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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衝突事件
2010/04/11 01:40:29瀏覽2692|回應25|推薦22
  這件新聞沸沸揚揚喧騰了好多天,這件事突顯出三個小小問題,而且這三小問題原本都不是問題,會變成新聞則是我們的文明問題大了。(三個小問題:警察打人,檳榔西施辱罵警察,檳榔西施的穿著。)

  一開始新聞報導幾乎全都著重於「警察打人」,至於為什麼打人,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那就完全不重要,因為重點是「警察對女生過肩摔」,這就不行,更何況還是個弱女子,這下子警察立即被懲處和調職,一時間檳榔西施不得了了,真是嚇死人。

  接著警察出面喊寃,說出原委,原來「警察大人」是「依法取締」,導致檳榔西施的強烈反應(這應該不是第一次,也不是偶發事件,應該是面對警察時的「有效嚇阻手段」),要不然檳榔西施跟老天爺借膽嘛!只是很不幸的,碰到一位不吃這套的警察,結果演出全武行。

  原以為沒事了,大伙可以收拾攤子回家睡大覺,結果另一齣戲碼在另一個地方立即回應一下,一位交通警察被打趴了,這下子算是交警防衛不當對不對!還是親民的表現,看來大伙可以再討論討論。

  咱們先釐清一下,警察可以打人嗎?在法律上,警察好像不只有防衛權,還擁有攻擊權。(小老兒是個法律白痴,從字眼就知道是外行人講內行話,不過現在流行這樣,搞幾個似是而非的名詞,唬嚨一下,啥事都很容易明白的。)所以說,警察可以打人嗎?好像是可以,如果沒打好,那麼輕則如同這位警察大人一樣,被懲處還要謝謝大家高擡貴手,重的話那就大伙法院見,當然就沒啥客套話好說的。講起這個,有一事不明,如果是日據時代,我們勇敢的台灣人看到日本警察打人,敢不敢喊「警察打人」,好像是……,不提……,我多嘴沒事的。當然小老兒的鳥邏輯是,好像日本人打台灣人就可以,可是台灣人打台灣人,那就事情大條了,怪不得東條英機會瞧不起咱們,其來有自。

  為什麼提這個呢?因為大伙仔細瞧一下,近年來,只要遊行,民進黨喊最大聲的不是「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而是「警察打人」,所以說小老百姓打打警察有什麼好稀奇的。這荒唐的口號出自偉大的在野黨,幾十年不長進的結果,當然是老百姓有樣學樣,只是這回成了,小西施大戰警察而已。至於為什麼會打成一團,那就一點都不重要了。

  檳榔西施事件,其實我們應該要追究兩件事,第一檳榔西施的穿著有哪一點違反法令,小老兒真的不懂,不是小老兒眼賤,而是那位檳榔西施的穿著究竟哪一點違法實在好奇,有人可以討論一下嗎?根本就沒有人在意這件事的原發點其實充滿了疑點。在這個方面警察的執法過當反而是比較明顯,如果這一點可以確立,那麼大伙對這件事的判斷可能會不同。根據目測,那位檳榔西施的穿著有比前些日子在墾丁舉行的「春天吶喊」,那些在活動中奔放的女孩子們穿的更暴露嗎?好像並不竟然。為什麼在墾丁或福隆可以那樣穿,為什麼在中和就不可以,原因是什麼?為什麼我們對於在海灘或是某些場合就比較通融,在街道上「穿扮清涼促銷檳榔」,就會用如此衛道的眼光來看這件事,如果相同的穿著在車展上出現又成為鎂光燈和讚賞的焦點,那麼我們所謂的「善良風俗」,究竟又是什麼呢?

  第二,為什麼那位檳榔西施可以不斷的辱罵警察,結果呢?警察對她的「壓制」變成掩蓋事實真相的舉動,最後是她什麼事也沒有,警政機關應該對這位惡意辱罵警察的小姐提出法律追述,藉此維護警察的尊嚴,否則軟弱的表現,只會帶來更多的副作用。

  最慘的是那位追打交警的人,因為他是現役軍人,事情曝了光,這下子牢飯有得吃了。

  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對於這件事一直留於非常表面的討論,對於事情的原發點和原因幾乎視而不見,實在令人好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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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oster&aid=393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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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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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沒有建立自已的權威!
2010/04/11 07:46

台灣警察沒有建立自已的權威!

如在外國應該都不可以有反抗或言語挑釁的行為,

最明顯的應該就是那次一個女生在瑞士嗆葉金川,

那個女生因為長住歐洲知道外國警察的做為,

從頭嗆到底的她,竟然在警察一來馬上像沒事人一樣站到旁邊去,(亂沒義氣的,也不通知其他人)

剩下一些從台灣去的呆子被警察上銬帶走!

老譚(loster) 於 2010-04-11 13:17 回覆:
台灣人無視”公權力”,所以混亂是我們自己造成的。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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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警察有出面說:
2010/04/11 07:40

這個警察有出面說:

這個西施本來是沒穿薄紗蹲在店門口,

客人來了她站起來招呼客人,

引起一些騎士緊急煞車,差點引起車禍,

是他過去取締後,這個西施才進店裡披上薄紗的!

PS:而且照影帶來看她裡面穿的應該也是薄紗!

因為從後面看可以很明顯的看穿到"股溝"!(兩層喔!)

只是前面如何不知道而已!

老譚(loster) 於 2010-04-11 13:16 回覆:
就算她沒穿薄紗,站在路邊,發生車禍和這位女子沒有任何關係,警察還是不可以去取締,這跟”違反善良風俗”完全沒有關係。

來這套
媒體最大 觀眾最呆
2010/04/11 06:27

這檳榔西施是有對警察動手的喔

還打警察巴掌 只是畫面後來都再播了

反正長官都出來認錯了 當然順勢打這個警察落水狗

現在媒體治國 所以導引民眾到媒體想導引到的結果

 

所以.....事情是

警察勸導 

檳榔西施罵髒話

檳榔西施動手 拒絕合作 要關門

警察推檳榔西施出門

警察順勢過肩摔

 

看到大家的言論 都是看到 警察因為檳榔西施罵髒話而過肩摔

卻沒看到前面還有一段故事...

這段故事 已經被媒體有技巧的乎巄掉了

老譚(loster) 於 2010-04-11 13:14 回覆:
檳榔西施動手打手那段影片我沒看見,可見我也被唬嚨了。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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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可以有自己的標準,不過我想這次警察執法過當
2010/04/11 03:04

下文於2010/04/09 12:27發表於http://blog.udn.com/barry37h/3926126:

如果是美國警察,你辱罵他,他會告訴你你有權保持沉默,然後拿出手銬逮捕你。   如果你拒捕,那麼美國警察就會拿出棍棒槍枝出來。   你還在那裏抗拒或甚至攻擊警察,那麼他拿出槍來應付你,經過一番調查後他不會有任何事。

以美國警察的標準,這個檳榔西施攻擊警察或拿出武器之前,警察不能摔她。   被人用語言攻擊並不構成警察動手的理由。

檳榔西施妨害風化或妨害公務,沒關係,該開罰單就開罰單,該逕行逮捕就逕行逮捕,逮捕之前不必摔人。

台灣警察可以有自己的標準,不過我想這次警察執法過當。


老譚(loster) 於 2010-04-11 04:04 回覆:
那位警察的確執法過當,但是檳榔西施辱罵警察可不能善了,一碼歸一碼,千萬別搞混了!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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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簡單
2010/04/11 02:59

版主:

根據目測,那位檳榔西施的穿著有比前些日子在墾丁舉行的「春天吶喊」,那些在活動中奔放的女孩子們穿的更暴露嗎?好像並不竟然。為什麼在墾丁或福隆可以那樣穿,為什麼在中和就不可以,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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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簡單。   墾丁福隆的警察和地方首長並不在乎「春天吶喊」的女孩子穿多少衣服,但是中和的警察和地方首長在乎。

「春天吶喊」是一年裏幾天的活動,附近住家不多,而且這個活動帶來附近商家的商機,但是中和檳榔攤和民眾生活購物通勤的地方混合在一起。

老譚(loster) 於 2010-04-11 04:02 回覆:
在中和也不違法啦!根本就是警方濫權在先,穿那樣叫”違反善良風俗”,真是見鬼!
今天才有二位模特兒,下身穿比基尼泳褲,上身沒穿,用一串花遮住,這算什麼?檳榔西施被取締完全是輿論作崇所造成的,和暴露多少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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