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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拼裝車撞死 對方判刑 家屬可請強制險?
2014/08/15 01:16:50瀏覽1051|回應3|推薦4


 

照片為黃才昱老師擔任選美比賽貴賓

 

 

 

 

 

作者:黃才昱老師

 

 

2012/12/05 聯合報報導,71歲老翁羅文政去年1120日晚上駕無照拼裝車在新竹撞上無照駕機車的莊姓男子,莊男死亡;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肇逃致死罪,判羅應執行12個月確定。
 
本件車禍加害人,是駕駛拼裝車,而拼裝車因為無法取得牌照,所以無法買強制險,因此沒有買強制險,是不是受害者就不能要求理賠?

 

依照強制汽車保險法第 40 條,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因此本案的重點是拼裝車是否為汽車,強制汽車保險法第 5   本法所稱汽車,係指公路法第二條第十款規定之汽車及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只要動力機械即可所以拼裝車也算汽車 所以可以理賠死亡。而最新標準就是最高賠償200萬元, 希望受害者家屬不要放棄自己權利。

 

公路法第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十、汽車: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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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nshow&aid=16179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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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01:26

中高盟致函國發會管中閔主委,檢舉職場年齡歧視嚴重

 

http://blog.udn.com/linshow/1570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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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01:24

食安盟召集人蕭忠漢與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對話

 

http://blog.udn.com/linshow/15247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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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