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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6 08:24:16瀏覽1862|回應1|推薦25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住院鑑定勃起,否認性侵破功」報導 (本文內容雖屬純法律討論,惟仍有些不雅,非屬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者,請由監護人陪同閱讀。) 一、案例事實 南投縣72歲陳姓老翁播放A片給鄰居國小女童看,連續性侵對方6次;東窗事發,他否認性侵害,辯稱無法勃起。法官請醫院鑑定,發現他勃起後體積達二點八倍,比一般男性的兩倍大了許多,二審從重判他8年6月徒刑。 二、法令分析 當然本案例成立妨害性自主罪。 比較值得注意者,是送請醫院鑑定的過程,這個筆者就比較沒聽過了。 報導中這樣描述,陳姓老翁辯稱自四十歲起即無法勃起,不可能插入,院方送請醫院鑑定陰莖夜間勃起能力。(日間呢?) 住院十天,發現有七天勃起;一般男性陰莖勃起的體積為201%,而他勃起的體積達283%,比一般人還大,時間達15分鐘,認定他具有正常勃起能力。 泌尿科醫師說,陰莖外型不規則,大略呈圓柱型,可先測量陰莖粗細、長度(從根部到龜頭),即可推算概略體積。 署立台中醫院副院長李明輝說,陰莖呈圓柱狀,體積、尺寸不等於性能力,重點是勃起的硬度與技巧。 可是上述只有看到勃起的體積很大,是否有硬度,則從報導中無法知悉。 不過,法院從其他環境證據加以補足,如女童處女模破損情況,依據經驗法則判斷,推定其硬度應可達到破損之程度,而為最後之判決。 三、JC鮮師的看法 四十歲如果還是一尾活龍,這個男人就很厲害,老翁居然七十餘歲還是一尾活龍,太神奇了。不過,若能將之模擬成鐵槌,用在四川地震打釘子、造房子,才屬真正表現男子氣概的作法。 針對老人犯罪,在此特別介紹一下,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滿80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所以這位老翁未滿80,無法減刑,慘! ---------------- 年度重量級新書「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 6/27與你有約,不來就試試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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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