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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12:32:48瀏覽2495|回應5|推薦26 | |
引用文章司法危機 當人民啥米攏毋驚… 陳長文先生從許多角度,來觀察前聯電曹興誠在法庭上發飆的舉措 筆者不才,只能從檢察官上訴的角度觀察 一審無罪,檢察官上訴,倒也沒什麼對或錯 畢竟法律論點或事實認定,本來就可以發生誤差 透過再一次的審理,就必須要審慎思考 但是如果兩次無罪,或者是所判罪刑與檢察官所認知差距甚大 檢察官是否還要再行上訴 這時候就要謹慎為之 可以參考最近公務員考績法的數字,頂多以3%為限 也就是上開情形,檢察官要再上訴 就應該是例外,而非原則 比例上也應該自然限縮在一定數字之內 否則,陳長文先生所舉例的流浪法庭三十年的知名法庭故事 恐怕會不斷地在法庭上演 還記得這個故事有出書,而且還出了兩次 前一次是流浪法庭二十七年 法院判了無罪之後 檢察官還在上訴 筆者以前就已經撰文批評過了 不知道這三個人的災難是否已經終了 這麼不符合經濟效益的不斷上訴行為 不知道是哪幾位檢察官的集體創作 未來是否這本書還有發展,流浪四十年、流浪五十年、流浪到福地‧‧‧ ------------------------------------------------- 司法在追求正義之際,也應該要考量經濟上的效益 畢竟在訴訟既有的限制下,正義本來就無法100%追求 有必要與時間成本相互考量,尋求其間的衡平點 否則,當人民擺出只剩下爛命一條,隨便你的樣子 真的是司法上的警訊 窩在司法聖山,且受有終身職保障,3%丙等與之無關的公務員 還是要有些基本的智慧 否則,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高無上權限的路易十六,也上了斷頭台 檢察官無盡上訴之際,到底追求的是什麼,還是要深思啊!? 《博客來:圖解民法》→圖解民法:雲端同步增補平台─操作說明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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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