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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名外送員不適用《勞基法》 民代警告:「被平台當免洗」成未爆彈
2022/05/07 12:58:59瀏覽60|回應0|推薦0

五一勞工節,台鐵罷工、勞工團體上街遊行,這都是《工會法》、《勞基法》賦予勞工的權利;但是,有12萬勞工,每天在路上奔馳,卻不適用《勞基法》。他們是外送員。

 

Mussorgsky - Ravel "Pictures at an Exhibition" with Hartmann's picture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eGJN_eNXS4

 

【摘要2022.5.3..蘋果林于凱】五一勞工節,台鐵罷工、勞工團體上街遊行,這都是《工會法》、《勞基法》賦予勞工的權利;但是,有12萬勞工,每天在路上奔馳,卻不適用《勞基法》。他們是外送員

近期不論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或是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都認定外送平台及外送員之間,有實質的從屬關係,因此外送員不是跑單幫的自營工作者,而應該是外送平台的員工。如果是員工,就應該享有勞健保、勞退提撥、職災補償……等權利,但是我所見的外送員承攬合約中,平台業者明顯沒有把外送員當作自己的員工,契約中明訂「承攬人(即外送員)無權獲得包含勞健保、退休金提撥、任何員工責任保險、醫療保險、人壽保險……」這樣的條款。

【迫切需要改變的平台管理方式】然而實際上,不管是派單指定、送達時間、單趟工資計算、趟次的獎金計算、被投訴的停權判定,全部都是平台單方決定,外送員僅能被動接受這些條件。如果平台要變更工資或是獎金計算方式,也僅只於用簡訊方式告知外送員;

當遭遇店家備餐延遲導致外送員送餐延遲、或是外送途中的車禍衍生的爭議事件,外送員也不會有來自平台的支援,相關的損失賠償得自行負擔,甚至因此遭到客訴,還可能被平台直接停權。外送員即便向平台申訴,也得不到具體回覆,只能尋求勞資調解。但是當申請勞資調解,卻又被平台業者以非聘僱勞工回絕。

當很多人都覺得外送員騎車快、搶時間的同時,沒有去思考這些鋌而走險的背後,是因為他們被要求要在時間內送達、也因為單趟工資偏低(40/單,常做不到基本工資)而必須追求提高趟次、來獲得額外獎金。如果一天可以只工作8小時就滿足生活需求,誰會願意工作10小時、甚至12小時?

【需要一部「外送專法」來處理】疫情後,外送成為很多人的新選擇、不管颳風下雨也要送達的行業,甚至被期待作為輕症確診者送餐、送藥的「外送國家隊」,這個行業的外送員人數超過12萬人,加入平台的餐飲店家全台有將近10萬家,還包含四大超商、藥妝店、中型賣場都加入外送平台配合店家,這麼龐大規模的產業,結果其中的關鍵:外送員,卻不適用《勞基法》,不幸遭遇意外,卻沒有保險及職災保障。

各縣市開始訂定各自的地方自治條例,試圖修補外送員的意外險規範、以及對於平台與消費者間、運送期間食品衛生及交通教育的粗略規範;然而,外送產業的四角結構,包含「平台-外送員-店家-消費者」間的複雜關係,不是各地方政府夠獨自處理,也不僅只於勞動部門的權責,而含括衛生、消保以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

如果中央政府不出面,來好好跨部會處理這個涉及12萬妾身未明的勞工、以及涉及公共交通安全的龐大產業,用一部妥善的專法來處理,那麼問題將會隨著外送需求增加,外送平台卻把外送員當作免洗筷的經營管理方式,而逐漸形成一顆潛在的未爆彈!

 

1000個反對台鐵公司化的理由【摘要2022.5.3..聯合報/ 劉明德】行政院和交通部都堅持台鐵要公司化,宣稱公司化是解決安全、效率與虧損的解方,並且已經把法案送進立法院審查,而且交通部都說了,20241月,要讓台鐵上市,那麼,台鐵公司化是良方還是毒藥呢?

相較於目前台鐵員工的公務員身份,公司化確實帶來更大的彈性,但不能只看到「彈性」這個優點,例如想「砍」人就「砍」人,想提拔阿貓當董事長就提拔,更應看到弊端。

台鐵公司化的意思就是,以後用人不必再經由考試院舉辦的鐵路特考,而是自己就可以招募員工,而且想怎麼招就怎麼招,這就出現了黑箱作業的必然性。既然進入台鐵的路子不再公平,那麼,誰能進去呢,不管是最高階的董事長還是最低階的員工?

對於這個問題,想必所有人的答案都會跟我一樣,那就是「國王人馬」,不管是阿貓還是阿狗,只要是國王人馬,都能進去;不是國王人馬,進去不了,即使再怎麼優秀。因此,台鐵公司化的一個結果就是政治酬庸、缺乏專業、製造冗員,在這種情況之下,哪裡來的效率呢!

另一類能進去的人則是台清交這類的高材生(儘管鄙人忝為台大校友,但我主張公平考試),他們在面試的時候一定佔盡優勢,相反的,排名越靠後的學校,錄取的機率越小,儘管筆試的分數可能是最高的。在這樣的一個關係取向、學校取向、用人唯親、取才不公開不透明的台鐵公司,能招募到真正的優秀人才還是逆向淘汰,答案不是很明顯的嗎?

一旦公司化之後,雖然有五年的猶豫期,台鐵員工有一次選擇轉任的機會,但不管怎樣,改制之後才進來的員工,無疑都不可能再具有公務員的身份,而一旦台鐵員工失去公務員身份,吸引力一定變小,報考人數也一定減少。因此,能擇的「優」就相對少。因此,台鐵的人才比起之前必然平庸許多。在這種情形下,台鐵的效率不會提昇只會下降,就會像民營化之後的英國鐵路一樣,服務差、票價高、設備老舊、誤點、事故頻傳,難道這就叫效率!

因為公司化的緣故,一切向錢看成為台鐵董事會思維的主軸,至於公共利益、社會責任、弱勢扶持、通勤的上班族和學生的需求、偏鄉運輸、便利性、工程品質等等全部都被拋在腦後(不然,怎麼叫公司)?

為了節省經費,為了盈利,改制後的台鐵必然出現更多的外包業務,於是,像李義祥這樣的包商只會增加不會減少。這就導致工程品質堪慮,服務品質堪憂,運輸安全也成了問題,此乃理之必然。王國材說,「台鐵公司化目標就是安全改革」,難道他不知道公司化之後,離安全更遙遠嗎?

425日全日本鐵路工會總聯盟發表公開信,規勸蔡總統撤回台鐵公司化法案,並以日本自己的不幸為例:發生於2005年的福知山線出軌,就是因為日本鐵路的「企業體質」,即以盈利為出發點的思考才會奪走107條人命。

不只日本的情形如此,英國的情形也是如此,一旦以獲利最大化為目標,安全就不會是第一順位。而要以安全為第一順位,員工的權益就必須獲得足夠的保障、設備也必須定期維護和更新、教育訓練也不能只是走過場,該花的錢一毛錢都不能省,而這些支出正是任何具有「企業體質」的公司所不想承擔的代價,既然如此,人命就成了代價,也就有了福知山線出軌、普悠瑪出軌、太魯閣號出軌等不幸。

台鐵一旦公司化之後,為了節省經費,必然招募更多的臨時人員,這些派遣工無法安心工作、也不願全力以赴,因此,工作品質必然馬虎,隨時可以擺爛,就會出現因小失大的結局。

至於正職人員,雖不是派遣工,但已經不具公務員身份,雖然解僱容易,但離職也顯得不那麼顧慮,只要有更好的機會就會離開,因此,公司化之後的台鐵一定出現人才不來以及人才流失的後果,導致整個台鐵人心不安。人心一旦不安,公安、工安事故就會頻繁發生。

台鐵的公司化必然以悲劇收場(主因是台鐵公司化後大約只留下現有土地資產4.15%,其他的資產都被政府給掠奪走了),以人命、事故頻繁、誤點頻繁、服務差、故障頻仍、民怨四起、比目前更嚴重的虧損作為代價,最後變成一個爛攤子,就像現在的英國鐵路,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成。

 

感想:

1.        中國權貴階級怕民主,怕官員與家族需要自由競爭、財產透明,無法再用特權獲得權位。

2.        中國國營事業怕自由市場,權貴階級怕需要與世界公平自由競爭,無法用特權獲得利益。

3.        台灣國營事業的員工,怕公司化,怕公司用公平自由競爭的模式,無法用特權獲得終生俸。台灣國營事業的員工,非常害怕走台積電的管理模式。

4.        台鐵糟糕,不是交通部長的問題,是台鐵的主管階層知識水準太低級,不敢高鐵、長榮海運自由競爭。這是客觀真實。

5.        台灣最有國際競爭力的公司企業,都不是國營事業,都是公司化的私人企業。

6.         台北捷運公司就經營得不錯,有國際性的口碑,但是沒有台鐵核心的弊病:主管階層智能程度嚴重不足。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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