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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定義奇異?馬總統干預司法更奇異啊
2011/09/03 12:13:36瀏覽2598|回應14|推薦9
社論司法有字天書 貪汙定義奇異

『對基隆海關案中唯一清白的官員「七年級」的張淵豪而言,有沒有貪汙的標準既清楚又簡單:不接受關說,不拿不該拿的錢,不收受不正當的好處;否則就是貪汙

但許多接受過高深法律教育、歷練豐富的檢察官、法官,卻把「何謂貪汙」搞得如墜五里霧中,在起訴書或判決書上寫出來的東西簡直就如「有字天書」,結論更往往令人瞠目結舌。

立法委員李俊毅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以赴日考察的名義,向當時擔任勞委會主委的陳菊要求補助費用,最後由健保局和勞委會各補助四十萬元,總計八十萬元。考察後結報費用,只有四十七萬餘元的單據;遂由李的助理莊靜芬,向旅行社要來空白單據,偽製成李俊毅赴義大利、日本等的旅行費用單據,以補足三十餘萬元的差額,報銷掉這八十萬元。

這件案子檢察官不起訴李俊毅貪汙,只起訴了助理莊靜芬和旅行社職員偽造文書。檢察官的理由是:李俊毅聲稱,他有個人花費、送禮、宴客等,開銷已逾八十萬元(又是「大水庫」),皆未向勞委會或健保局核銷;至於助理莊靜芬偽造單據去核銷,李俊毅「不知情也未參與」,所以沒有貪汙的意圖。此種法律見解,與國務機要費扁案更一審的認定幾乎如出一轍;可是,這樣的論斷能站得住腳嗎?

倘若李俊毅所稱「個人花費、送禮、宴客等開銷已逾八十萬元,沒有向勞委會或健保局核銷」的說法屬實,則當補助機關對他要求核銷時,他據實說明並商量變通的核銷辦法即可,何至於要偽造單據來核銷?專案考察日本,怎用赴義大利的單據報銷?而處理這樣的事,竟謂只是助理和旅行社職員勾結偽造文書;出面要求補助經費的立委本人「不知情也未參與」,依照經驗法則而論,其誰能信?更何況,既謂只是公費「補助」參訪,又何可對李俊毅所稱「個人花費、送禮、宴客」的開銷概括承受,而一概納入「大水庫」?再說,參訪幾天,就能夠「個人花費、送禮、宴客」開銷三十餘萬元嗎?檢察官對這些可疑的地方全然無疑,並據此不起訴。基隆關的張淵豪一定感到疑惑,社會也一樣不解。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遭起訴利用「安亞專案」,詐領了五十萬美元機密外交經費,法院一審判決無罪。本案的重要情節是:國安會和外交部均無該專案的詳細檔案,當年是由邱義仁僅以一紙「國安會秘書長函」的方式行文,要求外交部撥入指定帳戶;再由當時外交部政次高英茂在國外以電話指示秘書辦理,且改以五百張、每張美金一千元的旅行支票支付。這批美金支票送到邱義仁辦公室,邱義仁承認收到,卻稱不記得由誰取走。事後調查,這五百張美金支票有部分在美國賭城飯店兌領,部分在某國兌領,部分尚未兌領。

法院判決無罪的理由指出,從旅行支票已兌現日期和地點來看,該期間內邱義仁都未出國;部分已兌現的支票上簽名,和經手者在該專案第三期款收據上的簽名,與高英茂達成協議的合議書上簽名、第四期英文收據上的簽名,及該人士入出境我國申請書的簽名「均極相似」,應可認定該批旅行支票是交由該名人士收受無誤。

果然如此,則本案就太奇怪了。暫不談「機密外交」的真偽,僅就偵審程序而論。首先,原先起訴時公布的案情,是「國安會和外交部均無該專案的詳細檔案」;如今法院審理,卻既有部分已兌現的支票可資比對,又有該專案的合議書、英文收據等等文件佐證,然則,檢調人員何以完全不知道、不比對?倘若檢調人員也已掌握這些資料,並經比對而不採信邱義仁的說詞;則法院經兩年的長期比對,竟可得出「簽名均極相似」的結論,院檢調見解何以南轅北轍?反之,若檢調人員均未曾掌握相關資料,到了審理時卻大量出現,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在「秘密審理」中的「機密外交」,究竟是如何地任人上下其手,搓圓搓扁?

基隆海關的七年級清廉官員,和院檢「認定」無罪的貪汙嫌疑人,這幾天同時出現在媒體上,讓大家見識到司法公信力低落的原因何在。』

這是一篇擲地有聲,振聾發聵,「藏之名山,傳予其人」的好社論,可以拿來當傳家寶,給下一代良好的法治道德教育,建立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可以拿來當成一種主義,信仰與力量,故全文轉載。在這通篇社論,論點都對,可惜限於篇幅,對於『大水庫』這三個字,解釋的不夠透徹,板主在這裡野人獻曝,又恐貽笑方家,權充一個記錄或評註,記取過去,以備將來。

兩千多年前,孔子的學生宓子賤,在魯國當官,敵國來犯邊境,國君就派宓子賤去守城,宓子賤一到任,城裡的父老代表就求見:「大人啊,敵人要來攻城了,但是城外的穀子正要收成,可否打開城門,讓鄉親去搶收,以免被敵人強盜了去。」宓子賤不肯,後來敵人來犯,攻城月餘不下,知道是孔子門生宓子賤負責守城,再圍攻下去沒意思,乾脆把城外稻穀割一割豐收而去。魯君得知宓子賤守城成功,正要嘉獎,左右小人就傳小話:「宓子賤不讓城裡百姓搶收稻穀,私通圖利敵人。」魯君於是把宓子賤叫來:「你快老實招來,為何不讓百姓收成,反讓敵人撿了便宜?」宓子賤說:「稻穀如果讓百姓去搶收,有很多不是農民的百姓,會去混水摸魚,搶收別人辛勤的所得。稻穀被敵人偷走,要再長回來很容易;但是,心存占便宜,不勞而獲的貪念,毀壞掉的民心,就長不回去了。

板主在日昨一篇【
干預曾勇夫司法個案 請馬總統下台!】有個暱稱馬風的網友,以『有仇嗎?』為題,留言謂『作者是不是跟馬英九有不共戴天之仇,一副要將馬活剝生吃的模樣,腦殼是不是PARDAI了!

計名當計天下名,計利當計天下利。

板主與馬總統並無私怨,雖然我一再申明,上一次大選,我有拿了馬蕭競選顧問的證書,也上過馬蕭造勢選舉台上揮旗,為了找回台灣的是非公義,我也投票給馬英九,在更早,也參加過紅衫軍倒扁,捐過五百元(按:請參【驚!紅衫軍的施明德 收了阿扁450萬!?】),不過,以上這一段,准做牢騷,隨人信不信,略過可也。

真的跟馬總統有私仇的..對不起,這裡用點小人之心來度人家君子之腹,那就只有宋楚瑜了(按:阿扁貪污被關,是咎由自取)。本來好好一個匡世濟民的治國人才,在兩千年大選選前之夜,一樣有個馬面樣子的馬總統,上台拿了把九零手槍般的黑心民調,誆稱宋楚瑜已經輸給連戰,要大家棄宋保連,像這種絕絕對對,詐欺選舉,重傷民主,可惡程度超過馬面多倍的行為,早該關進大牢,與馬面同腐,可是馬總統貌似忠厚,雖行大偽,那橫練一般的溫良恭儉讓,蘇洵口中千古難見的大姦慝,只被罰了區區五十萬,關於這點,當年跟馬總統一道假民調的劉家昌,真是太不服氣,他說:

馬英九總統選前公布民調只罰50萬元,為什麼他要多罰5倍,更自我嘲諷「若我身價比馬英九高5倍,總統應該我來選。」

像馬總統這種馬面一般,一槍假民調把宋楚瑜的政治生命,他的人生,他的未來,他那經世濟民的理想,全毀盡的,咳..這要說沒私仇,板主實難相信。至於後來二零零四年,騙了連宋..(按:宋當時應該沒被騙,但只能吞下去),老狗雖然玩不出新把戲,但是可以用同樣的招式,再開連戰如馬面般假民調一槍,一口氣把擋在前的大石頭全踹開,一箭雙鵰,把連宋兩人的政治生命一起結束。

按:連戰受此一槍,政治生命就掛。宋楚瑜連受兩槍,按理也該掛了..嗯,所謂人爭一口氣,人真要掛,積在胸口那口濁氣,也要排出才掛得了。

不過,以上都是政客之間,爾虞我詐,血腥鬥爭的私人恩怨,跟板主大開大闔,開大門,走大路,大是大非,公仇公怨,那是一個在地,一個在天,這裡談的是天理,天道好還,那相差,不可以道里計..得要用光年計才行..

大水庫,這是馬總統為了自己在當市長時,每個月一開頭,就把公款特別費當成薪水匯回家,連著八年都這樣幹,每年年底還都申報為自己的所得。還記得社論怎麼誇讚「七年級」的張淵豪嗎?

不接受關說,不拿不該拿的錢,不收受不正當的好處。

其實,板主對貪污的定義,更簡單,那就是『不拿不該拿的錢』。瞧瞧這一生清廉的馬市長,他竟然連拿了八年..不止

『立法院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後,特偵組昨天公布行政院前院長連戰、張俊雄等一百十一人的特別費案,全數簽結;包括馬英九總統在法務部長任內、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也都「解套」了。』

看傻了沒?馬總統從他當法務部長,就是這麼幹的,我說馬部長啊,虧您多吃了張淵豪好幾十年的飯,您是..啥?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噗,您說您分不清公款與私款,唉,來,再跟板主,社論與張淵豪一起念一遍.

不拿不該拿的錢。

公款就是不該拿的錢,薪水私款才能按月按時匯回家,年底報所得
。馬部長,您若真不懂,難道把您的部下,全當成您,還是都當成是吃屎的,隨便抓個掃地的阿桑問問,這樣也不會嗎?您就問「阿桑,廁所的衛生紙可以拿回家嗎?」「廁所的洗手乳,可以用來洗家裡的馬小九嗎?」您是書念傻了,連問一問也不會呀?

馬總統貪污特別費,被英勇足式的侯寬仁查到,那惶急,尷尬,羞憤,丟臉,恚恨,生氣,發怒,報復,萬般的思緒,一起全湧上了心頭,這一趟,出場要略帶哭音,表演被政治打壓,司法迫害的老梗劇碼,連宋都騙得過,老百姓那還有不乖乖上當的嗎?

有人說:「..可..可是,那貪污公款特別費要怎麼辦呢?

千呼萬喚,大水庫始出來。這裡簡單定義一下:大水庫者,凡公款,不該拿的錢,拿到了之後,掰出一些支出大於等於拿到的公款,即謂。

不過,因為這個大水庫,是馬總統自己想給自己爽的,本來只是用來騙自己,『這不是貪污,你還是一生清廉,清廉..清..清..廉..(回聲)』,是他自己內心,善良的馬總統,與邪惡馬總統的對話,一種意識流的層級,現在大家都知道,這個就叫『九二共識』,兩個馬英九自己跟自己的共識。

因為大水庫,沒有白紙黑字的寫下來,入了法,成了世界大笑話,讓台灣後世萬代子孫蒙羞。於是,大家紛紛依樣畫葫蘆,自己發展出自己的大水庫,自己的九二共識,

第一個發展大水庫的,天!還是馬總統,唉,沒辦法,誰叫大水庫定義太簡略,馬上出紕露..「馬總統,那大水庫,萬一支出少於拿到的公款,該怎麼辦?」喔,簡單,馬上西里呼嚕,戶頭裡隨便拿出一筆不明來源的錢,亂捐出去,反正不該拿的錢有很多..乾脆多捐一些,怎樣?這樣子支出就大於被查到不該拿的錢了吧。

按:這一條『支出大於等於拿到的公款』,其實是偽定律,因為依照馬總統事後追加的定義,『支出大於等於拿到的公款』恆為真。其實,人的一生,到那天,要行經死蔭幽谷的時候,支出恆等於收入。

其他跟著大水庫的人,那就多了。有個馬總統特別費貪污除罪法案,除掉了馬部長,王金平院長和台灣七千五百個貪汙特別費貪(誤)..清官的貪污罪,因為大水庫。

有個顏清標,公款喝花酒,全化為屎尿。支出大於收入,這是民代的大水庫。『對於無盟顏清標立委及其他有關地方民代公費核銷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以後再處理。』

有個成大女副教授,用保母費和尿布單據,核銷國科會計畫補助款『南檢發言人李靜文表示,「保母跟她的家教老師其實都不知道,她已經變成所謂研究助理、已經變成一個人頭。」鄒文莉則稱,以人頭虛報助理用來支付研究計畫不易報銷的行政費用,「許多教授都這樣做」。』

許多教授都這樣做..乖乖,這是教授大水庫

『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傳出疑似在88風災期間,以個人帳戶募集愛心捐款,民進黨明天召開廉政委員會討論。相關人士說,王定宇向廉政委員提出解釋時,是援引馬英九總統和前總統陳水扁在特別費中所提的大水庫理論,也就是強調自己的支出、大於收入。』這個叫捐款類的大水庫

有個捐款大水庫,叫做紅十字會,請參【九把刀砍紅十字 這樣捐款有錯嗎?】【陳長文說的沒錯 是台灣人教育失敗!】,維基百科說,郝龍斌擔任紅會秘書長時月薪高達12萬,紅會從民眾捐款中收取行政費用和15%傭金..

似這種捐款類的大水庫,支出哪有可能少於收入呢!

馬總統為了自己給自己貪污特別費無罪除罪,不惜偽稱有個大水庫,那是種虛無縹緲,一般老百姓無緣得見,僅存在台灣萬千的貪官污吏,恐龍法官的意識層,有的時候叫自由心證,不過,也可以改稱為九二共識。那都是內心裡,善良與邪惡的心靈對話,達成的共識。

這就好比兩千多年前的宓子賤,只不過此趟不同,馬總統為了他自己沒種,完全不該拿的..「對喔,稻穀會給敵人強盜去。」自己開了城門,一馬當先衝出去,搶收了老百姓善良心田最肥美的稻穀。而後跟著竄出城的,七八千個貪官,數不輕的民代,教授..各型公部門的花用或捐款,就像牛鬼蛇神,魑魅魍魎般貪婪攫食,鯨吞掉的,竟全是人心的善念..終於,人心裡那美好善良的一面,再也回不來了。這群馬總統們,吃乾抹盡後,甚麼也沒留下,就只留下個惡業,惡果,歷史共業,叫老百姓共同承擔。

子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這個君子,指的是在上位的人,曾國藩說「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嚮矣」,似馬總統這般,為了一己私慾,敗壞綱紀,除罪潰法,自己帶頭卯起來幹,發想出九二共識一般的大水庫。蒼天曷有亟,竟讓咱台灣人親見這千年才得見的大姦慝,子曰:始作俑者。老子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這裡全都得到了印證。

曾勇夫影射張聰明賄選?馬總統緩頰:不是批評特定候選人外傳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指出,雲林縣斗六市長補選,有人想買票,卻無從下手,才讓另一陣營謝姓候選人當上市長,被認為影射民進黨候選人張聰明因買票未遂而落選。民進黨對此提告,要求曾勇夫下台。總統馬英九1日跟媒體茶敘時表示,曾勇夫大概覺得這次預防嚇阻買票做得成功,用意是這樣,不是特別去批評某個候選人。』(按:請參【干預曾勇夫司法個案 請馬總統下台!】)

這裡的馬總統,只不過是用欺騙的言語,謊話,公然施壓司法,關說誹謗個案的被告曾勇夫來脫罪。虧我還把馬總統想成了一言喪邦..『有那麼嚴重嗎?』無怪乎網友誤為板主與馬總統有私怨私仇..板主也誤了,只是要馬總統讓讓,知恥下台。想那古人,明明都是這麼說的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老子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嘆曰:

甚麼人玩甚麼鳥,貪污總統治貪國,干預司法又怎樣,老聃仲尼死千年。
合大怨者有餘怨,板主論的是公仇,善惡到頭終得報,天理昭彰總有還。

邪惡的馬總統:瞧,這兩個聖人,都死了兩千多年,大盜止了嗎?呵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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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人
拱豬
2011/09/06 10:45
是啊,所以通常板主都會用動物農莊來解釋,

在台上的,準是豬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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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呀
把無能馬換下來
換新莊主上去^^

南部人
推版
2011/09/05 23:06

你對集團的定義也偏了,建議從誰得利的角度來分,好比十八趴,能領的人,絕對不是一般人,那是有嚴格明確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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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不是刀槍不入可以解釋了^^
這位在集團中官拜到行政院副院長高職制定制度者
下任後任清廉愛鄉黨主席
自承不領18%後不能做公益的得利者
照版主嚴格明確定義此人不在討論範圍內
嘖嘖~~義和團主席也只能望神莫及了^^

ps : 此18%是制度上的不公不義  那我這個可存廢修正制度的執政者  先領了這不公不義到被人戳穿為止  呀  大家上呀  廢止制度呀  咦  這句話不是應該在妳執政時喊的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9-06 06:57 回覆:
是啊,所以通常板主都會用動物農莊來解釋,

在台上的,準是豬無疑!(^^)

天道
多行不義,必遭天譴 !
2011/09/04 12:16

馬政府,

上面軟弱,下面怠墮 !

天道,

多行不義,必遭天譴 !

人必自毀,而後人毀之;

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


墳前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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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啊!你吹啊!你再吹啊!吹越大越好!
2011/09/04 11:39
『雖然我一再申明,上一次大選,我有拿了馬蕭競選顧問的證書,也上過馬蕭造勢選舉台上揮旗,為了找回台灣的是非公義,我也投票給馬英九。』
說的好偉大,好令人感動
閣下怎麼不乾脆說當年鹿港辜家,三番兩次拜託你到重慶遊說蔣介石,請他派與日本淵源極深的陳儀來台主政。而因為你沒空去才改由丘念台去的。
反正也沒人能證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9-04 17:38 回覆:
這個顧問,上台揮旗倒沒啥好吹的,就像我在驚!紅衫軍的施明德 收了阿扁450萬!?說我代表全家捐過五百塊,是紅衫軍,要施明德踹共一樣。這比較像是自我的救贖,被人騙了,有啥好吹?

我不是不知道馬總統做假民調,政績很差,跟人民太遠,是晉惠帝一流,貴公子二世子職業皇帝,但是彼時要拉扁,非賭一把在馬身上,這是選民的策略性投票,這裡不重提民主制度真正的意義,不在其他五四三的,而在選擇;

人民有選擇的權力,這才能保障人民的權利。但是選民一定要證明,這個選擇權是有效的,那就只有透過每趟選舉,就把執政者換掉,下次再換下個執政者來證明,

這就好比賣房子別簽專任約,看大病別只聽一個醫生的,小病,比較無所謂。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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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之賊也.
2011/09/04 10:24

比起對馬英九執政無能的無奈, 我更痛恨他的僞善.
將種種為私欲,己利所行使的惡質行徑, 包裝在一臉無辜謙恭的表情底下, 更用似是而非的言詞, 加以曲解、掩飾、甚或扭曲.
阿扁的言行很直白, 做的事很清楚, 是真小人
而馬, 透過種種包裝, 混淆了視聽, 又因為他是領導人, 又是眾多馬迷的偶像, 對於整個是非對錯, 風俗良善的影響至關重大.

這種讓原本明確有序的道德觀念, 是非對錯的判定準則, 發生了動搖與模糊. 馬即是所謂的"德之賊".

「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嚮矣」,確實如此

今日的台灣會日趨衰敗, 混亂, 與我們有一個德之賊的領導人, 脫不了干係.


葛李吉巴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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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長又臭的屁文
2011/09/04 10:09
作者真的曾是馬團顧問乎?吹牛也要有個譜啦!這篇如此長而臭的文章,也真是難得了。2000年假民調是李登輝要做低宋楚瑜搞出來的,不過是李登輝老謀深算下,以黨主席地位下令當連蕭競選幹事的馬英九讀出來矣,目的是利用馬英九的公信力。連這個人所共明的道理也視如不見,格主的學識水平,及智慧如何,也就不說也自明矣。分明是綠營網工,不要再騙人啦!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9-04 10:43 回覆:
李登輝叫馬英九吃屎,馬英九吃不吃呢?選前假民調,跟馬面開黑槍一樣壞,都是詐賭,打假球,破壞選舉,重傷民主,扭曲結果。

連馬面都知道,馬總統會不知道嗎?

馬面今天還曉得要跟連勝文道個歉,馬總統呢?硬摘的花不甜,馬總統啊,要相信有報應的啊。

JCL
十八趴
2011/09/04 00:04
十八趴是制度問題
但現在變成只要提到十八趴
大家就批小英邊罵十八趴 邊領十八趴

這情形跟巴菲特主張應該對富人課更高的稅,有些人的反應一樣
有人說你巴菲特為何不自己先開張支票給政府再說
有人說你巴菲特報稅時為何不放棄扣抵稅額
有人說你巴菲特報稅時還不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報
但問題是每個人都有權利在制度允許的範圍做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
巴菲特主張的是要改革稅率制度的問題
這和他自己有沒有節稅,有沒有自願開支票給政府不相甘
巴菲特自己多繳稅給政府,並不能解決政府財政赤字問題
以巴菲特沒有放棄節稅,來批評他沒資格主張課富人稅,一點道理也沒有
重點在於制度,制度改了,大家照新的制度來做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今天軍公教領十八趴是制度問題
在制度更改前,領的人並沒有錯
也不是只有沒領的人才有資格主張改革十八趴
批評十八趴的人批的是制度在現在的情況下不符合公平正義
但不是在批領的人不公不義

該批評的是既得利益者抗拒制度改革
而不是批評既得利益者沒資格改革制度...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9-04 08:13 回覆:
十八趴只是一種隱喻,它好比所羅門王判誰是嬰兒真母親,那把虛擬的刀,卻在台灣真的切下,把社會一分為二,一種是絕不是一般人民,一種是辛苦納稅卻生養不起的一般人民,

馬總統也覺得很不公平,家裡兩個媽,沒有十八趴,他卻持續擴大這個不公平,洋洋德義大家拼死命考公務員,或者,考清潔員..

『台中市環保局昨天舉行清潔隊員招考,八十人出缺,報考兩千八百多人,還有六名碩士、二九五名大學生來競爭,為扛起廿五公斤重沙包,不少人摔趴在地,報考的年紀最大六十四歲,連身障者也賣力參加體能測驗,希望搶到月薪三萬元的鐵飯碗。

「掃馬路、隨車收垃圾,一個月領三萬,比大學畢業生領的還要多!」家庭主婦劉媽媽眼神發光,憧憬不已的說。 』

愛說笑的男人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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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乙失民心
2011/09/03 22:43
超越藍綠
人民
才是
最大黨

路人
致集團中人
2011/09/03 22:08
繼續罵棄領18趴的人,不會讓繼續領18趴的人更有公理!
只顯示不甘被辱!見笑生氣罵街而已。

南部人
推版
2011/09/03 19:39

這定義有偏,

前篇回十八趴留言時我說,這像在犯罪集團裡,被裹脅的人性。我們不在集團內,不需參考,

阿富汗有個神學士政權,殘害自己同胞,燒毀自己古文物,跟美國對幹,像極白蓮教,他們可沒喝符水,刀槍不入,他們最主要的口號竟是

今生愈痛苦,來世愈享樂。

世人愈罵神學士,神學士愈橫,所有定義在那裏全失效,這就像老百姓叫十八趴不公不義,馬總統偏偏要當眾反覆說

欸!我家裡還有兩個媽,沒拿十八趴哩。

乾脆,你家的狗,也給十八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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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集團中可以不算
國家殺人是不公不義  民眾殺人就是被裹脅的  可以不算

不管馬總統有幾個媽  領18%就是不公不義的  而不管主席領18%領到被人戳破為止  咦  她不在那個集團中耶  可以不算  這種解釋還真是喝了符水  刀槍不入  疾疾如綠令  去 ^^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9-04 08:17 回覆:
你對集團的定義也偏了,建議從誰得利的角度來分,好比十八趴,能領的人,絕對不是一般人,那是有嚴格明確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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