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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第七次江陳會談後看兩岸談判進程」-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2011.12.9
2012/03/05 08:34:50瀏覽47|回應0|推薦1

第七次江陳會談後看兩岸談判進程

譚瑾瑜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科技經濟組副研究員
2011/12/9
出處:亞太和平月刊第3卷第12期http://www.faps.org.tw/issues/subject.aspx?pk=240

第七次江陳會談於今(2011) 年10 月22 日在天津舉行,並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以及「關於海基會與海協會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議協商的共同意見」、「海基會與海協會關於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共同意見」等2 個共同意見。從七次的江陳會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先易後難、以高共識、經濟發展為先的原則,總計七次江陳會談完成16 項協議、1 個共識以及2 個共同意見,兩岸兩會對於兩岸經貿交流的貢獻值得肯定。

展望未來兩岸談判進程,將以實踐兩岸經濟協議(ECFA) 後續協議為主。去年第五次江陳會談簽署ECFA 之後,兩岸經濟合作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經合會作為實踐ECFA 後續協議的具體會議,第一次例會決定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投資、海關合作、產業合作等六大工作小組,除了配合實踐ECFA 後續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投資等四項協議之外,海關合作及產業合作工作小組,則以實踐ECFA 協議文本的經濟合作內容。因此,六大工作小組的執行成果以及協商進度,將與未來兩岸談判進程息息相關。

依據經合會於今年11 月1 日第二次例會達成的共識,可以看出貨品貿易和服務貿易的部分,目前關注的是早收清單成果。貨品貿易部分,明年1 月1 日將有九成的早收清單項目達成零關稅的目標,其效益將在明年大幅顯現。展望未來,由於兩岸在擬定貨品貿易早收清單時,已全面檢視過兩岸貨品貿易產品,因此可以預期在貨品貿易早收清單效益呈現出來之際,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將會有具體的突破。

另在服務貿易部分,在FTA/RTAs 談判中,原本就是屬於較為複雜的議題,服務貿易早收清單已有若干具體成果,然而後續溝通與進一步的開放,工作仍是相當吃重。以金融服務業為例,今年11 月23 日「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第二次會議,針對目前審核中的互設營業據點案件以及ECFA 早收清單的執行問題做進一步溝通。從內容可以發現,雖然服務貿易早收清單中,金融服務業已經開放,但是仍有許多細節需要界定,諸如臺資企業的定義、ECFA 早收承諾「綠色通道」的範圍等,因此可以預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步到位的難度很高。

經濟合作中的海關合作及產業合作,分屬經合會的兩大工作小組,可以看出這兩項議題的重要性。海關合作方面,在第二次經合會例會中,已經具體提出雙方將成立通關、緝私及關稅等三個業務聯繫窗口,並已經同意儘速啟動海關合作協議相關議題的磋商,因此可以預期第八次江陳會談完成簽署協議的可能性很高。

另外在產業合作方面,產業合作工作經過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後,提出「海基會與海協會關於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共同意見」,就兩岸產業合作願景、目標及先期合作項目達成共識。爾後第一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於今年10 月28 日在昆山舉行,由兩岸產官學者共同出席,並針對LED照明、無線城市、低溫物流、TFT-LCD、電動汽車五個工作小組規劃下一步合作,目前已規劃LED 照明、無線城市、冷鏈物流三個項目進行試點合作,並確定廣州和廈門開展LED 照明試點示範工程、成都和寧波為無線通訊試點城市、天津和廈門為冷鏈物流產業試點城市等。因此,雖然產業合作部分不會以簽署協議方式呈現成果,但是對於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卻是貢獻良多。

最後,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兩次會談未完成簽署,此次僅簽署共同意見,顯示隨著兩岸交流愈趨深化,兩岸經濟合作過程中,將無可避免地觸及一些非經濟議題,諸如之前未成功洽簽的租稅協議、陸資來臺投資,以及投資保障協議等。倘若兩岸能形成共識,成功地在第八次江陳會談完成兩岸投資保障協議,顯示兩岸已能彈性處理與主權相關的議題,兩岸才能夠在考量兩岸經濟合作的前提上,突破政治所加諸其上的阻礙,在互利雙贏的共識下,尋求更大幅度的經濟合作。相信對於未來ECFA 四項後續協議的協商將大有幫助,也是未來兩岸經濟合作順利進行與否的重要指標之一。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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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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