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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0 16:45:55瀏覽888|回應0|推薦0 | |
儒家宗主仁義之道,可以超脫生與死,具有十足的宗教精神,因而可以說是宗教的一種,進一步的分析,儒家的仁義之道更是宗教上具終極性的究竟圓教。以下分幾個層面解析論述如下: A.一般宗教的特性,承認有靈: 1.照一般的宗教的界定,儒家僅具有宗教性,不能算是宗教,因為,儒家並不交代人死後的問題。而對人死後會如何如何的描繪,則可說是一般宗教的特性。 2.但宗教的核心特性其實是解除生活在現世之人的生死問題,實質言之,就是解除死亡的恐懼。相對於生之具有價值,可戀可貴,死可說是價值歸於零,是一種人之價值虛無化。 3.一般宗教解除死亡恐懼的方法,很簡單,就是承認人之有靈,且靈魂不朽,而肉體是短暫的,生與死是此世之事,此世之死只是讓靈離開肉體而已,回歸於靈之自身。 4.至於靈之特性如何,靈回復單純自己的型態之後又會如何,各種宗教都各有自己的說法。不過,主要區分在於是否承認有輪迴。以佛教來說,就是繼承印度傳統婆羅門教的傳統,認為有輪迴之事。而由猶太教而來的基督教與回教等類型的宗教,對輪迴之事可說是偏向否定的存而不論的態度。 5.佛教有進於傳統印度宗教,就是認為輪迴也是在苦海之中,是苦之此岸,力求達到佛陀之大圓滿大自在,超脫輪迴而達到極樂之境的彼岸。且人之成佛可以自依本具之佛性,故而是一種自力之宗教,而非他力之宗教。 B.儒家具有宗教性: 1.解除此世之死亡恐懼的方法,其實不只是承認有靈的一般宗教進路,例如莊子此書就有不少的描寫,但最引人矚目的,無過於超脫生死的無生亦無死的至人境界。莊子這種化解死亡恐懼的方法,就是類似於將生與死的問題視為是假議題,也就是,既然無生,何來有死。這是莊子的一貫論述態度,所謂大辯不言,無是無非之類都是。 2.孔子在《論語》裡對生死的態度,最有名的就是「未知生,焉知死」,簡言之,要先知道生之意義,才能討論死的議題。但最能彰顯的,其實是孔子在里仁篇所說的,「朝聞道,夕死可矣!」如果可以聞道,即使馬上死去也沒有遺憾。聞,一般是解為由耳朵而來的知道,但最好解為由心而來的體知。「朝聞道,夕可死」,這顯示追求仁道與體現仁道的價值之大,遠遠高於人之死亡。也就是,死亡所帶來的價值虛無化,在此仁道的知與行之下,就絲毫不足掛於心。換言之,在仁道之下,根本無所謂的死亡恐懼。 3.在孟子,更有「捨生取義」之說,「生亦我所欲,(但)所欲有甚於生者。死亦我所惡,(但)所惡有甚於死者」,也就是,仁義之可以實踐的價值獲得,乃是重於生,仁義之無法實踐的價值喪失,乃是重於死。換言之,仁義之實踐乃是人之價值的極至,有此,則生可貴,無此,死也不足惜。 4.孔孟的仁義之道不說無生亦無死,也不討論死後是否有靈的問題,但在實踐仁義之道之下,富貴有如浮雲,死亦不足惜,又何來死亡恐懼。文天祥可以從容就死,就是顯例。因此儒家仁義之道具有超脫死亡恐懼的宗教精神。 5.儒家仁義之道的宗教精神,雖然儒家對靈之事存而不論,但比對佛教之成佛教義,可以說是具有終極意義。宋儒程伊川曾批評佛家,說佛家是生死起念。因為,既然成佛乃是修行之核心要務,此生此世就是要孜孜於成佛之修行,又何必談生談死,又何必談論輪迴呢。因此,講究以心傳心,立地可以成佛的中國禪宗,就以活在當下為第一教義。 C.儒家仁義之道具有宗教的終極性: C.A.對上帝可以存而不論: 1.「信上帝得永生」,這是基督教與回教等一般宗教(或說他力宗教)的特色,必須有信,才可能讓人可以永生。而永生的意義就是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獄,否則就不是信者所要追求的永生。 2.康德的道德神學就批判了強調神蹟的神學,也批判強調侍奉的神學,因為這些都是不強調以行善為核心的神學。 3.依照康德的道德自律這個大原則,行善必須是基於自律,而非他律,這才是真正的行善。因此,如果有靈魂,死後有上天堂與下地獄之分,是則,能夠決定是否上天堂或下地獄的,就是基於自律的行善。 C.B.對輪迴可以存而不論: 1.佛教繼承印度傳統婆羅門教,承認死後有靈魂,更有天、人、畜生與地獄道等六道輪迴。這六道輪迴的升升降降,因行善與行惡的程度而有不同。不過,並非此世行善而升入天道之後就可以不再行善,反之,也非此世行惡而墜入地獄道,就永世不能翻身,只要能一心行善,就能重回人間道乃至天道。 2.佛教更進而認為六道輪迴仍然處在生死海的此岸,必須跳脫六道輪迴才能保證永在極樂之地的彼岸。如何跳脫呢?佛教有大小乘之分,大乘也有空宗與有宗等等之分,雖然修行之道與修行位次各有不同,但修證成佛則是共同的目標,也就是,唯有修證成佛才能真正的跳脫輪迴的生死海。 3.修證成佛既然是生生世世必須完成的目標,不管是在天人道或在地獄道皆然,因此,就修證成佛而言,是否有輪迴就可以存而不論。 4.推而廣之,凡是認為雖有輪迴卻須跳脫輪迴的自力宗教,是否有輪迴都不是必須掛心之事,都可以存而不論,此生之大事就是修證到大圓滿之境,可以跳脫此岸之苦海。講究升天成仙的本土道教,也可以算是這類型的自力宗教,但還不夠純粹,對修證大圓滿之境的強調還不夠。 C.C.佛教的去執修證之評論: 1.如何跳脫輪迴的生死海呢?原始佛家認為根本原因在於人之有原始無明,這就是我執,大乘空宗與有宗進而指出我執之外還有法執,將我執與法執去除淨盡就可以修證成佛。 2.去我執的修證方法雖有萬千法門,但精神就在於無我,將我之價值位階降至為零,他人或它物的價值無不重於我,故而可以無執。修證到佛陀的大圓滿境界就是,不僅此世所遭遇之他人或它物,價值無不重於我,未來的無盡世也是如此,故而可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度人即是自度,自度即是度人。佛陀遇餓虎而割肉,這都可以不是神話。 3.不過,對於行善,佛教在以去執為核心之下,以效果論來界定,「能為此世、他世順益」者就是善。有執或無執的位階高於善,將善因執之有無,分為清淨善與染污善,故而佛家往往有無善無惡之說。 4.佛家如此之去我執的修證方法,乃是一種大無畏的「逆之」精神。人之存在本來就是具有一種正向價值,否則就不需要求生、求活,甚至不擇手段而損人以益己。如今,佛家卻是講求無時無處莫不將「我」之價值降為零,如此之違反一般人的人性,不可不說是大雄無畏。 C.D.儒家仁義之道的「順之」修證特性: 1.佛家以效果論來看善,認為善之位階在有執無執之下,這是不瞭解儒家道德善的真正內涵。在西方哲學家最能闡釋道德善的就是康德,康德指出道德善的特性就是,必須將人視為目的,絕不能當作工具,換言之,他人與我的存在價值位階必須等量齊觀,絕對不可以為我之利而剝奪他人之利。在儒家來說,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更簡單的來說,就是仁者愛人。 2.因此,在道德善的實踐之中,絕不能有將我之存在價值位階視為高於他人之心,換言之,在道德善的實踐之中,人我之間雖有形體之分,在精神上卻無人我之隔。而修證到聖人的大圓滿境界也就是,我與人之間的感通而無形體之隔,可以由至親近鄰,擴及到同鄉之人,更擴及同國之人,乃至擴及世界所有之人,甚至所有的天地萬物,在時間上,不僅此世感通無隔,也擴及未來世世代代。莊子所云,上下與天地同流,就是對儒家聖人境界的恰當形容。 3.道德善的實踐乃是不容自已的道德衝動,行之則心悅,不行之則心不安,換言之,既肯定我之存在價值,但同時也肯定他人與它物的存在價值,乃是人性之本然。因此,儒家道德善的實踐乃是順人所固有之本性,行之而不息不懈,自然可以達到「同體大慈」的大圓滿之聖人境界,這是原則上人人可達到、也應達到的「順之」路徑。相對的,佛家之去我執,將我之價值位階降至為零,以達到「同體大慈」的佛陀大圓滿境界,違反一般人的人性,如此之「逆之」路徑,非有大雄無畏之精神,可說是難以企及的。 4.傳統儒家講究孝道,這也是儒家仁義之道應有之義,父母兄姐慈愛之恩,作為子女弟妹的我感恩以報,這當然是道德善實踐之中應有的作為。進而,祭祀祖先而有所謂的祖先崇拜,當然也是傳統儒家孝道應有之義。因為,父母生我愛我之情,在祖父母亦然,乃至曾祖父母以及歷代祖先亦然,我之感恩於父母,進而感恩於祖父母等等祖先,因而有所謂的祖先崇拜,也都是應有的作為。 C.E.儒家仁義之道具有修證的終極性: 1.依照一般的西方宗教所信,人死後因行善或行惡而有上天堂與地獄之分,而依照儒家仁義之道,行善本是吾人所應為之事,信上帝也可以,不信上帝也行,不因是否信上帝或者上帝之存在不存在,而動搖行善之本心,因此,行善具有實踐上的必然性。但相對的,如果行善而須有上帝之信仰,行善反而變成有條件性,並不具有普遍性。 2.依照佛家所信,人死後有六道輪迴,生生死死,輪迴不已,直到去我執淨盡而修證成佛,具有「同體大悲」之特色,才可以登極樂之彼岸。但佛教這條無我的「逆之」修證路線,如果不先發大誓願,先具無上的大決心,並不是一般人可以達到的。相對的,儒家仁義之道的修證路線,乃是依循人之本性的「順之」修證路線,人心本具「同體大慈」之特色,本來就可以人我無隔,因此,修證成聖乃是人人可能之事,也是應該達到之境界,否則就不是真正的人。 3.如果人具有靈魂,死後或升天堂下地獄,或者輪迴六道,依照儒家仁義之道而健行不息,死後升天堂應該是必然之事,甚至如佛陀之跳脫生死海,也不是可望不可即之事,而且是無可卸責的應為之事。因此,孔子之說「未知生,焉知死」,並不是消極的話,反而是知「道」者之言。 D.結語: 1.德國大哲海德格說,人是向死存在,其實這就是「人必有死」的存在主義式的說法而已,不過,海德格點出隨向死存在而來的死亡恐懼,乃是人之存在的本質,如影隨形,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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