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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國榮別再賣乖乖──回覆「好宅豬」的評論
2008/06/22 15:09:29瀏覽779|回應5|推薦14

原文在此

http://blog.udn.com/chengjackal/1979025

莊國榮別再賣乖乖──回覆「好宅豬」的評論


不曉得該說什麼。也推薦不下去。

我跟其他在這裡發言的同學一樣,實在看不懂「好宅豬」要訴求
的重點。反諷一般民眾的道德虛偽嗎?

■1.批評角度

評論莊國榮的人,並不是一定要站在王建[火宣]等道德高位來看。
一方面,「好宅豬」把王建[火宣]標籤化;另一方面,也看低了一
般民眾的道德判斷能力。

誰規定:一定要有道德制高點,才能去評論。這是通篇文章的
嚴重論理錯誤
。就像販賣的黑心食品壞掉,一般的民眾不能去
評論,而非得要等衛生署的檢驗人員驗出有毒,纔能下架嗎?

對官員規範的密度不同,論理角度和所受拘束也該不同。

■2.不喜歡莊國榮的原因

原因很簡單:身為教育部主秘,在不對的時間發表了不適當的言辭。

1.如果他只是「一般人」,在大街上罵馬英九小孬孬,那他家的
事,笑笑就好,那是他的言論自由。
2.如果他是「一般老師」,我會縐眉頭。小孩最好趕快轉學。
3.如果是「政大老師」,我會很嚴肅的考慮他倒底有沒有資格當
教授。
4.如果是「教育部主秘」,我會要他滾蛋下臺。

這跟要不要請他當家教,無關。這也跟我的道德高度是不是跟王
建[火宣]等同,無關。


■3.莊的錯誤

莊的錯誤,不在於他有沒有「犯罪」──所以莊不需要受司法審查。

莊的錯誤,不在於他有沒有「行政疏失」──所以莊不需要受行政調查。
事實上莊是政務官,不是事務官。

莊的錯誤,在於碰觸人民最低的道德底限──所以受到社會的
公評。社會對「老師」有期待。社會對「大學教授」有一定的期待。
社會對「教育部官員」有一定更高期待。

莊做為一個官員,而輕忽這樣的期待。並且濫用做為官員權利,竟還
能誇言其為言論自由。還說,這纔是有 guts ,還是做為「社會科學
院」「公共行政學系」的老師,真不知道莊把必讀的德國行政法學,
唸到那裡了?一個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真的是這樣認定的嗎?

我們認為他「不夠資格:當教育部官員」,也認為他「不夠資格
:當大學教授」。「好宅豬」不能說,有這樣期待的人,就一定
要請莊回去當小孩家教。

■4.結論

莊國榮應該承擔後果。

我們不會要莊切腹自殺。切不切腹他家的事。

我們只要莊國榮,回家吃自己就好。即使願意道歉,或是不願意道歉
,就都還是回家吃自己,別再出來亂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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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iiali&aid=197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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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de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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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與否的問題
2008/07/15 01:12
莊的問題在於適當與否,俗話說:站有站姿,坐有坐相.
莊坐在那個位置就應當有適當的行為舉止,逾越了就要負責.
這與他批評的對象是誰無關!!!
要硬扭曲到說因言賈禍,得罪要人的話,那實在有點太扯了!!!
就像過去一位住在南部的朋友告訴我說:國民黨貪那麼久,換我們綠的拿一點有什麼大不了?
這樣的思維是對或錯?
不能因為其他人犯錯了沒有被舉發或受到該有的懲處,就要求莊也一樣可以不需要接受犯錯的責任.
比方說:你總不會跟你家小孩說:你看搶銀行的那個人沒有被抓到,你也可以去搶吧!?
綠島尋遊記(kiiali) 於 2008-07-24 13:32 回覆:
是的。非常認同。

好宅豬大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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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服
2008/06/25 19:00

老兄:

論述的時候不要只有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性的論述.

莊國榮的不續聘依據,除了"教師法"還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不要忘記,他被續聘是有這兩條罪喔!不是只有你唸唸不忘的教師法而已.

不要只說了教師法,就忘了"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存在.

法律如果只有針對性,你說什麼"不同規範領域"當然成立.

如果是一致性,就不要說什麼還把.....扯進來根本是兩碼子事,同一個法則難道不能處理性騷擾問題嗎?何況,性別平等教育法是針對校內事件,不是校園外部事件,您很喜歡引用法條,要不要去查看看?

要選擇對你有利的部分論述,這叫邏輯?


好笑
別笑死人了
2008/06/25 08:44

您自己在特別費的檢討裡面提到

首長有一些因公應酬,在所難免。紅白帖真的太多,多到不夠用,就是有人喜歡亂丟紅白帖。在未入公務機關當主計之前,我以前不諒解,總覺得拿公家錢來做私下 人脈。現在,諒解了,也知道這個制度為什麼這樣設計了。工務單位常常需要喝來喝去,一定酒國文化,現在也諒解了。

請問主計人員可以諒解拿公家的錢去吃吃喝喝?如果是這樣的話我非常擔心是否有主計人員跟不肖的公務人員狼狽為奸。

用莊國榮的處理辦法。我也認為您的道德標準恐怕不適任主計人員了。作為納稅人我希望你回家吃自己。請自行了斷吧。

 

綠島尋遊記(kiiali) 於 2008-06-25 09:52 回覆:

笑。

如果思維可以這麼簡單,就好了。

採購法的相關細則裡面有明確規範,承辦工程人員收受對方的禮物、饋贈、餐飲不能超過一定金額。一定金額目前是定「新臺幣伍佰元」。相當於到「我家牛排」吃個牛排而已。夠清貧了吧。目前的物價又漲得這麼快。

另外是不涉主計審核的實務:工程人員真的常常需要吃飯。你說酒國文化也對,你說熬夜加班趕驗收趕資料,做得死去活來就為了趕政府機關驗收期,多一天扣多少錢都寫定在合約裡面,你說趕工不趕工?你要趕工,工人又不是那麼願意隨叫隨到,怎麼辦?這時候能不吃飯嗎?當然他們吃飯,是他們的事情,只是如果你是發包的業主單位,你會怎麼做?這就是採購法相關細則裡面,願意保留這樣的彈性,但是又給上限的原因。

所以,你也可以看到,工程會主導的《政府採購法》裡面的法條思維,與一般法律由法律人所訂的思維,兩者有相當差異。前者脈絡結構化,後者就隨意性大。前者工程師思維,後者律師性格。

另外,在行政院主計處的《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裡面有提到,首長特別費的使用場合與規範。首長特別費的確可以在適當場合吃飯的。

麻煩您看一下實務和法規經驗,或是問一下其他主計的看法。再來討論。

綠島尋遊記(kiiali) 於 2008-06-25 18:29 回覆:

再回一下。

《支出標準與審核作業手冊》在這裡。對特別費的規範,應該很清楚了。

http://www.dgbas.gov.tw/lp.asp?ctNode=3605&CtUnit=1202&BaseDSD=7


田園火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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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莊國榮辯論是非是不可能的事
2008/06/22 20:29
而想跟支持莊國榮的人爭辯莊國榮的是非 . . . 應該有可能,但肯定會累死人。

馬蕭應立即成立「莊國榮緊急應變小組」,慎防事態失控


賺錢不容易,地雷股只可空,不可多!
綠島尋遊記(kiiali) 於 2008-06-25 09:58 回覆:

謝謝回應。

宅豬大哥也沒有支持莊國榮啦。他怕我們沒有看到,又刻意強調很多次。

就事論事。政大的作法祇是「不續聘」而非「解聘」,換句話說,祇是叫他換個地方而已。從實務上來說,已經是手下留情了。

如果還要扯出「別的老師脫人家褲子扯肩帶要不要辦」,當然要辦。只是那是另外一回事吧。

嗯,真的很累很累呢。


好宅豬大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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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
2008/06/22 19:27

請恕小弟說句不客氣的話,我並沒有向您"乞求"推薦,而我並不把"推薦"看得比性命還重要,所以,您推薦與否,那是你的自由,不是我可以"強迫"的,但是別把自己的"推薦"看得比別人高.

1.的確,評論莊國榮不一定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但是,照你的邏輯來看,聖經那個非常有名的"擲石頭"典故也該要廢掉了.

基本上,以道德評價的同時,不應該做的一件事就是:將"道德的自我修養責任"推給莊國榮,擺出"我只是向莊國榮學習而已,我並沒有錯"的姿態.莊國榮有錯,但是,社會大眾可以錯得比莊國榮離譜嗎?

2.話說回來,如果你服膺中華文化的三字經,你可以說:教不嚴,師之惰."莊國榮的言行不檢,不應該作為人師表率,請注意,我在我的文章,從沒反對這個立場,請您搞清楚.

不過,傳統觀念認為"教不嚴,師之惰"的同時,請問,三字經不也說:"養不教,父之過"不是嗎?請問,社會風氣敗壞只有莊國榮的責任嗎?家長何在?

3.至於你所謂:"看低一般民眾的道德判斷力",這未必然,政治學所謂的"民粹",或者社會心理學的"從眾行為",到底是怎麼回事,請您撥冗研究看看.

4.關於你說莊國榮碰觸一般人民最低的道德底線,如果,你同意"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這個說法,那,就依法行政,要不然,沒什麼叫最低道德底限.

照你說的,道德還有分高低層次,那家長也不需要告訴小孩隨地吐痰是錯誤的行為.不是嗎?

5.如果你篤信中國文化,受人景仰的是風骨節操,不是學識高低的說法,根據你說的莊國榮"唸多少學位等於應該有多少道德",所以你認為有多少學識就等於有多少道德修養,請問:學歷只有小學畢業的人就能不道德嗎?要是表現的比莊國榮有道德,那就不合理?

結論就是:

你說莊國榮沒道德云云,這我並不反對,但是,還是請您留意,道德不是用來教小孩的教條,而成人可以豁免於道德之外,也不是用來要求莊國榮,而自己可以免除這個修養,畢竟你的說法,將會讓這個社會變成:"我沒有留德博士學位,又不當教師,可以隨地吐痰闖紅燈,甚至殺人放火"的結果.

道德之為物,該當如何,還請您再三思量.

綠島尋遊記(kiiali) 於 2008-06-25 18:30 回覆:

扔石頭的典故評論,這一段回覆如下

http://blog.udn.com/kiiali/1987485

至於「畢竟你的說法,將會讓這個社會變成:"我沒有留德博士學位,又不當教師,可以隨地吐痰闖紅燈,甚至殺人放火"的結果.」「也不是用來要求莊國榮,而自己可以免除這個修養」?

誰跟你教育有這種詭辯推理方式?真是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