫著,就如狗繫柱)、所煩惱驅使(使),就如同心被打了結一樣而生貪欲。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我們無慧、無明,認為確實是有一個恆常不被改變,具有主宰能力的我。於是,在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中,一一去找尋:或者認為色受陰就是我(是我);或者認為不是我,而成了我所(異我);或者認為我包含了色受陰,或含藏在色受陰中(相在)。
  如果能放棄這樣的觀念與想法,就不會被五受陰所束縛、所驅使,心,也就不會像打了結一樣地欲貪著。
  五蘊中的色蘊,不管是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好、醜,遠、近,在如實的正觀下,都會顯現出,那是無常的。受、想、行、識也是一樣的。


三、討論
  (1)在「無明蓋、愛結繫」的經文中,誥症、瞋、癡是我們凡夫煩惱的根源。如果,再進一步想一想貪、瞋、癡的共通處,我們不得不承認,那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我執」。經中說「我見」、「身見」,印順法師解說為:「『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了主,能自由支配,必需如此才可名為『我』」(《佛法概論》第一五五頁)。因為有這樣的主宰欲,才會貪(順我時),才會瞋(逆我時),才會癡(看不清楚或扭曲緣起事實時)。
  (2)從哪裏產生我見無明呢?第
45(157)[91]經中說:「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什麼是受陰?第55(167)[101] 經中說:「云何為受陰?若色是有漏(第
56(168)[102] 經中說能生愛、恚的是有漏法),是取,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瞋恚、愚癡及種種上煩惱心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受陰。」第
58(170)[104] 經中說:「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此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轉。 」第 44(156)[90]
經中說:「愚癡無聞凡夫,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於色愛喜、讚嘆、取著,於色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色若變、若異,心隨變異。心隨變異故,則攝受心住。攝受心住故,則生恐怖、障礙、顧念,以生繫著故。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所以,綜合來說:我見,是因為對五蘊的集、滅、味、患、離(七處三觀)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所以對五蘊產生貪愛、取著(五受陰),而有「我」(能主宰)、「我所」(屬於我的,被主宰的)的錯覺與錯誤觀念。
  (3)在五受陰生我見中,又以四無色受陰為最。第
289(470)[327]經中說:「愚癡無聞凡夫,於四大身厭患、離欲、背捨而非識。」因為人們對四大色身(地、火、水、風)比較容易察覺其變化無常(有增、有減、有取、有捨),就比較容易產生厭離感,而對心、意、識卻比較不容易察覺而產生執著。然而,事實上,四大色身如果善於保養(若善消息),維持個十年,甚至百年,並沒有問題。反而是心、意、識,隨時都在變化,就像「獼猴遊樹林,攀捉枝條,放一取一」(第
289(470)[327]經),不斷地變換,更不應該執著為「我」的。
  (4)「我見」,其實只是一種錯誤的觀念,一種想法。它沒有形體,也難以捉摸,但是卻具體地、無處不在地影響我們的行為。好像只看的到它的威力,卻茫然不知所措。然而,經中末尾說,「彼一切正觀,皆悉無常」,卻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訊息。這是說,可以從觀察無常著手,從體會無常、接受無常的修學,來破除「我見」執著的。
  (5)其它有關五蘊計我的經文:
64(61)[55],43(155)[89],
44(156)[90],46(158)[92]。


第六選 是我、異我、相在--焰摩迦所答經(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104(172)[106]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比丘名焰摩迦,起惡邪見,作如是言:
  
「如我解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
   時,有眾多比丘,聞彼所說,往詣其所,語焰摩迦比丘言:
  
「汝實作是說,如我解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耶 ?」
   答言:「實爾,諸尊!」
   時,諸比丘語焰摩迦:
  
「勿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說,汝當盡捨此惡邪見!」
   諸比丘說此語時,焰摩迦比丘猶執惡邪見,作如是言:
  
「諸尊!唯此真實,異則虛妄。」
   如是三說。
   時,諸比丘不能調伏焰摩迦比丘,即便捨去。往詣尊者舍利弗所,語 尊者舍利弗言:
  
「尊者當知!彼焰摩迦比丘,起如是惡邪見,言:我解知佛所說法, 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我等聞彼所說已,故往問焰摩迦比丘:
汝實作如是知見耶?彼答我言:諸尊!實爾,異則愚說。我即語言:汝勿 謗世尊!世尊不作此語,汝當捨此惡邪見。再三諫彼,猶不捨惡邪見,是
故,我今詣尊者所,唯願尊者,當令焰摩迦比丘,息惡邪見,憐愍彼故。 」
   舍利弗言:「如是,我當令彼息惡邪見。」
  
時,眾多比丘,聞舍利弗語,歡喜隨喜而還本處。
   爾時,尊者舍利弗,晨朝著衣持[金+本],入舍衛城乞食。食已出城,還精
舍,舉衣[金+本]已,往詣焰摩迦比丘所。
   時,焰摩迦比丘,遙見尊者舍利弗來,即為敷座洗足,安停腳机,奉 迎,為執衣[金+本],請令就座。
  
尊者舍利弗就座,洗足已,語焰摩迦比丘:
   「汝實作如是語,我解知世尊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 耶?」
  
焰摩迦比丘白舍利弗言:「實爾,尊者舍利弗!」
   舍利弗言:
   「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云何焰摩迦!色為常耶?為非常耶?」
  
答言:「尊者舍利弗!無常。」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不?」
   答言:「是苦。」
  
復問:「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 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復問:「云何焰摩迦!色是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受、想、行、識是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云何焰摩迦!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 」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非色、受、想、行、識有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如是,焰摩迦!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汝云何言
: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為時說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焰摩迦!先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 有,云何今復言非耶?」
   焰摩迦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我先不解、無明故,作如是惡邪見說
。聞尊者舍利弗說已,不解、無明一切悉斷。」
   復問:「焰摩迦!若復問比丘,如先惡邪見所說,今何所知見,一切 悉得遠離,汝當云何答?」
  
焰摩迦答言:「尊者舍利弗!若有來問者,我當如是答:漏盡阿羅漢 ,色無常,無常者是苦,苦者寂靜、清涼、永沒。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有來問者,作如是答。」
   舍利弗言:「善哉!善哉!焰摩迦比丘!汝應如是答。
   所以者何?漏盡阿羅漢,色無常,無常者是苦,若無常、苦者,是生
滅法。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尊者舍利弗語焰摩迦比丘:
   「今當說譬,夫智者,以譬得解。
   如長者子,長者子大富多財,廣求僕從,善守護財物。
  
時,有怨家惡人,詐來親附,為作僕從,常伺其便。晚眠早起,侍息 左右,謹敬其事,遜其言辭,令主意悅,作親友想、子想,極信不疑,不
自防護,然後手執利刀,以斷其命。
   焰摩迦比丘!於意云何?彼惡怨家,為長者親友,非為初始方便,害
心常伺其便,至其終耶?而彼長者,不能覺知,至今受害。」
   答言:「實爾。」
   尊者舍利弗語焰摩迦比丘:「於意云何?彼長者,本知彼人,詐親欲
害,善自防護,不受害耶?」
   答言:「如是,尊者舍利弗!」
   「如是,焰摩迦比丘!愚癡無聞凡夫,於五受陰作常想、安隱想、不
病想,我想、我所想,於此五受陰保持、護惜,終為此五受陰怨家所害, 如彼長者,為詐親怨家所害,而不覺知。焰摩迦!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
陰,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非我所,於此 五受陰不著、不受,不受故不著,不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尊者舍利弗為焰摩迦比丘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


二、解說
  焰摩迦比丘起了一個錯誤的想法,認為「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
  尊者舍利弗為了糾正焰摩迦比丘的錯誤觀念,就以問答的方式,讓焰摩迦比丘明瞭五蘊是無常的,而無常的便是苦的。
  如果五蘊是無常、苦、變易的,那麼,多聞聖弟子還會認為那裡面有一個不變的主宰我,而說「這是我」(見我)、「這不是我;而是我所擁有的」(異我)、「這是我的一部分,或我就藏在這裡面」(相在)嗎?
  所以,是無常的、是苦的五蘊,其中的任何一蘊,不是如來(我);離開任何一蘊,其它四蘊中也沒有如來(我);五蘊中的任何一蘊,沒有含藏著如來(我),也沒有如來(我),藏在五蘊中的任何一蘊。
  最後,尊者舍利弗詰問說,既然你不確知如來(我)是真實的、確實存在的,你怎麼能說,就你的瞭解,世尊說漏盡阿羅漢死後終無所有呢?你可以這樣說嗎?
  焰摩迦比丘被尊者舍利弗說服了,拋棄了原先的錯誤想法。
  焰摩迦比丘說,假如有人問我為什麼會拋棄邪見,我會告訴他:漏盡阿羅漢的五蘊是無常的,無常的則是苦的。漏盡阿羅漢的苦迫,已經平息下來了(寂靜)、不會再有熱惱(清涼)、永遠不會再生起(永沒)了。
  焰摩迦比丘就在聽聞尊者舍利弗說法時,遠離了我見的塵垢,澈見真理,得法眼淨。
  接著,舍利弗又以譬喻的方式,告訴焰摩迦比丘說,愚癡無聞凡夫,將五受陰當作恆常想、安隱想、不病想、我想、我所想。於是,對這五受陰小心地愛惜、照顧、擁有,而不知這五受陰,就像那怨家派來臥底的刺客,終究要被這五受陰所害一樣。多聞聖弟子就不一樣了,他們觀察這五受陰,得到如病、如癰(爛膿)、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非我所的結論。於是,對五受陰就不執著、不貪染(不受),而自覺涅槃:已經到了生、老、病、死等循環的盡頭(我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建立(梵行已立),該修的都修了(所作已作),知道自己不再有死而後生的需求了(自知不受後有)。


三、討論
  (1)如第 53(165)[99]、 349(491)[348]、
636(810)[650]等經所說,「如來」是佛陀十號之一,意思是如實地來,或如實地去。引申為:如實地知法(四諦、十二因緣)、說法者(望月辭典第 4141
頁,簡寫成望月 4141,以下同)。其它稱號如下:
  應   :或譯為應供、阿羅漢,意思是斷除煩惱,值得供養者。       (望月 99

  等 正 覺:或譯為正遍知、三藐三佛陀,是依四諦而覺了一切法的
       意思。(望月 1684 )
  明 行
足:明是消除了無明,行是行為,足是圓滿成就。
       (望月 2195 中、1301 下、2639
上)
  善  逝:或譯為好去(能完美的去逝者)、好說(善於說法者)。
  世 間 解:知世間實相者。
  無 上
士:沒有比他更好的人。
  調御大夫:善於調教的人。


  天 人 師:天界人間的老師。  佛   :覺悟的人。
  世  尊:或譯薄伽梵,眾佑,最有福的人。(望月 4168

  其中,稱號之一「阿羅漢」(應),我們將留在〈第十五選:沙門四果〉的單元中討論。
  (2)「如來」,在佛陀之前,早已是印度文化中的固有名詞,意思是從前生到後世,生命流轉中的不變主體。也就是其它一般宗教中說的「我」,或譯為「神我」(參考印順法師著《如來藏之研究》〈第一章‧第三節:如來藏的名稱與意義〉)。
  (3)「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的錯誤之處,除了生命主體的「我見」外,還有漠視阿羅漢「成就解脫,不受後有」因緣的「斷見」。如第
105(173)[107]經,說到了佛陀時代的六師外道:
  富蘭那迦葉:否定善惡業報,道德秩序的虛無思想者。
  末迦梨瞿舍利子:一切是命定的邪命派。
  先闍那毗羅胝子:認為得不到客觀真理的不可知論者。
  阿耆多翅舍欽婆羅:塵歸塵,土歸土的死後唯物斷滅論者。
  迦羅拘陀迦栴延:一切眾生皆由七分空所組成,苦樂善惡無所傷害。
  尼揵陀若提子:即耆那教教主,主張接近佛教,極端苦行者,其影響
         力很大而且很久。
(以上參考郭忠生先生譯《原始佛教》〈第二章:原始佛教與當時的印度思想〉)
  佛陀為仙尼分析,將六師外道見解的錯誤,歸納成二類:「見現在世真實是我,而無能知命終後事」的斷見,以及「見現在世真實是我,命終之後亦見是我」的常見。而「不見現在世真實是我,亦復不見命終之後真實是我」的,則是「如來、應、等正覺」所說。焰摩迦比丘或者以為眾生本來是有「我」的,修成阿羅漢後成為無「我」,所以死後不再生。顯然這是佛陀所歸納的斷見。其相關的討論,還可以參考〈第十二選:因緣觀
--論因說因〉。
  (4)如第
408(600)[407]經中,佛陀制止比丘們談論十四個「非義饒益,非法饒益(對義理、正法的瞭解沒有助益),非梵行饒益(對修行沒有幫助),非智非正覺,非正向涅槃(不是目標朝向解脫)」的論題;這就是著名的十四無記(不予解說):1.世間有常2.世間無常3.世間有常無常
4.世間非有常非無常5.世間有邊6.世間無邊7.世間有邊無邊8.世間非有邊非無邊9.是命是身10.命異身異11.如來死後有12.如來死後無13如來死後有無14.如來死後非有非無。
  這「十四無記」的共通特徵,如第
249(375)[251]經說的,都是圍繞在有、無、有「無」(有那種叫無的,或者說「亦有亦無」,都還是可以歸入為「有」)、非「有『非無』」的範圍,其實也還是在有(常)、無(斷)的概念下。
  為什麼佛陀對這十四個論題不作正面回答呢?如第
962(13303)[954]
經中,佛陀告訴婆蹉種出家說,這些都是與事實不符的「倒見」,就像火熄了,然後討論火在何方一樣。如果要問:已解脫的聖者(阿羅漢或如來)死後有無,如第
959(13300)[951]經中,詵陀迦旃延告訴婆蹉種出家說,解脫聖者的生死因緣,已經「無餘滅」,所以不為記說(事實上也是無從記說了)。又如第
961(13302)[953]經中,佛陀告訴阿難說,不直接回答的原因,是避免增加對方的邪見或疑惑。
  (5)第 261(44)[38]、
110(178)[112]經中說,人們總是在五蘊中,尋找生命的主體。所以,佛陀就拿五蘊與生命的主體(如來)作比較。我們知道,任何兩種東西的關係,不外乎三種:一(完全相同),異(完全不同),相在(相融攝,或相交集)。假如這三種關係都不存在,那麼表示什麼呢?是不是表示至少兩者之一是事實上的不存在?所以,佛陀常用「是我、異我、相在不」,來分析生命主體--「我」的不存在。
  第
109(177)[111]經中說:
  「云何見色是我?得地一切入處正受觀已,作是念:地即是我,我即是地,我及地唯一無二,不異不別。如是,水、火、風、青、黃、赤、白,一切入處正受已,作是念:色即是我,我即是色,唯一無二,不異不別。如是,於一切入處,一一計我,是名色即是我。
  云何見色異我?若彼見受是我,見受是我已,見色是我所;或見想、行、識即是我,見色是我所,是名色異我。
  云何見我中色?謂見受是我,色在我中;又見想、行、識即是我,色在我中,是名我中色。
  云何見色中我?謂見受即是我,於色中住,入於色,周[ㄔ+扁]其四體;見想、行、識是我,於色中住,周[ㄔ+扁]其四體,是名色中我。」
  這是對「是我、異我、相在」有詳細闡述的經文,在五蘊的每一蘊上各有「是我、異我、相在」等四種「我」的錯誤認知,稱為「二十種身見」。其中,「正受」是「三摩缽底」的異譯,入定的意思。「地、火、風、青、黃、赤、白」,是成就禪定修學的種類;「十遍處」的前八項,可參考印順法師所著《空之探究》〈第一章‧第十節:勝解觀與真實觀〉。
  (6)生命之中,不存在著不變的主體,那麼,生命又是如何生死流轉呢?第
105(173)[107]經中說:「慢不斷故,捨此陰已,與(餘)陰相續生。」慢,就是我慢,是細微潛隱的「我執」。因為慢不斷,所以佛陀可以據此,而記說某某人命終後往生何處。如果連最細微的「我執」都已經斷除了,沒有了「無明」與「愛染」,那麼,就沒有生死流轉的因緣,也沒有可以記說的因緣了。如果一定要說,那麼只能說:「斷諸愛欲,永離有結(煩惱),正意解脫,究竟苦邊。」如果比對這兩段經文,那麼,「慢」與「愛欲」是相關的,其共通處,不就是對自己生命戀著的「後有愛」嗎?(參考印順法師《佛法概論》〈第七章:關於有情流轉的業力〉)
  (7)如第
58(170)[104]
經說:「若無我者,作無我業,於未來世誰當受報?」佛陀的回答是:「色無常,是苦,是變易法,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是見者,是為正見,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佛陀的回答,並沒有直接說誰在受業報,表面上看來,好像是答非所問。其實,佛陀是直接從問題的根本錯誤處--「我見」,來著手糾正的。也就是說,問題本身,就是一個事實上不存在的錯誤,所以,是沒有辦法,直接作正面回答,說是誰(或不是誰)在受業報的。那麼,在「無我」的正見下,應當如何來看業報呢?第
335(456)[313](第一義空經)經說:「眼不實而生,生已滅盡,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在這個五蘊(這輩子)到下個五蘊(下輩子)的流轉中(俗數法),就是因緣果報(業報)現象的展現。而在這樣因緣聚散的無常展現中,找不到一個不變的主角,說他是造業的主人。所以說,「有業報而無作者」。
  這樣的觀念,很難理解是嗎?那也不用氣餒,就像第
405(597)[404]
經的偈誦說:「一毛為百分,射一分甚難,觀一一苦陰、『非我』難亦然。」「無我」的觀察與實踐,對我們平常凡夫來說,確實是很難。如果您覺得實在難以理解,那麼,何妨暫時將它擺在一旁,回頭來依著佛陀的教導,多用心於體會「無常,是苦,是變易法」!如第
202(253)[204]經中說:「云何知、云何見,次第我見斷、無我見生?」佛陀的回答是:「於六根正觀『無常』,若眼識,眼觸,若眼觸因緣生受--苦、樂、不苦不樂,彼亦正觀無我。」而經中,尊者舍利弗不也是從「無常,是苦,是變易法」切入,來調教焰摩迦比丘,讓尊者焰摩迦比丘「得法眼淨」的嗎
  (8)經中說,「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法眼淨」,是怎樣的成就呢?如第
396(588)[395]經說:「譬如日出,周行空中,壞諸闇冥,光明顯照。如是聖弟子,所有集法一切滅已,『離諸塵垢,得法眼生,與無間等俱』,三結斷,所謂身見、戒取、疑。此三結盡,名須陀洹,不墮惡趣法,必定正覺趣,七有天人往生,作苦邊。」「淨」,是純淨沒有瑕疵,可以引申為「圓滿」的意思。所以,「法眼淨」與經中的「得法眼生,與無間等俱」,意思是一樣的,也就是說,這是「必定正覺趣」的初果須陀洹聖者了。
  另外,在《雜阿含經》中,總共記載著十七位聖者得「法眼淨」,他們是:長者子輸屢那、富流那瀰多羅尼子、闡陀比丘、差摩比丘、焰摩迦比丘、仙尼出家、那拘羅長者、毗紐迦旃延氏婆羅門尼、阿支羅迦葉、須深比丘、尊者憍陳如、竭曇聚落主、刀師氏聚落主、詵陀迦旃延比丘、長爪外道、尸婆外道出家、須拔陀羅外道出家(即佛陀入滅前的最後一位弟子)。經中形容這些聖者,在得「法眼淨」後,「見法、得法、知法、起法、斷諸疑惑,不由他知,不由他度,於正法中,心得無畏。」(如第
105(173)[107]、 30(36)[30]、 262(45)[39]、 253(379)[255]、
347(489)[346]、913(13253)[905]、916(13256)[908]、969(13310)[961]
、977(13318)[969]、979(13320)[971]等經)從這段經文的描述,我們可以瞭解到,這樣的聖者,已經對「法」有相當深刻、決定性的把握,不再有疑惑,也不再有恐懼,不由他度而決定趣向解脫。而在第
262(45)[39]
經中,描述闡陀比丘在得「法眼淨」時說:「不復見我,唯見正法。」更是明確地表示了破除「我見」的肯定。
  修行,如果能夠到達「斷諸疑惑」、「不由他度」、「心得無畏」的篤定,這至少是「初果」以上程度的聖者啊!
  (9)「我見」與執著(取著),有著密切的關連。如第
43(155)[89]經說:「云何取故生著?愚癡無聞凡夫,於五蘊見是我、異我、相在,見五蘊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五蘊若變、若異,心亦隨轉。心隨轉已,亦生取著,攝受心住。攝受心住故,則生恐怖、障礙、心亂,以取著故。」反之,能正觀五蘊非我、非我所的聖者們,則是「於世閒砠無所取(攝受),無所取者則無所著,無所著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第32(38)[32]、76(130)[67]、84(141)[75]
、 85(142)[76]、 34(146)[80]、 124(1665)[126] ……等經)又如同第 269(52)[46]、
274(397)[273]經中說:「譬如祇林中樹木,有人砍伐枝條,擔持而去,汝等亦不憂慼,所以者何?以彼樹木非我、非我所。」沒有我、我所的想法,也就不會有執取的困擾了。
  (10)為什麼會有我見呢?為什麼無常、苦、變易法,就不能於其中見是我、異我、相在呢?這將在〈第七選:欲令如是、不如是〉單元中討論。
  (11)其它有關是我、異我、相在的經文:
23(29)[23]、
24(30)[24]、 30(36)[30]→32(38)[32]、 264(47)[41]、
269(52)[46]、64(61)[55]、76(130)[67]、82(139)[73]→85(142)[76]、 43(155)[89]、
45(157)[91]、 198(219)[200]、 199(227)[201]、 209(271)[211]、 227(295)[229]、
273(396)[272]、 274(397)[273]、 276(399)[275]、 465(728)[464]、 248(374)[250]、
120(1661)[122]、 121(1662)[123]、124(1665)[126]、125(1666)[127]、133(1785)[135]、
938(13278)[930]、1024(13361)[1012]。
  (12)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蘊相應〉第八五經〈焰摩迦〉(22-85)(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五冊一五九頁)


第七選 欲令如是、不如是
                        經號:33(145)[ 79]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比丘!於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
  比丘白佛:「無常,世尊!」
  「比丘!若無常者,是苦不?」
  比丘白佛:「是苦,世尊!」
  「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見是我、異我、相在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
、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實知。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比丘!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如實觀察。如實觀察已,於諸世閒砠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色蘊不是我,如果色蘊是我,那麼,色蘊就不應當會損壞、缺陷(病),帶來苦;也不應該對色蘊有所要求:要它是這樣,不要那樣。就是因為色蘊不是我,也沒有我的緣故,所以會變壞,會產生苦,一般人也就會有要它是這樣,不要那樣的要求。
  五蘊的每一蘊,都是無常的,是苦的,是變易的。所以,不可以認為其中的哪一部分是我、異我、相在。也應當如實知五蘊的一切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擁有的。
  有了這樣正確的觀察體認後,對色、受、想、行、識等五受陰不是我、也不是我所就能如實觀察。如實觀察後,對於世間就不會執取,不會執著而自知已證入了涅槃:這是我的最後生,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應該完成的,都已完成,自己知道,不再有後有的愛求。


三、討論
  (1)五蘊是無常的,所以五蘊是無我的。而「我」,經中也以「欲令如是、不如是」來說明。「欲令如是、不如是」,可以說正是主宰欲的最佳描述。主宰欲,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指揮欲望,在其背後,就是「我執」。如第
110(178)[112]經中,佛陀舉例,反問事火的婆羅門居士(火種居士)薩遮尼揵子說,譬如國王在自己統治的國土中,對犯王法的人要殺、要割,對立功的人餽贈財寶,只要是主人(主宰者),就都能自由自在地隨心所欲了。所以,如果說五蘊就是我,那麼五蘊就能隨意自在,要這樣,不要那樣了?但是我們知道,五蘊是沒有這種能耐的。所謂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便是,當然薩遮尼揵子是答不下去了。
  (2)「欲令如是、不如是」裏,隱含著另一個重要的訊息,那就是「漠視因緣」。事情要成就的唯一方法,就是一一去滿足成就那件事的因緣條件,而不是只有情緒上的期求,就能成功的。常常,我們因為無法如實地瞭解因緣條件,雖然努力了,但仍然失敗,這時,最容易有挫折感和煩惱了。這樣的挫折感和煩惱,有沒有因為主宰欲不能滿足的因素呢?
  「漠視因緣」的另一種表現型態,就是獨裁專制、為所欲為。獨裁專制與為所欲為,經常要造成其周遭有情的受壓迫與痛苦,同時,也長養自己的貪、瞋、癡與我執,最後,還是使自己常在熾熱中,不得寧靜。
  (3)對人、對事的主宰欲,是來自對自己生命主宰欲的延伸,即認為生命流轉中有常恆主體的錯覺。如第
958(13298)[950]經中尊者目揵連說,於五蘊之七處不如實知的緣故,就會有生命主體--「我見」的錯覺。又如解說「二十種我見」的第
109(177)[111]經中說:「云何見色是我?得地一切入處正受觀已,作是念:地即是我,我即是地,我及地唯一無二,不異不別。」「得地一切入處正受」,正是「十遍處」中「地遍處」的「假想觀」所成就的定境(參考印順法師著《空之探究》〈第一章‧第十節:勝解觀與真實觀〉),經中說,這種定的修習,依著自己意念,營造出無窮擴展的平整大地,現起唯一而恆常沒有變化(無窮又平整)的無垠的大地,連這個營造的意念也都融入了。在這樣的情境下,如果沒有佛法正見的基石,有可能就會產生「地」(組成五蘊中色蘊的元素--印度傳統的分析)--色,就是恆常不變我的錯覺。
  (4)讓我們時常在生活周遭的經驗裡,仔細地觀察,找找看有沒有所謂的「主宰」:能抗拒得了「無常」,不需要因緣條件具足,就能存在的?
  (5)我見,或是身見,或是主宰欲,或是生命流轉的主體,在說理上,都是與「緣起法」(請參考〈第十二選:因緣觀--論因說因〉)相違背而不得共存的。以「緣起法」理則,與「無常」觀察為中心的佛法,歸結到「無我」,是必然的,但卻難讓擁有記憶與業力的眾生所接受。即使是離佛世才幾百年的部派佛教,就有犢子部、正量部、法上部、賢冑部、密林山部成立「不可說我」的說法(參考印順法師著「如來藏之研究」第二章第三節:如來與我),可見一班了。
  (6)其它有關欲令如是、不如是的經文:34(146)[80]、86(143)[77]、
87(144)[78]。


第八選 欲愛是繫--黑牛與白牛(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250(376)[252]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俱在耆闍崛山。
  尊者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覺,詣尊者舍利弗所,共相問訊已,退坐一面,語舍利弗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見答與不?」
  尊者舍利弗語摩訶拘絺羅:「隨仁所問,知者當答。」
  尊者摩訶拘絺羅問尊者舍利弗言:
  「云何尊者舍利弗!眼繫色耶?色繫眼耶?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意繫法耶?法繫意耶?」
  尊者舍利弗答尊者摩訶拘絺羅言:
  「非眼繫色,非色繫眼,乃至非意繫法,非法繫意。尊者摩訶拘絺羅!於其中間,若彼欲貪,是其繫也。
  尊者摩訶拘絺羅!譬如二牛,一黑、一白,共一軛鞅縛繫。人問言:為黑牛繫白牛?為白牛繫黑牛?為等問不?」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非黑牛繫白牛,亦非白牛繫黑牛,然於中間,若軛、若繫鞅者,是彼繫縛。」
  「如是,尊者摩訶拘絺羅!非眼繫色,非色繫眼,乃至非意繫法,非法繫意;中間欲貪,是其繫也。
  尊者摩訶拘絺羅!若眼繫色,若色繫眼,乃至若意繫法,若法繫意,世尊不教人建立梵行,得盡苦邊。以非眼繫色,非色繫眼,乃至非意繫法,非法繫意故,世尊教人建立梵行,得盡苦邊。
  尊者摩訶拘絺羅!世尊眼見色,若好、若惡,不起欲貪;其餘眾生,眼若見色,若好、若惡,則起欲貪。
  是故,世尊說:當斷欲貪,則心解脫。乃至意、法,亦復如是。」  時,二正士展轉隨喜,各還本處。


二、解說
  「六根」接觸到「六塵」,緊密吸引而不能分離,就像是繩子綁著(繫)一樣。那麼,到底是「六根」吸引著「六塵」,還是「六塵」吸引「六根」不放呢?
  都不是!這緊密吸引的力量,是欲貪。
  譬如,讓一頭黑牛與一頭白牛並肩拉車,不是黑牛去綁白牛,也不是白牛綁著黑牛,而是擔在黑牛與白牛肩上的軛鞅,使兩頭牛並在一起拉車的。
  世尊之所以能教人修行,從苦迫中解脫出來,就是因為「六根」與「六塵」不是自己必然要互相吸引的。如果兩者必然會緊密吸引在一起,那麼,就沒有辦法經由修行而獲得解脫了。
  世尊在「六根」接觸「六塵」時,不論所遇到的「六塵」是令人喜歡的,或令人厭惡的,都不會起欲貪。而其他凡夫眾生,就沒有辦法不起欲貪了。
  所以,世尊說:應當斷除欲貪。斷除欲貪,心就解脫了。


三、討論
  (1)「無明蓋、愛結繫」,是生死流轉的兩大力量。無明雖是比較潛藏的,但還是有貪愛的成分;愛結是比較表面的,卻也有無明的影子。
  如第
984(13325)[976]經中說:「何等愛為網、為膠,乃至往來流轉,無不轉時?謂有我故:有我,欲我,爾我,有我,無我,異我,當我,不當我,欲我,當爾時,當異異我,或欲我,或爾我,或異,或然,或欲然,或爾然,或異,如是十八愛行從內起。」「十八愛行」的內容,總是與「我」--無明,相關聯著。又如第
334(455)[312]經中說:「何等為業因、業緣、業縛?謂愛因、愛緣、愛縛。」「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而第
198(219)[200]經中說:「如是,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者,是名斷愛、轉見,正無間等,究竟苦邊。」所以,在無明與愛結的糾纏中,解脫的下手處,除了在理智上建立正確的觀念(「正見」),破除「我見」外,就是要在行為上,減少欲貪的影響力了。
  (2)煩惱的產生,如果是六根接觸六塵後的必然,而不是欲貪居於中間為關鍵,那麼,也就不用談什麼修行了。因為,想修也無從修起啊!又如第
1164(382)[258]
經說:「六內入處是一邊,六外入處是二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過去世是一邊,未來世是二邊,現在世名為中,愛為縫紩。」「有者是一邊,集是二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觸是一邊,觸集是二邊,受於其中,愛為縫紩。」第
572(1648)[571] 經說,「然中間有欲貪者,隨彼繫也。」也都表示了相同的意思。
  (3)第
913(13253)[905]經中說:「眾生種種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欲生、欲習、欲起,欲因,欲緣而生眾苦者。若無世間愛念者,則無憂苦塵勞患,一切憂苦消滅盡,猶如蓮花不著水。」第
957(13297)[949]經中說:「眾生以愛樂有餘,染著有餘。」「有餘」,就是指煩惱未斷盡,「眾生於此處命終,乘意生身生於餘處,當於爾時,因愛故取,因愛而住,故說有餘。」第
122(1663)[124] 經中說:「愛盡則苦盡,苦盡者則說苦邊。」第 1010(1339)[1223]
經的偈誦說:「欲能縛世間,調伏欲解脫,斷除愛欲者,說名得涅槃。」第
371(534)[370]經中說:「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此四食,愛因、愛集、愛生、愛轉。」這些,都在告訴我們,欲愛,在憂苦、煩惱,乃至於生命的流轉中,是居於怎樣的關鍵地位了。
  (4)第
546(1621)[545]
經中說:「貪欲繫著因緣故,王、王共諍,婆羅門、居士共諍。」「以見欲繫著因緣故,出家、出家復共諍。」在家人因為貪欲而互相爭執,而以出世間為志業的修道人,還難免於因為觀念、見解不同的愛染而爭執,這就是所謂的「見諍」了。
  (5)愛,與依同理心而來的慈悲,有什麼不同呢?第
334(455)[312]經中說:「彼癡者是無明,『癡求欲名為愛』,愛所名為業。」愛,是沒有離開「我見」的(佔有感、滿足感),是沒有離開「無明」的(愚癡、執著),這與一般觀念裡,認為愛是甜蜜的、幸福的、歡樂的,是多麼的不同啊!當然,如果能夠離開「我見」、「無明」而「愛」,這樣的「愛」,沒有執著,沒有煩惱,充分尊重因緣地施予眾生愉悅,拔除眾生痛苦,是純淨無瑕、寂靜清涼,解脫聖者的慈悲,否則,是必然遲早會伴隨著焦慮、憂愁、痛苦、煩惱的。
  (6)充滿著雜染的愛,也可以發展、轉成充滿著修行的源動力的。如第
561(1637)[560]經中,婆羅門問尊者阿難說:
  「何故於沙門瞿曇所修梵行?」
  「斷愛故。」
  「何所依而斷愛?」
  「依於欲而斷愛。」
  「尊者阿難!豈非無邊際?」
  阿難解釋說:「如是,聖弟子修『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乃至斷愛。愛斷已,彼欲亦息。」「依欲斷愛」,不會是一個無窮的循環,反而是截斷無窮生命之流的切入點。這裡的欲(愛),是「欲為勤依」的善法欲,是愛樂於遠離憂悲惱苦,愛樂於解脫的寂靜清涼。經中說,以這樣的愛,「欲定斷行成就遊;精進定、心定、思惟定斷行成就(即四如意足)。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乃至愛盡。愛盡已,思惟則息。」
  (7)第
283(464)[321]經說:「若於結所繫法,隨順無常觀,住生滅觀、無欲觀、滅觀、捨觀。不生顧念,心不縛著,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第
285(466)[323]經說:「於所取法,觀察無常、生滅、離欲、滅盡、捨離。心不顧念,心不縛著,愛則滅,愛滅則取滅,乃至純大苦聚滅。」這是說,從自己所捨不得(結)的,所執取的,觀察「無常」、「生滅」,來去除愛染。只要愛染滅除了,那麼,老病死、憂悲惱苦的「純大苦聚」,就跟著滅除了。和斷除「我見」一樣,『觀察無常』,也是消除愛染的重要修行方法。
  (8)其它有關欲愛是繫的經文:
22(28)[22]、
58(170)[104]、 72(126)[63]、 108(176)[110]、
128(1683)[130]、129(1697)[131]、187(12872)[189]、189(183)[191]、 239(314)[241]、
240(315)[242]、 374(537)[373] → 378(541)[377]、 610(765)[624]、 627(790)[641]、
647(819)[659] 、 710(907)[722]、
903(13175)[617]。
  (9)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六處相應〉第一九一經〈拘絺羅〉(35-191)(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六冊二一六頁)
  其他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還有《相應部》〈六處相應〉第一九二經〈迦摩浮〉(35-192)(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六冊二一八頁)。


第九選 五蘊斷--攀緣四識住(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39(151)[ 85]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五種種子,何等為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
  此五種子,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新熟堅實,有地界而無水界,彼種子不生長增廣。
  若彼種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水界而無地界,彼種子亦不生長增廣。
  若彼種子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地、水界,彼種子生長增廣。
  比丘!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
  地界者,譬四識住。
  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為四?於色中識住,攀緣色,喜貪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比丘!識於中,若來、若去、若住、若沒、若生長增廣。
  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
  色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受、想、行界離貪,離貪已,於行封滯,意生縛斷。於行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不復生長增廣。不生長故,不作行,不作行已住,住已知足,知足已解脫。
  解脫已,於諸世閒砠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說彼識不至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無所至趣,唯見法,欲入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種子在土壤中,有水的滋潤,就會生長增廣。
  五蘊中的識蘊,就像種子。
  而色、受、想、行等其它四蘊,就是識所迷戀、安住的四個地方(四識住),就像是土壤。
  貪愛,就如同其中滋潤生長的水分。
  識在色、受、想、行等四個地方,隨時找機會發生關係(攀緣)、安住。經由喜貪的滋潤,而得到生長增廣。如果說,離開色、受、想、行,而有識的成長處,那麼,這樣的識,是不存在於我們實際生活的經驗裏的,人們將會不知所云。
  如果能夠對色、受、想、行等,沒有貪欲,那麼,對色、受、想、行,因迷戀、執取(封滯),而在心中所產生的繫縛(意生縛)就斷除了。一旦這樣的繫縛斷除了,也就不會再要攀緣了。攀緣斷了以後,識就不再與色、受、想、行等有所關連,而失去了安住處。沒有安住處的識,也就不會再生長增廣。不會再生長增廣,就不會再「有所作為」(「不作行」)。不會再有作為後,便成就「無相心解脫」(「住」)、「無願(無所有)心解脫」。
  解脫後,對身、心及周遭的一切,就不會想佔有(取),不會迷戀(著),而自覺涅槃(煩惱永盡)。此時的識,不會再往東、西、南、北、四維、上、下,不會再進入生死輪迴(至趣),只有看到因緣的聚散(唯見法),想契入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


三、討論
  (1)將本經與第 40(152)[86] 及 64(61)[55]經後半段,一起比照閱讀,可以幫助對經文的瞭解。
  (2)第
288(469)[326]經中,描述尊者舍利弗與尊者摩訶拘絺羅兩位聖者,在討論「十二緣起」的問題。尊者摩訶拘絺羅說,「彼『名、色』緣『識』生」,「彼『識』緣『名、色』生」。「識」與「名、色」,是相互依存生長的,就像三支蘆草,需要相互支撐(輾轉相依),才能豎立於空地一樣,缺了哪一支都不行。「名」,就是生命的精神狀態,也就是指「受、想、行」。
  (3)如果套用「黑牛與白牛」的經文,我們也可以說,識是一邊,四識住是一邊,於其中間,貪愛是繫。斷五蘊,就是要從斷貪愛著手。貪愛斷,識不再攀緣色、受、想、行等「四識住」,也就無從生長增廣,在失去貪愛的滋潤下枯萎。識、名、色,三蘆如果少了一蘆,五蘊就斷了。如第
374(537)[373]
經中說:「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云何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所以,第
77(131)[68]經說:「當斷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這是說,所謂的「五蘊斷」,指的是「斷欲貪」的意思,而不是說,要直接去破壞或壓抑身體(六根)的功能。(請參考〈第十選:六入處斷--四品法經〉討論(4))
  (4)經中說:「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不復生長增廣。不生長故,不作行,不作行已住,住已知足,知足已解脫。」其中,「不作行」、「住」、「知足」等,雖然無法明確地知道其內容,但是,依前後文意,可以知道這是描述斷欲貪後的種種狀況。「不作行」,第
64(61)[55] 經中作:「無所為作」,所以嘗試以「成就不會再『有所作為』」來理解。而「住」,參考第
556(1631)[555]→559(1635)[558]
等經的「解脫已住,住已解脫」經文,其中的「住」,或有相通之意。若依《瑜伽師地論》(《大正大藏經》第三十冊第七八九頁中,或印順法師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冊第一0
六頁),以及印順法師著《空之探究》〈第一章‧第六節:無相〉的解說:
  「空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無所為。」
  「無願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為喜足。」
  「無相解脫門為依止故,說名為住。」
或許我們可以嘗試以「無相心解脫」來理解「住」,而以「無願(無所有)心解脫」來理解「知足」。
  而涅槃,就如第
490(1478)[489] 經中所說的:「涅槃者,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
  (5)如第
73(127)[64]經中,形容「五受陰」是「重擔」,而「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為「取擔」,也就是說,愛染,就像拿了個重擔子來擔著一樣。那麼,只有在「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永斷無餘、已滅,已吐、盡、滅、沒」時,才是「捨擔」了。
  (6)第
108(176)[110]經中,尊者舍利弗告訴要回去西方的比丘說,如果有人問:「汝彼大師云何說法?以何教教?」就應當回答:「大師唯說調伏欲貪,以此教教。」如果再問:「於何法中調伏欲貪?」那麼,就應當回答:「大師唯說於彼色陰調伏欲貪,於受、想、行、識調伏欲貪。」如果再深一層問:「欲貪有何過患故,大師說於彼色陰調伏欲貪,於受、想、行、識調伏欲貪?」那麼,就應當回答:「若於色欲不斷,貪不斷,愛不斷,念不斷,渴不斷者,彼色若變、若異時,則生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由於欲貪,所以,就捨不得失去(若變、若異),而生憂悲惱苦。這也是為什麼佛陀會以「調伏欲貪」,來教導眾生了。欲貪的調伏,是從我們的五蘊身心活動中,來做的。經中說,「於色(五蘊)欲不斷」,「不斷」的是什麼呢?不斷的是貪、愛、念、渴。反過來說,五蘊應當「斷」的,可以「斷」的,則是貪、愛、念、渴了。
  這是「五蘊斷」的真實內涵。
  (7)其它關於五蘊斷的經文:3(6)[3] → 6(9)[6]、
31(37)[31]、
71(120)[62]。
  (8)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蘊相應〉第五四經〈種子〉(22-54)(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五冊七九頁)


第十選 六入處斷--四品法經
                        經號:245(357)[247]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伏駁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語亦善,中語亦善,後語亦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白梵行,謂四品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四品法經?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歡喜、讚歎、樂著、堅住。
  有眼識色,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苦厭;比丘見已,瞋恚、嫌薄。如是,比丘於魔不得自在,乃至不得解脫魔繫。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
  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是名比丘四品法經。」


二、解說
  什麼是四品法經呢?
  六根認知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對可愛,可念,可樂,可迷戀(著)的,就產生歡喜、讚歎、樂著、堅固地黏住(堅住)。
  六根認知六塵,對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會造成痛苦而討厭的,就產生瞋恚、排斥(嫌薄)。
  六根認知六塵,對可愛,可念,可樂,可著的,知道這是喜悅的,但不讚歎、不樂著、不動搖(堅實)。
  六根認知六塵,對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的,不會產生瞋恚,嫌薄。
  這就是四品法經。


三、討論
  (1)如第
312(414)[290]經說:「若眼已見色,而失於正念,則於所見色,而取愛念相。取愛念相者,心則常繫著,起於種種愛,無量色集生。貪欲、恚、害覺,令其心退減,長養於眾苦,永離於涅槃。」六根對六塵,應該注意的還是貪著,迷戀的處理。
  (2)第
551(1626)[550]
經說:
  「眼流者,眼識起貪,依眼界,貪欲流出,故名為『流』。」
  「緣眼及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生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依此受生愛喜流,是名『流源』。」
  「眼界取心、法境界,繫著、使,彼若盡、無欲、滅、息、沒,是名『塞流源』。」
  「於此五欲功德,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是名『空欲』。」
  在六根對六塵中,斷欲貪的下手處,還是要在所謂的「流源」,即:「緣眼及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生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的過程中,提前從「受」,乃至「觸」的階段用功。而如果能做到遠離於欲貪,那麼,也是「空」的內涵之一了。
  (3)如第
224(291)[226]經說:「一切欲法當斷,」「眼是一切欲法應當斷。」第
233(306)[235]經更明白指出:「云何世間集?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所以,第
314(416)[292]經說:「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永不復生。」
  (4)「六入處斷」的真正含意,並不是說,要將眼睛弄瞎、耳朵變聾。如第
282(405)[281]經,年少多羅對佛陀說,「我師波羅奢那說:眼不見色,耳不聽聲,是名修根。」佛陀則反問他:照這樣說,盲人是在修根了!而且是,只有盲人才眼不見色呢!佛陀接著對阿難說「賢聖法律無上修根」(聖人、賢者修根門的原則與方法),其內容與《四品法經》的內容大略相同,只是增加了厭、不厭俱離的「捨心住」。
  捨心住,經中以「譬如蓮華,水所不染」,「譬如鐵丸燒令極熱,少渧水灑,尋即消滅」來形容。其實,如果能夠去除欲貪,就可以做到超越「厭、不厭」等對治法門的捨心住了。
  (5)如第
241(316)[243]經中說:
  「寧以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令其熾然,不以眼識取於色相,取隨形好。」
  「寧燒鐵錐以鑽其耳,不以耳識取其聲相,取隨聲好。」
  「寧以利刀斷截其鼻,不以鼻識取於香相,取隨香好。」
  「寧以利刀斷截其舌,不以舌識取於味相,取隨味好。」
  「寧以剛鐵利槍以刺其身,不以身識取於觸相及隨觸好。」
這並不是在教導我們要真的毀掉眼、耳、鼻、舌、身,更不是「六入處斷」的真正含意。如果從更多其它〈入處相應〉的經文來看,「六入處斷」,應該是斷其欲貪,而不是毀去器官。這樣的表達方式,也只是在強烈地表示,去除欲貪的重要與決心罷了。
  (6)其它關於六入處斷的經文:189(183)[191]
→ 191(185)[193]、 225(292)[227]、242(317)[244]。


第十一選 先知法住,後知涅槃--須深盜法(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347(489)[346]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若王、大臣、婆羅門、長者、居士,及餘世人所共恭敬、尊重,供養佛,及諸聲聞眾,大得利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都不恭敬、尊重,供養眾邪異道,衣被、飲食、臥具、湯藥。
  爾時,眾多異道,聚會未曾講堂,作如是論:
  「我等昔來,常為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餘一切之所奉事恭敬,供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今悉斷絕,但恭敬、供養沙門瞿曇、聲聞大眾,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今此眾中,誰有智慧大力,堪能密往,詣彼沙門瞿曇眾中出家,聞彼法已,來還廣說;我等當復用彼聞法,化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令其信樂,可得還復供養如前。」
  時,有人言:
  「有一年少,名曰須深,聰明、黠慧,堪能密往沙門瞿曇眾中出家,聽彼法已,來還宣說。」
  時,諸外道,詣須深所,而作是言:
  「我今日大眾聚集未曾講堂,作如是論:我等先來為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諸世人之所恭敬、奉事,供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今悉斷絕。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諸世間,悉共奉事沙門瞿曇、聲聞大眾。我此眾中,誰有聰明、黠慧,堪能密往沙門瞿曇眾中,出家學道。聞彼法已,來還宣說,化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令我此眾還得恭敬、尊重、供養。其中有言:唯有須深聰明、黠慧,堪能密往瞿曇法中,出家學道,聞彼說法,悉能受持,來還宣說。是故我等故來相請,仁者當行!」
  時,彼須深默然受請,詣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眾多比丘出房舍外,露地經行。
  爾時,須深詣眾多比丘,而作是言:
  「諸尊!我今可得於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不?」
  時,眾多比丘,將彼須深,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今此外道須深,欲求於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
  爾時,世尊知外道須深心之所念,告諸比丘:「汝等當度彼外道須深,令得出家。」
  時,諸比丘願度須深出家,已經半月。
  有一比丘,語須深言:「須深!當知我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時,彼須深語比丘言:
  「尊者!云何學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具足初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
  比丘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云何離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具足第二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
  比丘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云何尊者,離喜,捨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聖說及捨,具足第三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
  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云何尊者,離苦,息樂,憂、喜先斷,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具足第四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
  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若復寂靜、解脫,起色、無色,身作證具足住,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
  答言:「不也,須深!」
  須深復問:「云何尊者所說不同,前後相違?云何不得禪定,而復記說?」
  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脫也。」
  作是說已,眾多比丘各從座起而去。
  爾時,須深知眾多比丘去已,作是思惟:此諸尊者所說不同,前後相違,言不得正受,而復記說自知作證。
  作是思惟已,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
  「世尊!彼眾多比丘,於我面前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即問彼尊者:得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彼答我言:不也,須深!我即問言:所說不同,前後相違,言不入正受,而復記說自知作證!彼答我言:得慧解脫。作此說已,各從座起而去。我今問世尊:云何彼所說不同,前後相違,不得正受,而復說言自知作證?」
  佛告須深:
  「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須深白佛:
  「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佛告須深:
  「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心善解脫。」
  須深白佛:「唯願世尊為我說法,令我得知法住智,得見法住智!」
  佛告須深:
  「我今問汝,隨意答我。須深!於意云何?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耶?」
  須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
  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
  「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耶?」
  須深白佛:「如是,世尊!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
  佛告須深:「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耶?」
  須深白佛言:「如是,世尊!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
  「如是乃至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耶?」
  須深白佛:「如是,世尊!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
  佛告須深:「作如是知、如是見者,為有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具足住不?」
  須深白佛:「不也,世尊!」
  佛告須深:
  「是名『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佛說此經已,尊者須深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爾時,須深見法,得法,覺法,度疑,不由他信,不由他度,於正法中心得無畏。
  (須深)稽首佛足,白佛言:
  「世尊!我今悔過!我於正法中,盜密出家,是故悔過。」
  佛告須深:「云何於正法中,盜密出家?」
  須深白佛言:
  「世尊!有眾多外道,來詣我所,語我言:須深!當知我等先為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餘世人恭敬、供養,而今斷絕,悉共供養沙門瞿曇、聲聞大眾。汝今密往沙門瞿曇聲聞眾中,出家受法,得彼法已,還來宣說,我等當以彼聞法,教化世間,令彼恭敬供養如初。是故世尊!我於正法律中,盜密出家,今日悔過,唯願世尊聽我悔過,以哀愍故!」  佛告須深:
  「受汝悔過。汝當具說:我昔愚癡、不善、無智,於正法律,盜密出家,今日悔過,自見罪、自知罪,於當來世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所以者何?凡人有罪,自見、自知而悔過者,於當來世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
  佛告須深:
  「今當說譬,其智慧者以譬得解。譬如國王,有防邏者,捉捕盜賊,縛送王所。白言:大王!此人劫盜,願王處罪。
  王言:將罪人去,反縛兩手,惡聲宣令,周遍國中,然後將出城外刑罪人處,遍身四體,劖以百矛。
  彼典刑者,受王教令,送彼罪人,反縛兩手,惡聲宣唱,周遍城邑,將出城外刑罪人處,遍身四體,劖以百矛。
  日中,王問:罪人活耶?臣白言:活。王復[來+力]臣:復劖百矛。
  至日晡時,復劖百矛,彼猶不死。」
  佛告須深:
  「彼王治罪,劖以三百矛,彼罪人身,寧有完處如手掌不?」
  須深白佛:「無也,世尊!」
  復問須深:「時彼罪人,劖以三百矛因緣,受苦、極苦劇不?」
  須深白佛:「極苦,世尊!若劖以一矛,苦痛難堪,況三百矛當可堪忍!」
  佛告須深:「此尚可耳,若於正法律盜密出家,盜受持法,為人宣說,當受苦痛倍過於彼。」
  佛說是法時,外道須深漏盡意解。
  佛說此經已,尊者須深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在佛陀時代,王舍城的外道,因為大部分來自王宮貴族的供養,都被轉移給佛陀,和佛陀的聲聞弟子,因而會商決議,推派聰明黠慧的少年須深,到佛陀的僧團中,出家學法,期待學成後,回來教他們,讓他們能再拉回那些權貴信眾,恢復往昔的豐富供養。  須深在佛陀的僧團中出家了。
  過了半個月,有一位比丘對須深說:「我們都是已解脫生死的阿羅漢。」須深因此就要求這位比丘,教他如何入初禪。這位比丘回答說,他不會初禪。須深再要求比丘教他如何入二禪、三禪、四禪、及其它屬於色、無色界層次的禪法,然而,比丘都回答不會。
  在須深的觀念裡,認為解脫的人,必然是能夠入初禪以上禪定的,所以,質疑這位比丘,說他「前後相矛盾(相違)」。但比丘回答他說:「我是洞察了煩惱的本質,而克服煩惱,達成解脫的(慧解脫)。」  比丘們離開後,須深就去問佛陀。
  佛陀告訴須深說,他們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他們獨自在一個安靜的地方,集中精神,專注思惟,不放逸,而能做到離於我見,不起煩惱,心得解脫的。
  須深表示,他無法理解「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也不明白如何集中精神,專心思考,而去除我見,得到解脫。
  佛陀說,不管你知不知道,解脫的次第,就是要「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
  於是,須深請求佛陀為他解說如何才能「知法住智、得見法住智」。
  佛陀就以啟發問答的方式,向須深解說生命的流轉與還滅(順觀、逆觀十二緣起)。然後問須深說,能夠對生命的流轉與還滅,有這樣瞭解的人,就能即刻遠離欲、惡不善法,而完全做到,親身體驗了嗎?
  須深回答說,不能!
  佛陀說,這就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要先建立正確的世間緣起知見,明白雜染煩惱生起、流轉、還滅的因緣,然後,才能經由集中精神,專注思惟,離於我見,不起煩惱,而心得解脫。
  須深聽了佛陀的開示後,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見法、得法、覺法、解決了疑惑(度疑),深具自信,不必他人來度他到彼岸,於正法中,無所畏懼。
  於是,須深對其以不良動機,想在佛陀僧團中,出家盜法的事,向佛陀懺悔,請求原諒。佛陀原諒他,並告訴他:能對自己的犯錯,勇於承認、悔過的人,日後必能律儀成就,功德增長,而不退減。


三、討論
  (1)本經編在「雜因誦」中的〈因緣相應〉,屬於《雜阿含經》中,「修多羅」的部分。南傳《相應部》〈因緣相應〉第七十經與之相當(但禪定的部分異為各種神通,參考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第六十五頁註1),是修行次第上,一個很重要的參考。
  「修多羅」,也譯為「契經」。就佛經集出的時間來說,可能就是在「第一次集結」時集出的。就內容來說,則算得上是《雜阿含經》的精髓,與「第一義悉檀」。
  (2)什麼是法住智?《瑜伽師地論》中歸納成「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印順法師編《雜阿含經會編》中冊第六十五頁);楊郁文先生註解為「知曉一切世間因果道理」(《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雜阿含經》第二冊第六0
五頁註一);印順法師解釋為「緣起被稱為法性、法住」(《空之探究》第一五一頁,《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二十四及二十八頁)。所以,法住智就是有關世間緣起的一切智,如「七處三觀」、「緣起」、乃至「四聖諦」、無常、苦、非我……等。而涅槃智,則是契入涅槃的體驗了。
  (3)自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的慧解脫阿羅漢,是可以沒有入初禪以上能力的聖者。本來,禪定就不是佛法所不共於外道的,而是印度的固有傳統文化。禪定,是修行的一種工具,而不是解脫的關鍵。解脫的關鍵,在於我見的去除;愛染的去除,也就是貪、瞋、癡的去除。正確的「因緣觀」(因緣觀察)、「七處三觀」等正見,都比禪定更具關鍵。而錯誤的觀念(邪見),在禪定力的強化下,還很有可能引發更堅定的邪見的,如第
109(177)[111] 經所描述(參考〈第七選
‧欲令如是、不如是〉討論第點)。
  (4)禪定並非沒有用處,否則「八正道」中,就不必有「正定」一項了。雖然慧解脫阿羅漢可以沒有入初禪的能力,但經中也經常說到應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然後才能「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就是與定相應的專注。而到底哪些定的種類能引發解脫慧呢?《中阿含第205經》說,從初禪一直到無所有處定的每一種定,都能契入解脫。《發智論》(大正二六‧九三九中)等論師的意見,則更加入了初禪之前的近分定(「未至」,未到地定)。
  (5)初期大乘經的風格,常常是直從涅槃著手,而不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參考印順法師著《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這是大乘佛法的一項變革,卻不知道對佛法的發揚,是有利還是不利?涅槃的境界,是凡夫所陌生的,是難以說明的。直從涅槃著手,顯然不是為凡夫程度的眾生而說的,但卻也蔚蔚成風,影響了往後整個大乘佛法教理的發展。雖然,稍後有龍樹菩薩提出「不由世俗諦,不得第一義諦」的呼聲,但是,其效果有多大呢?
  (6)其它有關慧解脫阿羅漢的經文:
351(493)[350]、
710(907)[722]、1212(1312)[1196]、982(13323)[974]
、1026(13364)[1014]。
  (7)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因緣相應〉第七十經〈須尸摩(12-70)(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四冊一四一頁)


第十二選 因緣觀--論因說因
               
  經號:53(165)[ 99]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於薩羅聚落,村北申恕林中住。
  爾時,聚落主大姓婆羅門,聞沙門釋種子,於釋迦大姓,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成無上等正覺,於此拘薩羅國人間遊行,到薩羅聚落村北申恕林中住。
  又彼沙門瞿曇,如是色貌、名稱、真實功德,天、人讚歎,聞于八方,為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諸世間、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中,大智能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為世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演說妙法。善哉應見!善哉應往!善應敬事!
  作是念已,即便嚴駕,多將翼從,執持金瓶、金杖、傘蓋,往詣佛所,恭敬奉事。到於林口,下車步進,至世尊所,問訊安不,卻坐一面。白世尊曰:「沙門瞿曇!何論、何說?」
  佛告婆羅門:「我論因、說因。」
  又白佛言:「云何論因?云何說因?」
  佛告婆羅門:
  「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
  婆羅門白佛言:「世尊!云何為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
  佛告婆羅門:
  「愚癡無聞凡夫,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愛樂於色,讚歎於色,染著心住。彼於色,愛樂故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是則大苦聚集。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婆羅門!是名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
  婆羅門白佛言:「云何為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
  佛告婆羅門:
  「多聞聖弟子,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彼色不愛樂,不讚歎,不染著,不留住。不愛樂、不留住故,色愛則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惱苦滅。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婆羅門!是名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
  婆羅門!是名論因,是名說因。」
  婆羅門白佛言:「瞿曇!如是論因,如是說因。世間多事,今請辭還。」
  佛告婆羅門:「宜知是時。」
  佛說此經已,諸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二、解說
  有一位貴族婆羅門,仰慕佛陀的德行,而恭敬地去拜訪佛陀。
  貴族婆羅門問佛陀說,您都論些什麼呢?
  佛陀說,我是論因緣,說因緣的:
  「因緣條件聚集了世間,因緣條件使世間聚集;
   因緣條件消滅了世間,因緣條件使世間消滅。」
  一般凡夫,不如實知五蘊的集、滅、味、患、離,而愛樂五蘊,讚歎五蘊,內心始終有所染著。由於愛樂,所以,就會生起佔有的欲念(愛故取),並且付諸行動去擁有(取緣有),然後就會有或新的生命,或新的經驗、記憶,或新的行為影響力的生成(有緣生)。新生成的東西,必然是會經歷變化(老)、消散(死),而無法讓人們感到一直在擁有的。於是,就會有憂、悲、惱、苦的大苦聚集了。
  這就是『因緣條件聚集了世間,因緣條件使世間聚集』。
  多聞聖弟子,如實知五蘊的集、滅、味、患、離,對五蘊,就不會愛樂、不會讚歎、不會染著、不會留戀。不愛樂、不留戀的緣故,那麼,對五蘊的愛,就消除了。於是,也就不會想去佔有,不會產生新的「有」,不會有生,也不會有老、死,憂悲惱苦也就消除了。
  這就是『因緣條件消滅了世間,因緣條件使世間消滅了』。
  佛陀告訴婆羅門說,就是這樣來論因緣、說因緣的。


三、討論
  第 298(479)[336]經中,將緣起法分為「法說」、「義說」。如果比對第
296(477)[334]經所說的「因緣法」及「緣生法」,緣起法的「法說」(教說、說示),指的是:「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的普遍法則。而緣起法的「義說」(詳細解說),就是生命流轉的「十二緣起」。
  (2)有情生死流轉的「十二緣起」,第
298(479)[336]經有詳細說明:
  1
無明緣行:什麼是無明?不知四諦,不知因緣條件,不如實知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及六觸入處,不知生命是前生、後世的流轉,不知有善、惡業報,不知有佛、法、僧。而行,經中說就是身、口、意三行,緣,表示前者為後者的條件。
  2
行緣識: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識。
  3
識緣名色:名,就是受、想、行、識等四無色陰(南傳另作受、想、思、觸、作意)。色,是指四大(地、水、火、風),及四大所造色。
  4
名色緣六入處:六入處,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內入處。
  5 六入處緣觸:觸,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觸。
  6
觸緣受:受,即苦、樂、不苦不樂等三受。
  7 受緣愛:愛,分為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愛。
  8
愛緣取:取,即欲取、見取、戒(禁)取、我取。
  9
取緣有:有,分為欲(界)有、色(界)有,無色(界)有。
  10.有緣生:生,就是誕生,但不必局限於來生。
  11.生緣老死:老死就是衰老、死亡或者消失。
  (3)論究有情生死的流轉,也非一定就分成「十二」支的「十二緣起」。如第
67(86)[58]、 69(110)[60]、 283(464)[321]、 285(466)[323] 、 286(467)[324] 、
291(472)[329] 、 111(1652)[113] 等,以及本經(53),就只說到「愛」、「取」、「有」、「生」、「老死」等五支;第
218(285)[220]、 352(494)[351]、 353(495)[352]、 354(496)[353] 、 371(534)[370]、
372(535)[371]等經,則說到「六入處」、「觸」、「受」、「愛」、……等八支;第
68(98)[59]、284(465)[322]等經說到「名色」、「六入處」、……等九支;第287(468)[325]、288(469)[326] 、
360(513)[359]、 361(514)[360]、 374(537)[373]、等經說到「識」、「名色」、……等十支;又如第 356(501)[355]
、 362(515)[361] 、 363(516)[362]、 367(525)[366]等經說到「行」、「識」、……等十一 支。
  
不論是以「五支」、
「八支」、「九支」、「十支」、「十一支」
、「十二支」等來說明眾生的生死流轉,依印順法師的見解:「詳細的並沒有增加,簡略的也並無欠缺。」(參考印順法師《唯識學探源》〈第一章‧原始佛教思想概說〉)
  (4)第
218(285)[220]經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這段經文,是很適合提供我們以「十二緣起」切入「當下」,用來作為眼前煩惱、憂苦生滅(流轉)的觀察的。
  (5)一期一期的生命,從無明到老死,一直沒有間斷的流轉下去,如何才能鬆動這十二個緊密的鉤鎖呢?經中說:「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惱苦滅。」第
286(467)[324]經說:「於所取法,味著、顧念,心縛著,增其愛緣取,取緣有,乃至純大苦聚集。」第
285(466)[323]經說:「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觀:所取法無常、生滅、離欲、滅盡、捨離,心不顧念,心不縛著,愛則滅。彼愛滅則取滅,取滅故有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停止愛染,顯然是瓦解十二緣起緊密鉤鎖的關鍵,就像經中所說的譬喻:「若彼火聚熾然,不增樵草,諸比丘!於意云何?彼火當滅不?」(286
經)「譬如油、炷然燈,若不增油、治炷,非彼燈明未來不生、盡、磨滅耶?」(285
經)停止愛染,就好比像停止加燃料,讓火熄滅一樣的具決定性。
  那麼,又應當如何來止息愛染呢?經中說:「多聞聖弟子,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彼色不愛樂,不讚歎,不染著,不留住。不愛樂、不留住故,色愛則滅。」第
198(219)[200]經中說:「如是,我、我所、我慢、使、繫著不生者,是名斷愛、轉見,正無間等,究竟苦邊。」第
984(13325)[976]經中說:「何等愛為網、為膠,乃至往來流轉,無不轉時?謂有我故。」愛染的止息,與正見的建立,我見、愚癡等無明的去除,息息相關著。這也是為什麼經中會說,「無明所蓋、愛結所繫」了。
  (6)第
296(477)[334]經說:「多聞聖弟子,於此緣起法、緣生法,正智善見,不求前際:我過去世何如?不求後際:我於當來世何如?內不猶豫,此是何等?此眾生從何來?於此沒當何之?」這是說,對緣起法有正知善見的聖者,是不會將心思用在關切前生與來世上的。他們所專注的,應該是「此時、此生」的當下吧!如第
8(11)[8] 經說:「過去、未來五蘊無常、苦、空、非我,況現在五蘊。如是觀者,『不顧過去五蘊,不欲未來五蘊,於現在五蘊厭離,欲正向滅盡』。」第
333(447)[311]經說:「過去、未來眼無常,況現在眼!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念過去眼,不欣未來眼,於現在眼生厭、離欲、滅盡向』。」第994(1323)[1207]
經中,尊者婆耆舍回答佛陀說:「我過去眼識於色心不顧念,於未來色不欣想,於現在色不著。我過去、未來、現在眼識於色貪欲、愛樂、念,於彼得盡,無欲、滅、沒、息、離、解脫。心解脫已,是故,不染、不著、不污,離諸顛倒,正受而住。如是,耳、鼻、舌、身、意……。」時時刻刻地覺察著當下(現在)五蘊,以及六根對六塵的身、心活動,使欲愛不生起,才是佛弟子修行上的重要課題吧!  (7)第
262(45)[39]經中,描述闡陀比丘知道「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但卻「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尊者阿難,就將佛陀教導摩訶迦旃延的內容,告訴闡陀說:
  「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計於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
  迦旃延!於此不疑、不惑,不由於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見如來所說。所以者何?迦旃延!
  『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
  迦旃延!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
  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有行,乃至老病死、憂悲惱苦。
  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老病死、憂悲惱苦滅。」
  闡陀比丘聽完後,「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原來,闡陀不喜歡「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的原因,是因為執著於我見。所以,闡陀比丘聞法後說:「不復見我,唯見正法」。
  第
297(478)[335](《大空法經》),以及第
335(456)[313](《第一義空經》),都是以因緣法,來解說生命流轉的背後,沒有主體,而破除我見的。《第一義空經》說: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滅盡,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
  這是說,在六根面對六塵的身、心活動中,只有因緣條件的聚散,而沒有什麼實在不變的主人存在著。只有這個五蘊,延續到下個五蘊緣起流轉的「俗數法」,而沒有流轉的主體。《大空法經》說:
  「彼見命即是身者,梵行者無有;或言命異身異者,梵行者亦無有。」
  這是說,修行的人,不應該認為,五蘊即是生命的主體,也不應該認為,五蘊外尚有生命的主體。
  第
1169(387)[263]
經,佛陀舉琴聲的例子:國王聽了美妙的琴聲,沈迷其中,要求大臣「取彼聲來」。大臣將那把會產生美妙聲音的琴拿來了。國王說,我不要琴,把剛剛那好聽的聲音拿來。大臣十分為難,於是,就為國王分析說,這樣優美的琴聲,是由琴的柄、槽、皮(、弦等),以及善巧的演奏師(或者,還要有好的作曲)等,許多因緣條件的成就,才會有美妙琴聲的。國王剛才聽到的美妙聲音,已經消失,不可再聞,無法拿來給您了。國王聽了心想:「咄!何用此虛偽物為。」這樣虛偽的琴聲,竟讓世人耽染、執著。
  因緣條件所組成的東西,分析起來,總是這樣地支離片段,沒有主體。有情眾生也是這樣,如第
1202(1302)[1186]
經說:「汝謂有眾生,此則惡魔見,唯有空陰聚,無是眾生者。如和合眾材,世名之為車,諸陰因緣合,假名為眾生。」就因緣和合的角度來看,車子和眾生所遵循的理則,是一樣的,都沒有主體。但是,在情感上,人們總希望在這個五蘊和合中,有一個主體,可以依靠,可以擁有,可以覺得實在一些,這就是「我執」、「我見」了。人們是那麼地習慣於有「我」,而害怕「無我」,或者,對「無我」感到迷惑,那麼,在這樣的情形下,何不從緣起、無常的道理切入,而不必一開始就直接去面對、宣揚「無我」呢?
  想想看,我們將佛陀,菩薩,甚至於佛教當作是什麼?指導老師,還是情感上的寄託處?如果是寄託處,那麼請檢查一下自己的動機,有沒有與因緣法相違背的我見成分。如果有,慢慢地說服自己放棄吧!
  (8)第
296(477)[334]經說,因緣法與緣生法是「若佛出世,若佛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第
299(480)[337]經,佛陀說:「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緣起法,被稱為「法住、法界、法定、法如、法爾」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真理了。佛陀發現了這個真理,並宣揚、教導我們這個真理。說「緣起」,說「無我」,就成了佛法所不共於外道的特色,也是佛法的精髓了。
  (9)緣起法的理則單純,人人可懂。但是,我們凡夫在貪、瞋、癡的扭曲下,日常生活裏,就難以實踐了。尤其在「欲令如是、不如是」的我見主宰欲下,使得我們離開緣起法更遠了。這也是為什麼第
293(474)[331]
經中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常常,我們因為不甘願受困於因緣條件的不具足,而不願意面對現實。其實,事實就是事實,它只會隨因緣條件而改變,不會受主觀的意願影響。主觀的意願,是可以影響自己的努力,去改變因緣條件的。但是,因緣條件往往是錯綜複雜,難以如願。即使現在如願了,也總有失落、無常到來的一天。所以,第
1072(1175)[1060]
經說:「來者不歡喜,去亦不憂慼,於世間和合,解脫不染著。」
  能夠保持一顆平靜的心,去承擔挫折,也算是如實地體會因緣法吧!


第十三選 無常觀(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265( 48)[ 42]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阿毗陀處恒河側。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譬如恒河大水暴起,隨流聚沫。明目士夫,諦觀分別。諦觀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無堅實故。
  如是,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袑、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色無堅實故。
  諸比丘!譬如大雨,水泡一起一滅。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水泡無堅實故。
  如是,比丘!諸所有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
[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受無堅實故。
  諸比丘!譬如春末夏初,無雲無雨,日盛中時,野馬流動。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野馬無堅實故。
  如是,比丘!諸所有想,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
[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想無堅實故。
  諸比丘!譬如明目士夫,求堅固材,執持利斧,入於山林,見大芭蕉樹,[月+庸]直長大,即伐其根,斬截其峰,葉葉次剝,都無堅實。(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芭蕉無堅實故。
  如是,比丘!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
[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彼諸行無堅實故。
  諸比丘!譬如幻師、若幻師弟子,於四衢道頭,幻作象兵、馬兵、車兵、步兵。有智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幻無堅實故。
  如是,比丘!諸所有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
[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識無堅實故。」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
   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
   周匝諦思惟,正念善觀察,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於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離於三法者,身為成棄物,
   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
   此身常如是,幻偽誘愚夫,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
   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以恒河裏,湍流邊緣的聚沫,來比擬五蘊中的色蘊。
  以下雨時,雨滴打在水窪上,造成此起彼落的短暫水泡,來比擬五蘊中的受蘊。
  以春末夏初,在炎炎烈日下,所形成如萬馬奔騰的熱氣流(野馬),來比擬五蘊中的想蘊。
  以剝山林裏的大芭蕉莖,來比擬五蘊中的行蘊。
  以幻師在街頭表演幻術,製造象兵、馬兵、車兵、步兵等幻像,來比擬五蘊中的識蘊。
  如實觀察、思惟、分析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就像聚沫、水泡、陽燄、芭蕉莖、幻術般,都一無所有。既沒有牢靠的東西,也沒有實在、堅固不變的部分。就只有缺憾(如病)、像腫膿(如癰)、像芒刺令人不安(如刺)、衰敗消滅(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這個苦迫的五蘊身,如果離開了壽命、體溫、意識等三法(就是指死亡),所剩下來的,只不過是一堆廢棄物罷了。修行人應當日夜專精,勤於修習,正智正念,觀察這個不實在、不堅固,無我、無我所的五蘊,止息那些苦迫與煩惱的有為行,而達到徹底的清涼(永得清涼處)。


三、討論
  (1)無常,是緣起法則下的必然現象。在日常生活的周遭事物裏,沒有一樣不是無常的,但我們卻不容易如實體會。泡沫與水泡的存在,時閒砠很短暫,比較容易體會到生滅無常的變化。閃電和朝露,也與此相類似。「野馬」又譯作「陽燄」,是空氣在高溫狀態下的對流氣流。由於密度的差異,造成光線的折射,使我們遠遠望去,彷彿有許多東西在向上流竄。這個現象,和沙漠中的海市蜃樓一樣,走近後就空無一物。這與幻術造成的幻像相同,都是感觀上的錯覺,實際上並不存在。相似的例子是作夢:夢境裏有歡樂,有恐懼,但夢境卻不是事實。芭蕉莖十分粗大,但一層層地剝開,中間卻沒有實心。這些譬喻、比擬,都是在說明:五蘊是因緣條件所組成的,是生滅的,是無常的,是沒有主體的。
  當我們有機會看到泡沫、水泡、陽燄、香蕉樹(和芭蕉樹相似)、幻術(魔術表演也可以)、閃電、朝露、或者一覺醒來,夢中的情境,還依稀可憶時,想一想經文中的譬喻,提起自己無常、無我的正念,也算是修行吧!
  (2)第
473(736)[472]、
474(737)[473]經中,異比丘和尊者阿難,都有相同的疑問:「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佛陀回答說:「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以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又:「我以一切諸行漸次寂滅故說;以諸行漸次止息故說:一切諸受悉皆是苦。」因為無常,所以,就可以歸結所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的覺受,都是苦受了。  (3)第
1028(13366)[1016]經中說:
  「如是,比丘正念、正智住者,能起樂受,有因緣非無因緣。云何因緣?謂緣於身,作是思惟:我此身無常,有為,心因緣生。『樂受亦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身及樂受,觀察無常,觀察生滅,觀察離欲,觀察滅盡,觀察捨。彼觀察身及樂受無常,乃至捨已,『若於身及樂受,貪欲使者永不復使』。
  如是,正念、正智生苦受,因緣非不因緣。云何因緣?如是緣身,作是思惟:我此身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苦受亦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身及苦受,觀察無常,乃至捨。『於此及苦受,瞋恚所使永不復使』。
  如是,正念、正智生不苦不樂受,因緣非不因緣。云何因緣?謂身因緣,作是思惟:我此身無常,有為,心因緣生。『彼不苦不樂受亦無常』,有為,心因緣生。彼身及不苦不樂受,觀察無常,乃至捨。『若所有身及不苦不樂受,無明所使永不復使』。」
  一個正念、正智的聖者,在起了樂受、苦受、不苦不樂覺受時,都能夠警覺到這些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也是無常。再從觀察無常、生滅中,捨離欲愛。能夠做到這樣,就能在起了樂受時,知道快樂的感受是無常的,不會因此而起貪心,不被貪欲所驅使,不當貪欲的奴隸;在起了苦受時,知道這個苦也是無常的,不會因此而起瞋心,不被瞋恚所驅使,不當瞋恚的奴隸;在起不苦不樂受時,也能了了分明,知道這也是無常的,不被無明所驅使,不當無明的奴隸。
  (4)第
2(5)[2]經中說:「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者,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第
189(183)[191]經中也說:「於眼正思惟,觀察無常故,於眼欲貪斷。欲貪斷故,我說心正解脫。」然而,第
187(12873)[189]經中卻說:「以成就一法故,不復堪任知色無常,知受、想、行、識無常。何等為一法成就?謂欲貪。」無常的觀察與體會能力,和欲貪的強弱,有著這樣雙向的互動關係呢!
  (5)第
270(53)[47]經中說: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云何修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若比丘於空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欲愛與我見,都是生死輪迴的關鍵,也都可以從修無常想(無常觀)下手。如何修無常想呢?經中說:「於空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或者:「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要不然,如《金剛經》中的偈語:「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電亦如露,應作如是觀。」也很容易體會。而這一切的無常觀照,都應該反觀回與我們身心有關的五蘊無常想--無我上,才能與解脫道相應。
  (6)經文中,前段是散文的長行體,後段是押韻的偈語。長行體的部分是「修多羅」。偈語的部分,是為了記憶方便,將前面散文體的意思濃縮成每句一定字數,兼有優美文辭的文學意味的,這就是「重頌」--「祇夜」的一種型式。由於要兼顧文辭的優美,以及一定字數,所以,常常會犧牲了義理的明確表達,而被認為是不了義的文體。相對的,「修多羅」是散文體裁,義理的表達,不受字數限制,可以比較清晰、明確,所以,被認為是了義的體裁。(參閱印順法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二節:修多羅.祇夜〉)。本經後段中的偈語,最值得背誦的,就是前面六句。其中,「日種姓」,是佛陀傳說中的姓氏。「日種姓尊說」,就是「吾佛世尊說」的意思。
  (7)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蘊相應〉第九五經〈泡沫〉(22-95)(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五冊一九八頁)


第十四選 出入息念(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803(1084)[815]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修習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何等為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是比丘,若依聚落、城邑止住,晨朝著衣持[金+本],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守諸根門,善繫心住。
  乞食已,還住處,舉衣[金+本],洗足已。或入林中、閑房、樹下,或空露地,端身正坐,繫念面前,斷世貪愛,離欲清淨,瞋恚、睡眠、掉悔、疑斷,度諸疑惑,於諸善法,心得決定。遠離五蓋煩惱--於心令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
  念於內息,繫念善學;念於外息,繫念善學;
  息長;息短;
  覺知一切身入息,於一切身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出息,於一切身出息善學;
  覺知一切身行息入息,於一切身行息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行息出息,於一切身行息出息善學。
  覺知喜;
  覺知樂;
  覺知心行;
  覺知心行息入息,於覺知心行息入息善學;覺知心行息出息,於覺知心行息出息善學。
  覺知心;
  覺知心悅;
  覺知心定;
  覺知心解脫入息,於覺知心解脫入息善學;覺知心解脫出息,於覺知心解脫出息善學。
  觀察無常;
  觀察斷;
  觀察無欲;
  觀察滅入息,於觀察滅入息善學;觀察滅出息,於觀察滅出息善學。
  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止息,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多修習修安那般那(出入息)念的人,能夠身、心安詳,思考清晰,觀察敏銳,煩惱、妄想(雜念)寂滅,純淨無疵,明(相對於無明)分想修習圓滿。
  如何修呢?
  如果住在村落、城市附近的郊外,早晨入村落乞食時,好好地守護六根,好好地保持著正念。乞食後,回到自己的住處,在林中、空房、樹下、空地,找一個安靜的地方,腰桿打直地端坐,拋開胡思亂想,將念頭維繫在當下(面前),斷除心中的貪愛,離欲清淨,清除瞋恚、惛忱、掉悔不安、疑惑,心情篤定自信。遠離上面五種讓慧力羸弱、障礙解脫的煩惱。
  將注意力集中在屬於【身體】的呼(出息)吸(入息)上,依著呼吸,覺察每個呼吸的長、短(息長、息短),明白身體配合呼吸的律動順序(一切身出、入息),放鬆肌肉,舒緩心情,覺察到呼吸變得細勻(一切身行息出、入息)的情形。
  隨著每一個呼吸,清清楚楚地明白心中【感受】的變化:是在進入了初禪或二禪時的喜,還是進入了三禪時的樂,或是所有的覺受(心行),都已經平息下來了。
  再進一層,依著呼吸,覺察【心念】的變化:是在趨於歡悅的情況,還是已經收攝,專注於一境而入定,或是已經清淨離雜染了。
  最後,依著呼吸,覺察【法理】的變化,覺察到在修習安那般那念當中,無常的變化、一階階修習的完成、一層層貪欲的消除、以及達到捨離、寂滅的情形。
  這就是修習安那般那念。


三、討論
  (1)定,包括欲界的「近分定」、色界的「四禪」(靜慮)、無色界的「四無色定」,也譯為「三摩地」、「三昧」、「等持」,有時也與「正受」(三摩[金+本]底)混用。
  定的名稱,往往是依據入定的方法(如觀想的內容)來命名的。如第
80(137)[71]經(《聖法印知見清淨經》)中所提及的「空三昧」、「無相三昧」、「無所有三昧」,第
109(177)[111]經中所提及的「地、水、火、風、青、黃、赤、白一切入處正受」,第 236(309)[238]的「空三昧禪住」等。而如第
1165(383)[259] 與 741(938)[753]經的「不淨觀」,以及第
742(939)[754]經的「隨死念」,也可以(但不限於)是定的修習的。雖然提到了這麼多的定,但是,在經文中,都沒有描述修習定的詳細內容。或許,在當時入定的技巧已經十分普及,或者屬於師徒相傳的部分很自然而然地,在經中就略而不再累囑吧。
  (2)如第
65(62)[56] → 68(98)[59]
等經說:「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如實觀察。」定,不是佛法所不共於外道的,也不必然是解脫的關鍵(參考〈第十一單元:須深盜法〉)。然而,定可以使我們的心沈寂、平靜下來,沈靜的心,才有能力作如實觀察。所以,禪定確實是解脫道上的善方便。如實地瞭解定的功能,而不必好於其神秘,也不必視之為修行的唯一途徑,才是確當的態度吧。
  (3)如第
809(1097)[821]
經說,佛陀教導比丘們修「不淨觀」,並且讚歎修不淨觀可以「得大果、大福利」。結果,修不淨觀的比丘們,由於常常觀想自己身體的流膿不淨,因而造成過度厭惡自己的身體而自殺,或請求別人來殺。鹿林梵志子,受到討厭自己身體比丘的請託,而殺了這位比丘。殺完後,又受到魔天的讚歎蠱惑,以為這樣做,是在幫人解脫,助人得涅槃,以致於前前後後,共殺了六十個討厭自己身體的比丘。佛陀在每月十五日的說戒大會中,發現比丘突然少了很多,才知道這樣的事。於是,又教導了「安那般那念」,以避免再有因為修不淨觀而自殺的。
  (4)依據《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大正藏》第三十冊第四三Ο至四三三頁,或《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第四Ο三至四一一頁)的解說,「安那般那」,亦名「入、出息」;「身行」;「風」,即是指「呼吸」。所以,「安那般那念」可以理解為「緣於呼吸的心念鍛鍊」,也可以稱為「出入息念」。
  比照第
810(1098)[822]
經,知道經中所說的,是依「出入息念」而修「四念處」的。若參考葉均先生譯《清淨道論》〈第八章‧第九節:安般念〉,那麼,或許比較容易明白。《清淨道論》稱之為「安般念的十六事」(《瑜伽師地論》稱之為「十六勝行」):
  1出息長時知「我出息長」,或者,入息長時知「我入息長」。
  2出息短時知「我出息短」,或者,入息短時知「我入息短」。
  3「覺知全身我出息」及「覺知全身我入息」,彼如是學。
  4「安息身行我出息」及「安息身行我入息」,彼如是學。
  --以上1至4,為「四念處」中的【身身觀念處】。
  5
覺知喜。
  6 覺知樂。
  7 覺知心行。
  8
覺知安息心行。
  --以上5至8,為【受受觀念處】。
  9覺知心。
  10令心喜悅。
  11令心等持。
  12令心解脫。
  --以上9至12,為【心心觀念處】。
  13觀無常。
  14觀離欲。
  15觀滅。
  16「觀捨遣我出息」及「觀捨遣我入息」,彼如是學。
  --以上13至16,為【法法觀念處】。
  有關「四念處」的內容,請參考〈第二十選:自依、法依、莫異依〉討論(3)。
  其中,第3
項中的「全身」,《瑜伽師地論》作「[ㄔ+扁]身」,即經中所說的「一切身」。《清淨道論》解說為「全出息身的初、中、後」。所謂的「初、中、後」,「即外出的息,以臍為初,以心臟為中,以鼻端為後;內入的息,以鼻端為初,以心臟為中,以臍為後。」以現今的生理常識來看,吸氣,是將空氣吸入肺臟。而空氣,是無法直接由鼻子,通過心臟,到達肚臍的。不過,呼吸時,伴隨著橫隔膜與腺砥律動的擴胸作用,感覺上是可以說為由鼻子,經過心臟(胸部)而到達肚臍(腺砥)的,所以,「一切身入息」,就可以理解為:身體配合呼吸的全部律動過程了。
  第4項的「安息身行我出息」,即經中所說的「一切身行息出息」。其中,「一切身行息」的「息」,即「安息」、「止息」的意思。而「身行」,即是指呼吸。所以,「一切身行息出息」可以理解為,在安那般那念的修習中,呼吸逐漸地趨於細長輕微,甚至於不起(停止)的情形。  第5項所說的「喜」,與第6項所說的「樂」,特別是指二禪特有的喜,與三禪特有的樂的。第7項中的「心行」,《順正理論》與《顯宗論》(《大正藏》第二十九冊第六七五、九一九頁)雖然各持不同的理由,但都是基於「心行」即是「受」的前提下來辯難的。
  (5)定,在修習前,身、心都需要先做準備。時間、地點,也都要有所選擇。如經文中說:「善護其身,守諸根門,善繫心住。」「或入林中、閑房、樹下,或空露地。」「端身正坐。」「離五蓋。」等都是。又如第
801(1082)[813] 經,則歸納出五點,稱之為「五法多所饒益,修安那般那念」:
  1住於淨戒:更進一步則是遠離五蓋。
  2
少欲、少事、少務:心念比較容易平息下來。
  3飲食知量。
  4
初夜、後夜不著睡眠,精勤思惟。
  5空閑林中,離諸憒鬧。
  其中,第4
項的「初夜」、「後夜」,是將天黑到黎明的這段期間,分為三部分,稱為「初夜」、「中夜」、「後夜」的。中夜,還是需要入睡休息的。
  第
805(1093)[817]
經中,阿梨瑟吒比丘說:「世尊!我於過去諸行不顧念,未來未來諸行不生欣樂,於現在諸行不生染著。於內外對礙想,善正除滅。我已如是修世尊所說安那般那念。」雖然不是最聖妙的,但也獲得了世尊的肯定。這也是不瞻前顧後,活在當下的修行態度。
  (6)如第
814(1102)[826]
經說,修出入息念,可以進入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慈、悲、喜、捨,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處,可以得到須陀洹果、斯陀洹果、阿那含果,得無量種神通,乃至漏盡智者。其中,從初禪到四禪,是《雜阿含經》中所說的「定根」(如第
646(818)[658]、647(819)[659]、655(827)[667]、658(830)[670]經),「定力」(如第
675(872)[687]經),「定覺分」(如第 715(912)[727] 經)的內容。大抵來說,《雜阿含經》是重於色界「四禪」的。
  (7)如第
347(489)[346]、 474(737)[473]、 483(753)[482]經,以及第
501(1557)[500]經中,描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的特性為:
  初禪:有覺、有觀,離生喜樂,語言寂滅。
  二禪:無覺、無觀,定生喜樂,覺觀寂滅。
  三禪:離喜,喜心寂滅,捨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安樂住
     ,彼聖說捨。
  四禪:離苦,息樂,憂、喜先已離,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出
     入息寂滅。
  (8)禪定的境界,與解脫的成就,是沒有必然的相對關係的。能入初禪境界的人,未必能證得初果,也未必不能證四果。而且,即使是不能入初禪的人,也有能證入四果,成為阿羅漢聖者的。能入「非想非非想」禪定的外道,身壞命終後,有可能因此而生於「非想非非想天」,但卻尚未能脫離生死之流。這是因為,禪定能力,並非解脫關鍵的緣故。
  (9)如第
464(727)[463]經,阿難問:「當以何法專精思惟?」所得到的所有答案,一致是:「所謂止、觀。」「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於觀已,亦成於止。」佛陀所教導的定(止),是為了成就觀慧(毘婆舍那)。觀慧的成就需要專心一意,所以也能成就定。所以,「專精思惟」的內容,是「止、觀」,其實,還是偏重於「觀」的。
  (10)第
568(1644)[567]
經,說到了入、出「滅盡定」的次第:入時,「先滅口行、次身行、次意行。」「口行」,是說話,以及引發說話的覺、觀,「身行」是指呼吸,「意行」是指意念(想、思)。出定時,依次相反:「意行先起、次身行、後口行。」《清淨道論》中說,「無想天人、第四禪的入定者、生居於色、無色界者、入滅盡定者」無出、入息。當入了深定,而停止了呼吸時,不要驚慌立即想起身,而是從意念上,先想自己應該有呼吸,然後,將意念放在專心於呼吸的鼻孔口上,就能慚慚恢復呼吸。這和經裡所說的「意行先起」,是一致的。有了呼吸,才能繼續恢復回有覺、有觀。當然,出了禪定後,才能夠開口說話。  (11)其它有關出入息念的經文:〈安那般那念相應〉。
  (12)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入出息相應〉第一經〈一法〉(54-1)(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八冊一六四頁)


第十五選 沙門四果(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797(1067)[809]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沙門法及沙門果。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
  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何等為須陀洹果?謂三結斷。
  何等為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癡薄。
  何等為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
  何等為阿羅漢果?謂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有沙門法,及沙門果。
  沙門法,就是從正見到正定的八正道。
  沙門果,就是須陀洹果(初果),斯陀含果(第二果),阿那含果(第三果),阿羅漢果(第四果)。
  能斷除身見(我見)、戒禁取、疑等三結的人,就是成就須陀洹果的聖者。
  能斷除三結,並且貪、瞋、癡淡薄的人,就是成就斯陀含果的聖者。
  能斷除身見、戒禁取、疑、貪欲、瞋恚等五下分結的人,就是成就阿那含果的聖者。
  貪、瞋、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的人,就是成就阿羅漢果的聖者。


三、討論
  (1)果位,是用來表示修行成就的。依第 61(58)[52]、396(588)[395] 、644(816)[656]、
648(820)[660]、854(1158)[866]、917(13257)[909] 、964(13305)[956]
等經中說,初果須陀洹為:「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究竟苦邊」,就是指解脫。所以,證入初果後,就如同決定必然會依次證入第二果、第三果,最後成就第四果,完成解脫。所以,可以說,這是修行上的一個重要標竿,是凡是聖,從此區隔。
  (2)初果的特徵,除了「斷三結」外,如第
1127(13183)[879] 經也說:「若有成就四法者,當知是須陀洹。何等為四?謂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第
935(13275)[927]經,佛告摩訶男:「是故,當知四法成就須陀洹: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如是受持。」第
1044(13383)[1032]經說:「……,名為聖戒。又復,於佛不壞淨成就,於法、僧不壞淨成就,是名聖弟子四不壞淨成就,自現前觀察,能自記說:我地獄盡,畜生、餓鬼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然而,如第
1127(13183)[879]
經說:「有四須陀洹分,何等為四?謂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名須陀洹分。」「四須陀洹分」,就是四個成就初果的準備。這表示了成就四不壞淨,只是在「預流分」的階段,還不能算是初果的聖者。而第
855(1159)[867]
經甚且還說:「於佛不壞淨成就而不上求,不於空閑林中,若露地坐,晝夜禪思,精勤修習,勝妙出離,饒益隨喜;彼不隨喜已,歡喜不生,歡喜不生已,身不猗息,身不猗息已,苦覺則生,苦覺生已,心不得定,心不得定者,是聖弟子名為放逸。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如是說。」
  這樣看來,成就四不壞淨者,可以是初果的聖者,也可能是預流分,或者,可能還會放逸退墮。
  (3)再如第
843(1146)[855]
經中說:「有四種入流分。何等為四?謂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這也是說,在能夠成就初果之前,是要親近善知識,跟隨善知識學習趣入解脫的正法。聽來、學得的正法,要經過自己的深思,確定自己有深刻的理解,不再有疑惑,然後一步一步,由這個法到下一個法,有次第的學習、實踐。
  印順法師在《信在初期佛法中的開展》中說,「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的四入(預)流分,「是重智證的方便」,而「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的四須陀洹分,「是以信為戒基,引入定慧方便」的。「這二者,一是重慧的,是隨法行人,是利根的。一是重信的,是隨信行人,是鈍根的。但這不過是適應根基不同,方便不同,如證入聖果,都是『有信與智慧,而且是以智慧悟入的。』」
  (4)第
931(13271)[923]
經中說:
  「有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向阿羅漢,得阿羅漢。此是『四雙、八輩』賢聖……。」這是在四果的每一個果位前,再劃分出一個階位的。
  又如第
653(825)[665]經說:
  「若比丘於彼五根,增上明利滿足者,得阿羅漢俱分解脫。
  若軟、若劣者,得『身證』;  於彼若軟、若劣,得『見到』;
  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解脫』;於彼若軟、若劣,得『一種』;
  於彼若軟、若劣,得『斯陀含』;於彼若軟、若劣,得『家家』。
  於彼若軟、若劣,得『七有』; 於彼若軟、若劣,得『法行』。
  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行』。」
  第
821(1109)[833]
經說:
  「何等為增上戒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不重於定,定不增上;
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謂身見、戒取,疑。貪、瞋、癡薄,成『一種子道』。彼地未等覺者,名『斯陀含』。彼地未等覺者,名『家家』。彼地未等覺者,名『七有』。彼地未等覺者,名『隨法行』。彼地未等覺者,名『隨信行』,是名增上戒學。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學,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能得『中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生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無行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有行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是名增上意學。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重於慧,慧增上。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根據以上兩個經的意見,我們可以整理出以下的果位:隨信行→隨法行→七有→家家→斯陀含→一種子道→上流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生般涅槃→中般涅槃→阿羅漢。
  其中,「七有」指的是「七有天人往生」的「須陀洹」。而「隨信行」與「隨法行」,在「須陀洹」之下,也可以算是接近須陀洹果的「預流」向、「入流向」吧!「家家」,介於須陀洹與斯陀含之間,是「向斯陀含」。又如第
964(13305)[956]經中說:「於此法律斷三結,貪、恚、癡薄,得斯陀含,『一往一來』,究竟苦邊。」第
990(13331)[982]經中說:「……,是斯陀含,生兜率天,『一來』生此,究竟苦邊。」所以,斯陀含也稱為「一來」。
  第
822(1110)[834]
經中說:「斷此五下分結,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復還』生此世。」所以,阿那含又稱為『不還』。而「上流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生般涅槃」、「中般涅槃」則是五種阿那含(五種不還),他們的差別,就在於往生處,與證入解脫所經歷的時間有所不同。
  「一種子道」,在斯陀含之上,不及阿那含,應該就是「向阿那含」吧。
  (5)第
804(1086)[816]
經說,安那般那念修習、多修習者,「得大果、大福利,得甘露、究竟甘露,得二果、四果、七果。」其中,「二果」可能是指「阿羅漢果」與「阿那含果」。如第
734(931)[746]經說:「若比丘如是修習七覺分已,當得二種果:現法得漏盡無餘涅槃,或得阿那含果。」「四果」,就是指「沙門四果」。如第
735(932)[747]經說:「若比丘如是修習七覺分已,得四種果、四種福利。何等為四?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而「七果」,可能是指兩種阿羅漢果(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與五種阿那含果。如第
736(933)[748]經說:「若比丘如是修習七覺分已,得七種果、七種福利。何等為七?是比丘得現法智證樂。若命終時,若不得現法智證樂;及命終時而得五下分結盡,中般涅槃。若不得中般涅槃,而得生般涅槃。若不得生般涅槃,而得無行般涅槃。若不得無行般涅槃,而得有行般涅槃。若不得有行般涅槃,而得上流般涅槃。」
  (6)如第
964(13305)[956]、928(13268)[920]
經中描述,有眾多的在家優婆夷、優婆塞,證得了初果、第二果、第三果,而依然正常地過著家庭的生活,但經中未曾有證阿羅漢果,還繼續過著家庭生活的例子。
  (7)四果阿羅漢,經中形容是「貪、瞋、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的聖者,而在佛陀的十號中,也有一個稱號是阿羅漢的。那麼,佛陀與四果阿羅漢,有什麼區別呢?如第
75(129)[66]、684(881)[696]
經中的描述,佛陀與四果阿羅漢的僅有差別,只在於佛陀的解脫,是未經別人說法而自己悟出、證得的,而且能廣為弟子說法。而四果阿羅漢,是經由佛陀或其它聖者的指導,才悟入自證的。
  (8)解脫者的境界,除了「貪瞋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的描述外,如第
101(1276)[1160]經說:「如芬陀利生,雖生於水中,而未曾著水,我雖生世間,不為世間著。」「芬陀利」,應該就是「蓮花」的音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正如解脫的聖者,雖然在染著的眾生中,卻不受染著,潔淨地生活著。又如第
962(13303)[954]經說:
  「於一切見,一切受,一切生,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斷滅、寂靜、清涼、真實。
  如是等解脫,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
  猶如有人於汝前然火,薪草因緣故然。若不增薪,火則永滅,不復更起,東方、南方、西方、北方去者,是則不然。
  色、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復生分,於未來世永不復起。若至東方、南方、西方、北方,是則不然,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如果從生命的流轉來看,解脫的聖者「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也就是說,已經不再像是眾生的生死流轉一樣的了。第
105(173)[107]經說:「諸慢斷故,身壞命終,更不相續。如是弟子,我不說彼捨此陰已,生彼彼處。所以者何?無因緣可記說故。欲令我記說者,當記說:彼斷諸愛欲,永離有結,正意解脫,究竟苦邊。」以「薪草然火」與「截多羅樹頭」的比喻,以及從「記說因緣」的角度,提供了我們對認識解脫者很好的思惟線索。
  (9)其它有關沙門四果的經文:
259(42)[36]、735(932)[747]、739(936)[751]、796(1066)[808]、
814(1102)[826]、815(1103)[827]、820(1108)[832]、821(1109)[833]
、1129(13192)[881]。
  (10)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道相應〉第三五/三六經〈沙門法〉(46-35/36)(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七冊一五三/一五四頁)


第十六選 閉根門,食知量--難陀品德(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275(398)[274]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其有說言:大力者,其唯難陀,此是正說。
  其有說言:最端政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
  其有說言:愛欲重者,其唯難陀,是則正說。
  諸比丘!而今難陀,關閉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精勤修習,(正念、)正智成就,堪能盡壽,純一滿淨,梵行清白。
  彼難陀比丘,關閉根門故,若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若諸眼根,增不律儀、無明闇障、世閒症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生諸律儀。防護於眼;耳、鼻、舌、身、意根,生諸律儀,是名難陀比丘關閉根門。
  飲食知量者,難陀比丘,於食繫數,不自高、不放逸、不著色、不著莊嚴,支身而已。任其所得,為止飢渴,修梵行故;故起苦覺令息滅,未起苦覺令不起故;成其崇向故;氣力安樂,無間獨住故。
  如人乘車,塗以膏油,不為自高,乃至莊嚴,為載運故。
  又如塗瘡,不貪其味,為息苦故。
  如是,善男子難陀,知量而食,乃至無間獨住,是名難陀知量而食。
  彼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業者:
  彼難陀晝則經行、坐禪,除去陰障,以淨其身。
  於初夜時,經行、坐禪,除去陰障,以淨其身。
  於中夜時,房外洗足,入於室中,右[脅]而臥,屈膝累足,係念明相,作起覺想。
  於後夜時,徐覺徐起,經行、坐禪。
  是名善男子難陀,初夜、後夜,精勤修習。
  彼善男子難陀,勝念、正知者:
  是善男子難陀,觀察東方,一心、正念,安住觀察。觀察南、西、北方,亦復如是,一心、正念,安住觀察。如是觀者,世閒症憂、惡不善法,不漏其心。
  彼善男子難陀,覺諸受起,覺諸受住,覺諸受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覺諸想起,覺諸想住,覺諸想滅;覺諸覺起,覺諸覺住,覺諸覺滅,正念而住,不令散亂。
  是名善男子難陀,正念、正智成就。
  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
  關閉根門,如善男子難陀;
  飲食知量,如善男子難陀;
  初夜、後夜精勤修業,如善男子難陀;
  正念、正智成就,如善男子難陀。
  如教授難陀法,亦當持是,為其餘人說。」
  時,有異比丘而說偈言:
  「善關閉根門,正念攝心住,飲食知節量,
   覺知諸心相,善男子難陀,世尊之所歎!」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善奉行。


二、解說
  佛陀稱讚難陀的品德:
  學佛前,他是個有力人士,儀表堂堂,愛欲心重。
  學佛後,則是關閉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精勤修習,正智成就,能夠終身梵行清白,純一滿淨。
  「關閉根門」,就是說,當六根對六塵時,不隨著自己的喜好而取著。防護著六根,不讓不遵守戒律、無明障礙、貪愛、憂慮等雜染煩惱,乘虛而入。
  「飲食知量」的意思,就是對飲食這件事,不是為了享樂,不是為了縱欲,不是為了好體格,不是為了迷人身材,但為了支持身體而已。所得到的食物,是為了止飢渴、維持體力以利修行的緣故;止息既有的飢餓感,不激起新的飢餓感之緣故;成就其崇高志向的緣故;健康、安樂、無過失地保持著獨住的緣故。
  就像車子的保養(塗以膏油),是為了能夠載人運貨,而不是外觀的華麗一樣。
  又如以藥塗瘡傷,不是在喜歡藥味,而是想早日將瘡治好,免瘡傷之苦的緣故。
  「精勤修習」,是指在白天、初夜時,經常經行、坐禪,去除煩惱障礙,以調和身心,淨化身心。
  中夜時,洗足入睡,枕右臂側臥,曲雙膝疊足,念著光明的事,保持著正面的念頭與情緒,警覺地入睡。
  後夜時,慢慢醒來,緩緩坐起。起床後,仍然是經行、坐禪。  「正智成就」,就是集中精神,一心正念的安住於觀察。對自己覺受(受)、思惟(想),以及覺察力生起、持續(住)、消失(滅)的變化過程,明明白白地覺察,心不散亂。


三、討論
  (1)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的身心活動,舉凡眼所見,耳所聽,吃飯睡覺,上班處理公務,下班的家庭生活,都是我們修行的道場。只要煩惱一出現,不論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應當採取立即處理的態度。
  (2)飲食,支撐著這個身體。如果沒有了食物,活下去都有困難了,還能談修行嗎?況且,維持一個健康的身體,相對的來說,還是比較有利於修行的,所以,修行者對於飲食,乃至於其他的生活必需物品,如衣服、醫藥等的需求,都應當要有正確的觀念與適當的處置。
  「飲食知量」的範圍,不僅只是飲食(或其它的「資生眾具」)應當適量而已,更重要的是,不在這方面上增長欲貪與迷戀。
  (3)第
564(1640)[563]
經說:「聖弟子計數而食,無染著想,無憍慢想,無摩拭想,無莊嚴想,為養活故,治飢渴故,攝受梵行故,宿諸受離,新諸受不起,若力、若樂、若無罪觸,安隱住。姊妹!是名依食斷食。」又如第
373(536)[372]經說:
  「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云何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云何比丘觀察摶食?譬如有夫婦二人,唯有一子,愛念將養。欲度曠野險道難處,糧食乏盡,飢餓困極,計無濟理。作是議言:正有一子,極所愛念,若食其肉,可得度難,莫令在此三人俱死。作是計已,即殺其子,含悲垂淚,強食其肉,得度曠野。
  云何,比丘!彼人夫婦共食子肉,寧取其味,貪嗜美樂與不?」
  「彼強食其肉,為度曠野險道不?」
  「凡食摶食,當如是觀!如是觀者,摶食斷、知。摶食斷、知已,於五欲功德貪愛則斷。五欲功德貪愛斷者,我不見彼多聞聖弟子,於五欲功德上,有一結使而不斷者。有一結繫故,則還生此世。」
  吃東西的態度,如果能像「夫婦共食子肉」,是為了「度曠野險道」,是為了不必再來生死,矢勤矢勇,一心一德地趣向解脫。解脫後,不再有「後有愛」,所以,一旦般涅槃後,就不再有生死,還需要食物嗎?所以說:「依食斷食」。這應當是最高品質,最值得尊敬的飲食態度了。
  (4)閉根門,依經文的解釋,並非將「六根」與「六塵」隔絕,讓眼不見色,耳不聽聲的關閉,而是「生諸儀律」、「不取隨形好」,不起貪、憂的守護。(請參考〈第十選:六入處斷--四品法經〉討論4)
  (5)經行,通常是在室外,找一段可以直線行走的地方,念念分明地來回緩慢行走。行走時,就專心於身體行走的動作,而不可以想東想西的,走超過了折返點。因為是往返地來回走,所以,所選擇的兩端折返點,以目標明顯,距離適中,不會因為太短而容易引起煩躁,太長而容易引起分心為佳。
  經行,通常是與禪坐間隔開來做的。譬如,坐禪久了,就換成經行,經行累了,就又敷座禪坐。經行,是藉著行走,一方面讓筋骨獲得活動,另一方面,也還是繼續維持著專注與正念的修練。
  (6)初夜、後夜,相當於我們目前說的晚上與清晨。佛陀與佛陀的學生們,在這段時間,都是在作經行與坐禪的身、心修練的。
  現代的社會,人際關係緊密而複雜。在家的修行人,不容易像佛陀時代的沙門們,那樣單純、樸實地過生活。然而,單純的生活,一方面減少人際複雜關係的糾葛,一方面也留給自己有修練的時間。而樸實的生活,減少了需求與欲貪,確實是對修行有所助益的。所以,我們還是應該儘可能地,維持單純而樸實的生活,利用晚上與清晨,接觸佛法:或者解讀經論;或者追蹤分析白天沒有解決的煩惱;或者親近善知識,作心得交流,相互勉勵,都還可以算得上是現代人的「精勤修習」。唯獨不要把生命,浪費在無益於身、心的娛樂與應酬上。
  中夜還是入睡的,向右側睡,想者光明的事,讓自己有個正面的心情入睡,而且,也保持相當程度的警覺心入睡。這可能是和我們一般的睡姿習慣有所不相同,或不容易做到的。但是,還是值得我們嘗試嘗試,看看對自己有什麼助益。
  (7)有些人從事二十四小時日夜班工作,無法如經中依初夜、中夜、後夜的區分作息,那麼!也應當依「生洽舀純化、樸實化」的原則,將自己的作息,依工作的循環,儘可能地規律化,而後,排入鍛鍊身心的時間,也算得上「精勤修習」吧!
  (8)「正念、正智」,如第
1028(13366)[1016]經說:
  「云何為正念?謂比丘內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閒症憂。外身身觀念住、內外身觀念住;內受、外受、內外受;內心、外心、內外心;內法、外法、內外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閒症憂,是名比丘正憶念。
  云何正智?謂比丘若來、若去,正知而住。瞻視、觀察,屈申、俯仰,執持衣[金+本]
,行、住、坐、臥、眠、覺,乃至五十、六十,依語默正智行,比丘!是名正智。」又如第
622(784)[636]經說:
  「云何名比丘正智?若比丘去、來威儀,常隨正智,迴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金+本]
,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正智。
  云何正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閒症憂,是名比丘正念。」
  「正念」,廣義地來說,可以理解為「清清楚楚的念頭」,而具體來說,就是「四念處」了。
  「正智」,依前面所舉的經文,是偏向於儀態行為來說的。然而,如第
60(57)[51] 經說:
  「若比丘不樂於色,心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樂,心得解脫。不滅不生,平等捨住,正念、正智。」又如第
203(254)[205]經說:
  「若有比丘,能斷一法者,則得正智,能自記說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云何一法斷故,乃至不受後有?所謂無明離欲明生,得正智,能自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所以,「正智」的內涵,也可以是直指解脫的「離欲貪」(不樂)、「離無明」,「不滅不生,平等捨住」的。
  (8)其它有關於閉根門,食知量的經文:
271(54)[48]、1150(1249)[1133]、1261(13354)[1005]。
  (9)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增支部》〈八集〉第九經〈難陀〉(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二三冊二十頁)


第十七選 忍辱不報復(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311(413)[289]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富樓那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
  「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富樓那:「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樂著、貪愛、阨礙故,去涅槃遠。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不深樂、不貪愛、不阨礙故,漸近涅槃。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告富樓那:「我已略說法教,汝欲何所住?」
  富樓那白佛言:
  「世尊!我已蒙世尊略說教誡,我欲於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
  佛告富樓那:
  「西方輸盧那人,兇惡、輕躁、弊暴、好罵。富樓那!汝若聞彼兇惡、輕躁、弊暴、好罵、毀辱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
  「世尊!若彼西方輸盧那國人,面前兇惡、訶罵、毀辱者,我作是念: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於我前,兇惡、弊暴、好罵、毀辱我,猶尚不以手石而見打擲。」  佛告富樓那:
  「彼西方輸盧那人,但兇惡、輕躁、弊暴、罵辱,於汝則可脫,復當以手石打擲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
  「世尊!西方輸盧那人,脫以手石加於我者,我當念言: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手石加我,而不用刀杖。」
  佛告富樓那:「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汝者,復當云何?」
  富樓那白佛言:
  「世尊!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我者,當作是念: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刀杖而加於我,而不見殺。」
  佛告富樓那:「假使彼人,脫殺汝者,當如之何?」
  富樓那白佛言:
  「世尊!若西方輸盧那人,脫殺我者,當作是念:有諸世尊弟子,當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以繩自繫,或投深坑。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於我朽敗之身,以少作方便,便得解脫。」  佛言:
  「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
  爾時、富樓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富樓那,夜過晨朝,著衣持[金+本],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出,付囑臥具,持衣[金+本],去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
  到已,夏安居,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繩床、臥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  三月過已,具足三明。即於彼處,入無餘涅槃。


二、解說
  佛陀的弟子富樓那尊者,要前往西方,一個叫輸盧那的地方佈教(人間遊行),臨行前來見佛陀,請求佛陀,為他說解脫法。
  佛陀告訴尊者富樓那說,當眼睛看到令人喜愛、歡樂、想念、中意、挑起貪欲的事物時,如果因此就生起欣悅、讚歎、著迷,就會覺得歡喜,而樂得被黏著。歡喜樂著後,就會有貪愛。一旦發展到貪愛的程度,那麼,就會有種種的障礙。如此一來,就離開涅槃解脫好遠、好遠了。
  然而,如果眼睛看到令人喜愛、歡樂、想念、中意、挑起貪欲的事物時,能克制自己,不要欣悅、讚歎、著迷,那麼,就不會覺得歡喜,不會樂得被黏著,也不會產生貪愛,以及種種的障礙了。如此一來,就逐漸地接近涅槃解脫了。
  接著,佛陀又提醒富樓那尊者說,西方輸盧那人兇惡、輕躁、弊暴、好罵。如果你遭到兇惡、輕躁、弊暴、好罵、侮辱的話,應該怎麼辦呢?
  富樓那尊者說,我會這樣想:他們只是罵我,還沒有動手或用石塊打我。
  佛陀說,假如他們打你了呢?
  富樓那尊者說,我會這樣子想:他們只是動手或用石塊打我,還沒有拿刀、杖砍我、打我。
  佛陀又說,假如他們拿刀、杖砍你、打你呢?
  富樓那尊者說,我會這樣想:他們只是拿刀、杖砍我、打我,還沒有取我性命。
  佛陀又問,假如他們要取你性命呢?
  富樓那尊者回答說,我會這樣想:有許多佛弟子,感受到自己的身體,所帶來的種種禍患,而厭離自殺的。如果他們殺我,正好讓我省了麻煩,得以脫離身體的種種禍患。
  佛陀因而讚歎富樓那尊者忍辱的精神,足以去西方輸盧那佈教。並嘉勉他去度化輸盧那人,令不安者得以安詳,未涅槃的人能入涅槃。
  帶著佛陀的祝福與期許,富樓那尊者到了西方輸盧那,廣為教化。在當年的夏天安居期時,就為五百名在家居士說法,並建立一個足夠五百人出家、修行的地方。
  三個月後,自己證入了阿羅漢果,三明具足,就在當地捨世,入無餘涅槃。


三、討論
  (1)經中所描述的情節,表面上看來,好像與中國的阿Q 逃避精神相似,其實是大不相同的。阿Q
的逃避,極其無奈與自欺,心中的瞋心、怨懟,都還在,隨時伺機反撲。而富樓那尊者的忍辱,是在止息瞋心,消除主宰欲的我執。
  (2)富樓那尊者,如第
447(695)[446]經所描述,「辯才善說法」是他的特徵。他要前往一個民風未開的西方邊地佈教,不禁讓我們想起那些,早年前來台灣傳教的基督教傳教士,也讓我們想起,大乘佛教所描述的菩薩濟世精神。
  聲聞弟子,也有這樣有心、有能力,不畏艱難地前往不容易傳教的地區說法,而且有所成就的。
  (3)瞋心,會不會覺得在某些情形下,有其存在的必要呢?如果是,那麼,阿羅漢的貪、瞋、癡永盡,是不是也就沒有必要了呢?反而是憤怒金剛值得學習呢?這是值得深思的。然而,在整部《雜阿含經》中,不曾透露出一絲讚同瞋心或者暴力手段的訊息,這是值得重視的。瞋心的去除,不論是外表的行為,或是內在的動機,是一致而沒有任何矛盾的。如第
1151(1250)[1134]經的偈誦說:
  「不怒勝瞋恚,不善以善伏,惠施伏慳貪,真言壞妄語。
   不罵亦不虐,常住賢聖心,惡人住瞋恨,不動如山石。
   起瞋恚能持,勝制狂馬車,我說善御士,非彼攝繩者。」第
1107(1210)[1095]經的偈誦也說:
  「人當莫瞋恚,見瞋莫瞋報,於惡莫生惡,當破壞憍慢,
   不瞋亦不害,名住聖賢眾。惡罪起瞋恚,堅住如石山,
   盛瞋恚能持,如制逸馬車,我說善御士,非謂執繩者。」
  瞋恚,大都是在不如意,有苦受時的反應,所以,第
470(733)[469]
經說:「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為恚使所使。」瞋心,不論多麼地微細潛藏,也不論讓人覺得理由有多麼地正當,能和我執無明沒有關連嗎?
  (4)對不合理(非法)的人或事,仍然不起瞋心,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也是最需要「思惟所以」的。如第
497(1553)[496]
經說:
  「若比丘令心安住五法,得舉他罪。云何為五?實;非不實、時;不非時、義饒益;非非義饒益、柔軟;不[麤]澀、慈心;不瞋恚。」
  「舉他罪五法」,是以很柔和的態度,不鄉愿地維護團體的純正與和諧。然而,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指摘,怎麼辦呢?經中尊者舍利弗說:
  「若有賊來執汝,以鋸解身,汝等於賊起惡念、惡言者,自生障礙。」「於彼人所,當生慈心,無怨、無恨,於四方境界,慈心正受具足住,應當學。是故,世尊!我當如是:如世尊所說,解身之苦,當自安忍,況復小苦、小謗而不安忍!」
  對於不合理的對待,仍然是應當安忍,而不自生障礙的。協助自己做到安忍而不生障礙的方法,是慈心。慈心,在早期的佛法裡,已經被發展成一種禪定力的修練方式,是「四無量心」之一。所以說:「慈心『正受』具足住」。因此,與其說慈心是佛法中的一項代表性德行,不如說是佛法中一項對治、消除瞋心,乃至我執的修行方法。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我們確實依著前述「舉他罪五法」來做,而對方如果卻是瞋恨以對,遇到這種情形,應當怎麼辦呢?這樣的人,顯示出他沒有改過的認知,或許還沒有能以解脫涅槃為人生目標,也或許是機緣不具足,那麼,也只是「不應教授」,「不應共語言」罷了!如經中,佛陀告訴尊者舍利弗說:
  「若彼比丘諂曲、幻偽、欺誑、不信,無慚、無愧,懈怠、失念、不定,惡慧、慢緩、違於遠離,不敬戒律,不顧沙門行,不求涅槃,為命出家,如此比丘,不應教授與共言語。所以者何?此等比丘,破梵行故。」
  (5)如第
1236(1239)[1123]、
1153(1252)[1136]經中說:
  「戰勝增怨敵,敗苦臥不安,勝敗二俱捨,臥覺寂靜樂。」
  忍辱,是基於非暴力的,有止息進一步的敵對與互相傷害的功能。爭執,如果不能退一步地考量對方的立場與利益,只一味地求取自己的勝利,那麼,雙方只會在輸贏的角色上,不斷地互換而已,爭執,哪有止息的時候呢?
  (6)如第
1152(1251)[1135]
經說:「不受食者,食還屬我。」「辱罵呵責,我竟不受,如此罵者,應當屬誰?」經中,佛陀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來說明瞋不報瞋:就像宴會請客,如果客人不吃的食物,那食物還是歸還給主人,主人還是得處理這些食物的。所以,當人家罵我時,如果我不去在意,不受其影響,那麼此罵還是歸還罵的人。通常,會罵人,就是想要看到對方因為自己的罵,而不舒服。如果對方無動於衷,沒有自己預期的反應,那麼不舒服的,恐怕要變成自己了。相同的道理,處心積慮地想要報復的人,首先,自己就先陷入了想要報復的熱惱與渴求中,而「自生障礙」了,別人尚未受到影響,而倒是先傷了自己。
  暴力、瞋恚,還不都是這樣嗎?
  (7)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六處相應〉第八八經〈富樓那〉(35-88)(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六冊八十頁)
  其他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還有《中部》第一四五經〈教富樓那經〉(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二冊二八四頁)。


第十八選 身苦,心不苦--不被第二毒箭(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107(175)[109]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婆祇國設首婆羅山鹿野深林中。
  爾時,有那拘羅長者,百二十歲,年耆根熟,羸劣苦病,而欲覲見世尊,及先所宗重知識比丘。
  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
  「世尊!我年衰老,羸劣苦病,自力勉勵,覲見世尊,及先所宗重知識比丘。唯願世尊,為我說法,令我長夜安樂!」
  爾時,世尊告那拘羅長者:
  「善哉長者!汝實年老根熟,羸劣苦患,而能自力覲見如來,并餘宗重知識比丘。
  長者!當知於苦患身,常當修學不苦患身。」
  爾時,世尊為那拘羅長者,示教、照喜,默然而住。
  那拘羅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佛而去。
  時,尊者舍利弗,去世尊不遠,坐一樹下。
  那拘羅長者,往詣尊者舍利弗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時,尊者舍利弗問長者言:
  「汝今諸根和悅,貌色鮮明,於世尊所得聞深法耶?」
  那拘羅長者白舍利弗:「今日世尊為我說法,示教、照喜,以甘露法灌我身心,是故,我今諸根和悅、顏貌鮮明。」
  尊者舍利弗問長者言:
  「世尊為汝說何等法,示教、照喜,甘露潤澤?」
  那拘羅長者白舍利弗:
  「我向詣世尊所,白世尊言:我年衰老,羸劣苦患,自力而來,覲見世尊,及所宗重知識比丘。
  佛告我言:『善哉長者!汝實衰老,羸劣苦患,而能自力詣我,及見先所宗重比丘。汝今於此苦患之身,常當修學不苦患身。』
  世尊為我說如是法,示教、照喜,甘露潤澤。」
  尊者舍利弗問長者言:
  「汝向何不重問世尊:云何苦患身、苦患心?云何苦患身、不苦患心?」
  長者答言:「我以是義故,來詣尊者,唯願為我略說法要!」  尊者舍利弗語長者言:
  「善哉長者!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愚癡無聞凡夫,於色集、色滅、色患、色味、色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愛樂於色,言:色是我、是我所,而取攝受。彼色若壞、若異,心識隨轉,惱苦生。惱苦生已,恐怖、障閡、顧念、憂苦、結戀。
  於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是名身、心苦患。
  云何身苦患、心不苦患?
  多聞聖弟子,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生愛樂--見色是我、是我所。彼色若變、若異,心不隨轉惱苦生。心不隨轉惱苦生已,得不恐怖、障閡、顧念、結戀。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是名身苦患、心不苦患。」
  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那拘羅長者得法眼淨。
  爾時,那拘羅長者,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心得無畏。從座起,整衣服,恭敬合掌,白尊者舍利弗:
  「我已超、已度。我今歸依佛、法、僧寶,為優婆塞。證知我!我今盡壽歸依三寶。」  爾時,那拘羅長者,聞尊者舍利弗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二、解說
  有位一百二十歲的長壽長者,名叫那拘羅,因為身體的健康情形不佳,經常為病痛所苦,於是想要向佛陀請益,以期長夜安樂。
  佛陀告訴他說,應當從病痛的苦中,學習不被這種苦所迫。
  那拘羅長者聽了以後,雖然還不甚明瞭其中的道理,但卻也心情開朗了許多,氣色好轉。由於佛陀已經沈默,不再說話了,於是,那拘羅長者,就轉向坐在距離佛陀不遠處樹下的舍利弗尊者請益。
  舍利弗尊者,為那拘羅長者作了進一步解釋說:一般人對五蘊的集、滅、味、患、離不如實知,所以愛樂著五蘊,認為五蘊是我,或者是我所擁有的,而去執取。這樣,如果五蘊之一,有了變壞、變化,心,就隨之而變,苦惱也就跟著來了。伴隨著恐懼、障礙、顧念(過去)、憂慮、痛苦、眷戀。
  這種情形,就叫做:心隨著身苦而苦。
  多聞聖弟子明白這個道理,對五蘊的集、滅、味、患、離如實知了,不生愛樂,不起我見,所以,當五蘊發生變化時,心不隨之變化,苦惱也不會產生,自然就不會恐懼、障礙、顧念(過去)、憂慮、痛苦、眷戀。
  這樣,就叫做:身苦而心不苦。
  那拘羅長者聽完後,得法眼淨,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在解脫正法的領域裡,自己解決了疑惑,深具自信心,而無所畏懼。從座起,整衣服,恭敬合掌,請求尊者舍利弗,為他畢生歸依佛、法、僧三寶,為優婆塞作見證。


三、討論
  (1)第 490(1476)[489]
經中說:「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所求不得苦:略說五受陰苦。」這是人生的「八苦」。在生苦、老苦、病苦、死苦中,都有著身苦。身苦,也可以總說是八苦中的五蘊熾盛苦(五受陰苦)。
  來自這個身體的因緣不和合,而產生的苦,是誰也沒辦法避免的,即使是佛陀,也無法例外。如第
1289(1402)[1286] 經中說:「世尊金鎗刺足」,第1181(1281)[1165]經中說:「世尊患背痛」,第1176(394)[270]
經中,佛陀說:「我今背疾,當自消息。」
  (2)如第
470(733)[469]經說:
  「愚癡無聞凡夫,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多聞聖弟子,亦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凡夫、聖人有何差別?
  愚癡無聞凡夫,身觸生諸受,增諸苦痛,愁憂稱怨,心生狂亂。當於爾時,增長二受:若身受,若心受。
  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極生苦痛。所以者何?於諸五欲,生樂受觸,受五欲樂,為貪使所使;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為瞋恚所使;於此二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離不如實知故,生不苦不樂受,為癡使所使。為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所繫,終不離。
  云何繫?謂為貪、恚、癡所繫,為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繫。
  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不起憂悲稱怨、心亂發狂。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
  譬如士夫,被一毒箭,不被第二毒箭;為樂受觸,不染欲樂故,於彼樂受,貪使不使;於苦觸受,不生瞋恚故,恚使不使;於彼二使,集、滅、味、患、離如實知故,不苦不樂受,癡使不使。於彼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解脫不繫。
  於何不繫?謂為貪、恚、癡不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繫。」
  多聞聖弟子與一般凡夫一樣,都有苦受、樂受與不苦不樂受,那麼,多聞聖弟子與一般凡夫的差別在哪裡呢?
  差別在於:一般人對五蘊不如實知,因為不如實知的緣故,對來自於色、聲、香、味、觸等所生成的五欲,如果有了快樂的感覺,跟著就會迷戀這種快樂的感覺,為貪欲所驅使。反之,如果處於不如意,而有了苦的感覺,就容易起瞋心,為瞋恚所驅使。這就是「順我則貪,逆我則瞋」了。即使是處於不苦不樂的覺受,也因為對苦、樂二受的不如實知集、滅、味、患、離,對自己的覺受變化,處於不明瞭的渾沌狀態,為癡所驅使。
  在貪、瞋、癡的驅使下,離不開樂,離不開苦,也離不開不苦不樂的奴役。為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牽絆。凡夫就是這樣,「增長二受:若身受、若心受」。身受,好比被(中了)第一支毒箭,心受,則好比接著又中了第二毒箭支一樣。
  多聞聖弟子,對苦的感覺,不會生起憂愁、悲哀、埋怨、啼哭呼號、心亂發狂。
  對快樂的感覺,不起貪,對苦的感覺不起瞋。像這樣,不為貪與瞋所驅使。瞭解了貪與瞋的集、滅、味、患、離,明白自己覺受的變化,也就不會為癡所驅使。
  遠離了貪、瞋、癡的牽絆,「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就好像只被射中一支毒箭,不會再被射中第二支一樣。  「不被第二毒箭」,就是多聞聖弟子與凡夫的差別所在。
  (3)第
309(411)[287]經中說:「有第二住,有一一住。」眼見色生受,這是一一住。歡喜、深樂、貪愛、阨礙,這是第二住,這與第二支毒箭的譬喻很類似。而從第
250(376)[252]經,「白牛與黑牛」的譬喻,說明了「欲貪」所扮演的角色,也讓我們深信,「不受第二毒箭」,「不受第二住」,是可能做得到的,而且,也應當是要這樣去努力的。
  (4)病痛,是苦楚的。如果再加上心情的惡劣,那就更加難堪了。在《雜阿含經》中的〈如來所說誦〉中,有〈病相應〉共二十個經,大都是描述了佛弟子處於病中,甚難忍受。而佛陀或其他佛弟子們,都以說法的方式,一方面幫忙提起正念,鼓勵病患,一方面安慰病患,以期緩和病患心中的難忍。
  (5)第
252(378)[254]經,描述優波那先比丘,在墳場附近的山洞內坐禪,被尺許長的毒蛇咬傷。尊者舍利弗在附近的樹下,應優波那先比丘的要求,將他扶出山洞。扶出山洞後,優波那先比丘,就因中蛇劇毒而死了。在洞內時,尊者舍利弗,看不出優波那先比丘的臉色有異,優波那先比丘說,那是因為他已經沒有我見,所以,雖然身中蛇毒,十分痛苦,卻是「面色、諸根無有變異」。
  第
103(171)[105]經描述差摩比丘,病中極其痛苦,雖然有觀五蘊非我,非我所的正見,但未能斷我慢、我欲、我使,還不是阿羅漢。於是,與探病的上座比丘間,有段關於我見的法義問答。就在問答辯論間,上座比丘們證入初果,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而差摩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證阿羅漢果);法喜利故,身病悉除」。
  能夠將身苦就止於身苦,而不再引起心苦的,「我見」的去除,是其中的重要關鍵吧!對於尚未能證入初果的平常人,「我見」尚未能去除,是還很難不讓病痛,影響到心情的。所以,如果病痛時,發覺自己心裡還是很懦弱,渴望著安慰,渴望著保佑,渴望著痊癒,也是可以理解,而不用過於自責的吧。只不過,在懦弱之餘,也不要忘失了佛法的精義,是「我見」的去除,是「身苦」而「心不苦」!
  (6)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蘊相應〉第一經〈那拘羅父〉(22-1)(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五冊一頁)


第十九選 隨時觀照-清淨乞食住(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236(309)[238]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舍利弗,晨朝著衣持[金+本],入舍衛城乞食。乞食已,還精舍,舉衣[金+本],洗足已,持尼師檀,入林中,晝日坐禪。
  時,舍利弗從禪覺,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佛告舍利弗:「汝從何來?」
  舍利弗答言:「世尊!從林中,晝日坐禪來。」
  佛告舍利弗:「今入何等禪住?」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今於林中,入空三昧禪住。」
  佛告舍利弗:
  「善哉!善哉!汝今入上座禪住,而坐禪。
  若諸比丘欲入上座禪者,當如是學:
  若入城時,若行乞食時,若出城時,當作是思惟:我今眼見色,頗起欲、恩愛、愛念、著不?
  舍利弗!比丘作如是觀時,若眼識於色,有愛、念、染著者,彼比丘為斷惡不善故,當勤欲方便堪能,繫念修學。
  譬如有人,火燒頭、衣,為盡滅故,當起增上方便,勤教令滅。彼比丘亦復如是,當起增上勤欲方便,繫念修學。
  若比丘觀察時,若於道路,若聚落中行乞食,若出聚落,於其中間,眼識於色,無有愛、念、染著者,彼比丘願以此喜樂善根,日夜精勤,繫念修習,是名比丘於行、住、坐、臥,淨除乞食。
  是故,此經名清淨乞食住。」
  佛說此經已,尊者舍利弗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舍利弗尊者早上穿好外衣,拿著缽 ,進舍衛城乞食。
  乞食後,回到住處,掛好外衣,放好缽
,洗過腳後,拿著坐墊,入樹林中坐禪,這時還是白天。
  禪坐後,到佛陀休息處,去見佛陀。
  佛陀問他從哪裏來。尊者舍利弗回答說,是從樹林中,禪坐完畢後來的。
  佛陀又問,今天入哪一種禪?
  尊者舍利弗說,在林中入「空三昧」禪。
  佛陀讚歎這是上座禪,並且說,想要入這種禪的人,不論是在進城乞食,或者出城時,都應該自我反省:當眼睛看東西時,心中有沒有貪欲、恩愛、愛念、著迷等情形產生。如果有,就應當努力,用對自己有效的方法,守住自己的意念,來修學。
  就像身上的衣服著了火,要用最有效的方法,趕快撲滅一樣。
  常常能這樣的自我反省觀察,就能夠不論是走在路上,或入村落乞食,或走出村落,隨時隨地,在眼睛看的時候,不會再有貪愛、思念、染著的情形產生。因為這樣,內心有了喜悅。也因為有這樣的喜悅,而更能夠日夜精勤,不失正念於修學。
  像這樣,在日常生活的行、住、坐、臥中,都要常常自我反省觀照。  這個經,就稱它作「清淨乞食住」。


三、討論
  (1)怎麼樣才算修行?誦經?禮佛?打坐?早晚課?除此以外呢?《新雨佛教文化月刊》〈第四十七期〉,編輯室有一篇〈佛法生活化〉的短文,對修行有很好的註解,文中每一句話,都值得細細地咀嚼:
  「佛法生活化是佛教徒的修持與弘法的重要目標之一。它的意思是說從生活中實踐佛法,從生活中發現苦惱並從其中解脫出來,就這樣一分一分地解脫,智慧就一分一分地生出,不斷地體驗佛法,智慧、人格也就跟著不斷地成長與成熟。
  生活,蘊含很豐富的修行素材,值得用心去深深地發掘、思維。從生活中,能發現因果的道理及緣起的智慧,事物是平常,道理也似乎沒什麼特別神奇,但不明道理者,他的人生惱苦就這樣一波波地興起,而獲得緣起智慧者,他們的惱苦就漸趨平息,活得自在、充實。
  有人說:平常心是道。但還得用心去體會平常生活中的深刻道理,來開啟那顆有惱苦的心。佛法最深奧的並不在理論玄奧得難懂難解,而是在平常的體會,但那些平常的事物,經常一失察就失去了獲取智慧的機會,所以,體會佛法,在生活中還得用點心。」
  (2)如第
263(46)[40]經說:
  「譬如伏雞,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卵,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嘴]、以爪啄卵自生,安隱出[殼],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嘴]、以爪安隱出[殼]。所以者何?以彼雞母,不能隨時蔭卵冷暖,長養子故。
  如是,比丘不勤修習,隨順成就,而欲令得漏盡解脫,無有是處。所以者何?不修習故。」
  經中的「伏雞」比喻,意思是說,修行,是要時時勤於修習,然後才能「隨順成就」的。長久以來,我們錯誤觀念與行為所累積的影響力(一般稱為「業力」),所謂「先以習成性,再以性養習」,已經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這非得靠決心與毅力,時時勤於修正不為功。急功近利,正如揠苗助長,只會適得其反罷了。這也如第
1247(13340)[991]
經的煉金比喻:「隨時扇[韋+糒-米],隨時水灑,隨時俱捨。」「扇[韋+糒-米]」,就是煽火,是將火加大,使溫度升高的意思。「水灑」,則有降溫的效果。當溫度適當時,則保持溫度,不煽火,也不灑水,這樣才能冶煉成功。所以,修行也需要不斷地隨著因緣而作調整,是「隨時思惟」的細水長流,而不是不顧因緣,「一向思惟」的急功強求。
  (3)如第
254(380)[256]經,描述佛弟子二十億耳,他出身於望族,出家後很用功,但是,卻一直都還沒有能夠有所成就而證果,因而覺得很灰心。因為俗家有錢,於是心想,或許還俗回家,去廣作佈施,反而能積一些功德,比起出了家,卻一事無成要好。
  佛陀知道他的想法,於是舉了彈琴的例子,來勉勵他:「云何?善調琴弦,不緩、不急,然後發妙和雅音不?」琴,要能夠彈奏,是要讓琴弦鬆緊適中的調好了音。修行也是一樣,「精進太急,增其掉、悔;精進太緩,令人懈怠。是故,汝當平等修習攝受,莫著、莫放逸、莫取相。」
  尊者二十億耳,記取了佛陀的教導,常常想到佛陀所說的彈琴譬喻,「獨靜禪思」,終於「漏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4)在《雜阿含經》中,常常可以讀到佛陀的弟子,在聽聞說法後,就證果了。而我們一部《雜阿含經》讀完了,常常還是依然如故,不由得心生氣餒。其實,觀念的調整(正見的建立),是修行中,最具關鍵性的步驟。那些一聽聞正法,就能證果的佛弟子,應該是在平常時,就已經深深地投入修行的領域了,累積了相當豐富的經驗,以及旺盛的解脫企圖心。所差的是,沒有走對方向罷了。佛陀的說法,正好指點了他關鍵的迷津,這樣的臨門一腳,當然是一舉成功,當下「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了」。
  反觀我們,平常的觀照做得有多少?有沒有傾全力,在身體力行,尋找答案?知非即離、知行合一的意志力(決心)有多強?這些,都是應該反省的。如第
7(10)[7]
經說:「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如果引申來說,不就是:「我們煩惱,是因為我們喜歡煩惱;我們不得解脫,是因為我們還捨不得解脫」嗎?
  習性不是一天養成的,自然也不容易在一夕間改變。但是,只要把握正確的觀念,時常注意觀照,反省自己的行為。如第
827(1118)[839]
經中的「田夫」與「伏雞」比喻:
  「彼田夫隨時耕磨、溉灌、下種已,不作是念:欲令今日生長,今日果實,今日成熟,若明日、後日也。
  諸比丘!然彼長者,耕田、溉灌、下種已,不作是念:今日生長,果實成熟,若明日、若復後日,而彼種子已入地中,則自隨時生長,果實成熟。
  如是,比丘!於此三學,隨時善學,謂善戒學,善意學,善慧學已,不作是念:欲令我今日,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若明日、若後日。不作是念:自然神力,能令今日,若明日、後日,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彼已隨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已,隨彼時節,自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譬如比丘!伏雞生卵,若十乃至十二,隨時消息,冷暖愛護。彼伏雞不作是念:我今日,若明日、後日,當以口啄,若以爪刮,令其兒安隱得生。然其伏雞,善伏其子,愛護隨時,其子自然安隱得生。」
  修行也是這樣,是點點滴滴的累積,實實在在的努力的。
  「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就是「戒、定、慧」三學了,可以參考〈學相應〉(第
816(1104)[828] → 832(1123)[844]
經)
  (5)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中部》第一五一經〈乞食清淨經〉(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二冊三二一頁)


第二十選 自依、法依、莫異依(南北傳經文對讀)
     
            經號 638(812)[652]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圍。
  爾時,尊者舍利弗,住摩竭提那羅聚落,疾病涅槃,純陀沙彌瞻視供養。
  爾時,尊者舍利弗因病涅槃。時,純陀沙彌供養尊者舍利弗已,取餘舍利,擔持衣[金+本],到王舍城。舉衣[金+本],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禮尊者阿難足已,卻住一面,白尊者阿難:
  「尊者當知!我和上尊者舍利弗已涅槃,我持舍利及衣[金+本]來。」
  於是,尊者阿難聞純陀沙彌語已,往詣佛所,白佛言:
  「世尊!我今舉體離解,四方易韻,持辯閉塞。純陀沙彌來語我言:和上舍利弗已涅槃,持餘舍利及衣[金+本]來。」
  佛言:
  「云何阿難!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涅槃耶?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涅槃耶?」
  阿難白佛言:「不也,世尊!」
  佛告阿難:
  「若法我自知,成等正覺所說,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涅槃耶?」
  阿難白佛:
  「不也,世尊!雖不持所受戒身,乃至道品法而涅槃,然尊者舍利弗,持戒多聞,少欲知足,常行遠離,精勤方便,攝念安住,一心正受;捷疾智慧,深利智慧,超出智慧,分別智慧,大智慧,廣智慧,甚深智慧,無等智慧,智寶成就;能視,能教,能照,能喜,善,能讚歎,為眾說法。是故,世尊!我為法故,為受法者故,愁憂苦惱。」
  佛告阿難:
  「汝莫愁憂苦惱!所以者何?
  若生、若起、若作,有為敗壞之法,何得不壞?欲令不壞者,無有是處。
  我先已說:一切所愛念種種諸物,適意之事,一切皆是乖離之法,不可常保。
  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如大寶山,大巖先崩;如是,如來大眾眷屬,其大聲聞先般涅槃。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然其彼方,我則不空,以有舍利弗故,我先已說故。
  汝今,阿難!如我先說,所可愛念種種適意之事,皆是別離之法,是故,汝今莫大愁毒。
  阿難!當知如來不久亦當過去。是故,阿難!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
  阿難白佛:
  「世尊!云何自洲以自依?云何法洲以法依?云何不異洲,不異依?」
  佛告阿難:
  「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閒症憂;
  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
  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解說
  尊者舍利弗因病去逝涅槃了,照顧他的沙彌純陀,拿著他的衣、缽,
與火化後的骨骸(舍利),來稟告尊者阿難。
  尊者阿難聽了,心裏很難過,來見佛陀說,聽到尊者舍利弗病逝涅槃的消息,難過得令人猶如身體被支解,頭暈目眩,幾乎要說不出話來。
  佛陀問尊者阿難,尊者舍利弗在生時,守戒的德行、修定的方法、智慧、解脫的事實、解脫的智慧,所修的三十七道品,都跟隨著他的涅槃而消失了嗎?
  尊者阿難說,不是的!然而,以尊者舍利弗的精進修持、智慧成就,有他在的時候,能夠看得清楚(根機)、能夠給予教導、能夠給予顯照明白、能夠給予法喜、能夠啟發善根、能夠給予讚歎鼓舞,來為大家說法。我是因為正法、因為受他教導的眾人,失去尊者舍利弗的緣故,而起憂愁苦惱的。
  佛陀告訴尊者阿難說,因緣所生、所聚集(起)的有為敗壞法,怎麼能不壞散呢?一切我們所喜愛的東西,都會離我們而去,是保不住的。
  譬如大樹,從大枝幹先折損;大寶山從大塊岩石先崩垮,如來弟子,也從大聲聞先入涅槃。假如有尊者舍利弗在的地方,就可以替我說法,教導大眾,而我(世尊)就可以安閒無事了。因為有尊者舍利弗在的地方,就如同我在那裡一樣(我則不空)。但是,一切順意的事,終是要離散的,所以,不要因為自己喜愛的離散了,而受憂愁的毒害。
  即使是如來,再不久也會成為過去的。所以,尊者阿難!應當將自己當作是可以依靠的陸洲明燈;將解脫法當作是可以依靠的陸洲明燈。除此之外,就沒有什麼陸洲明燈,也沒有什麼可依靠的了。
  怎樣才能夠使自己,成為自己可以依靠的陸洲明燈呢?怎樣的法,才是可以依靠的陸洲明燈呢?
  佛陀告訴尊者阿難說,應當隨時將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身體(內身)上,如實地觀察,依著這樣的方式,精進而有效地,正智、正念地調伏身、心上的貪憂。如同以自己的身體(內身)為主題,換成以外身、內外身;受;心;法為主題的觀察,也一樣。這就是依靠自己,依靠法而不依靠其它的了。


三、討論
  (1)第
639(813)[653]經中,佛陀說:「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揵連般涅槃故。我聲聞唯此二人,善能說法,教誡教授,辯說滿足。」因為,在佛弟子當中,就以尊者舍利弗與尊者目揵連,他們兩位尊者最會說法,教誡教授,辯才無礙。是佛陀在教內,以及對教外的兩大得力助手。雖然,佛陀有這樣的感嘆,但是,仍然借著這個感嘆,來教導其它弟子,「當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
  (2)在第
36(148)[82]經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當正觀察,住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何因生憂、悲、惱、苦?云何有因?何故何繫著?云何自觀察未生憂、悲、惱、苦而生?已生憂、悲、惱、苦而生長增廣?」如何自依、法依呢?就是要常常觀察自己的憂悲惱苦是怎樣生起,怎樣擴大的,然後以無常觀去克服它,解決它。
  另外,在本經中,以及第
639(813)[653]經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是故,汝等當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閒症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閒症憂,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這裡指出,「自依、法依」的,就是「身身;受;心;法法觀念住」,「正智、正念,調伏世閒症憂」的「四念處」了。
  (3)「四念處」,是「三十七道品」的項目之一,在《雜阿含經》中,約有八十六個經提及。「四念處」的內容,如第
610(765)[624]經說:「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憂悲。外身;內外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憂悲。如是,受;心;內法;外法;內外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調伏世間憂悲。」「身身觀念住」,《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作「於『身』住循『身』觀」(《大正‧三十‧四四0
》,或《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第二四0
頁),也就是以身體為觀察對象,將注意力安住在「身」體上,隨著身體的情況變化,如實地觀察著「身」體。依此類推,將注意力安住在「受」(覺受;情緒)、「心」(心念)、「法」(推動心念的觀念;想法)的觀察上。所以,「四念處」就是觀察「身、受、心、法」的實際狀況,透過如實地觀察,清清楚楚地掌握自己的身、心狀態,自己的覺受與思惟變化。簡單的講,就是隨時隨地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想什麼。
  關於「身體」的觀察,範圍很廣,舉凡與身體、行動有關的觀察都是。而最典型的,是對自己呼吸的觀察,如〈第十四選:出入息念〉中,討論4。其它如「行住坐臥、眠寤語默」,「不淨觀」等,都是「身念處」的觀察。
  關於「受」,在第
485(755)[484]經中,將「受」分類為:「一受: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二受:身受、心受。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四受、五受、六受、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無量受……。」而在第
473(736)[472]經中,尊者阿難問世尊說:「世尊說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又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義?」佛陀回答說:「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以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不過,在「受念處」的修學中,「受」的觀察,主要還是是針對所有「苦」、「樂」、「不苦不樂」的覺受,著手來觀察的。如果,能夠進一步深入觀察了無常(法念處),那麼,「一切皆苦」的覺受,就有可能湧現了。
  「心」的觀察,如明白心裡是否有欲念;是否動了怒氣;是否迷惑猶豫;是否有齷齪的念頭;是清醒還是散亂迷糊;是沮喪還是興亢;心量是大是小;是精進還是懈怠於修行;是否在定中;是否安詳沒有煩惱等。
  「法」的觀察,涵蓋的範圍很廣,也比較抽象,是與心念相對應而生滅的。也可以比較狹隘地理解為:是一個觀念;一個價值觀;一個想法。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入處」,欲貪、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蓋」;擇法覺支、念覺支、精進、喜、息、定、捨等「七覺支」,都是「法念處」的範圍。
  五蘊和合的眾生,在六根與六塵的接觸中,身、心是相互影響的。「四念處」的每一念處也一樣,不是「身」、「受」、「心」、「法」各自獨立的,而是相互牽引的。比如,生氣時,我們可以從呼吸的不順暢、悶胸、胃部刺痛(身)的覺察,而追察出來;也可以從不愉快的感受(受)察覺;也可以從自己心裏在想什麼(心)察覺,端看自己的熟練情形。通常,「身」的變化比較粗重、具體,而容易察覺,但大都是屬於「下游」端的變化。「心」與「法」的變化,比較細膩、潛微,而不容易察覺,是屬於「上游」發動端的變化。「受」的變化,大概居其中間。而就趣向解脫的立場來看,不論是觀「身」的變化,或是觀「受」的變化,都還要能溯源到「心」與「法」的變化來,才有意義。否則,光察覺自己在生氣,在憂慮,在痛苦中,不去做更深入的原因追察,不能「正智、正念,調伏世閒症憂」,縱使緣生緣滅:氣消了,愉快起來了,那麼,也都還是在隨波逐流,生生滅滅的反反覆覆中而已。
  「身」、「受」、「心」、「法」的觀察,就技巧上來說,還可以分為「內」、「外」、「內外」的。而「內」、「外」、「內外」的意思,綜合《法蘊足論》〈念住品第九〉(《大正‧二六‧四七五∣四七九》)、《集異門足論》〈五法品第六〉(《大正‧二六‧四一二∣四一四》)、《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念處品第六〉(《大正‧二八‧六一二∣
六一六》)、《大毘婆沙論》〈見蘊第八〉(《大正‧二七‧七一四上、九四0 上》、《大智度論》〈初品‧三十七品義〉(《大正‧二五‧二0
二》)、《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大正‧三0
‧七二七中》)中,諸論師們的意見:自己是「內」,他人是「外」;現在持續存在的是「內」,已不存在的是「外」;具主動性質的是「內」,被動的是「外」;身是「外」,心是「內」;內六處是「內」,外六處是「外」;粗重的是「外」,細膩的是「內」。如果觀察他人,而能反省到自身,就可以稱為「內外」了。分「內」、「外」,也是相對而不是一成不變的。
  (4)依靠自己,依靠於法,再也沒有其它的依靠了。修行、解決煩惱,是除了自己外,沒有其他人可以代勞的,是十足的自力解決。善知識能夠提供給我們的,是正確方法的指引,來減少自己的摸索。解脫,還是在於自己的身體力行。
  常常,在生活上如果遇到了麻煩事,自己無法解決時,就會期待佛陀保佑,菩薩保佑,希望能出現貴人相助。或許,真的能夠遇到貴人,幫助自己克服麻煩事,但是,自己內心的貪、瞋、癡,是來自自己的內心,是自己主動的意志,只有透過自己,才能修正的。所以說:「自依止」。
  佛陀所說的法,是自我反省,修正錯誤的依據。根據佛陀的說法,我們才能一步步地趣向解脫。所以說:「法依止」。
  能夠做到「自依止」、「法依止」,那麼,不論佛陀的在與不在,善知識的在與不在,這時已經不重要了。再進一步說,佛陀以及善知識們,也沒有辦法一直在自己身邊,當自己的依靠的。所以,重要的是,向他們學習了法。法,是可以經由憶念,與自己長相左右的。
  (5)常常,我們聽得到,也看得到祈求佛陀保佑,菩薩保佑,或者佛力加被。然而,這樣的觀念,在《雜阿含經》中,是不曾發現的。勉強說有,大概只有「六念法門」吧?如第
857(1161)[869] → 860(1164)[872]
經,描述佛陀的在家弟子,因為佛陀要離開,到別處佈教,而感到難過,佛陀就為他們說「六念法門」。再如第
980(13321)[972]經,佛陀也為常在荒郊曠野行走的商隊,說「六念法門」,來消除他們心中的恐怖。又如第
981(13322)[973]經,佛陀舉帝釋天與阿修羅作戰時,天王帝釋要諸天們念著他的旌旗,以消除恐懼的例子,來教導比丘「六念法門」。這是因為,比丘常在曠野中修行,有時不免有毛骨悚然的恐怖感,為了要消除這樣的恐怖情緒,而說的。然而,「六念法門」與祈求保佑的心態,是不相同的,如第
550(1625)[549]
經說:
  「念如來應所行法故」,而離貪、瞋、癡,這是「念佛」。
  「念於正法,念於世尊現法律」,而遠離煩惱,非時通達解脫,這是「念法」。
  「念於僧法,善向、正向、直向、等向,修隨順行」,以向須陀洹,須陀洹,向斯陀含,斯陀含,向阿那含,阿那含,向阿羅漢,阿羅漢等「四雙八輩」聖者為榜樣,這是「念僧」。
  「念於戒德,念不缺戒,不斷戒,純厚戒,不離戒,非盜取戒,善究竟戒,可讚歎戒,梵行不憎惡戒」,念自己所守的戒,以遠離貪、瞋、癡,這是「念戒」。
  「念施法,心自欣慶:我今離慳貪垢」,樂意施捨而離貪、瞋、癡,,這是「念施」。
  「念於天德」,「清淨信心,於此命終,生彼諸天」,念天功德時,遠離於貪、瞋、癡,這是「念天」。
  「六念法門」,雖然帶著情感上的安慰,但是,佛陀又將每一念,歸結到遠離貪、瞋、癡的解脫道上,而成為遠離貪欲、瞋恚、害心、染著的修行方法。這樣的方法,是從一般大眾比較容易接受的「方便法」教起,但又不忘再引導人們,繼續深入趣向解脫道的典型。
  只有引導趣向解脫,「方便法」才發揮了功效,才有意義!
  (6)修行是點滴的,長遠的,自力的,公平的,只有「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
  (7)相當的南傳巴利文經典為:《相應部》〈念處相應〉第十三經〈純陀〉(47-13)(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本第十七冊三四六頁)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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