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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上一堂有趣的文學課》
2023/12/18 05:36:30瀏覽62|回應0|推薦4
Excerpt:《上一堂有趣的文學課

在圖書館翻閱這本在好幾年前曾經借閱過的《上一堂有趣的文學課》,這才發現本書提及普魯斯特卻未有留下書摘,只好重新再閱讀一次

而除了普魯斯特之外,多位作家及作品也非常值得關注,以下摘要分享。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13104
上一堂有趣的文學課:從莎士比亞到J.K.羅琳,你知道與不知道的經典故事
作者:卡塔玲娜馬倫霍茲, 朵恩帕里西
原文作者:Katharina Mahrenholtz, Dawn Parisi
譯者:麥德文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16/04/29

本書收錄世界文學最重要的著作,從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塞萬提斯的唐吉訶德、歌德的浮士德、珍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到大家耳熟能詳的基度山恩仇記、咆哮山莊、簡愛、愛麗絲漫遊奇境、罪與罰、湯姆歷險記、安娜卡列妮娜、福爾摩斯、綠野仙蹤、野性的呼喚,以及傳頌一時的追憶似水年華、尤里西斯、審判、大亨小傳、荒野之狼、飄、麥田捕手,更含括百年孤寂、玫瑰的名字、哈利波特……,不管是文學新手,或者是閱讀歌德還是托爾斯泰的文學內行人,都能舒服地拿起這本書,隨著引導徜徉在世界文學的冒險之旅,輕鬆遨遊書海。

Excerpt

但丁.阿里杰里 Dante Alighieri
神曲 La Divina Commedia

【不可不知的細節】
1.
這個故事由14,233節詩所寫成。
2.
故事其實比上述複雜得多,出現許多人物——但丁在旅途中遇到很多人:埃及豔后、匈奴王阿提拉、聖湯瑪斯等(而且跟這些人物之間的對話也並非只是閒聊兩句),每個句子都充滿著象徵意涵及/或意象。
3.
並不適合在下雨的週日午後躺在沙發上閱讀,甚至可以說:根本就讀不完。
4.
本書是義大利文學當中最重要的著作——尤其因為但丁是第一個不以拉丁文而用義大利文寫作的。
5.
但丁的姓氏讀如阿里杰里(Ali-gjeri

【小道消息】
但丁原本只將作品標為「即興喜劇」(La Commedia),後人才加上「天音一般的」(divina,而成為後來的《神曲》——以示推崇。

【入門提示】
以圖畫的形式來讀《神曲》:美國有個插畫家西摩·查斯特將本書改寫成繪本小說出乎意料、充滿幽默,令人驚喜又毫無敬意(但丁看起來就像彼得.謝勒演的克魯梭警探)。雖然如此一來就讀不到但丁美妙的文字,但是至少看得懂故事究竟在說什麼。

法蘭茲.卡夫卡  Franz Kafka
審判 Der Prozess

【還必須要知道的事】
1.
《審判》是未完成的小說殘篇,卡夫卡不斷重新編排篇章,最後整部作品未完成便放著。因此每個版本的篇章順序也不盡相同。
2.
坦白說:沒人知道卡夫卡究竟想用這些文字說些什麼。在威權之前昏倒,獨裁者寓言,其中有許多詮釋空間。許多聰明的人高興地拿這些文字不斷詮釋,但是《審判》也或許只是個好笑的故事,這是有可能的。

【小道消息】
有個形容詞甚至出現在德文辭典:kafkaesk——解釋為「符合卡夫卡敘述方式的」,常被用來形容混亂而陰鬱的情況,任何事物都不是看起來的樣子,無法信賴任何人。卡夫卡本身或許不會喜歡這個字眼——而且和他的作品也只有表面契合。如所說的:誰又知道卡夫卡想對我們說的是什麼……

法蘭西斯.史考特.費茲傑羅  Francis Scott Fizgerald
大亨小傳 The Great Gatsby

【小道消息】
這本小說當時並不特別成功:費茲傑羅直到售出舞台劇及電影版權才賺錢。他的記述小說帶來比較多的收入。
海明威非常欽佩費茲傑羅,傾心於《大亨小傳》(即使被包上醜陋、刺眼的保護封面)。讀完本書之後,海明威警告費茲傑羅——文學家對文學家:你寫了一部優秀的小說,之後就不能寫些媚俗的東西。
可在海明威的著作《流動的饗宴》讀到這段話,還可以讀到許多關於費茲傑羅和上個世紀二〇年代的有趣事蹟。

【入門提示】
《大亨小傳》容易閱讀,對所有想要進入二年代生活氣氛的人而言是完美的讀物。衰微及財富,香檳、舞會,以及一直延續的無聊,因為沒什麼非做不可的事。
這一切都以淬鍊的形式出現在費茲傑羅其他偉大的記述小說上——如《大如麗池的鑽石》,波爾西對他的學校同學說:我父親根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好比說他擁有一顆大如麗池飯店的鑽石。
來自瘋狂時代的美妙故事。

赫曼·赫塞 Hermann Hesse
荒野之狼 Der Steppenwolf

【小道消息】
在二十世紀六〇年代,赫塞在德國並不熱門,太裝腔作勢,太激情。但是美國人突然對赫曼·赫塞十分讚嘆——尤其是對《荒野之狼》。有個搖滾樂團就是以本書標題作為團名(並以《生而狂野》這首歌獲得廣大迴響),並且登上世界暢銷排行榜——《荒野之狼》於是在德國又起死回生。

【入門提示】
對初入門者建議閱讀《車輪下》,是個學校故事,對德國中學生而言因此也常是必修讀物——所以並不特別受歡迎。
浪漫主義者應該從《納西斯與勾特蒙》開始(此外本書也和對比有關,非常花俏,很情緒化),其他的讀者或許真的該從《荒野之狼》開始。除了幾個比較難讀的片段之外,每個讀者都能為自己找到些什麼——就是會如果以上都不合口味:所有赫曼.赫塞寫的詩,部分也相當情緒化,但是寫得很美。讓人蠻興奮的,而且這本書也不長。

喬治.歐威爾 George Orwell
一九八四 Nineteen Eighty-Four

【小道消息】
每個人其實都知道,不是嗎?這本書叫一九八四,因為歐威爾在1948年完成,然後把後面兩個數字顛倒(1984在當時還顯得很遙遠)。然而,歐威爾長時間無法下定決心是否要把書名改成《歐洲最後一個人》比較好。

【入門提示】
樂觀主義者興奮地閱讀前面五十頁(「當時已經有這麼棒的科幻小說點子了啊!」),悲觀主義者壓抑地讀(「幾乎一切都變成真的……」),然後可能開始覺得累了。目前大家已經讀過太多末世、反烏托邦、科幻小說,是(自願的)臉書成員,知道秘密警察的真面目。
因此,如果想在兩分鐘仇恨時間(=大眾心理學的宣傳活動)和實施新語言(=非常少見的語言,是政黨規定的)之間跳離,《一九八四》改編拍攝的電影是個選項,長短只有一百零五分鐘。

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百年孤寂 Cien años de solebad

【小道消息】
1.
據說馬奎斯在一年半之內,在墨西哥市沉醉於寫作中就完成本書,但是連寄給出版社的足夠郵資都沒有。
2.
這是——注意了:文學專有名詞!——魔幻寫實主義最重要的作品,亦即鬼魂和真實政治一樣理所當然地出現。
3.
自從這本書問世之後已經賣出超過三千萬本。
4.
熟人只叫馬奎斯「加寶」(Gabo=加布列的暱稱!

【入門提示】
家族史詩聽起來頗緊張刺激——但是《百年孤寂》有些特殊,相當糾纏不清,其實也沒有真正的識別角色,可以循線閱讀延續幾十年命運——簡而言之:要有時間和心情……進入馬奎斯作品的適當入門當然是《預知死亡紀事》:簡短、炫麗、緊湊。之後或許可以閱讀《愛在瘟疫蔓延時》:敘述可以理解(也就是沒那麼魔幻,比較多現實),故事是關於歷史以及熱情。

馬歇爾·普魯斯特 Marcel Proust
追憶似水年華 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

【情節】
這部作品由七冊組成,但這並非本書難以三言兩語道盡的唯一原因,毋寧說是好幾頁沒有所謂的情節,只有思緒的遊走,漫長的思緒遊走。而且人物無盡的多,大概有五百多個。
故事開頭是第一人稱的敘述者(從來不是十分健康,非常懶散,而且很神經質=馬歇爾·普魯斯特)回憶他的幸福童年,尤其是他還和親戚住在鄉下的那個夏天,他在那裡認識史望(該處就乾脆編出一段外傳,史望與歐黛特的愛情故事),他戀愛(起初愛上吉爾柏特,然後亞柏丁娜),認識貴族階級的世界。偶爾和政治有些關連,但是不常,有時也提及同性戀愛。
敘述者最後和亞柏丁娜一起生活,但是對她不好,亞柏丁娜離開他,死於意外事故。然後,第一次世界大戰,敘述者無須從軍——太病弱了。在最後一冊結尾他注意到,時間如何強烈地改變了一切,剩下的只有回憶。這時他有個很棒的主意:他坐到桌前,寫一部相關的小說——以找回失去的時光。
然而這段貧乏的情節只是七冊巨著的骨架。普魯斯特認為情節總是被高估,他重視的不只情節:時間、空間和回憶,愛的本身,藝術以及世紀之交的社會。

【小道消息】
英國喜劇組合蒙蒂·派頓以短劇將普魯斯特作品的複雜性表現出來,值得一看。劇情設計一個「全英概述普魯斯特比賽」,參加者必須將這部作品的內容濃縮在十五秒之內說出,唯一正經的參賽者在十五秒內不過說出第一冊第一頁的內容而已。

【入門提示】
請您把第一冊讀到著名的瑪德蓮那一幕(大約六十頁):第一人稱敘述者正在喝茶吃餅乾,因為口味/氣味而被拉進往昔之中——整個回憶於斯正式展開。
到這個部分都喜歡的讀者,可以立刻把其餘六冊買下來,接下來幾個月(或是幾年)都有最佳讀物。被一路折磨到瑪德蓮一幕的讀者(例如因為句子長達二十行),可以就此打住,接下來的三千頁也是這副德行。
或許可以讀艾倫.狄波頓來替代:他的著作《普魯斯特如何改變你的人生》讓您一窺普魯斯特古怪的生命和作品,娛樂性十足——而且以這個句子作結尾:「就算最好的書也值得被丟到角落裡。」
或者也可以看看史蒂芬.侯威分成多部的普魯斯特漫畫,非常適切地再製原作的品質和隱諱。

這個病得徹底的人怎麼還能寫這麼多東西?而且還寫了部長篇小說(不管每個讀者怎麼看),被視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馬歇爾.普魯斯特一直都病著,不同的身體疾病(氣喘、消化毛病、持續感冒以及其他疾病),還有心理疾病(憂鬱症、害怕旅行/老鼠/病毒——他戴著保護手套!十足的戀母情結,對任何可能的事物感到歇斯底里)。

此外,他喜愛男性勝過女性,但是在這方面也沒有進展:他的(不幸)至愛是他(已婚)的司機。

馬歇爾.普魯斯特最怕冷,他沒穿上皮大衣就絕不離開房子,他也把大衣當成被子,作為額外的被子,因為害怕二氧化碳中毒,他不常給暖爐生火。在他的住所裡(他三十七歲的時候才搬進去住,在他雙親過世後),他寧可穿好幾件毛衣,用熱水袋。如果他受邀赴宴,他也會穿上皮大衣——如果他真的被說動離開他的寓所的話。普魯斯特最喜歡待在他的床上:他一直睡到晚上,然後醒來寫作——也在床上。

1913
年他開始寫作《追憶似水年華》的第一冊——沒有預料到這是巨作的第一冊。然而後來他想起那麼多事情,無論如何他都想把這些寫進去,於是他修改、刪除又補充,補充,補充,即使是在校樣上。在原始手稿上找不到一個字沒有至少被刪除一次的。

雖然當時第一冊就已經超過許多讀者的忍耐界限,普魯斯特依舊受到褒獎以及認可,然後繼續寫。最後一冊在他死後才出版,他五十一歲時死於肺炎——因為他雖然感冒卻離開寓所。三件大衣和兩床被子還是不夠啊。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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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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