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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淺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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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淺釋8

文/蓮花育奇 2004-06-05

識蘊的觀照

五陰誦第一

甲之五、識蘊的觀照

識,是作用。在六根與六境之中,產生作用,讓彼此連結。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光只有眼珠子﹙具有眼根﹚,還不一定『能見』,要有連結眼與腦之神經與神經衝動的『眼識』才行。

有沒有明明望向遠方,卻心裡想著別的事,對眼前景色視而不見呢?

『視而不見』便是在說明:如果生起眼識,而不同時生起意識,也就是人並沒有注意,那麼雖然伴隨眼識,也不能被記憶儲存。

以現代的話語,眼識或意識是人類神經組織的活動。所以死去的人沒有看見,那是因為他具有根(眼球),卻不具有識(神經作用);盲人因為眼睛某部份損壞,是徒有識,具有根卻損壞。

識是依根而起,所以不具根便不具識。意識也是依大腦這個意根而起。大腦的組織十分複雜,可以說感覺的身根聯繫到頭頂大腦皮質部,眼根聯繫到枕葉…等。如此一來,五境所映入五根而受到相應五識生起,接可以與第六識─意識相應。

這裏面有兩個問題:一是沒有外境就不會有意識生起嗎?二是意識所依的意根,以何為境?

第一個問題是,意識也可以不依前五外境與五根,所相應個五識而自行生起,在唯識學上又稱『獨頭意識』。比如我們夢中的幻境,或是思考所展現的影像,都是如此。

如果是依外境所產生的影像,那麼就是一起作用。例如眼前看見一位美女,意識隨之生起,腦海中有這位美女的影像,這是眼識和意識同時生起,我們稱作『眼俱意識』。

意識本身是看不見這位美女,它需要透過眼識的作用,那麼所謂『六識緣於六境』,意識又緣於何境呢?

這時我們就進入第二個問題:意識所緣,緣於法境。

法這個字,也類似是『作用』的意思。是指前五識所生起的感受,所產生的應對。比如我們跌倒,皮膚擦傷所產生的痛覺,身識產生痛覺後傳給大腦,大腦接受此法境來生起清洗傷口、擦藥等方法。這些方法雖然沒做,但是腦中已然先操作過一遍。

六祖慧能躲入獵戶群生活,依然保持吃素。

一天,某個討厭慧能禪師的人挾塊肉到祂面前,硬逼著祂要吃下去。慧能禪師毫不猶豫地挾起來就往嘴邊送。

當所有人眼睛大大地看著祂會不會吃下這塊肉時,祂停了一下又放下筷子。

「祢並沒有吃下去!」這獵人咆哮著。

「我在準備送入口中時,你們的心裡已經想著我如何吃下去的樣子了。你們目地達到了,那麼我吃或不吃下去又有何分別呢?」

產生意識,並非就產生分別與善惡,所以簡單的說,識蘊本身也沒有善惡分別的。在肚子餓生起吃飯、過冷生起保暖;或做夢、或妄想,基本上都不具分別。當這些法境作用時,內心有喜惡或是比較才會有分別。

佛經有個故事是,海邊的人到內地從沒有嚐過鹽巴的國家去,吃了食物後,發現食物淡而無味。他便向當地人提起食鹽這種東西,但是不論他怎麼形容,當地人就是不懂。

對海邊的人來說,他們有鹽的知識與經驗,所以可以對鹽的感受與其他味道做區分;但是對內地沒吃過鹽的人來說,那是一種未知的經驗,所以沒有辦法分別。

內地人雖然想分別他們沒經驗過的鹽味,卻是無法;就如同佛說三摩地的境界如何,雖然那是與人世間不同,你我也知道不同,但是沒甚深禪定過的人就是無法了知。既然無法了知,那麼分別心生起了,意識相對應的法境卻沒生起;那是因為我們法境裡面並沒有那個經驗可供意識來作用。

內地人與我們執著了一個虛無的名相:『未知的鹽味』和『三摩地』。這樣的狀況就是表示:其實識本身也是無從執取。或者用其他說法是,分別心之生起和識本身沒有關係。

講到這裡好像都沒有執取的東西,沒有我執不就沒有眾生與佛的差別嗎?

是啊,如果沒有差別,那麼我們怎麼會執取呢?既然不執取,我們豈不是與佛無異?如我們會執取,那麼執取在哪一個部份呢?

這些種種的問題會在唯識學上說清楚。最近坊間有多唯識解釋的書籍,我們行者生在末世唯一的好處是:可以瀏覽諸大德高僧言行,只要些微地花費即可。

唯識學上說,這種分別執著屬於第七識─末那識,而將美好與不好的感受影響儲藏的是第八識。當前六識生起,末那識便與阿賴耶識作分別比較執取,才有我見、我受的分別。

不過在雜阿含經裡是不提後三識的作用。我想原始佛教,也就是釋迦牟尼佛傳教時也沒有提及。

在阿含經裡,我們很容易知道,執取和分別等等,是歸類在於『我』這個無明的分別。

所以餓了要吃飯是『身俱意識』,好吃和難吃,米飯和糟糠,才是末那識的分別。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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