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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上吊 求債主放過妻女
2007/06/08 18:31:34瀏覽728|回應1|推薦10

賭,讓人失去美好的家庭。

看到聯合報的報導「老師上吊 求債主放過妻女」,實在很有感觸。

一位即將退休的黃姓老師,疑被索討賭債,被逼上吊自殺死亡,留下一封遺書,「拜託各位債主,請放過這對母女」。 為了償還賭債,黃姓老師向許多同事借錢,所以除了賭債,應該還有一般的借款。

實在是一起很無奈的悲劇。

在這裡有兩點重點要說明:

第一,賭債非債

賭,違反我國善良風俗。因此,賭債不能透過法律加以主張。換言之,這些賭博業者不能夠向黃姓老師起訴請求,當然也就沒有債務繼承的問題。

第二,債務會繼承給下一代

繼承,不只繼承財產,也會繼承債務。由於黃姓老師為了償還賭債,有向其他人借錢。原本債務僅及於自己,即使是最親密的老婆、小孩、父母,不必負擔債務。但是債務人離開人間之後,債務卻可能因為繼承,而必須由繼承人承擔,這也是一般人最容易輕忽的地方。

那該怎麼辦?

民法上有「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可以避免債務移轉給下一代。但是有時間上的限制,超過期間就不能主張囉!

相關文章《父債子還,真的是這樣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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