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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殺傷力沒有槍大
2011/07/12 12:37:35瀏覽3931|回應11|推薦34

有位精神疾病的甲男在街頭騷擾了一名羊奶外送員

警員據報前往處理

沒想到那位甲男居然有著疑似挾持老爸的動作

警員立即上前處理

沒想到甲男生氣到拿了刀子要來刺殺員警

看到報導中,感覺警方好像空手奪刀術沒有學好

報導如下:

警員奔逃一度摔跤 兩警見狀連忙逃出林家,各自朝巷內兩頭奔跑,當時林男持刀緊追朱警,朱警轉頭看時倒退幾步,見林男逼近揮刀砍刺,重心不穩跌坐在地,緊接著爬起繼續跑,林男則奮力揮刀再次攻擊,朱警再回頭眼見刀尖由眼前劃過,便朝林男連續開5槍,林男身中2槍倒臥血泊。

這是令人尷尬的一段報導,但這一段報導並不清楚這5槍的擊發狀況,是否有對空鳴槍示警,另外到底多緊急也還不是很清楚,槍支是否很容易連發?這些都是報導中所不明確的事實

可是能讓警方見狀連忙逃出的攻擊行為,應該是很驚悚,如果是我自己,說不定會把彈夾打完,畢竟在面對死亡的危險,除了平常紮實的訓練外,真的只能靠天了

我認為這位擊發5槍的員警當然沒有想要致甲男於死的故意,應該純粹是應變上的必然結果,只是有沒有可能是訓練不足而過於慌亂,是值得事後再次檢討的部分

但是報導中有提到一段文字,若報導為真,實在是就很讓人吐血,看一下這一段:

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表示,警員面對危急時刻,開槍時機應視比例原則而定,他舉例,如果對方當時拿槍,可能就沒有爭議性,「但刀在一般觀念中,沒有槍的殺傷力大。」難免會引發執法過當爭議。

一位網友回應的非常切入重點:「刀的殺傷力沒槍大?? 來來來~~給你一把槍跑給拿刀的瘋子追,看你射不射他??」

如果拿的是長刀、西瓜刀?

其次比例原則是事後的判斷,事發當時實在無法完全計算比例原則,一切都是訓練後所產生的反應,即使訓練很紮實,也未必真實情況中能夠百分之百的運用,所以在認定上應該設身處地地寬鬆一些。

槍是快、殺傷力也強,但如果卡彈了,可能希望手中的槍變成刀。況且真的有槍,也未必強過刀,君不見許多電影(例如「凌凌漆大戰金鎗客」)都是這樣子演的嗎?

還是說警察要講下列這些話:這位精神病患,您的行為已經逐步跨越了比例原則的界限,此把刀的攻擊行為已經足以凌駕槍的威力,我將先對空示警...

碰!

這位精神病患,我已經逃無可逃,暫時無法找到能與你相對應殺傷力的刀子,如果再不停止,我將開槍,如果沒被你嚇到尿失禁,準確度應該會打到你的大腿...

否則將可建議以後手槍上刺刀

所以,這位律師大人,您就別發言來亂了,否則恐龍法官之外,又來了個恐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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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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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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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7/12 12:53
我相信那位警員應該受過擒拿術、奪刀、奪槍等等的訓練,
以前我當兵受訓都受過這些操課,而且奪槍還是奪65k2唷!

那位警員應該是"怕死"、害怕被砍,所以情急下,
開槍瞄準部位容易致死,至少是流血過多或是傷害重要臟器而致死!

如果他開槍瞄準部位可以打拿刀的手、跑步用的腳,而不是致死部位的話,
家屬不會如此怨嘆,這個案也不用討論"比例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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