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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08:17:42瀏覽1734|回應6|推薦11 | |
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釘子戶北市府拆除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引發外界批評。但檢視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可發現立法精神原本就是「服從多數」,以防「釘子戶」惡意阻撓。二○○七年 底,第六屆立委任內最後一天,更明定都更計畫內之建物,如果逾期不拆除遷移,超過六個月期限者,各直轄市與縣市,有義務代為拆遷。 打開天窗說亮話,這王家不是釘子戶, 這文林苑事件,別說有網友製作懶人包可看,維基百科也說得很清楚,但是郝龍斌,馬政府乃至若干媒體名嘴,在聯合網站上的兩個格主,可能是太忙,忙到懶人包都不看,陸續出了幾篇評論, 關於文林苑事件本身,我這裡就不贅了,我在這兩位格主的文章中都留了話,這話也不是我說的,是一個法國的哲學家,短暫當過一陣子的市長,蒙田說: 一個人若沒有良知這個學問,那麼,他所擁有的其他任何學問,也全都是有害的。 蒙田還說: 『當公眾利益要求背信棄義,顛倒黑白,殺戮同類時,讓我們把這類骯髒齷齪下流的差事讓給那些更機靈,更聽話的人去幹吧。』 當郝市府,馬政府,若干傳媒和格主,鋪天蓋地,要把文林苑講成是一切依法,惡法亦法,惡法快修或快廢,甚至跟馬總統的毛病一樣,有戀屍癖。(按:請參嘆!馬英九的「戀屍」怪癖‧‧‧) 竟叫大家去罵立法院?..嗯,請問是去罵這棟建築物嗎? 或是扒糞般真的找到幾個立了這法的前前立委們,像豬在打架一般,我請各位務必保持神智清明,別被這些跳樑小丑般的雜技牽引,轉移焦點了。現在,我把問題釐清,切割開,一個市文林苑的主事件,另一個是郝龍斌拆完王家的後續,這裡要談的是後續,簡單的說,這是另一個陳肇敏冤殺江國慶的慘案翻版, 跟甚麼惡法,都更法,一點關係也沒。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金剛經 這裡有一篇文章「抗繳健保釋憲,都更違憲土匪?馬的郝無恥!」,是最能貼切形容郝市府與馬政府對法的態度,欸,看完大家就應該知道,別說是都更法,就算是健保法,甚至是憲法,在馬總統或郝龍斌的眼裡,都屬於有為法,如夢幻,如泡影,有時像晨露,讓人心情愉悅,有時像閃電,風雲為之變色,對於這個國家的法,我們應該這麼看,當郝龍斌面對的是都更建商,也包下北市府都更的工程,關係匪淺,網路上轟傳郝龍斌與此建商親密合照的同時,郝龍斌的法,就像晨露 『工商時報 【2008/6/19 譚淑珍、薛孟杰/台北報導】 台北市的都市更新計畫,被工商企業界視為重大商機,但是由於都更審查行政程序太過繁複,往往打擊工商企業界參與開發投資的意願。台北市長郝龍斌19日明確指出,市政府已將程序大幅簡化,「最近,已經有一周就將執照發出的紀錄了!」 在郝龍斌在大膽鬆綁各項程序與法令規章時,最討厭聽到同仁告訴他,「於法不合」的話,他總是會反問:「那麼於情、於理合不合?」如果於情於理合,卻於法不合,他說,顯然是法需要改,他說,市政府要興利,就不要擔心圖利廠商。』 當法不合,郝龍斌還要問於情於理的合不合。 但是,當郝龍斌要動用公權力,讓大家見識他這個軍頭之子,不是軟腳貓,發起偌大官威,動員逾千警力,「報告總長爸爸,王家這個山頭,已經被我攻下了」時,那就如同釘子敲進鐵板,鐵面無私,硬到沒有任何轉圜空間, 一切依法,惡法亦法,嫌法不好,去怪立法。 郝龍斌對付王家,或是手無寸鐵,僅為了是非公義,到場聲援的平民百姓或教授學生,有多麼心狠手辣,真是難用言語形容,我請大家自行上網看相關影片,然後,事情搞大了,民怨沸騰了,連馬政府都打算暫時切割他,這時,他趕緊流下鱷魚的眼淚,這段,請參「掃地出門!郝龍斌搞文革」,那是假的,百分之95,不,百分之百的假, 執行惡法?郝龍斌扛責:別為難基層公務員郝龍斌說,他承擔所有責任,但希望各界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因為他們已承擔非常大的壓力」;至於有人要到郝龍斌的寓所抗爭,另有網民自發性發起「深夜市擊」行動,號召今晚11點在台北市長住家前聚集,對於這些抗議行動,郝龍斌表示會予以尊重,但希望別干擾他的家人。 拆了人家的老厝,讓人家家毀人散,無地容身,要人四處漂泊,欸,人家裡也有家人,也有老嬤呀!你郝龍斌惡整砸爛搞死王家,王家老嬤可以,人家到你家外頭抗議,吵到你家老爺夫人貴公子就不行? 在昨天年代台,請到王家代表上節目,王家人看完你郝龍斌流下的鱷魚眼淚,可是半點不買帳。王家人說,上個月(2月),營建署開會決議,請台北市想辦法把王家不願都更的兩戶,排除在外。當時王家人想,這真是一個美好的結局,誰料3月1日就收到郝龍斌急急如律令的公文,在日前用大批警力各種暴力行為,殺雞一般把王家拆了。 這裡,我請大家看到郝龍斌的眼淚時,收起一點點的婦人之仁。在金庸飛狐外傳裡,胡斐抓著鳳天南,本想一掌斃了他,卻看到鳳天南父慈子孝,流下的男兒淚,就這麼緩了一緩,遂中了人家的調虎離山,轉移焦點之計,回到北帝廟,鍾家滿門,全身被剁爛的慘死在廟裡。 回到文林苑的後續,現在我們應該知道,王家不是釘子戶,王家也可以排除在外,別胡謅是惡法的問題,惡法快廢!回歸現實!也別瞎掰啥若一戶不同意就不可以都更!那都更還要不要做? 郭元益好大一戶,他不同意,郝龍斌還不是照幹,王家有兩戶不同意,郝龍斌已經幹完了咧。 我們把王家人,就當成江家人,被拆掉,回不去的房子,就當成江國慶。這段都更的過程,人家王家一開始就不要,別的建商,要賺錢但沒失去良心,來問到不要,就算了,單只郝龍斌的這個建商,非要強奪人家的房產不可,還沒奪下,就畫一畫新圖,把房子賣光, 這就像陳肇敏,破了大案,已經要高升了,同夥的反情報大隊,也要跟著發財了,江國慶這時,就是非殺了不可。 「那為何營建署要郝龍斌排除王家,郝龍斌卻馬上幹了王家呢」這個道理一點也不複雜,當江國慶的家人,江爸四處陳情,江國慶還在可死不死的兩可之間,可是這時,在別的司法部門,竟然傳來疑似抓到真兇,這下江國慶就死定了。 「怎麼會呢?不是沉冤得雪,應該放出來嗎?」那怎麼行,這一放出來,陳肇敏官就做到盡頭,哪來後來的國防部長可幹。同夥們官甭升,財甭發,搞不好被江家反告刑求,軍法一判,就關一輩子咧,「這江國慶,你也別怪我,為了我自己的小命,你絕對不能活」。 於是,當郝龍斌一接到營建署的決議,就好似陳肇敏聽到疑兇許榮洲的名字一樣,本來,想等到氣候穩定,風和日麗,看好風水,選個黃道吉日再拆,「把你王家排除掉?」是的,來人,來1000人,把王家馬上排除乾淨。 郝龍斌的眼淚,就像陳肇敏跟江家人的道歉。 接下來,才是讓人最最驚異的地方,陳肇敏殺江國慶,經過馬總統的平反。他說,陳肇敏是追訴期只有十年的『強制、恐嚇及濫用職權凌虐等違法方式不當取共罪』,對於江家受到的冤屈,馬總統感同身受,但是法令規定只有十年,這時才抓到陳肇敏,已經過追訴期,這是一條惡法,會叫法務部檢討修法,六個月內,提出新的法案來.. 喔,這六個月,是我加的,從馬總統說要修法到現在,快一年了,修法在哪兒?欸,別逗了,這是拿到錯的法條,用搜尋的,先將十年追訴期的法條列出,再找最像的一條用上啦,這個法條以後又不會用到,修來要幹嘛? 走筆至此,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懂,把馬總統如何像真心幫江國慶平反一般,假借要修引用來錯辦的假法,開脫掉陳肇敏的殺人罪的行為,拿來套在馬政府,若干御用媒體及名嘴,某些格主幫王家平反的方式,拿都更法痛罵「這法太惡,要趕快修」,好開脫掉郝龍斌土匪強盜般,幫都更建商拆人祖厝,奪人家產房屋的行為,是不是一種歷史,以驚人的相似性重演著, 按:強盜行為,請參刑法第 328條 第1項(普通強盜罪)的解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家不是釘子戶。在十幾年前,淒風冷雨的夜,被陳肇敏騙,下跪,凌虐,嚴刑取供,自白犯罪又翻供,沒喬定就趕快槍斃掉的江國慶,他也從從來來,不是姦殺女童的殺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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