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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6 19:16:12瀏覽1916|回應7|推薦9 | |
幻滅,是成長的開始。-----司迪邁口香糖廣告詞。 這是一篇讀後心得,讀『選後﹐當用「宇昌案」來檢視馬英九的清廉價值觀』後有感。本來,只是一小段留言在這篇文章回應區的文字,不過應該是牴觸了這個格主某些特定的價值觀,後來不見了,索性自己寫一篇。反正今年過年,沒有大牌明星,也沒有精彩電影,外頭又濕又冷,雨一陣下過一陣,還是在網路上,擺擺龍門陣,以文會友,有趣的多。 一開始,我引了這個格主,選前沒說,選後才說的一個簡單道理,加以發揮,這個格主說: 『但真君子要知道一個簡單道理﹕別人貪腐﹐是罪﹐自己放縱貪腐﹐其罪一也。』 我說他說的是『真道理,可惜說得晚了』... 『很多人不知道這叫甚麼罪,這個叫第二型原罪(註),不作為的罪。馬總統說起貪污:「我一毛都沒有拿,別的人有沒有拿,我不知道,別人的那個案子有沒有拿,我也不知道。」還記得阿扁對阿珍貪污時的說法嗎? 阿扁說:我一毛都沒有拿,阿珍有沒有拿,我不知道,阿珍的那個案子有沒有拿,我也不知道。 由君子觀之,阿珍是作為的罪,阿扁和馬英九,則都是不作為的罪,馬扁差別只在一個是偽君子,阿扁是真小人。 (按:在回應區有幾個網友,對這格主要馬總統繼續查辦宇昌案的說法大加嘲弄,謂馬總統從來不曾插手司法個案云云..) 馬總統不插手司法個案,馬總統說這是他的全民司法改革。是以在馬總統這一任上,過去的一段時間,他所改革的司法,已經全面結清邱毅和李濤所揭發的所有貪腐弊案,高捷,高鐵,SOGO,ETC,嗯,連更早死了尹清楓的拉法葉案也全面結清了, 就算是二次金改,由貪腐阿扁與共犯的貪腐財團聯手,淘去的國家全民十數兆資產,馬總統改革的司法,也趕在選前,二審的時候,把這些共犯財團,全判了無罪。 再由馬總統一手掌控,也算是他所改革的檢調,由他提名,推崇備至的司法鐵漢黃世銘,率同嫉惡如仇的特偵組頂尖菁英檢察官們,自己一窩子開會決定,不再對這些被判無罪的共犯財團再另外上訴,至此,全案定讞, 二次金改,共犯財團無罪定讞,淘走的十數兆資產,也就地合法,無需歸還給國家,還財於台灣人民。 那麼,宇昌案,噗,1980萬,又是個甚麼鼻屎般大的案子呢? 狡兔死,走狗烹,馬總統已經連任了,而且,未來他也不必再連任。人最悲哀的,就是不知道自己在一齣戲裡,所扮演的角色,不知道自己存在的價值, 究竟,是為了甚麼而存在? 宇昌案,二次金改,高捷,高鐵,SOGO,ETC..乃至邱毅,李濤及一班政論名嘴,劉憶如及格主...』...咦,格主!? 啊,現在,我知道我的回應,為什麼會被刪了!以上這段回應文字,全憑記憶,或許有些失真,但是,最初的原始回應,在『選後﹐當用「宇昌案」來檢視馬英九的清廉價值觀』的回應區裡,已經人間蒸發掉..幻滅了..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那一段回應文字的幻滅,也是版主一點小小成長的開始。最後,補充一段『馬總統的放縱貪腐,其罪一也』的罪,是一種甚麼樣的罪行.. 註:「不作為」的原罪,乃第二型的原罪。----佚名 它下蛋於你的皮膚下。你之所以覺得痛苦銘心,因未付的保費險、永留下存旅的支票、未赴的約會、未付的帳單及未寫的信。同樣地,關於不作為的原罪,有一種令人痛心的美的缺乏。也就是,當忘了履踐責任,它並非曾是一嘈亂的假日或假日的夜晚。你不會得到不愉快、令人可怖的戰慄,當忘了付保險費或帳單。在酒館,你不曾拍擊老友的背,大喊著,呼,在回家之前,我們不要寫任何信,這回不寫的信是針對著我。 不,你不會從未曾做的事中,得到任何樂趣,但是,它們是我不喜歡做的事,因為你所不做的適合的事,會比你所做的不適合的事,帶給你更多的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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