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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江勇振的《璞玉成璧【舍我其誰:胡適 第一部】》
2024/04/06 06:25:38瀏覽133|回應0|推薦5
Excerpt江勇振的《璞玉成璧【舍我其誰:胡適 第一部】

這套《舍我其誰:胡適》的傳記,預計共分五部。第一部,即本部,18911917年;第二部從19171927年;第三部19271937年;第四部從19371942年;第五部19421962年。這第一部,在十個月沉醉於斯的撰寫過程裡,不覺寫了將近五十萬字。不識者或有下筆不能自休之譏。其實不然。就像胡適在1922年想寫《胡適詩經新解》時的擲筆之嘆:「二千年的『傳說』(tradition的斤兩,何止二千斤重!不是大力漢,何如推得翻?何如打得倒?」胡適一生的思想,亦復如是。從胡適在世時就已經層層積累起來的所有誤解、傳說、人云亦云,甚至胡適云、眾亦云,也不啻是「何止二千斤重!」研究者不下死工夫,何如能「從死工夫裡求出活見解來」?《舍我其誰:胡適》寫五部、每部50萬字的構想,下筆不能自休非其咎也。所有的誤解、傳說、人云亦云、胡云亦云,套用胡適自己的話來說,都須要先去「推翻」、「打倒」。然而,這只是第一步而已。在抽絲剝繭、解構之餘,還必須更上一層樓,要去重新分析、重新詮釋,並重新編織出一幅不爲胡適所預設的圖案所羈、而且比它更全面、比它更花團錦簇的胡適的一生。所有這些,都不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
江勇振,〈前言〉

江勇振的這本傳記似乎又開啟了一次厚實而漫長的閱讀旅程。

一開頭對於傳記資料(特別是胡適日記)的質疑,以及幾個章節重複的提醒;甚至是新文學運動(以白話詩為例),沒想到也得到反轉的看法,相當有意思!

以下摘要分享。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496251
璞玉成璧【舍我其誰:胡適 第一部】
作者:江勇振
出版社:聯經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1/01/27

《璞玉成璧》是《舍我其誰:胡適》這套傳記五部中的第一部胡適1891年出生,細數到1917年他學成歸國。

Excerpt
〈前言〉

胡適是中國近代史上著述最多、範圍最廣,自傳、傳記資料收藏最豐、最齊的一個名人;同時,他也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最被人顧盼、議論、窺伺;卻又是最被人所誤解的一個名人。這原因當然跟他自己處處設防、自己刻意塑造他的公眾形象有很大的關係。在這個意義之下,我們可以說,在中國近代知名的人物裡,胡適可能既是一個最對外公開、又最嚴守個人隱私的人。他最對外公開,因爲從他在1917年結束留美生涯返回中國,到他在1948離開北京轉赴美國的三十年間,作爲當時中國最具影響力的思想界領袖、輿論家以及學術宗師,他的自傳資料產量與收藏最爲豐富與完整。這些自傳資料,他有些挑出來出版,有些讓朋友傳觀,有些除了請人轉抄以外,還輾轉寄放保存。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是一個極其謹守個人隱私的人。他所蒐集、保存下來的大量日記、回憶,以及來往信件,其實等於是已經由他篩選過後的自傳檔案。從這個意義上說來,那就好比說他已經替未來要幫他立傳的人先打好了一個模本(a master narrative),在他們要爲他立傳之先,他已經把那些他不要讓人窺密或分析的隱私,以及他思想成熟以後所已經放棄了的主張和想法,都一一地從他的模本裡剔除了。
胡適一生中所蒐集保存起來的自傳檔案,卷帙浩瀚,對研究者來說,當然是一大挑戰。然而,最大的挑戰並不在於數量,而毋寧是在於它已經是一個篩選過的傳記的模本。面對這個傳記模本,研究者必須能取其所用,而不爲其所制;要 能不落入那「浮士德式的交易」(Faustian bargain)的窠臼;要能不贏得了些許資料,卻賠去了自己的靈魂。換句話說,研究者必須要能入胡適的寶山,得其寶,而且能全身而出,不被寶山主人收編爲其推銷員。
胡適的日記與書信,都不屬於那種秘而不宣、寫給自己看的私領域的產物。一般所謂的私密的文件,比如日記與書信,用在胡適的身上,已經是在公眾的領域。就像我在一篇文章裡所強調的,胡適的日記不但不屬於秘而不宣的性質,而且它更是他「知識男性唱和圈」裡一個重要的環節。這是因爲胡適的日記並不單只是留給後人看的。就以他《留學日記》爲例,他在留美的時候,就已經把他的日記寄給許怡蓀瀏覽、保存和選刊。在他一生中,他不只讓他的朋友借他的日記去看,有時還主動的把他的日記借給朋友。更重要的是,胡適的日記所記載的,幾乎完全和他個人或家庭的生活毫無關係。即使我們用他所用的「劄記」這個字眼來形容他的日記,即使他在《留學日記》的〈自序〉裡,說那是他「私人生活、內心生活、思想演變的赤裸裸的歷史」。整體來說,我們與其說胡適的日記是他個人心路歷程的記錄,不如說是他和友朋唱和的記錄。從這一點說來,他的日記實際上是他的來往書信和學術著作的延伸。如果我們借用崔芙.柏洛芙屯(Trev Broughton)對19世紀末期英國傳記文學所下的斷語,我們可以說,胡適的日記,就和他所有的自傳寫作一樣,是「一個社會和文化的行爲(activity),而非一個單純的文學成品(literary event);是脈絡(context)、是介於文本之間 intertext),而非文本。」

……


作爲胡適傳記的「模本」,最典型的莫過於他的〈四十自述〉了。試問到現在爲止,哪一個爲胡適立傳的人,對胡適早年生涯的敘述不是跟著〈四十自述〉亦步亦趨?胡適在〈四十自述〉裡膾炙人口的故事,從他母親的訂婚、慈母兼嚴父、三歲入塾讀書、發現白話小說、無神論的萌芽、在上海進了三個學堂卻沒有一張畢業證書、《競業旬報》的白話撰述、叫局吃花酒到酒醉打巡捕進巡捕房、閉門讀書考上庚款留美、以至於「逼上梁山」的文學革命,都幾乎被依樣畫葫蘆地搬上了坊間林林總總的胡適傳裡。套用胡適在世時喜歡用來批評人「人云亦云」的話來說,這就是被胡適牽著鼻子走的結果。

……


〈第二章  新學堂,新世界〉

「我就這樣出門去了,向那不可知的人海裡去尋求我自己的教育和生活——孤零零的一個小孩子,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個慈母的愛,一點點用功的習慣,和一點點懷疑的傾向。」

這是胡適描述他1904年初離開家鄉到上海去求學的一段話:簡潔、雋永、清麗,而又有那婉約又深沉的感染力。它譜出的,是一幅「易卜生式」的個人昂首走向社會的圖像。這段話裡的關鍵詞,是「孤零零的」、「人海」、「尋求我自己的」;它所釋放出來的,不是擔心沒有同志和依傍,而毋寧是一種不求同志和依傍、特立獨行的氣概;是那種「天地一沙鷗」,我自翱翔的氣魄。當然,一個十二歲的鄉下小孩子,到當時最西化的大都市去受教育,雖然有二哥在那裡經商,雖然有去治病的三哥同行,那人海茫茫令人望而生懼之感,是可以想見的。然而,也正因爲這段話是被易卜生的思想洗禮過後的胡適所寫的,它提醒了我們〈四十自述〉裡所描述的青少年的胡適,畢竟是胡適用後來的眼光去重塑的。〈四十自述〉裡感性的話語用得很多,很能讓人感動得滴下幾滴清淚。在這遊子臨行別母的一刻,他用的文字是那麼的雋永,他數說的情懷是那麼的刻骨銘心:「我母親……只我一個人,只因爲愛我太深、望我太切,所以她硬起心腸,送我向遠地去求學。臨別的時候,她裝出很高興的樣子,不曾掉一滴眼淚。」也正由於他寫得這麼雋永,沉重又不失其清麗,它更顯得眞實。看!「孤零零的一個小孩子,所有的防身之具只是一個慈母的愛,一點點用功的習慣,和一點點懷疑的傾向。」有多少讀者,在吟詠、玩味這段雋永、清麗的文字之餘,會去懷疑它的眞實性?胡適到上海去求學的行囊裡,裝著「一個慈母的愛」和「一點點用功的習慣」是絕對毋庸置疑的。然而,「一點點懷疑的傾向」,則是四十歲的他,不管是無心還是有意,倒灌回去十二歲的他的。胡適開始喜歡談「懷疑」的精神是1922年以後的事。在一開始的時候,他提的是笛卡兒,後來最喜歡用的才是赫胥黎。胡適在留美的時候,即使提到笛卡兒,尚且還沒有提到「懷疑」的精神。甚至在他回國以後,他的口頭禪還只是「批評」和「研究」。換句話說,即使在胡適回國以後的四、五年間,他還是處在他動輒祭出「拿證據來!」的利劍的「史前史」時代。十二歲時的胡適,連笛卡兒、赫胥黎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更遑論什麼是證據,什麼是赫胥黎式的懷疑了。
……


〈第三章  作新民,以愛國〉

胡適青少年時期在上海的六年,是他一生思想發展的一個極其重要的階段。從某個角度來說,我們對上海時期的胡適有相當程度的了解,是多虧了他所寫的〈四十自述〉。然而,也正由於〈四十自述〉的關係,我們對這個階段的胡適的認識,到今天爲止,一直逃不出他所爲我們鋪陳出來的故事。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對青少年胡適已經有了相當程度的了解,那是胡適的功勞;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對青少年胡適的了解有相當的局限,那也是胡適所刻意造成的。
青少年的胡適最不爲人所知的,有幾個面向。第一,他跟梁啓超一樣,有他爲中國「作新民」的一個階段。其實,他在〈四十自述〉裡,已經很清楚地點出了梁啓超對他的影響。他指出了梁啓超對他的影響有兩點:一是《新民說〉 ;二是〈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然而,他說的就像禪機一樣,是不點破的,是要人自己去尋思體會的。第二,胡適的「作新民」與他在這個階段強烈的愛國心是息息相關的。而「愛國」這個主題,是胡適在〈四十自述〉裡所完全沒有觸及」的。如果我們以留美作爲斷限來分析胡適,留美以後的他跟留美以前的他之間最大的不同,就是他對愛國的看法。留美以前的胡適是一個動輒日愛國、凡事不忘愛國的青少年;留美以後的胡適,在他最極端的階段,曾經是一個即使家破人亡,也絕對不抵抗的和平主義者。第三,胡適留美以前的強烈的愛國心,又跟他當時的悲觀心緒糾結在一起。胡適自己在他1914129日的《留學日記》裡說,他初到美國的幾年,唯一值得稱頌的,是他所新得的樂觀主義。在他一篇英文著述裡,他把美國人的樂天與達觀,比擬成一種良菌,經過幾年的接觸以後,逐漸醫好了他的未老先衰症(premature senility)。

……


〈第八章  詩國革命,造新文學〉

胡適在中國近代史上最重要、而且最不朽的貢獻,恐怕就是新文學運動了。這個新文學運動的發源地在美國的綺色佳。它的來龍去脈,可以在胡適的《留學日記》裡尋得痕跡。胡適自己後來又用很生動的文筆留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歷史文獻。這就是他在1934年寫的〈逼上梁山——文學革命的開始〉,後來收爲他的〈四十自述〉的附錄。胡適晚年在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所作的《口述自傳》 ,很可惜沒有添增任何新的資料或歷史的回顧。根據唐德剛的的回憶,胡適《口述自傳》裡相關的四節,是他跟胡適從〈逼上梁山〉那一章翻譯成英文的。
胡適一輩子愛說他是一個「有歷史癖」的人;他又愛說他是一個有「歷史眼光」(historically minded)的人。然而,每當說到他自己的時候,特別是關係到他思想發展上的關鍵問題的時候,胡適卻常又爲德不卒,不能貫徹他這個追本溯源的態度。其結果常是驅使旁人去猜謎。如果他願意夫子自道,許多有關他的爭議就都不會成爲歷史的公案。可惜,他常在關鍵點上賣關子。人家「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文章」,硬是吹皺了一池春水,他胡適本人卻逍遙在一旁,不置可否。胡適對近代中國最不朽的貢獻的白話文學運動的緣起,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從胡適留美的時代開始到今天,胡適的文學革命的靈感來源就一直是一個聚訟紛紜的論題。到現在,還有人錯誤地說胡適文學革命的靈感來源是西方的近代文學潮流,特別是意象派(Imagism);有的人則同樣錯誤地把它歸爲是本土 的。只有傅雲博(Daniel Fried)最具慧眼。他獨排眾議,說胡適的詩學革命的靈感來源不是「近代」的而是「傳統」的。他說:「胡適所沒有透露,大多數的讀者所沒有發現的,就是《嘗試集》裡的新詩之所以看起來是『現代』的,完全是只是因爲在語言上錯置(dislocation)〔所引起的錯覺〕。事實上相當諷刺的是,胡適的詩體所用的典範很明顯的是傳統的英詩。胡適在康乃爾上大學以及後來在哥倫比亞大學,他所唸的詩主要就是當時美國大學生所讀的標準教材:伊莉莎白時 期、浪漫主義、維多利亞時期,特別是布朗寧(Browning和鄧耐生(Tennyson)所寫的詩。即使胡適在當時讀了當代的英詩,他所讀的是發表在通俗的雜誌裡一些文體相當傳統的詩,而不是發表在那些現在已經成爲經典的現代主義的刊物裡的詩。他所涉獵的都留下了印記:不管是從用字遣詞、意象、主題或音律來看,胡適所寫的詩都非常接近那些傳統英詩的範例。」
傅雲博接著從用字遣詞、意象、主題、音律來分析了幾首胡適體的新詩和胡適所翻譯的幾首英詩。他同時也注意了胡適在留美時期所寫的英詩。在這兩相對比之下,其結論是相當令人信服的。傅雲博說我們不需要去尋找胡適新詩的靈感究竟是從哪一位大師那兒所得來的。胡適在美國留學的時候學會了作英詩。他的中文新詩就是從他實地的英詩寫作的經驗中所轉借、挪用過來的。最諷刺的是,胡適所學、所寫的英詩,放在英文的語境裡,也充滿了其所自有的陳腔、對仗和套語。那跟胡適所立意要推翻的傳統詩詞裡的陳腔、對仗和套語,其實有異曲同工的意味。「然而,對胡適來說,學習這些章法來寫英詩一定是一個很新鮮的經驗。同時,把那些章法運用到白話詩上,對讀者來說一定是一個更新鮮的事情。從這個角度來說,梅光迪跟其他批胡者說胡適的詩學革命嚴格來說不是他的發明,他們的批評是正確的。只是,革命這個名詞變成了一個路障,使他們都找錯了門路:影響胡適的不是《詩刊》那一類雜誌裡的激進理論家所寫的詩,而主要是維多利亞體的詩。不管那對美國的現代派詩人來說是多麼的陳腐,對寫英詩是新手、而他本人又是身在英詩的體制之外的胡適來說,卻是很具革命性的。」

……


如果我們把胡適在擺脫了押韻與音節的桎梏以後的觀點,來對比胡適留學時期寫詩、譯詩的作法,就更別有意味了。比如說,他在〈四十自述〉裡激烈地抨擊了律詩。他說他在中國公學時候學會了作律詩以後方才醒悟:「做慣律詩之後,我才明白這種體裁是似難而實易的把戲;不必有內容,不必有情緒,不必有意思,只要會變戲法,會搬運典故,會調音節,會對對子,就可以縐成一首律詩。」胡適當然不會承認,但他從英詩那兒所轉借、挪用過來的調音節、對對子的把戲,其實跟律詩相比,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在異文化裡習作、從異文化所轉借過來的翻譯,甚至只是從異文化所轉借過來的新名詞都可以是新鮮、甚至是很「酷」(cool)的,特別是從所謂「酷」的文化轉借、挪用過來的新名詞。
胡適說:「〈關不住了〉一首是我的『新詩』成立的紀元。」這是胡適翻譯 美國抒情詩人綈絲黛兒(Sara Teasdale, 1884-1933)的《屋頂上〉(Over the Roofs)的詩的一部分。綈絲黛兒的第一本詩集是十四行詩集,1907年出版的。她以寫情詩聞名。《關不住了〉是翻譯〈屋頂上〉的第四節:

I said, “I have shut my heart

As one shuts an open door
That Love may starve therein

And trouble me no more.”
But over the roofs there came
The wet new wind of May
And a tune blew up from the curb

Where the street-pianos play.
My room was white with the sun
And Love cried out in me
“I am strong, I will break your heart

Unless you set me free.”

胡適〈關不住了〉的譯文是:

我説,「我把心收起,
像人家把門關了,
叫愛情生生的餓死,
也許不再和我爲難了。」
但是五月的濕風,
時時從屋頂上吹來;
還有那街心的琴調,
一陣陣的飛來。
一屋裡都是太陽光,
這時候愛情有點醉了,
他説,「我是關不住的,
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

傅雲博說得好,他說胡適這首〈關不住了〉的體例是胡適體形成後的詩的典型:押韻與音節是西方的而不是中國的;措詞白簡;擬人化的類比法甚於象徵的意象;用句讀來調節頓挫與感情。諷刺的是,這些相當傳統的英詩的體例,變成了胡適白話詩革命性的創意。傅雲博的證據是用原詩與胡適的譯文來作比較分析:我們來看原詩與譯文的押韻與音節。很顯然地,胡適採用了綈絲黛兒的abcb韻腳。然而,這跟傳統中國詩的作法並沒有不同到可以説是進口貨的地步。比較有趣的,是胡適用兩個音節來作的押韻:關了/難了;吹來/飛來;醉了/碎了。這點,胡適是從其他英詩,而不是從綈絲黛兒那兒轉借來的。然而,重點是這是從外國進口的押韻法:是西方傳統,而不是本土的創新。

然而,這個譯文最有意味的地方是胡適模仿綈絲黛兒的音節。綈絲黛兒這首詩用的是抑揚三音格(iambic trimetre):每行有三個重音,中間隔著的是一個輕音節。偶爾,用一個額外的輕音,來營造一種急促、席捲的力道的意象。胡適模仿這種音格,模仿得維妙維肖。他用中文的平仄以及中國句法裡自然的抑揚頓挫,來作出與綈絲黛兒類似的三音格。更令人折服的是,胡適甚至有辦法用在重音字前後加進介詞或輕音字的作法,來模仿綈絲黛兒所用的輕//重的三音格(anapests)。在文法上來説,在四韻尾加上「了」字對現在式的詩句來説是不必要的,然而,那給胡適的詩帶來了些許原詩所具有的輕盈、急促的意味。

如果作爲胡適所自認的胡適體「『新詩』成立的紀元」的〈關不住了〉的這一首詩,其實其押韻、音節、象徵手法在英詩的體例裡都是很傳統的。這就印證了傅雲博的論點。他說胡適所受的影響不是許多學者所因爲先入爲主的觀念而想像的現代詩,而其實是維多利亞時期的傳統英詩及其遺風。〈關不住了〉是胡適在1919226日翻譯的。當時胡適已經回到中國一年又零五個月了。如果連作爲胡適體新詩成立的紀元的詩都脫不了傳統西方詩詞的窠臼,更遑論還在留學階段、甚至是「逼上梁山」前夕的胡適了。
事實上,20世紀新詩在西方的潮流爲何?胡適說得很清楚。他在1918年寫的〈論短篇小說〉裡說:「最近世界文學的趨勢,都是由長趨短,由繁多趨簡要。」表現在戲劇上的是「獨幕劇」、在小說上的是「短篇小說」、在詩歌上,則是「抒情短詩」(Lyrical Poetry)。這也就是爲什麼他會那麼鍾情於像綈絲黛兒這樣的抒情詩人的原因。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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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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