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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牌傳真機
2010/11/11 14:07:03瀏覽1378|回應3|推薦0

陸委會為了三萬元跟鄭弘儀槓上了,卻嚴重自婊。姑且不論整個馬政府、國民黨、親藍媒體,全部都像三太子上身一樣,整天大炒三字經新聞

慘的是還一副興師問罪般的態度跑去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且公佈通聯紀錄,結果,結果,結果,竟然自爆,傳真號碼錯誤,將三立文創事業部的傳真號碼,當成是大話新聞的傳真。

敢問陸委會,貴單位用的是余文牌傳真機嗎?

糟糕是,陸委會又不良示範,那就是犯錯後還死不承認,怎跟以前馬英九爆粗口一樣,死不道歉,馬英九只會說我願意收回。好啦,陸委會馬上又開記者會說他們是看電視傳的,更質疑電視台為什麼沒代轉?

這,該說甚麼,人家一定要代轉嗎。立論基礎就算成立,那我以後可以去就業中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嗎,就業中心如果說我跑錯地方,那我可以說幫我代轉文件嗎,反正都是勞委會的部門阿。

洪秀柱更指出,凡有制度的公司,A部門接獲B部門傳真,當然要轉給B部門。那我可以要傳真給管碧玲的文件,傳到你洪秀柱的辦公室嗎,反正兩人辦公室都是在立法院裏面,你們還是同事,轉交應該很正常吧。在立法院內,應該也有分部門,將要傳真給B部門的文件,都直接傳給A部門的洪秀柱委員辦公室,然後洪秀柱委員本人或助理應該會很熱心很有制度的轉給B部門吧?我還蠻欣賞羅淑蕾,至少他在國民黨內敢講話,敢認錯。

TSMC算很有制度了吧,我曾在那邊上班三年都不見有這樣的制度,通常都是好心幫你拿個1-2次,常犯就直接招呼對方了啦,而且文件等級若是機密性的,你傳到別單位,只會死得更慘,TSMC的安全稽核是嚴厲到爆,只要被抓你就吃不完兜著走,還傳錯單位勒。

最好我A單位會幫你拿到B單位,最好A單位的人都不會抱怨,1-2次傳錯還可以接受,如果常常這樣,我不相信有公司的單位可以受的了。

而且,一般個人幾乎都知道也會做的動作,就是傳真之後都會打電話問對方有沒有收到,陸委會有打嗎?一定沒有,才會出糗!

真得是笑死人,不管是甚麼公私營機關單位,有些單位會好心幫你轉,但都是代轉電話居多,你要人家代送或代轉文件,這要看對方是不是佛心來的,不是必要的。陸委會竟然怪人家為什麼不代轉。還有就是,陸委會有沒有在文件上屬名要給鄭弘儀的?

更爆笑者,是聯合報,11月9日的聯合報頭版已經鬧笑話,看來是連查證都沒有,頭版就用超級醒目的斗大標題,指控鄭弘儀不理會陸委會的傳真。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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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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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10:38
大話新聞我欣賞的是,

就跟版主一貫以來的風格一樣.

看的人,都可以自己去求證是不是事實.

他們講的時候,
人事時地物,都有第三者的影帶,平面媒體文字,或公文為證.
而且比較的很清楚.
所以,國民黨才會恨大話入骨.
愛找碴(kusomedia) 於 2010-11-12 10:46 回覆:

大話新聞確實都會出示查證的人事物來論述,算是言之有物。比起某些台,隨便拿個小紙條寫幾個字就可話唬爛,要來的好太多。

大話雖然比較偏向打擊馬英九,但是縱觀下來,大話都是針對民生議題居多,也才讓國民黨恨之入骨,因為都打到痛處。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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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10:29
cc-chen講的也沒錯啦!

不過,cc-chen您好像有一點沒跟上時代的腳步,

現在爭議的是[陸委會到底有沒有傳?]

針對這個發言啦!

不過,
如果cc-chen您沒把三立的大話新聞及2100都看過,
就是資訊不完整的批評啦..
愛找碴(kusomedia) 於 2010-11-12 10:41 回覆:

昨天,最新的演變,確實已經變成陸委會到底有沒有傳,因為陸委會自婊太嚴重。現在已經很難在自圓其說。

洪委員算他倒楣,沒事淌渾水,羅淑蕾趕快道歉認錯閃人遠離戰火就高明多。

不過,想來也很可悲,一個陸委會這樣的單位,竟然要靠Google去搜尋才能知道三立的傳真,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單位。

以前馬英九都說我看報才知道,以後會不會變成,我要Google一下才知道


cc_chen
佛心來著的洪秀柱委員
2010/11/12 00:53

洪秀柱委員指出,凡有制度的公司,A部門接受B部門傳真,當然要轉給B部門。

其實是很有道理,也頗具禪意的,我們絕對不可因人而廢言。

洪委員間接說明,凡有制度、有效率的國會辦公室,A委員辦公室接受B委員辦公室傳真,當然要轉給B委員辦公室。

以下連結係洪秀柱委員辦公室官方網頁,相信有制度、有效率的洪委員辦公室也樂意代轉B委員辦公室傳真。

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Intro.action?lgno=00044&stage=7

愛找碴(kusomedia) 於 2010-11-12 08:46 回覆:

不知道洪委員此言一出後,舉國上下會不會共襄盛舉之言,每人都一人一傳真給洪委員。

讓全國人民見識很有制度和效率的立法院是怎樣樹下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