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羅淑蕾不是黨代表
2010/10/08 20:25:34瀏覽289|回應0|推薦0

英國政治哲學家穆勒所言:代議士都是代表人民行使主權。不分區立委,固然是透過以政黨選舉得票的比例,由政黨提名當選,這不能代表不分區立委的機制,可以違反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

【摘要10.8.2010黃維幸 蘋果】英國政治哲學家穆勒所言:代議士都是代表人民行使主權。不分區立委,固然是透過以政黨選舉得票的比例,由政黨提名當選,這不能代表不分區立委的機制,可以違反主權在民的基本原則。

所以德國《基本法》第三十八條明示:「德國聯邦議院的議員由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無記名的選舉產生。他們是全體人民的代表,不受委託和指令的約束,只基於其良心執行職務。」

我們不一定要接受德國《基本法》這種強烈的委任觀,但是,我們卻可以斬釘截鐵地說:不分區比例代表制,不可以將經由黨提名的不分區代,表視同黨的掌肉。我們的比例代表制基本上學的是德國制,不能只學表皮,忘其精神。

政黨的意志,不會是全民的意志。也就是如此,美國開國元勳麥迪生認為,民主政治中無可避免的政黨操作的最大隱憂:是以部分的利益,取代了全民的利益 

現代法國名政治學家杜爾傑,也警告政黨政治傾向寡頭壟斷以黨意操縱民意的傾向。黨不大於國;主權在民,不容主權在黨

政黨政治也許有其必要,有時它可以協助凝聚國民的意志,通暢民主的政治程序,比例代表制的不分區選舉制度,也是承認並利用政黨這樣的功能。在這個意義下,國會議員也應該反映黨的意志

但是,不論分區與否,這是人民賦與政黨的任務,不是政黨因此就應該脫離全民的利益。政黨的正當性在於是否真正反映民意,協助政治程序

在民主的代議制度裡,政黨的意志既然只代表部分的私意及私益,即使在現實政治中有不得不的利益交換及妥協,「主權在民」的真義在於人民委託代議士,本於他們的良知,檢驗政黨是否符合它對民主政治應有的功能

所以,做為選民的我們,期待羅淑蕾先是人民的議員,然後才是黨的代表;在國會裡要以人民的意願檢驗黨的意志;在乎民主的倫理多過黨的紀律。

民主轉型都20年,政黨輪替也2次了,還有青年的國民黨代表堅持部分的國會是黨代表大會,小國民聽來真是不寒而慄。我們走的是民主道路,不能再活在政黨是列寧式「革命先鋒隊」,或納粹式效忠「領袖」殘餘迷思裡!〔世新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頭家無聲 民主倒退〔摘要10.8.2010陳譽文蘋果〕媒體或公民提問,向來在大選辯論之中扮演重要角色。觀諸美國總統大選辯論沿革,早在1960年,大選辯論形式便從「候選人對辯」進展到「對辯加上媒體提問」;

甚至在1980年代,曾有多次是以媒體提問開場,代表公民直接提出質問,省去了候選人申論開場的陳招套式。

1992年柯林頓、老布希、裴洛的3人辯論,進一步引進了「公民會議」模式,讓人民直接在現場提問,不必代議傳達也不經媒體再現,至少在形式上真正實踐了人民直接作主的民主真諦,此制度也沿用至今。 

分析美國大選辯論會設計,可知第三方提問是每一場大選必不可少的關鍵環節。原因無他:候選人之間的交互詰問,問的是雙方陣營各自關心的議題,或攻或防,都是「政治現場」,議題由政治人物設定;

媒體或者公民提問環節,則是將選戰拉回「人民現場」,從輿論發聲,介入並整合候選人的議程,要求候選人直接面對草根民意。

國內政治,從2004年首次大選辯論至今,媒體提問制度一再被採用,各界未曾對此有重大異議。2005年地方首長選舉,公視甚且引進了「審議式」辯論制度,將提問權由媒體代表,交還至人民手中。

不論是媒體提問,或是公民提問,都是朝野大黨過去喜聞樂見,親身參與的辯論環節,如今民進黨揭竿反對,不但令人有昨是今非之感,更興民主倒退之嘆。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challe77&aid=448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