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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8 19:15:51瀏覽5324|回應0|推薦3 | |
[保險的成本結構] 我們買保險所繳的保費裡,依它的用途可以粗分為二大塊,一塊是理賠,另一塊則是「附加費用」。理賠這部分很簡單,那是保險公司準備在事故發生時要給"中獎"人的錢,也就是「保價金」。附加費用則是交給保險公司的錢(營運成本、利潤…)。這邊要針對附加費用的部分做說明。 保價金與附加費用,這二大塊的比例是有法律限制的,也就是保險公司不能漫天開價亂收附加費用,最高不能超過總保費的 36% (請參閱 「人身保險費率結構」)。 可是,各位看過費率結構後,也許會有疑問為什麼投資型保單有的在第一年就可以收 100% 的前置費用?而且累加起來會超過 150%? 其實這只是在基底比較上的不同。法律上寫的是針對「總保費」這個項目當基底,而一般投資型保單講費用時,針對的是「每年保費」當基底。 舉個簡化的例子,某 20 年期投資型保單每年繳 6 萬(前置費用累加 200% 共 12 萬),而總保費為 120 萬。則它的前置費用只佔總保費的 10% (12/120 = 10%),即使再加上危險成本的附加費用,也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此處暫略利息成本)。 另外,由於法令是用總保費規範附加費用,政府允許保險公司在某些限度下,針對每年保價金與附加費用的收取比例做調配,而保險公司便透過此法在前三~五年內將這張保單的營運成本吸收掉。所以,各位的保單裡,可以看到前幾年的保價金額度都非常低,也是基於這個原因。 還有一些保單用每幾年會分紅幾 % 回饋給客戶,其實可視為羊毛出在羊身上,先拿了你的錢再還你,如此而已(請參閱「分紅保單淺談_20050818」)。 所以,我們可以瞭解,不管保險商品的費率用什麼"奇奇怪怪"的方式做說明,全都脫離不了「人身保險費率結構」的範圍。
常有人在買保險的時候會講保費很貴!甚至覺得自己沒那麼倒楣,鐵齒不買。 保險很貴,真的嗎? 倒楣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真的嗎? 各行各業,大家都是靠本份賺錢。台積電以前的純利率超過 50%,也沒人罵張忠謀吃人不吐骨頭,是吧!為什麼?因為如果沒有他,這世界賣的產品肯定比現在貴上許多,所以,他造福了消費者與股東。 同樣的,如果業務員能夠照顧客戶需求,那他拿到的傭金是理所當然。會有退傭舉動表示他賣的東西不附合客戶的需求、不值那個錢,自己心虛才會做這種事。(當然,部分也是基於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作祟,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在購買保險商品時,大家常不自覺將重點擺在費用討論上,其實更重要的是,究竟什麼才是我們潛在需要的?當我們沒有清楚意識到自己的需求時,對方能不能適時提醒我們去想想?當我的家庭真的有需求的時候,這份保險規劃是否能夠發揮功用? 對於一般家庭,保險只是一個助人助己的互助機制。一旦"中獎",眾人的小錢匯集到你家變成大錢來幫助你和家人。若繳了保費卻沒用到,這是自己的祖先積德庇佑(or 上帝的關愛…),我們只是繼續做功德庇蔭子孫。 所以,做功德,有必要花那麼多錢嗎?^^ 會花很多費用而保障卻很低的保險(終身險、儲蓄險…),它的功能多半是用在退休、節稅上的運用,因為這些運用已經脫離互助的範圍,等於是自己繳錢給自己用,這是附加的,愛用不用,任君選擇。 業務員若不能照客戶需求規劃保障,這是很不該的事。舉個例,一個人的家裡明明就有 500 萬的房貸、養老婆和二個小孩,可業務員卻為他規劃 200 萬的終身壽險+ 800 萬的意外險,這會有什麼潛在風險?(想個 3 分鐘再看下去) 我只簡單講個 case,如果那個人是生病走掉,理賠只有壽險 200 萬。面對 500 萬房貸、養二個小孩獨立要 400 萬、平常吃用幾十年下來再加個幾百萬…,那他老婆要怎麼辦? 那意外險做什麼用了?以政府的統計記錄,台灣每 100 個死亡人口裡,只有 7 個左右是死於意外。這時候,你能講"誰叫他不是死於意外"這種話嗎? 如果,他將終身壽險改成最低額度,同樣那些錢就可以拿去買 1000 萬的定期壽險,剩下的錢還能買齊醫療險、…。這時,真的身故走了,他的家人靠著這 1 千多萬的理賠,也不用為了房貸和未來生活費擔憂。 講那麼多,只想提醒大家一件事,保險是中性的,會產生保險糾紛、發生問題的是"人",千萬不要因為業務員的不當行銷而將保險拒於千里之外,因為你拒絕透過保險去幫助別人的話,一旦你有事的時候,別人也無法透過保險來幫助你和家人。 好好去瞭解保險的原理,找個對的人來協助你,相信會對你與你的家人有更大的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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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