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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7 10:04:41瀏覽1766|回應5|推薦9 | |
首先,必須先聲明,標題的事實不存在。 大家都知道,馬總統今年過年,大年初一,第一個拜的,是跟連戰拜年, 『總統向連戰拜年 感謝協助連任總統馬英九今天大年初一向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拜年,感謝連戰在這段時間給予的協助,讓他能夠順利連任。連戰則祝福國運昌隆,國家順利邁入新的階段「黃金十年」。』 所以,馬總統不可能再去跟李登輝拜年,這個道理非常簡單,打個比方,好比說,馬總統大年初一,跑到連戰家,過門不入,逕自跑去跟他家旁邊的一條狗拜年,是的,這個比喻有點不倫不類,重點在於,這一段拜年,給連戰看去了, 接下來,馬總統去給連戰拜年,大家倒是說說,連戰是給拜不給拜呢? 好了,我承認這個比喻有點難登大雅之堂,不過,意思帶到了,馬總統大年初一,第一個拜的不是李登輝,接下來,大年初二,拜到第五十個,年初三,拜到一百八十個,都還沒去拜李登輝, 那還有一點可能,今年他會去跟李登輝拜年嗎? 不過,關於這個話題,卻意外引起聯網人氣最高和次高兩個格主的一番口水論戰,馬英九總統,別再向李登輝拜年了!與不向老李拜年,馬英九也挨罵? 想這兩位格主,各擁粉絲數百,雖然同質性相當高,但也不是版主輕率可以惹得,這裡,也不是要品評誰說的對,誰說的不那麼對,其實,這也是馬總統順利連任,狡兔死,走狗烹,選後怪現象的一種,有一類的格主,跟某號稱要找回台灣是非公義的政論節目一樣,選前完全不遮掩,猛烈抨擊在野的馬英九的政敵,選後一時間還沒回神,繼續批判在野落敗,辭掉主席的一介白丁,素人蔡英文,我將此稱之為.. 狡兔死打死兔,飛鳥盡打死鳥,是專門針對在野的魔鬼反對者(devil's advocate) 另一種則還在調整方向,想學版主,磨刀霍霍的要來用力監督馬總統的施政,不過,骨子裡那股精神,總是不大對頭,好比我寫【刈包吉與馬總統】,那個刈包吉只是綠葉,是專門烘托出馬總統用的,但是這種急著改行的格主,馬英九總統,別再向李登輝拜年了!與不向老李拜年,馬英九也挨罵?,重點則全在老李,李登輝身上,馬總統只是借個人頭一用,這個叫 狡兔死打李登輝,飛鳥盡罵老李。 其實,馬總統到底去不去給李登輝拜年,無關宏旨,跟國計民生,一點干係沒有,在刈包吉的街友宴最後一天,馬總統急急包上十萬紅包.. 『刈包吉辦桌25年來第17次,他開心的拿起初二早上收到馬總統的大紅包,說自己真的很光榮,馬總統趕在辦桌最後一天送上大禮,或許是因為兩天前刈包吉的這段話。 辦桌辦出名,但刈包吉說今年4天下來,桌次超過預期的700桌,自己花的100萬,加上外界贊助的70萬,實在不夠用,總統的大紅包,真的補貼不少。 來吃的人數,遠超過預期,是不是代表街友、失業人數越來越多,刈包吉不願多談,但從他開玩笑說,希望在總統府前辦桌,可以想見,這裡的場地已經不敷使用,而來吃的街友,對於這個話題,也都不願多談。 刈包吉自己端著菜,穿梭在每一桌,他說只要自己有能力,未來不管有多人要來吃,他都會繼續辦下去。』 新聞說,刈包吉其實有公開邀請馬總統參加,但是馬總統害臊不肯去,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與祭,如不祭。同樣是包十萬,藝人阿雅共襄盛舉,連續三年用行動力挺,親身到現場發放500個紅包,讓人有感多了。 我倒是希望馬總統明年能親身包個十萬紅包,出席刈包吉的街友宴,這是馬總統完全執政拼經濟的溫度計,而且,去給街友們拜個年,比天寒地凍的深夜給遊民沖強力水柱,要有人性多了,不過,今天真正想解析的,是某格主在給另一格主踢館的留言,這一句話: 『監督,是他做了,你才能批評。他沒做的,你就不能講說他可能會做。』 佛法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沒做的,也是一種做,所以, 監督,是他做了,你才能批評,他做了『沒做的』,你來批評,這個就叫做監督。 馬總統做了「沒去跟李登輝拜年」的事,不過這無關宏旨。過去四年,馬總統做過太多「沒做的事」。這麼說吧,簡直可以說馬總統甚麼都做,就只有兩個沒做, 這個沒做,那個也沒做。 在馬總統自驕自矜,自鳴得意的說他搞的富邦案,是一個典範的時候,其中,富邦說要給馬總統一千五百萬,但馬拒收,馬總統則說他是一毛錢都沒收,他還說, 「我一毛都沒有拿,別的人有沒有拿,我不知道,別人的那個案子有沒有拿,我也不知道。」 看到馬總統這副嘴臉沒,人民上一趟用七百多萬票選他出來,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是讓他這麼樣的尸位素餐,甚麼都不知道來著的嗎?馬總統渾然不覺他犯了比貪腐更嚴重的重罪,那是屬於性靈的,道德的,一種人性價值上的,容我再說一趟,這個叫 不作為之罪, 「不作為」的原罪,乃第二型的原罪。 它下蛋於你的皮膚下。你之所以覺得痛苦銘心,因未付的保費險、永留下存旅的支票、未赴的約會、未付的帳單及未寫的信。同樣地,關於不作為的原罪,有一種令人痛心的美的缺乏。也就是,當忘了履踐責任,它並非曾是一嘈亂的假日或假日的夜晚。你不會得到不愉快、令人可怖的戰慄,當忘了付保險費或帳單。在酒館,你不曾拍擊老友的背,大喊著,呼,在回家之前,我們不要寫任何信,這回不寫的信是針對著我。 不,你不會從未曾做的事中,得到任何樂趣,但是,它們是我不喜歡做的事,因為你所不做的適合的事,會比你所做的不適合的事,帶給你更多的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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