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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想過的團體保險_20070405
2007/04/05 12:00:59瀏覽10279|回應0|推薦0

團體保險是相當便宜又實用的險種,只要是有規模的公司都會辦團保來當員工的福利。但是,各位在公司裡買團保的時候,看過團保的保單條款嗎?即使生病,團保一定保證續保嗎?知道在什麼狀況下會拒保嗎?知道健康告知不實時會無法理賠嗎?

如果,你都不清楚的話,請你要審慎面對用團保當成主要保障來源可能產生的風險。

好用不表示能讓你一直用,這裡向各位大致說明團險可能存在的風險。

[團保的基本定義]

團保的諦約是由保險公司與該團體(ex.你的公司)的約定條款,在某些條件存在的時候,約定才能成立。例,該團體總人數必須大於五人、年齡分佈比例的限制、…。一旦這些條件有一項消失了,這個團保也跟著解除。而且,團保是一年一約,保險公司有權主動中止這項保單。

[投保人可能面臨的狀況與風險]

一、處於非健康狀態又有理賠紀錄者能否續保這件事,我不予置評。各家保險公司的狀況請自行評估。(註一)

二、當你的就業公司收攤或你轉換工作,就得重新加入新公司的團保,這時必須重新做健康告知的動作,會有因故加保被拒或保額不足的風險。

三、再舉一個例子。用"信用卡"也能成立一個團保,很多人會主動剪卡,保障消失。很多人有卡債,這類卡友在未來是否會因欠款或其他考量被禁止用同一張卡進行新的消費(買基金、買保險)?這是一個風險。大家如果有在注意消費新聞的話,很多銀行發出去的信用卡陸續因成本因素停止續卡,保障消失。……。

有很多團保的續保效力終止是來自外力的改變,這不是我們保戶個人能控制。這些狀況都會面臨未來重行加保被拒或保額不足的風險。要購買這類保險時,細節請先瞭解過再決定你的額度,因為保險的目的就是要控管風險,不能控管風險的商品,本身就是一個風險。

保險是一種必要的生活成本,滿足風險需求是第一要事,費用是其次,若因節省過度而影響品質的時候,那就失去保險的意義了。

(註一)

下面是國泰人壽團險部分條款內容:

國泰人壽福利團體定期壽險

第三條 保險期間、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第廿三條 契約的續保
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的兩週前通知本公司續保經雙方議定續保條件後,續保的始期以原契約屆滿日的翌日零時為準。

(資料來源:保發中心 http://pivot.iiroc.org.tw/InsDocs/files/L/L01/204137M11AAT002-A.pdf)

從保發中心查到的資料裡,各位可看到該團保是「一年一約」、「續保條件談不攏的時候,保險公司有權拒絕接受續保」。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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