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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01:39:32瀏覽243|回應0|推薦1 | |
巴黎凡爾賽宮曾經是法國王室的居所,已經有約四百年歷史,是世界文化遺產之一。2015年6月,一位英國藝術家在凡爾賽宮前廣場展出一幅高 60米,呈漏斗狀,有點像法國號的圓形開口的雕塑作品。因為作者稱這件雕塑作品象徵“皇后的陰道”,引起爭議,有報導稱作者被人罵翻。可是罵歸罵,可能因為言論自由的傳統,並沒有司法單位出面制止展出。 請問,你支持在名勝或古蹟前展出類似“某某的XX器官”的藝術作品嗎?
2015年4月,一位影藝從業人員,因為不能忍受網路霸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由於網路霸凌者匿名躲在幕後,因此言詞無忌,甚至會說出“沒有人喜歡你,幫個忙,去自殺吧”這樣惡毒的話。很多人惋惜一個年輕生命逝去,譴責網路語言暴力。同時也有人以“言論自由”為由,為以毀謗謾罵為樂,事後關掉網頁拍屁股走人的霸凌者辯護。司法單位已經介入調查,是否能夠懲治霸凌者難說。即使能夠追到匿名的霸凌者,給他們一些警告,也無法挽回一個無辜犧牲的受害者了。 請問,你支持網路霸凌的自由嗎?
美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有些散播仇恨的言詞也受到保護。有一個團體申請在紐約公車和地鐵刊登一則驚悚的廣告,該廣告的看板上一名蒙上頭巾、眼露殺機,貌似中東人的男子注視前方,一旁印有“殺害猶太人是讓我接近真主的崇拜”,“這是我的聖戰,你的為何呢?”,署名是“哈馬斯”,值得注意的是出資的團體並不是哈馬斯。由於紐約公共運輸單位拒絕刊登那一則廣告,被提告到法院。2015年4月,紐約市聯邦法官裁定,為了保護言論自由,紐約地鐵和公車不得拒絕刊登這則廣告。讀到這則新聞讓人膽戰心驚,但是並沒有引起美國民眾太大的注意,因為類似的廣告先前已在芝加哥和舊金山刊登了。 請問,你支持散佈仇恨信息的自由嗎?
美國憲法不但保護個人擁槍的自由,而且大部分州允許公開攜帶槍支上街。擁槍團體力量強大,反槍陣營總是無力抵擋。2013年11月,美國德州四個反槍的母親在一間餐館聚會,被擁槍人士獲悉,引來大約四十個攜帶半自動步槍的擁槍人士,在餐廳旁擺姿勢拍照,等待那幾個受到驚嚇的母親出來。警察沒有干涉,因為在德州公開攜帶槍支上街,帶槍示威都合法。擁槍人士還輕描淡寫的說,帶槍也是一種“言論自由”。 請問,你支持攜槍示威的言論自由嗎?
2015年1月法國《查理周刊》因為長期諷刺和挖苦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雖然多次遭到世界伊斯蘭信眾抗議,拒不退讓,因而受到恐怖襲擊,造成多人死傷。事後,西方國家將此事件視為伊斯蘭恐怖分子對言論自由的挑戰,紛紛出面支持法國對抗恐怖份子。在我們譴責恐怖攻擊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正視穆罕默德不但是教主,他還有無數後裔散佈世界各地的事實? 請問,你支持冒犯他人信仰和祖先的言論自由嗎?
“言論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大致是沒有爭議的。但是“言論自由”在不同的社會中的內容和範圍不同,你的“言論自由”並不等同我的“言論自由”。例如,持槍示威,或嘲諷他人祖先的“言論自由”恐怕很難得到大部分國家的多數支持。華人認為熱鬧代表興旺,餐廳和菜市中習慣大聲喧笑,表示開心,若照廣泛的定義,也屬於“言論自由”的行為,歐美人卻不認同,視為不文明的表現。這些例子都可以說明,“言論自由”的觀念沒有問題,但是空泛地說“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恐怕很難成立。
西方人宣傳和試圖推廣的“普世價值”其實是他們自己的價值規範,有抵觸時,西方人堅持的是他們的價值,而不會採納其他社會的價值。如果不信,試試看在西方餐廳中大聲喧鬧,並以“言論自由”的名義要求西方人跟我們學習,你覺得獲得接納的機會有多少呢?
我們看到有關“言論自由”的報導,是否需要先釐清它討論的自由的內容和範圍,才做判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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