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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30 11:37:28瀏覽7111|回應6|推薦19 | |
引用文章曾勇夫:不會一次執行40死刑 減刑,又必要嗎? 建國百年又來了,馬英九會來個減刑嗎? 我國的刑罰算是正常偏輕微 許多機制也已經避免短期自由刑之流弊 關在牢裡的也大多是必須利用生命的歲月來彌補過去的錯誤 然而,因為建國百年的歡樂,就可以替代性地彌補過錯嗎? 因為建國百年的歡樂,就可以填補被害人所受的傷害,就可以降低對於加害人的仇恨嗎? 過去減刑共有五次,分別是60、64、77、80、96年,原因分別如下: 60年:慶祝開國60年→好險主事者沒有常常那麼想慶祝(當時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64年:紀念總統蔣公→可能是希望作姦犯科者不要忘記總統蔣公吧!讓我們一起唱:「總~統~蔣~公~你是世界的偉人,你是受刑人的救星‧‧‧」(當時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77年:追念蔣經國先生(死刑也可以減為無期徒刑) 80年:紀念中華民國開國80年(死刑也可以減為無期徒刑) 96年:紀念解除戒嚴20週年→算是新的理由,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貪污而懺悔,所以先放一批未來獄中的同袍,說不定將來在獄中比較好過?(死刑也可以減為無期徒刑) 100年來了,獄中好友引頸期盼,曾經放寬假釋條件的馬先生,是否還會持續其悲天憫人的胸襟,讓更多的受刑人有自新的機會呢?實在是讓人非常期待‧‧‧ 不過,每次都減刑實在也蠻無聊的,應該換個方式 如訂定「民國一百年撫慰犯罪受害人條例」, 現在關在牢裡的監獄人犯,得選擇下列方式來換取減刑: 至每位受害人家屬巷口罰站三小時,減刑一天;高喊一聲我錯了,減刑三天; 三跪九叩,減刑十天 以鞭刑替代者,每一下減刑十天,最多可減刑一百天 性侵害犯,願意藥物去勢者,可減刑二分之一 詐欺犯,將犯罪金額償還被害人者,減刑比例依償還比例除以二 這樣子應該比較公平吧! 也可以突顯民國一百年求新求變的新中華民國 圖解刑事訴訟法─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開始預購囉!(jackiechien@hotmail.com) 【圖解行政法】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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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