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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淺釋7
2008/10/11 16:26:55瀏覽369|回應0|推薦1

雜阿含經淺釋7

文/蓮花育奇 2004-06-03

行蘊的觀照

五陰誦第一

甲之四、行蘊的觀照

行,是行為、是業力的推動。

簡而言之,它是因果的動力,因執取而產生。我們在世不論心中的造作﹙如:妄想、春夢、詛咒…﹚,或是外在的造作﹙如:行為、暴力、善或惡事…﹚,都包含在行蘊之中。

行蘊並非獨自產生,它須要色蘊,經識蘊產生受蘊、想蘊,這樣才有行蘊的產生與執取;如果不執取,那麼我想行為本身也沒有善惡,好比『意外』這回事。

所以行蘊應該分為三種:善行、惡行與沒有執取的行為。

說到這兒,現在正流行SARS,恰巧今天早上才看了淨空法師講經VCD,其中祂提到:「沒有貪瞋痴,就沒有業力…所以你進入病毒的病房,不受感染。…你有大慈悲心,就不會得到…」

我覺得這段話只講對一半。

我曾說:「沒有業力的人,身在兩軍混戰中,不傷分毫。」因為沒有業力,就沒有施力對象。貪、瞋、痴是執取後所產生的情感,有執著才有業力,所以這兩句話是對的。

不過現在不造業,不代表以前不造業。有人問大師,釋迦族人滅亡的因果。大師云:久遠劫前,有一漁村捕獲一隻大魚,全村五百人分而食之,其中有一個小孩沒有吃,但拿木棍敲大魚的頭。那大魚是流離太子,全村人就是釋迦族人,而那小孩便是大師。

所以業力的推動,促成流離滅了釋迦族,大師以一棍之報應,終生頭痛不已。敲大魚的頭不會是善行或惡行,也許只是好玩;執取的對象也不是大師,而是受苦中的魚。因此身在苦境的生靈,若吾人對他加以行為,不論是有意與無意,受害者的執取會決定之後的果報,不是嗎?

由此觀之,我們對行蘊、業力與因果都有很深的誤解,業力的產生,不是現世升起大悲心就沒有業力,也不是現世成佛就沒有業力,更不是現世沒有貪瞋痴就沒有業力。

龍樹菩薩不就肉身成就不壞嗎?後來遇到外道迫害,祂知道業力現前了,端坐在寺廟中,賊人怎麼砍祂都不死。

後來祂就對賊人說:我已經成就金剛不壞,你等是無法殺死我;想我久遠劫前曾無故損害草木,你只要將草放我脖子上,就可以砍掉我的脖子了。

賊人依祂所言,果真殺了龍樹菩薩。

業力也並非一因一果,而是多因集合成一果,多果緣取於一因;因果相續,循環不已。業力本身不過是一種平衡,所以其中也沒有包含善惡。

前天﹙6月2日﹚晚上發生一起兇殺案,這起兇殺案的動機就是老羞成怒。起因於兇嫌與友人去酒家時,陪酒的甲妓女笑他『太老了』,兇嫌憤而抽刀子殺害另一乙妓女,砍傷死者﹙甲妓女﹚。當死者陪著朋友乙妓女就醫時,兇嫌仍憤恨不平,一路尾隨至醫院,趁機在急診室前將死者殺害。

一個人的憤怒可以大到非置對方死地不可,在於所執取的是自尊心太重,面子被別人給踐踏。

兇嫌曾經身為里長,在屏東也算小有名氣,這樣的虛名令人自尊自傲;其實反觀半身不遂、中風病患,馬上就可以破除這種無謂的虛名。因為不論何許人也,好比風光一時的孫運璿前行政院長,之後因中風行動不便,只得靠著輪椅代步。中風之人屎尿不便,又得常忍受脫光讓別人為你洗澡的恥辱,內心什麼自尊也沒有了!

所以曾經身為里長的兇嫌,在警局說出為何非置她於死地不可的理由,竟是如此可笑!警方問:「你不知道一刀子進去會死人嗎?」

他說:「我不知道會不會死人。不過我知道,不刺她一刀,我就是不爽!」

如此一來,因和果就在『行』的作用下環環相扣、相續不停。

行蘊本身有善惡嗎?行蘊只是遵循著它該推動的因果程式罷了,而這些因果程式不就是我們的執取嗎?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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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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