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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3 17:20:22瀏覽1947|回應8|推薦30 | |
這次菲國槍殺我國琉球籍漁民事件,馬政府受迫於國民高漲的反菲情緒,全國一面喊打聲浪中,做出72小時的外交限令,這種將折衝點升高的做法,的確平息不少不滿馬政府處處軟弱的聲音,一時間,全國人都在對這場因為“菲”法濫殺而引發的“菲”常事件!果然,菲國軍方態度由先前的傲慢到現在的忽悠,似乎有點動搖。國軍也出動護漁,好像事情發展逐漸走向正面對我方有利局勢。然而,筆者前一篇 http://blog.udn.com/lalaluxi/7610405 究責、懲兇、道歉、賠償之餘,台菲永續之路?(感謝電小二青睞)即言及,對於這次風波之後,如何讓雙方因為這次緊張局勢能夠從零和突破到雙贏,在在凸顯出執政者的能力! 的確,菲律賓軍方強盜式的做法,或是攔截船隻進行勒索,或是沒收漁獲中飽私囊,這些都是將近30年來從不間斷的行徑,然而這次掃射手無寸鐵的漁民,讓其無處可躲,使得在船艙內的老漁民中彈身亡,這種行為不僅可恨更是可恥!馬政府提出強硬做法,這是維護人民、捍衛國格的正確做法。然而,吾人皆知鄰里相處之道,動見干戈,甚至有動武之可能,雖然滿足憤青、義和團式的情緒發洩,卻有可能造成國家重大危機,國際上也不見得會是站在支持我方的立場。不提我方並非聯合國成員國,近年來許多保育組織與團體紛紛進入菲律賓協助他們解決因為珊瑚礁日益減少而產生的問題。這些團體對於濫捕是相當痛恨的,直指是禍首之一。而台灣直至今年,屏東縣琉球鄉才踏出護漁第一步,成為全國唯一在低潮線三海里內,全面禁止大小魚通吃的拖網、焚寄網和底刺網等網具漁船作業的區域,希望復育沿近海生態資源,讓台灣漁業永續發展。由此可見,台灣傳統漁業的長期過度漁撈作業對於周遭環境、海洋生態的破壞。 台菲之間為了漁業爭議所產生的糾紛從1947年以來一直風波不斷,而外交單位礙於彼此戰略夥伴地位,而無法有所作為,必須仰仗民間力量,最出名的是1973年透過當地僑胞“贖回”被扣押的30條漁船,爾後每年也都有漁船被扣的事件,甚至有遭追擊的事件發生。而屏東連續13年舉辦的黑鮪魚季,帶來觀光商機,也讓東港和琉球這些南方小漁村,知名度大增之餘卻讓菲方認為台灣漁民獲利高,加上菲國自1998年公布新漁業法,片面修正「中菲海道通行協定暨農漁業合作備忘錄」以來,影響我漁民權益甚大,多年來時有發生我方漁船遭菲方扣押情事。光是琉球籍漁船,近十年內就有九艘被查扣。根據菲律賓官方實際執法的界線是落在巴丹島海域。巴丹島附近是屏東漁民的傳統魚場,再加上菲律賓漁民的漁撈技術比較差,傳統的螃蟹船只能近海作業,因此當地漁業資源,比起已經有過漁現象的台灣沿海更加豐富,漁民很容易為了追捕魚群,進入菲國的執法範圍而被查扣。
提起巴丹島,許多人可能不知道,早在漢人到台灣之前,巴丹島與我們蘭嶼達悟族人就建立不錯的往來管道,甚至通婚!有的研究指出,達悟人很有可能就是從巴丹島遷移過來的。彼此許多習俗有相類似之處,只是現在一個屬於台灣,一個屬於菲律賓!可惜的是,發起於1988年的國際漁業團體聯盟,其四大功能中有一項是「協助解決國際間有關漁業之糾紛」,台灣貴為發起國之一,卻沒有將這項功能好好運用,做好睦鄰與永續開發的工作!民間如此,官方何嘗不也是如此! 最近台日已就釣魚台海域,簽訂漁業協定,台菲之間的漁業協定,卻一直未曾有合理的進展。從2005年9月駐菲代表吳新興、與菲方駐台代表白熙禮(Antonio Basilio)簽署「台菲農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對於解決雙方漁事糾紛時有個及時溝通的管道與解決紛爭機制,本可應進一步簽訂漁業協定。扁政府從2006年5月舉辦第一屆台菲農漁業合作會議(以後每年舉辦),希望透過此一平台,加強彼此農漁業的合作與協調,進而簽訂漁業協定,可惜改朝換代那麼久了,就是沒有進一步發展! 2005年簽署台菲農漁業合作瞭解備忘錄
就軍事力,的確台灣軍力遠非菲國所能比擬。然而,一次護漁要花掉多少國防預算(在現在國家負債如此龐大之際)?這樣勞師動眾的「護漁秀」能持續多久?一個月、三個月還是一年、兩年?過了這個勁頭,海巡、海軍還會這麼做嗎?屆時漁民的生命安危誰來保障?許多人對於中國窮兵黷武的發展武力感到憂心,南海諸國對於中國的霸道行為只能敢怒不敢言!台灣難道也要步入這樣後塵,用武力來威嚇鄰居!國與國相處之道在於講道理、明是非的「王道」,追求的應該是共榮共享,而不是「霸道」地展示武力,威逼就範!菲國有資源,我們有技術,為何不能共同開發,而選擇兵戎相見?執政者就算沒有深謀也要有遠慮(藍綠在這方面的表現統統不及格),只考慮民粹式的解決近憂,滿足了國內高漲的反菲情緒,卻沒給漁民實質的保障,實在考慮欠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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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