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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眷續領年金的權利
2013/12/03 08:07:46瀏覽910|回應1|推薦5

新聞及網路上不只一次看到有人提及遺眷續領年金好像是台灣軍公教的特權,但想想網路上或著新聞記者可能對各國退撫制度不熟悉,所以也都一笑置之。

今天無意看到聯合報(願景工程)一篇報導退撫財務黑洞軍公教用稅收撥補」,有「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表示台灣有..全世界軍公教都沒有的錢,一筆是死亡年金,年金都是領到死,軍公教卻可以延續,被保險人死了,配偶還可以繼續領,領半數。本來這次修法要廢掉的,但大家反對,就由一半減為三分之一

我覺得這位掌管退撫司的官員似乎完全在狀況外,台灣軍公教遺眷續領的年金,並不理想更遑論特權了。即以福利不如歐洲的美國,夫妻達到退休年齡時,可各自領取自己的年金,總共是領兩份,但若一方從未在外工作(如家管),也可領取工作配偶二分之一的年金,總共等於是領一份半的年金。假如配偶死亡,遺眷(夫或妻)則可以選擇較高一方的年金,而且是百分之百領取。簡單例子:丈夫工作,妻子持家,雙方達退休年齡時,共同領取,總金額是丈夫年金的一倍半。如果丈夫先過世,妻子則放棄自己的半數,改領百分之百丈夫的年金。若妻子曾有工作,領取自己的年金,則丈夫先過世,且丈夫年金較高,妻子也可放棄自己的年金,改領丈夫較高年金。

台灣軍公教配偶繼續領的遺眷年金,而且只領三分之一,其實還不如美國一般人的社會安全年金,哪兒算得上特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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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tt22&aid=973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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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16:15

經濟面好時,軍公教人員的薪水相對的少

經濟面差時,軍公教人員的薪水相對的好

matt22(matt22) 於 2013-12-05 01:49 回覆:

確實,軍公教與民營企業待遇的好與不好是相對的。但如果我們同時以實質GDP成長來看,台灣只有在2000年網路泡沫和2008年金融風暴時稍有下降,整體趨勢依舊是向上增加。換句話說,全民的大餅在持續變大!

我以主計處資料大概計算,從民國85年至100年,軍公教平均每年調薪約2%,但由附圖中(藍-左座標百分比,紅-右百萬美元),餅擴大約近87%。所以軍公教待遇並沒有比例增加,只是民營企業員工薪資沒跟上水準。當勞工與軍公教對立時,是不是該問:增加的餅被誰吃了?勞工應該要求比照軍公教待遇調整,而不是要求刪減軍公教,大家一起拖下水?餅變小了才是真正大問題,證據若是餅持續變大,刪減勞工與軍公教待遇豈不是自己互相綑綁了,好讓人賣嗎?

遺眷年金亦然,美國年金除了我文中可以100%續領,還隨物價調整(所謂COLACost-of-Living-Adjustment),UDN網上不少年紀大正在領取年金的人知之甚詳,但很少發表這方面意見。台灣掌管退撫官員連資訊最易得的美國都不清楚,號稱(全世界軍公教都沒有的錢),令人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