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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12:45:16瀏覽1776|回應5|推薦37 | |
自己不是個念書的料,小學六年從沒拿過獎狀(前六名就有,在下只拿過第七),國三被放逐到放牛班,三天工廠實習,三天回校打架鬧事;老天特別眷顧,高中居然蒙上!因為不肯給學長“保護費”,被高三體育班學長帶到技擊室“練拳”,事後找了幾個外面的“朋友”回去“討公道”,結局就是——勒令退學!高一就換了5所學校,最終落腳夜間補校,沒人管,只要交錢就可以!老天爺對在下不錯,在當時370分才有學校念的時代(真羡慕現在8分的大學),讓筆者成為大學生。由你玩四年的時間,筆者努力打工,不是家裡缺錢,是自己花費大,是班上出名的翹課大王! 看著班上同學努力準備考研究所(大學不如人,至少文憑比別人高點),筆者也偷偷的報了名,哈!老天爺還真是幫忙,讓在下順利考取!但是研究所課程就不能如大學般,那是考驗真功夫的時候,筆者也只能乖乖的念起書,寫報告,問題是最終看的是論文!那個年代流行剪刀派,筆者試想,混了那麼久,總要留點記憶讓自己子孫看看,堅持自己找題目,自己找材料,這就苦了自己!別人埋首圖書館,筆者卻到聯合報國學文獻館看微卷,一看就是大半年,讓近視足足加深三分之一! 可笑的是,同學們都是時時找指導教授協助論文寫作,在下卻是一整年也沒去過!老師還以為撿到了指導費,遇到個不肖學生,殊不知,筆者騎著摩托車四處亂竄,只因當年有個台灣史大師藉由補助以學生作棋盤式搜索,找到許多古契卷,卻敝帚自珍,一點一點的發表,如果別人引用,就罵對方為“剽竊”!筆者想,如果讓我找到與他不同的史料,肯定可以大書特書! 一己之力,當然比不過對方有經費有人力,幸運地,一次胡亂的騎到北投,居然看到與筆者論文有關的建築,激動的停下拍照,一位老人問筆者“少年仔,你要幹啥米?”,筆者告知自己是研究生準備寫有關這方面的論文。老人要筆者提出證明,筆者唯一的證明只有學生證,老人居然相信了!老人帶著筆者回到他的住處,打電話要他兒子回來,從他睡覺的床板底下(真的是傳統床板,幾塊磚上面鋪上木板,實心的,還真重),拿出一疊用層層油紙保護的資料一一的給筆者看,筆者當時心跳至少接近200下!真的是天公伯有保庇!這些資料連他兒子也沒見過!老人邊翻閱邊說起故事,希望筆者能夠替他祖先掙回公道,而後讓他兒子將這些用手接觸極有可能破損的文件護裱,然後拍照給筆者!筆者當時承諾必定好好運用此材料,保證不會讓歷史淹沒,對於他提出希望寫出的論文給他一份,筆者立即答應! 筆者將寫出的論文初稿交給指導教授時,老師當場詫異不已,認為這可顛覆那位台灣史大師的論點,立即著手盯著筆者完成(一年多不見,突然出現,怕筆者又不見)!取得學位后,將那些古契卷捐給中研院史語所做保存,卻忘了送本論文給老人,等到幾年後去,卻得知老人已過世!空留筆者無法兌現承諾的遺憾! 老人名為高O德先生(個資法),筆者將他提供的文獻以其祖先之名命名為《高春風文件》。慶倖發覺許多學術文件、官方記錄都有採用筆者這段研究,中研院有位研究員甚至將老人的願望當成自己論文論點之一,這也算是對得起老人辛苦珍藏祖先記錄的苦心,僅以此文獻與高老先生,並說聲“對不起,我失約了”!
老人先祖輩即為此紛爭不已,早期的說法經過筆者論文發表后,現在已漸漸接受“廟建稻香,靈分景美”之說,也算對得起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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