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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建立「自主能源」的新選擇!台電擬停學校用電優惠 縣市更應啟建綠能佈局
2015/01/11 10:32:03瀏覽416|回應0|推薦0

Washington's Solar Highway (http://www.nickpetrish.org/2012/09/05/washinton-solar-highway/)

台電擬停學校用電優惠 縣市更應啟建綠能佈局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孫振義

零碳行動公司執行長/陳楊文

 

近日有耳聞台電將取消各級學校電價優惠補助,所幸台電承諾依「優惠電價收費辦法」,對教育單位給予電費優惠不會停止。但原則上,會讓學校用電優惠逐步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籌措預算支應,亦即,104年起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應其所屬的國立學校用電優惠,而其他各級學校104年的費用,則暫仍由台電負擔。據此趨勢推估,各縣市擔心有朝一日需自行負擔各級學校之用電優惠的疑慮,當不是杞人憂天。

 

反思問題全貌,目前全國的電力供應,由一個獨大的臺灣電力公司,加上數個民營電廠共同肩負責任。因此,各縣市政府小到對於電費的漲跌、大到插手全縣市的用電穩定性,絲毫無任何的著力點。然而,若是各縣市可以積極地建立所屬的綠能發電區塊,甚至以「區域治理」的概念,共同創立所屬的「縣市電力公司」,則將來不但可以用自發電量填補學校用電優惠缺口,在能源政策上,更有籌碼與台電進行良性互動!

 

問題是「縣市電力公司」的「電」從哪來?以台北市為例,捷運文湖線全長25.7公里,其中約有20公里為高架路段。倘若可以在其沿線妥善鋪設20公尺寬之太陽能光電版,以10平方米光電版面積一天可發電3KW計算,便可有約120,000KW的「城市發電量」。據此概念,城市中的高架道路、高架捷運路線、公有建築物屋頂、公共設施、閒置的土地等,均是能夠架設發電設施之場域,其所發之電量完全可以就近供應鄰近之公務使用。此舉,不但可以展現台灣能源缺乏之「特色」,更是正式宣告:地方政府逐步提升能源自主率的決心。

 

「縣市電力公司」的好處是:一、能逐漸提高地方政府的電力能源自主率,降低自身的電費支出;二、太陽能源屬於清潔、易維護性的在地(on-site)能源,可減少環境開發輸電衝擊,並減少在地因火力發電燃燒造成的霾害;三、可直接降低尖峰負載時的用電量,協助台電降低備載容量,更可據此作為討論「非核家園」的基礎。

 

至於「縣市電力公司」的營運模式、建置成本與財務規劃問題,則可以透過國家能源政策、地方政府採用綠電政策、鼓勵民間投資的手段來達成。「縣市電力公司」股份可以部分為官股與民間認股,甚至將來亦可上市上櫃,故可以引進民間資金投入,降低政府負擔。


「縣市電力公司」利基在於,地方政府能以發電設施之「場地費」換取「綠能」,以供民眾認購綠能、折抵公部門與公共設施用電量。甚至,在夏季用電尖峰、電價飆高時,鼓勵私部門企業與其花高單價購買高污染的電力,不如購買在地的綠能,更可降低所屬產品之「碳足跡」。

 

據此,政府非但可以兵不血刃地得到部分免費的綠能,隨著「縣市電力公司」的擴充,亦能達成每年增加「綠能採用比例」之承諾。此外,「縣市電力公司」之盈餘還將是政府穩定之收入來源,至此,地方政府便有了穩定增加的綠能與生財金雞母!

 

論綠能,台電有著沈重的歷史與資產包袱,「縣市電力公司」卻擁有無限的發展潛力。地方政府的首長,可能無力改變台灣整體的電力結構,但卻可為所屬縣市的能耗尋求新來源。若真有朝一日,各縣市政府需開始自行負擔各級學校之用電優惠,也就有恃無恐了!

延伸案例:

Oregon's Solar Highway Project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FPUEj4vcc8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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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stinsun&aid=2011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