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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方孝孺〈指喻〉析譯★
2010/02/01 16:47:53瀏覽35851|回應1|推薦2

方孝孺〈指喻〉析譯 2011/4/11

浦陽仲辨,其容闐然,其色渥然,其氣充然,未嘗有疾也。他日,左手之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錢,憂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之大盈握,近拇之指,皆為之痛,若剟刺狀,肢體心膂無不病者。懼而謀諸醫。醫視之,驚曰:「此疾之奇者,雖病在指,其實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傷生。然始發之時,終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已成,非三月不能瘳。終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藥可治也;至於既成,甚將延乎肝膈,否亦將為一臂之憂。非有以禦其內,其勢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為也。」君從其言,口服湯劑,而傅以善藥。果至二月而後瘳,三月而神色始復。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發於至微,而終為大患;始以為不足治,而終至於不可為。當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顧;及既成也,積歲月,疲思慮,而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蓋眾人之所可知者,眾人之所能治也,其勢雖危,而未足深畏;惟萌於不必憂之地,而寓於不可見之初,眾人笑而忽之者,此則君子之所深畏也。

昔之天下,有如君之盛壯無疾者乎?愛天下者,有如君之愛身者乎?而可以為天下患者,豈特瘡痏之於指乎?君未嘗敢忽之;特以不早謀於醫,而幾至於甚病。況乎視之以至疏之勢,重之以疲敝之餘,吏之戕摩剝削以速其疾者亦甚矣;幸其未發,以為無虞而不知畏,此真可謂智也與哉!

余賤,不敢謀國,而君慮周行果,非久於布衣者也。傳不云乎:「三折肱而成良醫。」君誠有位於時,則宜以拇病為戒!

主旨:提昇全民憂患意識,防微杜漸,消彌災禍於未然。

題解:本文選自《遜志齋集》,明方孝孺撰,屬於論說文。以「天下之事,常發於至微,而終為大患」為主題,闡述人身之病或國政之失,都起於細微之處;唯有防微杜漸,才能安國保身;若輕忽蹉跎,禍將至於不測。與其深慮論首篇:「慮天下者,常圖其所難,而忽其所易;備其所可畏,而遺其所不疑。然而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頗能相互發明。

作者:方孝孺,明初大家,自幼聰敏好學,跟從宋濂學習,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惠帝時,君臣之間如同師友,共同討論國家大事。燕王入京命草詔,不屈而死。

分段大意及結構分

首段:鄭君仲辨拇指之病初發、蔓延、求醫、治癒的經過,做為全文借指病以喻國政的張本。

二段:直承上文而來,引入作者所想論述的主題,而就一般情形說明防微杜漸的重要。

三段:進一步以天下國家為主,說明朝政有如拇指之病,一點都疏忽不得。

末段:除了點明寫作的動機之外,也勸鄭仲辨君日後立身處世,應以此次拇指之病為戒。先以拇病為例,次從一般情形引入天下國家議論,末敘寫作的動機;文章有敘有議,意象深入而又深刻。

譯:

浦陽鄭仲辨先生,他的體格強壯,他的臉色光潤,他的精神飽滿,不曾生過疾病。有一天,左手拇指生了個疹子,隆起像顆粟粒,他感到疑慮,就拿給別人看。人們看了大笑,認為不值得憂慮。三天以後,很快地腫到像錢幣一樣大,他更加的 上次一樣地大笑。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到足可握滿一手,靠近拇指的其他指頭,都因此而疼痛,像被針刺一樣,四肢軀體、心臟脊骨沒有不疼痛的。鄭君害怕而請求醫生診治。醫生看了,驚訝地說:「這是一種奇特的疾病,雖然發病在拇指上,其實全身都有病,不趕快治療,將會傷害生命。但剛發病的時候,一天就能治好了;過了三天,十幾天可以治好;現在疾病已經形成,沒有三個月已經不能痊癒了。一天能痊癒的,可以用艾草來治療;十幾天能痊癒的,可以用藥物來治療;到了疾病已經形成,甚至將蔓延到肝臟與膈膜,否則也將有一臂殘廢的憂慮。如果不從體內遏阻它,病勢的蔓延就不會停止;不從體外治療它,疾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依照醫生的指示,每天服用湯藥,並用良藥來塗抹。果然到兩個月後才痊癒了,三個月後才恢復精神氣色。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情,常從極微小的地方發生,後來卻形成了大禍患;起初認為不值得處理,最後卻演變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在它容易治理的時候,吝惜花費少許時間的精力,疏忽而不予理會;等到禍患形成之後,耗用很多的時間,絞盡所有的腦汁,卻只能勉強克服它,像這指病的情形太多了!大體說來,一般人所能瞭解的事,一般人就能治理它,雖然情況危急,卻不值得過分畏懼;只有發生在不必憂慮的地方,而隱藏在看不到的徵兆中,被一般人輕笑疏忽的事情,這才是君子深深畏懼的。

從前國家的情勢,有像君一樣強壯而沒有病痛嗎?愛護國家的人,有像鄭君一樣愛護他的身體嗎?可是足以成為國家禍患的事情,那裡只像長在指頭上的瘡痏呢?鄭君從來不敢忽略指病;只因不能及早請求醫生診治,而幾乎釀成了重病。何況用非常疏忽的態度來面對天下問題,再加上國力困乏之後,官吏的迫害侵奪而加速問題的惡化,已經十分嚴重了!僥倖還沒釀成禍患,就認為不必憂慮而不知道害怕,這真可說是明智嗎?

我的身分微賤,不敢謀議國事,可是鄭君考慮周密行動果決,不是長久處於平民之中的人。左傳不是說過:「多次折斷手臂而能自己治療的人,就能成為良醫。」鄭君如果能夠有朝在位執政,就該用拇指的病做為警惕。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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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慶賢 岳飛詞〈滿江紅‧寫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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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高
2011/05/13 11:22

趙高(前3世紀?~前207年)是朝末期的重要官員,陰謀家,是沙丘之變和望夷宮政變的始作俑者。與李斯謀殺了秦始皇長子扶蘇和將軍蒙恬蒙毅兄弟,立二世胡亥即位。後又殺了李斯,逼死皇帝胡亥,最後新任天子子嬰才計誅趙高。一般認為趙高引發的多次動亂,直接導致了朝的覆滅。

        趙高出於國宗室,其父親是王的遠親,流落國。趙高的母親因為犯罪被施刑,在隱官工作時,與在隱官當文法小官吏的趙高父親結合,生下趙高兄弟多人,史上留名的只有趙高的一個弟弟趙成趙高受到父親的耳濡目染,精於法律,書法水平也很高,著有〈爰歷篇〉,是代公家指定的識字課本。據陳捷夫考證,小篆是趙高所創。
葉慶賢 岳飛詞〈滿江紅‧寫懷〉(m100227459) 於 2011-05-13 11:23 回覆:

趙高通過的層層國家考試在秦始皇身邊從事書記工作,趙高身強力大,又精通法律,始皇便提拔趙高為中車府令,掌管至尊車輿,還讓少公子胡亥趙高學習法律知識。後來趙高犯下重罪,案件由蒙恬之弟蒙毅審理,當判死刑,但始皇憐才而敕赦免,因此與蒙毅結仇。始皇駕崩後,趙高與丞相李斯擁立始皇十八子胡亥繼位,同時矯詔,賜死太子扶蘇和將軍蒙恬蒙毅,是為沙丘之變。扶蘇至孝,接詔書後立即自殺,蒙恬蒙毅覺察其中有詐,被禁錮。二世胡亥即位後欲釋放氏兄弟,趙高李斯進讒言,使氏兄弟最終被處決,枉死。

二世胡亥期間,李斯亦力諫疏遠趙高趙高得知後,計殺了李斯趙高一度愚弄胡亥,取了一隻鹿,告知胡亥,此為一匹馬,是為指鹿為馬之成語由來,胡亥愚昧,而士大夫們的意見卻莫衷一是,胡亥自知已經無法分辨事物,從此皆聽信趙高攝政。六國兵起,朝危殆,趙高又趁機迫胡亥自殺,是為望夷宮政變。最後子嬰登位,聯合韓談,處決趙高

        關於趙高是否是閹人存在爭議。李開元認為東漢以來誤解趙高是宦官,一是因為司馬遷的《史記》誤將隱官寫作隱宮,使得人們將隱宮與宮刑聯繫起來。二是混淆了秦漢(西漢)時期的宦人與後來的宦官,秦漢時宦的意思是在宮中任職,宦閹才是在宮中任職的太監。另有部分史家認為,趙高本是國宗室,他所做的其實是為國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