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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2 04:23:41瀏覽664|回應3|推薦5 | |
等阿洪回來,小貞將這件事啜啜泣泣地告訴老公,誰知阿洪的答覆竟然是: 「沒關係啦,又沒真上,沒有什麼損失,別小家子氣了。」 這叫小家子氣?自己差點受到公公污辱,竟然只是小家子氣? 小貞受不了這樣的答覆,所以開始跟阿洪吵了起來,將自己這些日子以來所受的委屈全部傾吐而出,最後她表明了搬離這個家的意思;但阿洪跟她說辦不到,因為他沒有錢,所有的錢都是家裡幫他出的,他自己的工作沒什麼薪水,光花天酒地玩樂都不夠,怎可能養家?所以他不能搬離這個家,否則父母會斷絕對他的經濟支助。 小貞一聽傻眼,自己怎麼會選上這樣的男人做老公?自己當初為什麼只懂得玩,以為阿洪會帶著自己玩就是好男人?如今怎麼辦?選也選了,嫁也嫁了,自己還能怎麼辦? 從此小貞不再吭聲,總是一個人安安靜靜的來,一個人安安靜靜的坐著,一個人安安靜靜的走,好像一大家子人跟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發生那件事後,公公酒醒只是跟她說:「沒事吧!喝酒都是這樣,習慣就好,以後就見怪不怪了。」連句道歉都沒有。婆婆更是好玩,事後跟她說:「沒事就好,妳也別放在心上,妳公公是好人,沒有別的意思,他吃完酒就是這樣,對誰都想動手動腳的,其他都很好,就是這一樣讓人討厭;不過還好妳沒事,就算真的有什麼,都是一家人,總沒有便宜到外人是不是?也不算吃虧,沒人會怪妳的,妳也別歉疚。」 天啦!這是什麼論調?我歉疚什麼?又不是我做錯,我有什麼好歉疚的?什麼叫都是一家人,總沒有便宜到外人?意思是不是要真的被污辱了,乖乖認了就好?老天!這樣的家叫家麼?什麼樣的家庭會是這樣的? 小貞對阿洪一家的排斥大家都感受到了!所以阿洪的母親開始數落兒子,說他沒有教好妻子,讓妻子跩成這樣子,還有當人家媳婦的樣子嗎?母親開始數落兒子,公公、哥哥、嫂嫂、妹妹都一起加入戰團,一家人難得表現有志一同的態度,將小貞唸得一無是處,讓阿洪很沒面子,早忘了當初實際狀況是如何。怒火中燒的跑到房間打妻子,最後還表現更殘酷的一面──性虐待。 阿洪的手段可以看出他的本性真實的一面,這一面只有在他脾氣暴怒後才會表現出來,他的手段是極其殘忍的,他將小貞扒光衣服綁在床上,手腳分別用繩子綁在床的四個腳上,然後將一個旅行用小瓦斯爐拿出來,點燃火將鐵絲燒紅,燙在小貞的乳頭、肚臍與下陰處,他怕妻子叫出聲,還拿出手帕塞住妻子的嘴,外面再用膠帶纏住,讓妻子眼睜睜看著丈夫對自己施行凌辱而喊不出聲。 阿洪又用鉗子將小貞下身的毛一根根拔除,痛得小貞想喊喊不出口,一張臉扭曲變形,全身冷汗淋淋,但阿洪仍不滿足,又持續施行一些更殘酷的手段(再殘酷的就不適合寫出來了,許多年前,阿洪因這件事曾因此吃上官司,報紙上也宣騰一時過,但整個故事我已經更改甚多,類似故事日後也發生在許多人身上,所以這個故事是結合多人的故事而成的,並非一個人的故事,所以不致發生對號入坐的事),最後因此激發阿洪的性興奮,而在小貞最痛苦的時候強行與妻發生性行為。 往後小貞再也不敢反抗阿洪一家人,只能逆來順受承受阿洪一家子加在自己身上的一切,而阿洪藉著性虐待食髓知味,所以日後常用各種方式凌虐小貞,以滿足阿洪的獸慾。對小貞而言,自己只是阿洪洩慾的工具,在這個家庭裡,自己也是公公的被施暴者,多次被公公乘著家人不在,強制脫去她的衣服供其發洩。她都沒講這些事,因為她知道講了也沒用,就如同婆婆講的『都是一家人,總沒有便宜到外人,也不算吃虧。』公公也知道自己太太不反對,所以當然儘情逞其獸慾了。 孩子出生後,小貞也不能確定孩子到底是阿洪的還是公公的,反正沒差,婆婆講的誰的都是一家人。慢慢地小貞對阿洪的性虐待已沒什麼感覺,隨便他吧,趕緊結束是真,痛就忍一下,反正週身傷痕累累,也不在乎多加的這一點兒。 隨著時間逝去,民智愈開,各種諮詢愈來愈多,小貞本以為這一輩子就這麼完了!誰知道各種諮詢管道啟發了她最後一點求生意志!所以她在網路上找到了我們單位;我們本屬執法單位,本就是執法機關,而這機關中竟然有免費的心理諮商電話,所以激起了小貞打電話求援! 聽完小貞的故事,我真的震撼了,這是一個多麼殘酷的故事,尤其是阿洪與他父親的行逕駭人聽聞,一直在從事違法的情事,這種人若是不送他們進監獄,世界上就沒有天理存在了。身為一個執法人員,我很難在知道這件事後,仍只持心輔者的角色,而忘卻我的執法者身份。 所以我意欲將他們兩人送法辦,但這件事仍要看小貞的意思,畢竟她才是當事人,若她無意這麼做,缺少當事人的指證,誰也沒有辦法辦那對父子。所以我將這心思放在心裡,專心協助小貞解決她的困擾。她最苦惱的地方是她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個婚姻,是要結束這個婚姻還自己自由呢,還是該繼續忍耐下去;畢竟十幾年都這樣過去了,就算再撐個幾十年應該也沒問題。 我問她: 「妳已經完全能適 小貞說:: 「很難吧!怎能適應呢?這樣的家,不可能適應的。」 我繼續問她: 「那麼妳現在生活的重心是什麼?我指的重心是目標,妳的生活目標是什麼?」 小貞苦笑道: 「哪還有什麼目標,活著一天算一天吧,沒有指望了!」 「沒有目標?不會吧!比方說妳想挽回老公的感情啦;或是妳想搬出去跟老公孩子一塊兒住啦;也可能妳會想到孩子的教育,想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環境,不想讓孩子在這樣的地方長大,影響他未來的心理發展與個性成長,比方這一類的事,妳應該私底下有妳自己的想法吧!」 我故意將孩子放在最後,因為這樣更能提醒她要顧到孩子的成長,身為一個母親,沒有一個母親不會不顧到自己孩子的。 果然,聽到孩子,小貞不再那麼頹喪: 「對,孩子,應該為他著想,不能讓他在這樣的家庭裡長大,這樣會害了他的,將來長大跟他爺爺、爸爸一路貨,這一輩子就完了。」 「所以妳的重心應該是在孩子身上,對不對?」 我加強她對孩子是生活重點的認同。 「嗯,我的生活重心是孩子。」 「很好,妳知道自己的生活目標是什麼了!再來妳能告訴我,妳希望能為孩子做些什麼呢?比方說妳想讓孩子離開這樣的家庭;比方說妳希望能好好養大自己的孩子,不想讓孩子受到爸爸與爺爺的影響,所以最好爺爺、爸爸都不能再接觸到孩子,影響孩子的成長;或者是還該加上奶奶與大伯、姑姑這一家人,讓他們都不能再見到孩子,以免影響到孩子的成長?」 我用誘導的方式問小貞,其實是已經把答案給她,讓她自己去思考做決定,畢竟她該學習長大,學習為自己想,學習自己下判斷,學習對自己負責任。 「我想,為了孩子好,我不想孩子再跟他們家有任何瓜葛,孩子是我唯一的希望了,我已經沒了指望,我不能讓孩子也犧牲掉,所以我想我該自己帶孩子,應該讓孩子離開他們家。」 Good,好女孩,懂得下判斷了。 「妳有沒有想過,要帶孩子離開家並不簡單,妳夫家會讓妳將孩子帶走嗎?應該不會吧?既然不行,妳該怎麼做才能達到這個目的呢?好像只有離婚才有可能;但光是提出離婚,妳先生也不一定答應妳,就算如妳所願,願意跟妳離婚,但孩子是姓他們家的姓,為什麼要讓妳把孩子帶走呢?好像也不會同意噢!既然這樣,我想只有一個辦法可以救孩子脫離那個魔掌,就看妳願不願意了!要是妳不願意,那誰也幫不了妳,妳繼續在妳先生家受苦,委屈求全成為妳 我講的很白,幾乎讓她無力抗拒,除非接受我的意見,否則她與孩子就永無翻身之日了。 「你說,為了孩子,再困難我都會去做,我不能再犧牲孩子了!」 我想,她一想到孩子會成為爺爺與爸爸的翻板,就會不寒而慄吧。 「只有妳提出告訴,告妳 分析完畢,我知道任何一個夠聰明的人都知道該怎麼做的,就是不知道小貞能不能下定這個決心了。 「但……如果,…我想打官司,我也沒錢啊!我也不知道怎麼打啊!所以這一點可能………」 「我既然提出來當然有辦法幫妳解決,強姦與傷害都是刑事罪,不是告訴乃論,所以妳有兩個方法,一是到警察局去報案,一旦他們接受報案,就會成案,所以妳也不用去法院申告或寫狀紙,只要在開庭前想辦法蒐集證據,至於哪些證據,妳請不起律師,法院也會派一個公設辯護律師給妳,對方會教妳怎麼蒐集證據。另一個方法,就是不透過警察局,向法院的義工申請協助狀紙的書寫,把妳的故事告訴他們,他們就知道如何幫妳寫狀紙;到時候按鈴申告將狀紙遞給檢察官;檢察官審核通過就進行法律訴訟,一樣派公設律師給妳,所以妳的權益不會受到損失的。」 小貞知道了相關程序: 「謝謝你,讓我想一想該怎麼辦,我需要時間好好想一想。」 小貞掛了電話,我仍拿著電話嘆息著,這年頭,哎!真是什麼樣的人都有。 數個月後,我在報紙上看到類似小貞的新聞,雖然名字是我完全陌生的,但我知道那就是小貞;她終於辦到了!好樣的!小貞,是該為自己爭口氣,走出自己一片新天地的時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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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