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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淺釋3
2008/10/11 16:11:18瀏覽294|回應0|推薦1

雜阿含經淺釋3

文/蓮花育奇 2004-05

受蘊之觀照(上)

五陰誦第一

甲之二、五蘊觀照之受蘊

受即是感受。之前色蘊由受蘊去接收,就相當是存在於我們肉體裡的感覺接受器。我們有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對應色蘊的色、聲、香、味、觸、法這六塵;由這六根與這六塵作用,產生所謂的感受。

感受有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很多人都以為:六根與六塵是因為執取才會產生感受,因此當感受來臨時,就會有善惡的分別;所以對於外境現前時,會拼命地去壓抑自己的感受,甚至關閉五感,去拒絕感受。

當然不是這個樣子!諸行者豈不知禪宗的理念:『享受當下』嗎?

感受來臨時,要了解這是一種觸覺意識;如果把它當成有善惡的產生,那我們不就要將所有神經抽掉才能即身成佛嗎?有肉體就會有感受,修佛不是要修成木頭。

識別作用到這個地方,只是分別前面所說的三種主要感覺,然而並沒有加入意識這個作用;沒有意識的參與,就不會有善念與惡念的產生。當然我要特別再強調:即使意識產生,但並不執取,也不會有善惡分別。

有一比丘已證得阿羅漢果,一天托缽時,不小心遭毒蛇咬傷,眼見是活不成了。其他比丘紛紛過來探望,祂說:『我被毒蛇咬傷,面臨四大分散,十分痛苦;然而心靈卻彷彿沒事一般,輕安的很,諸位不要為我哀傷。』

如果人的內心不能和感受分離,那麼就不會有靈魂出竅;因為靈魂被死死地綁在肉體感受接受器中,而不能自在。不是嗎?所以當我們在禪定時,腳因為雙跏趺禪坐而痛苦,蓮祐 金剛上師常鼓勵我們說:『雙跏趺坐幾個小時,誰的肉體不會痛呢?只是我抽離而已。你們也要將精神與痛苦抽離,才能夠持久。』

由此可見,執著分別並非發生在受蘊。

話雖如此,但是有了感受,很難不產生分別。例如:比起痛苦,悲傷更容易引起忿、恨的負面情緒;而喜樂的感受又容易產生佔有、保護的自私情感。

由這些感受所挑起的情緒,如果沒有好好的疏導,就容易因執著善與惡,而進入我們記憶中(甚深意識)。

所以身處感受,要如實知。要知道自己身在苦受,感覺並明白;同樣身在樂受也要感覺它並完全明白與體會。當你在完全明瞭與體會時,它就如此顯明而不會影響你。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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