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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貴公》演義 2015/9/7 公平公正 出處:《呂氏春秋》十二紀之第一〈孟春紀〉第四篇 原文:昔先聖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則天下平矣。平得於公。嘗試觀於上志,有得天下者眾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於公。故〈鴻範〉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偏無頗,遵王之義;無或作好,遵王之道;無或作惡,遵王之路」。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陰陽之和,不長一類;甘露時雨,不私一物;萬民之主,不阿一人。伯禽將行,請所以治魯,周公曰:「利而勿利也。」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則至公矣。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萬物皆被其澤、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此三皇、五帝之德也。 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仲父之病矣,漬甚,國人弗諱,寡人將誰屬國?」管仲對曰:「昔者臣盡力竭智,猶未足以知之也,今病在於朝夕之中,臣奚能言?」桓公曰:「此大事也,願仲父之教寡人也。」管仲敬諾,曰:「公誰欲相?」公曰:「鮑叔牙可乎?」管仲對曰:「不可。夷吾善鮑叔牙,鮑叔牙之為人也:清廉潔直,視不己若者,不比於人;一聞人之過,終身不忘。」「勿已,則隰朋其可乎?」「隰朋之為人也:上志而下求,醜不若黃帝,而哀不己若者;其於國也,有不聞也;其於物也,有不知也;其於人也,有不見也。勿已乎,則隰朋可也。」夫相,大官也。處大官者,不欲小察,不欲小智,故曰:大匠不斲,大庖不豆,大勇不鬥,大兵不寇。桓公行公去私惡,用管子而為五伯長;行私阿所愛,用豎刀而蟲出於戶。 人之少也愚,其長也智,故智而用私,不若愚而用公。日醉而飾服,私利而立公,貪戾而求王,舜弗能為。 主旨:以「公」「私」存心為一切禍福分際,闡釋人世「求福」「去私」之理。 析譯:從前聖 伯禽(周公的長子)將出發到魯國(他的封地)去,(臨行)向周公請示治理魯國的方法。周公說:「要使人民得到利益,但不要居功(凡事當求公利,不要求私利)。」有一個荊國(楚國)人在林子裡丟了珍貴的弓(按:《孔子家語》卷二〈好生〉:「楚王出遊,亡弓」;《說苑》卷十四〈至公〉:「楚共王出獵而遺其弓」;《公孫龍子‧跡府》:「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卻不肯去尋找,而且大度地說:「荊國人遺失的弓,將來反正是被荊國人撿到,有什麼關係,又何必去尋找呢。」孔子聽了,說:「去掉荊字就好了(孔子認為楚人心胸還是不夠寬廣,何必局限在楚國人,只要是人撿到,不管是哪個國家的,都談不上什麼損失)。」老子聽了(孔子的說法,覺得還不夠豁達),說:「把人字也去掉就更好了(弓得之於自然,還之於自然,是不是人撿到又何必去計較)。」因此老聃是最公正的了(假如,佛家聽了,將會更進一步認為,老子心中仍有「得失」,只有真正跳脫出「得失」,才能獲得心靈的自由)。天地真是偉大啊!生成萬物卻不將萬物看作自己的子女,長養萬物卻不將萬物據為己有,萬物都蒙受天地的恩澤、得到天地的利養,但是並不知道這恩澤利養從何而來。這正是三皇五帝效法天地的至公無私的德行。 管仲生病了,齊桓公前去探視他,說:「仲父生病了,病情已很嚴重。國人都不忌諱地談論您的死亡,(萬一成為事實的話)請問以後我應該將國事託付給誰呢?」管仲回答說:「從前我竭盡心智,都還無法知道。如今病得朝不保夕,我那裡能夠說得呢?」桓公出來說:「這是大事,但願仲父教導我。」管仲恭敬地答應,說:「您想任用誰當宰相?」桓公說:「鮑叔牙可以嗎?」管仲回答說:「不可以。我和鮑叔牙很要好、了解。鮑叔牙的為人,清廉正直,但對待不如自己的人,則不將對方當人看;一聽到別人的過失,就終身不忘記。不得已(如果一定要問的話),那麼隰朋或許可以了吧!隰朋的為人,志在模仿上古賢人,而又不恥下問,以不如黃帝為羞恥,而又能夠憐恤不如自己的人。他對於國事,僅總攬大綱,並不一一聞問;他對於事物,好像有所不知;他對於部屬,也不事事苛察。(如果)一定要問的話,那麼隰朋是可以的。」 說起宰相,是大官職。擔任大官職的人,不應小處明察,不應在小處展現其聰明。所以說:「大匠(木工的領導者)只計劃、指揮,並不親自砍削。大廚師只調和五味,並不親自宰割;大勇之人不需戰鬥,自能威服天下;正義之師,不殘害人民。」桓公在其早期,因行事公正、不記私怨,任用管仲終成為五霸之首;在晚年姻循私、偏袒所愛之人,寵信豎刁,導致死後(豎刁和易牙、開方等為亂)無人主喪,屍蟲流出戶外。 人小時候愚昧,長大了自然就聰明,因此聰明如果行事偏私,是不如愚昧卻行事公正。終日沉緬醉鄉,卻想要整飭(飾:通「飭」)衣冠使之端莊,謀求私利卻想要樹立公正,貪婪暴戾卻想要使天下人歸往(獲得天下的人心),即使是舜也做不到。 分段大意及結構分析:(參考 首段:總論「公」為致治之本。【理論】 (一)總言古先聖王治天下之先公; (二)泛論凡有天下者其得失之原由; (三)推論君主之立,並引〈鴻範〉為戒; (四)據自然生生之理,斷言君主行事應以公。 二段:以至大至小之史實,論證「公」之用無窮。【印證史實】 (一)開國之君之致治在處公。 (二)荊人之遺弓可推公; 1.荊人: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自感大度) 2.孔子:人遺之,人得之,又何索焉?(還不夠豁達) 3.老聃至公:遺之,得之,又何索焉?(心中仍有「得失」) (佛家:只有真正跳脫出「得失」,才能獲得心靈的自由) (三)聖王之成德與天地同其「公」。 三段:以名臣霸君之史實,闡明公之本在「知」。【印證史實】 (一)桓公智開行公而問相; (二)君臣明智處公以論相; (三)深言「相」道,唯大能成大; (四)桓公智蔽行私,卒亡其身。 四段:根據 「理論」,印證「史實」。【綜合結語】 (一)宇宙事物相因相依,相反相成。是自然也是必然; (二)人生遭際順逆相對,禍福相倚。是天理也是人為; (三)黑白不能混,水火不相容,兩全難求美。是警惕也是勉勵。 導言:在面對改革中,個人「有所失」的時候,我們理應有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情懷、更開闊的視野。捨小利,取大義;捨小家,為大家;「虧了我一個,幸福無數人」。 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真愛,宛如天地日月,給予你,但對你沒有任何期待。只有真正跳脫出「得失」,才能獲得心靈的自由。 梵文「般若」的意思是無私無我的智慧。在沒有智慧之前,不知般若是什麽;有了智慧之後,沒有自我、沒有執著,因為警悟到外在的環境和內在的身心,都不是永恒的自我。不過在般若的智慧尚未從心中顯現之時,縱然在認知上能夠接受無私的觀念,卻無從體會到無我的狀態。 ※※※※※※※※ 人類創建文化的過程,是一個表露思想靈魂、展現價值觀念的過程。大道無言;正道蕩蕩,平易廣遠。大道透過其奇妙作為,給人一種無言的啟示教導;正道是:平白易懂易行,可普及天下,行之久遠。 公正與道義,是一個社會是否為一流且可追求卓越的關鍵;臺灣的天空很希臘,而且,比希臘還要希臘,原因是部份階層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高達九成以上,退休後領的比退休前還多。退休68K對上年輕人22K的戲碼,將繼續突顯臺灣是個沒有希望的國度。而浮動性質的十八趴軍公教優存,原本是高利率時代定存利率12%乘上1.5倍的產物,居然被曲解成政府的信賴期約,今日定存利率不過1.4%,他們依然在領著18%,外加年終獎金、三節慰問金及許多不法的福利,這不僅牽涉到社會正義、法令正義、世代正義,更牽涉到財政資源分配是否合理的問題。 國民黨政府會遭人民唾棄的原因是:失去正義比等不到正義,更令人憤慨沮喪失望。目前在臺灣吃公家飯的軍公教人數超過八十萬人,且隨著公務員退休年齡日趨年輕化,政府必須支付月退休金時間拉長,當前領取月退休俸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多達四十餘萬人,國庫一年還要支付八○一億元的十八%優存利息差額,使得退撫經費居高不下,今年度有關退撫支出的預算就超過二八九六億元。等於政府每支出一百元的人事費用,起碼有廿四元是花在退撫支出。 就臺灣社會而言,可說到處都是不公不義。故目前臺灣社會乃為一三流社會,何道理也?無他,也就是極度缺乏「社會公正」;不是公平,這個世界不可能有公平這件事,但可追求的是公正無私,也可說就是天下「為公」,以此論之,我們臺灣這社會至今依然是天下「為私」,那些當官的就是為一己一黨之私汲汲營營,貪污腐敗,樣樣都來。 再說這個義字,簡單地說就是有沒有合乎道理,有沒有一個「理」字,這就是義,所以,我們也可以此看看臺灣這個社會,被中華民國政府統治管理了這麼多年,自1949年正式算起,至今也有一甲子60多年,試問目前臺灣這一切社會的運作有那一件是有道理的呢?也是少得可憐,總之,盡是不義之事,這就是中華民國政府以天下「為私」治理我們臺灣這麼久,把這個「為私」的精神充份發揮到淋漓盡致之結果。 延伸學習: 〈跳脫庸俗的得失觀〉《人民日報‧論壇》陳國明2015年08月20日04版 改革就是利益關係的重新調整。這個過程當中,「算賬」是不可避免的事。 所謂「算賬」,無非是權衡利弊得失,這很考驗一個人的眼光。有的人就看著鼻子底下這點實利,算盤珠子撥得很精,看起來很聰明,實際上常常因小失大。這個時候,就需要有會「算大賬」的人出來指點迷津,如此這般,豁然開朗,眾人皆服。很多改革故事中,這樣的橋段俯拾即是。 這些會「算大賬」的人,往往眼光比較長遠,善於細辨「得」「失」。傳統觀念講究「捨得捨得,不捨不得,有捨才有得」,之所以選擇「捨」,為的是退而求進,為了追求更大的「得」。因此許多「心靈雞湯」說,捨去眼前大樹,才會擁有一片森林;捨去城市喧囂,才能享有鄉村寧靜。 然而這樣的「算大賬」,背後可能還是先捨後得、捨小得大、捨此得彼的得失觀。一旦陷入「以捨求得」的思維定勢,難免還會糾結於捨與得的利益考量。只捨不得,便全然反對;大捨小得,消極應對;有捨有得,勉強接受;小捨大得,果斷贊成。由此一來,真要遇到需要我「捨」你「得」大家「得」的時候,「大賬」就有些算不下去,「火炭落在腳背上──自家疼痛自家知」的牢騷埋怨就可能佔了上風。 其實,生活中還有一種得失觀,完全跳脫了個人局限。從蘇武「旄盡風霜節,心懸日月光」,到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從革命先輩拋頭顱灑熱血,到熱心群眾見義勇為,「捨生而取義」的高尚追求,捨家為國、捨己為人的無私壯舉,同樣是一種「捨得」。這裡的「捨」,並沒有預設個人利益的再獲得,這裡的「得」,則完全以公義眾利為指南。這種捨小利、成大義的得失觀,構成了社會的精神脊樑,也築起了國家的價值高地。 今天的改革,同樣需要「敢捨」的勇氣、「願捨」的精神以及成全大義的豁達胸懷。 從前有「楚王失弓」的故事,說的是楚王在林子裡丟了珍貴的弓,大度地說,楚國人丟的弓,將來反正是楚國人撿到它,有什麼關係。孔子認為楚王心胸還是不夠寬廣,何必局限在楚國人,只要是人撿到,不管是哪個國家的,都談不上什麼損失。老子聽到孔子的說法,覺得還不夠豁達,弓得之於自然,還之於自然,是不是人撿到又何必去計較。佛家更進一步認為,老子心中仍有「得失」,只有真正跳脫出「得失」,才能獲得心靈的自由。 關於楚王失弓的討論,引起人的無限感慨。誠如馬克思所言,「『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會使自己出醜」。不是說黨員幹部不能追求自己的利益,一味唱高調實際也難以做到,而是說在面對改革中,個人「有所失」的時候,我們理應有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情懷、更開闊的視野。捨小利、取大義,捨小家、為大家,「虧了我一個,幸福無數人」,黨員幹部惟以此為價值取向,我們才有資格走在群眾前列,才能贏得百姓信賴。 題解:《呂氏春秋》內容,浩瀚汪洋,綜匯百家,大致以儒家學說為主。以道墨二家為輔,除名家、縱橫家,多持反對立場外,其他兵、法、農以至陰陽、小說諸家,皆有取捨,是先秦學術思想的統整。由於本書內容的「兼收並蓄」,「綜匯百家」。而前人之論評,常有偏執一端的衡斷。有了這種認識,就能肯定其精深博大。 本書的編次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十二紀為全書重心。析為春、夏、秋、冬四部,復以孟、仲、季分立。遂成十二之數。以春秋兼含四時,四時「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即以之名此書。先秦書名蓋多取此方式也。此書採精錄異,沈博絕麗。落實於國家治亂存亡之理,個人壽夭吉凶之數。上揆天,下驗地,中審人。是非善惡,曲盡原委。而以「公」 「私」存心為一切禍福分際。其文章特色為:1.以論領事,以事證論。2.不離事以言理,不離論以舉事。3.事之所本,皆據史實。 本篇選自十二紀第一〈孟春紀〉。本紀分五篇。前三篇通論時序之理,重生之道,養性之要。即由宇宙及於人事。第四篇即「貴公」,落實於人世之「求福」。第五篇為「去私」,落實於「去禍」。人文世界以此為最終目標。本書一百六十篇遂以此冠其端。 作者:呂不韋(約前290年-前235年),戰國時代出生於衛國濮陽,在韓國陽翟經商,因「販賤賣貴」而「家累千金」。戰國後期著名政治家,後位及秦相,在秦為相十三年。廣招門客以「兼儒墨,合名法」為思想中心,合力編撰《呂氏春秋》,有系統性的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後為先秦雜家代表人物之一。執政時曾攻取周、趙、衛的土地,立三川、太原、東郡,對秦王政兼并六國的事業有重大貢獻。後因嫪毐集團叛亂事受牽連,被免除相邦職務,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下令將其流放至蜀地(今四川),不韋憂懼交加,於是在三川郡(今河南洛陽)自鴆而亡。 呂不韋在趙國邯鄲經商時,偶然結識秦國宗室,趙國的人質嬴異人,認為「奇貨可居」,決定幫助嬴異人返回秦國,後將趙姬送給嬴異人,生下一子嬴政(生父尚有爭議),並資助嬴異人千金,助其返秦。為了讓異人將來可以登上王位,他拿出500金送給異人,作為日常生活和交結賓客之用;呂不韋又用另外500金購買奇珍異寶,然後親自帶去秦國,以討好太子 前251年,秦昭襄王嬴稷薨,太子 三年後(前247年)秦莊襄王病故,前246年嬴政繼位,即後之秦始皇。嬴政年方十三歲,尊不韋為「仲父」。 呂不韋常與太后私通,後因恐禍及己,竟以「大陰人」嫪毐偽裝成宦官,獻給太后,且甚得太后專寵,並與嫪毐生下私生子。嬴政發現母親趙氏與呂、嫪姦情,不但有私生子,並傳出嬴政也是為呂不韋之子,先誅嫪毐,後將呂不韋流放於蜀,呂不韋不能自安,飲鴆自殺。 呂不韋生前「招致天下遊士」,有鑑如荀況及其學生,都喜歡著書立說以名揚天下,呂不韋因而授意他的食客編撰《呂氏春秋》,寫成八覽、六論、十二紀,共二十萬言。書成之後,呂不韋自覺《呂氏春秋》已經包含了天地萬物古往今來的事理,因此對該書充滿信心,並將它公布在咸陽城門,上面懸掛著一千金的賞金,遍請諸侯各國的游士賓客。呂不韋聲言若有人能對《呂氏春秋》增刪一字的話,賞千金。 「楚弓」典故: 《孔子家語》卷二〈好生〉 楚王出遊,亡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王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之!」孔子聞之,惜乎其不大也,不曰人遺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 《說苑》卷十四〈至公〉 楚共王出獵而遺其弓,左右請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聞之,曰:「惜乎其不大,亦曰:『人遺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仲尼所謂大公也。 《公孫龍子‧跡府》 尤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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