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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8 12:32:58瀏覽1177|回應2|推薦22 | |
引用文章陸正父:纏訟可減刑 沒天理 陸正父親陸晉德在法庭痛批立法院通過的速審法,讓纏訟超過8年的被告可以減刑,根本是幫被告大忙,「天下哪有這種道理」。 台灣講究人權,尤其是涉嫌人或被告的人權 但是被害人的人權,相對來說就差很多 刑事妥速審判法,就有這種偏向被告的感覺 不過,陸晉德所質疑纏訟超過8年就可以減刑的情況,恐怕是誤解了,因為並不是纏訟超過8年,就「應」減輕其刑,而是「得」,而且還要審酌相關情形 第 7 條 如果律師搞個拖延的訴訟策略,對於原則上聰明的法官而言,是逃不過其法眼的。所以,理論上應該不會發生莫名其妙被減刑的情況 只是假設真的有檢察官或法官的故意或過失導致訴訟遲延,被告即便最後被認為有罪,也因此而減刑,原本應該判個10年,最後只判個5年,這其中5年的差距,又是在被害人的胸口補上一刀,建議修正「被害人保護法」,來彌補這一個傷害 始作俑者沒有責任嗎? 應該讓相關法官或檢察官處以一定之責任,建議可以剝奪其終身職,也不能轉任律師,殺雞儆猴一下,就應該不會再亂上訴了 【圖解行政法】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後記: 上一篇文章中,有網友留言地質法的問題, 筆者找了一下資料,發現這個草案中,對於被認定為地質敏感區,進行土地開發前,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規定,尤其是許多不肖建商,管你住戶去死的,編織一個美夢之後,錢放進口袋,就隨便蓋蓋,差不多就好,林肯大郡不就是樣子嗎?主管機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是建商的人脈比你主管機關的小公務員好太多了,出了事再說吧! 筆者最近跑去八堵看房子,也發現有疑似順向坡的頁片岩情況(也許是站在山坡上,對於順向逆向會有誤解),當然我不是地質專業,但這次走山的問題,卻也突顯地質敏感區的開發是要審慎面對的。政府不應該跟政府走太近,就像是某胡姓市長常跟建商上媒體,向對岸的財團行銷該市,感覺上就不是那麼的舒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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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