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的近攝功能,對於最早使用Leica連動測距相機的我來說,簡直是神一樣的存在。我的第一台相機是Leica M6和35mm/f.2六枚老鏡,最近對焦距離是70cm。它能捕捉一本書最精煉的一頁,卻無法捕捉一頁上最優美的一句文字。
光學的進步,為人們帶來了新的視野。這不是一種發現,而是一種驗證。真、善、美;知識論、倫理學與美學的價值在整個事物的組成上,殊途同歸的展現著多元的樣貌。
「發現」,其背後更大的基礎是驗證人們的好奇心。好比顯微鏡,讓我們看見這個世界的組成分子原來跟我們想像中的有多麼不一樣。又像望遠鏡,我們不再需要像柏拉圖洞穴之喻中的囚徒,去揣測火光的意義,正如我們看著月亮上的暗影,構想玉兔與吳剛的神話。我們把月亮看個明白,減損了想像,卻達到對於整體世界更多的了解。
當攝影的近拍功能得到無比的強大,我們對於事物的了解更深後,我們得以通過了解來擺弄一個全新的攝影場景。好比Nikon每年舉辦的「微觀世界顯微鏡照相比賽」( Small World Photomicrography Competition),攝影師不只是拍出一個砂礫中的真相,並通過他們拍攝的視角和技術,介紹一個我們肉眼無法直接所見的美麗新世界。
走到這一步,近攝的藝術性才和一般通過精密光學儀器所得的科學照片有了差異,並非所有的攝影目的都是為了紀實,攝影對象、角度、打光後製與擺拍等等「造作」,都是為了實踐攝影師的理念,而藝術做為攝影師理念的結晶,本以趨近無限的想像力為靈感爆炸的燃點與火光。
攝影拍攝的對象可以是簡單的一張面孔,面孔上的一雙眼睛,眼睛中的瞳孔,瞳孔中一條血管的血球。最細微的一種關注,目的不僅止於好奇心的滿足——藝術家永不滿足,並通過對現實事物的擺弄,超越現實世界的限制,引領人們用不同的角度去觀看與思考。毋寧說,藝術家的偉大使得世界本體在藝術家的思想與創作中,擴大了自身的內涵。
攝影藝術同其他藝術,不能因為素材或名目便簡單加以輕視。同樣是拍一片葉子,同樣是在拍攝一場婚禮,細微之處的捕捉,一方面端賴器材,另一方面端賴的是攝影師的感受力與創造力。最微小的,其實也是最大的;最微觀的,可以因為藝術家的創意而傳達一個宏觀的大概念。
攝影的大小,遠近,不是簡單束縛於器材上的數字,而是看攝影師的腦與心,腦與心有多大,就能把最微小的化為最偉大的,刻在人文歷史的帛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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