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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國中女 誰才該死?
2011/03/23 00:13:34瀏覽4076|回應98|推薦12
『涉嫌性侵殺害葉姓國中女生的林姓男子曾犯下兩起性侵案,坐了9年牢,今年2月初刑滿出獄,才約一個月又犯下性侵殺人罪。檢方指出,林嫌心理有問題,前兩案也是專找未成年少女下手。一次是用手指插入被害人下體,另一次則是用器物插被害人陰部,手段殘暴。』

有網友說:「那些廢死刑聯盟的人,你們還是不要判他死刑嗎? 還是你願意出錢去養他們嗎?」,也有女性網友極氣憤:「來啊,廢死團體,你再來跟恁祖媽靠夭啊...像這種,不死刑可以嗎??」一副挑釁的口氣。

有人說:「難道板主不認為林嫌該判死刑嗎?」「還是板主怕林嫌變成另一個江國慶呢?

說起了江國慶,『馬總統,過年前您到江家道歉,承諾人家要辦的事,辦得如何了啊?』昨天有篇評論:嘆無奈更悲哀的馬英九‧‧‧。『馬總統,幫江國慶平反這檔事,可別一起被部下糊弄了呀!』

不過,這起性侵殺害葉姓國中女生的案子,涉嫌人林嫌,是性侵累犯,心理有問題,性侵手段殘暴,上個月才刑滿出獄,跟江國慶的主客觀條件完全不同,不可一概而論。

「既是如此,槍斃這個林嫌,板主還有甚麼可說的?」

周宣王問役人梁鴦的養虎之法。梁鴦曰:『凡順之則喜,逆之則怒,此有血氣者之性也。然喜怒豈妄發哉?皆逆之所犯也。夫食虎者,不敢以生物與之,為其殺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與之,為其碎之之怒也。時其饑飽,達其怒心。虎之與人異類,而媚養己者,順也;故其殺之,逆也。』-----列子沖虛經。

梁鴦說:對一隻老虎而言,順著牠的性子,他就高興,違逆了牠,就會生氣。這是獸類的天性。但是老虎哪會隨便亂發神經呢?都是有人違逆牠的性啊。所以要養老虎的人,不敢餵給牠活著的動物,就怕激起牠獵殺動物的天性;也不敢給牠一整隻宰殺好的動物,怕牠在撕咬動物死屍時,激發出牠的脾性。隨時滿足老虎的口腹之欲,排解掉能激怒牠的一切,謹記老虎跟人本就不同類,牠也會取媚養牠的人,因餵養牠的人順從牠,牠更會咬養牠的人,只因為本性稍稍被違逆了。

有人說:「啊,養老虎的方法,就是這麼簡單。不過我還是不敢去養。」「可這跟是否要槍斃姦殺女童的嫌犯,有甚麼關係呢?

根據報導,林嫌是性侵累犯,而且矯治不了。簡單的說,這是個心理變態的神經病,不是一般人。如果大家不清楚這段推論,請參考更早之前的幾個案例...

一名獲得減刑出獄的楊姓男子,因為涉嫌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遭到警方移送法辦。由於楊姓男子對於涉嫌行凶的過程,都表示已經沒有記憶或不記得,但由於檢方發現,楊姓男子曾經在監所看過精神科醫師,因此,為了釐清案發經過和犯案動機,檢方將先請精神科醫師對楊姓男子進行診斷,再決定是否將楊姓男子送精神鑑定。

這是精神病減刑出獄打死路人甲台大副教授的案例。

『七年前殺害鄰居一對國小姊妹並棄屍的陳姓精障男子,去年假釋出獄後再度犯案,本月廿日登廣告招聘檳榔西施,卻又將前往應徵的林姓女子活活打死,並在他承租的房子伴屍三天。』(按:請參年輕媽與二女童 記得謝謝馬總統)

這也是精神病,還殺了三個人,兩個女童和一個年輕媽媽。

如果,有一種人,他生了病,是一種大腦的病。你可以稱牠為變態,或是神經病,這種病無藥可醫,如果沒犯刑案,一般人會把病人關在自家的院子或倉庫,上了鎖鍊,再關到籠子裡。如果負擔得起,或是申請到政府的補助,就關進精神病院,永遠不讓出來。還有的人,則是乾脆丟在路上,任其自生自滅。於是有的精神病就衝進國小潑硫酸(請上網查『官聲彥』或『螢橋國小』),或直接跑到總統府旁的北一女大門口潑硫酸,一口氣潑了二十個女學生。

有人問:「那...那這些潑了酸的人呢?」政府應該已經把他們妥為安置在某些精神病院了。「呼,好險!」

但是這種人,當他們是先犯下刑案,才發現是變態神經病,處理流程卻完全不同。本來一般人要判重罪,遇到神經病,要改判成輕罪,減刑外帶假釋。這種人,額頭上明明貼著『我是老虎』的字樣,犯過了罪,不論是性侵還是殺人,嚐過了血的滋味,兇殘的獸性已被激發,像是獵殺活物,或是將整具活物撕扯碎爛後狼吞下肚。這時的老虎,你再讓役人梁鴦來餵餵看?

有人吞了口口水:「咳~~我猜,梁鴦再能順著虎性,只怕也難逃虎口吧。

尤有甚者,本來關在籠子裡,嚐過了鮮,已經很難餵養的老虎,時間一到或是提早,啪瘩一聲,大門開了,老虎就放出來了,而且還把額頭上『我是老虎』的字樣斯掉。

老虎來到這人潮熙來壤往的大街上,有的距離上次殺兩個女童的時間已經過了六年。這個林嫌,更久,已經超過九年。這麼多年,老虎在籠子裡,日盼夜盼,朝朝暮暮想的,不就是那撕咬活物的爽口滋味?

這一會子,是誰把老虎額頭上的標籤撕了,再放回到大街上殘殺人們,姦殺女童的?敢問,這又關廢不廢死的啥事了?負責關老虎的,好好的關著老虎,廢死團體或聯盟,有要誰把老虎放出來嗎?負責關老虎的,把老虎放出來吃人,老虎果然吃了人,然後大家再把這隻老虎給宰了,這樣子就沒事了嗎?誰敢保證,下回負責關老虎的,不會再放下一隻,下兩隻,十隻百隻,不斷的把老虎放將出來呢?

老虎真的該死嗎?關在籠子裡,牠就算再想,也吃不死人的呀!而且,牠可是一隻天生就要吃人的老虎呢!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嘆曰:

哀哉國中女,上街入虎口,芳魂歸來兮,謝謝馬總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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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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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法院上看法官的判決,才能讓你知道你說的話是不是人身攻擊
2011/03/30 23:01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00:23
為何你不回答若你的親人被首次殺人犯姦殺的話,你是否要槍斃那位姦殺犯呢?
眾生平等是指六道眾生的佛性是平等無二,和此問題毫不相干, 你指鹿為馬,自曝其短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07:15 回覆:
請參前一則留言。建議不用一次回四則,也不必引前頭說的話,真理要符合奧坎剃刀原則,不是字多就贏(^^)
PS:指涉個人的問題,這裡一概以『眾生平等』回之。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2:26
為什麼我要引用前面的文字?
因為和主張廢死刑的人討論過很多次,幾乎每個人都會忘掉我提的問題(因為他們回答不出來),你特別厲害,連自己說過的話轉身就忘記了
你只回覆若你的親人被性侵累犯姦殺的話,你要槍斃放性侵累犯的人
你不回覆若你的親人被初犯的犯人姦殺,你是否要槍斃初犯的姦殺犯
原來若你的親人被性侵累犯姦殺不是個人的事,所以你可以回答
若你的親人被初犯姦殺就是個人的事,所以你不能回答
你還真是不可理喻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22:54 回覆:
不對,關於累犯,我認為該槍斃放累犯的人,以後才不會有無辜百姓受害,那是就事論事。我甚麼時候回過你對我的人身攻擊了?你的本事不過是講不贏道理,就人身攻擊他人,這樣還想說服誰呢?呵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3:44
你在2011-03-24 22:42 說:
若我的親人被姦殺,我會要求先槍斃放出姦殺我親人性侵累犯的劊子手,率獸食人的黑心大官,等這些人全都斃的一乾二淨,再來廢死!呵

上面就是你的回覆,你又忘記了??你太健忘了吧!所有的文字我都做了備份,不容你狡賴!

我何時對你人身攻擊了?
要你指出來到現在還指不出來
下面才是你的人身攻擊:
你在2011-03-26 07:07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
這才是你的人身攻擊,你也忘記了??
作賊的喊捉賊原來就是這樣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9 06:43 回覆:
『我何時對你人身攻擊了? 要你指出來到現在還指不出來
下面才是你的人身攻擊: 你在2011-03-26 07:07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
這才是你的人身攻擊,你也忘記了?? 』
原來..搞了半天,是定義不清。
板主認為人身攻擊,准照法院判例,要說你啊,我的,然後出言,讓對方心理受損才算。
如果看到一句話,自己對號,因而感到不快,不符合有說『你啊,我啊』的,不是人身攻擊,請卓參(^^)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9 23:40
我自己對號入座?
你的文字是說 ”反廢死的”,當然包括我,怎是我對號入座呢!
依你之見,若陳水扁說: “親民黨的,在美私會陳雲林”,那就不是人身攻擊宋楚瑜了?宋楚瑜不能告陳水扁了?

如果我說:
廢死刑的,是豬
有沒有人身攻擊到你啊?

你誣賴馬總統, 馬總統可以告你, 你要有賠償300萬的心理準備
你人身攻擊”反廢死的”,所有反廢死的人都可以告你


如果你還能夠理性溝通
請你回答若你的親人被初次姦殺犯姦殺,你是否要槍斃那位姦殺犯?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0 06:21 回覆:
我不管你講誰是豬,但是你只要指著某人『你是豬。』『你是豬嗎?』『請你回答你是不是豬?』『請你回答你的親人是不是豬?』等等,不管是甚麼阿薩布魯的理由,就是人身攻擊,
這樣懂了沒?(^^)
=============================

講了半天,就是如果我說:
廢死刑的,是豬
你也假裝沒有罵到你?

如果我說:
廢死刑的,必被天打雷劈
你也假裝沒有罵到你?

你為了不承認 你在2011-03-26 07:07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是人身攻擊
硬掰瞎掰的工夫還真是讓人歎為觀止

問題是:
不是你認為不是人身攻擊就不是人身攻擊
要到法院上看法官的判決,才能讓你知道你說的話是不是人身攻擊

你在2011-03-24 22:42 說:
若我的親人被姦殺,我會要求先槍斃放出姦殺我親人性侵累犯的劊子手,率獸食人的黑心大官,等這些人全都斃的一乾二淨,再來廢死!呵

上面這些話,你又忘記了?
難怪你我不要我引言以前的話,因為你怕一次又一次地出醜!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1 04:11 回覆:
『問題是: 不是你認為不是人身攻擊就不是人身攻擊
要到法院上看法官的判決,才能讓你知道你說的話是不是人身攻擊』

你指的是公使錢的法官,還是牙牙胚的法官?
是周占春,曾德水,蕭仰歸,鄧振球之流的法官,還是收賄判何智輝無罪,買古董,住豪宅嫖妓的一整群法官?

那倒不用等上法院,光聽到他們的名聲,死人都嚇活了(^^)

至於那一句『若我的親人..云云』說的就是殺人的脾性,人是黑猩猩演化來的,是雜食性,基因底本來就嗜殺,人又不是羊變的。呵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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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再問你第七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2011/03/30 22:58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3:42

你在2011-03-28 07:12 說:
我認為馬總統有說過,而且『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不是罵人或誣賴。馬總統讀過教科書,念到法學博士,一定有念過!
你是笑馬總統沒讀過教科書,法學博士混假的嗎?要不,讀過教科書的都會學到威嚇理論,你憑甚麼說馬總統沒念過,心底沒想過?

你說過的話馬上就忘記了?
我只是將馬總統改為蔡英文, 說她應該也讀過你認定教科書的”威嚇理論”,依你之見:

『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不是罵人或誣賴。蔡英文讀過教科書,念到法學博士,一定有念過!

你說:
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
這句話成立的話
在我前文中指出: 你應該為文要求彈劾”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你自以為是講正義公理的人,為何不為文呢?

那麼如果我說:
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這句話有沒有誣賴李登輝?
是否你要提出李登輝沒有說過這句話的證據,才可以說我是誣賴李登輝?


我不得不再問你第六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9 06:39 回覆:
『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這句話有沒有誣賴李登輝? 』
你完全可以這樣說,沒人會說你甚麼(^^)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9 23:35
那麼若我說下面這兩句話,我是否有誣賴陳水扁和蔡英文?
將貪污的錢說成政治獻金說成建國基金的陳水扁, ,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公開批18趴卻偷偷領18趴的蔡英文, 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0 06:18 回覆:
你一定沒看懂我的意思(^^)
被狗咬,人不必非咬回去不可。
========================

你文句不通,不知所云的老毛病又犯了
不要以為轉移話題就可以逃避誣賴馬總統說
『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的事實
要有賠償300萬罰款的心理準備

你在2011-03-24 22:38 說:
請你先提出馬總統沒說過這句話的証據先。
你再在2011-03-27 14:15 說:
我說『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是句好話。
你又在2011-03-28 07:12 說:
我認為馬總統有說過,而且『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

這樣詭辯狡辯,歪曲事實,指鹿為馬,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信口雌黃,睜眼說瞎話
我不得不再問你第七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1 04:16 回覆:
『不要以為轉移話題就可以逃避誣賴馬總統說
『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的事實
要有賠償300萬罰款的心理準備』

是啊,建議你不妨拿江國慶當例子,唉,談到這裡,你非要說你贏,那就贏吧,這裡只度有緣的人。

南部人
推版
2011/03/30 14:04

但是我現在聞道的是:

泥菩薩過江  自身爛了一堆毛啊^^


南部人
推版
2011/03/30 10:35

矛與盾啊

但我怎麼覺得拿盾的很毛?

這躲毛毛的表現

不就是版主本身認為馬總統的表現嗎?

還每天發聲謝謝馬總統ㄛ

咦?

誰說的:

眾生平等  眾聲平等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0 11:06 回覆:
是啊,佛經裡,佛都沒講話,都是佛弟子『如是我聞』,一段時日,弟子也都成了菩薩,

馬總統當佛,板主如是聞(^^)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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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2011/03/29 23:43
前文中
你人身攻擊”反廢死的”,所有反廢死的人都可以告你人
應是:
你人身攻擊”反廢死的”,所有反廢死的人都可以告你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0 06:22 回覆:
可以告和告得贏是兩碼事,請卓參。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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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 廢死刑的,是豬, 有沒有人身攻擊到你啊?
2011/03/29 23:40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6 00:38
前面回覆沒看懂,若你的親人被首次犯案的殺人犯姦殺,你仍不要槍斃那位姦殺犯嗎?但若是累犯的話,你也只要槍斃放那位累犯的姦殺犯的官員?不要槍斃累犯?
你只顧講話不講邏輯嗎?你有將來要槍斃人的念頭,廢死合乎你的利益,故現在主張廢死合乎邏輯,我堅持死刑,若我將來殺人是自己要死,堅持死刑對我沒有好處,所以你的回答是錯誤的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6 07:12 回覆:
不對,我要槍斃放累犯出來殺人的人,累犯就不會放出來,不但廢了無辜百姓的死,也從而廢了被放出來殺人成為死囚的死,我這才是大愛,哪裡是你那種小鼻小眼應報理論可比。
你把事前事後的概念都搞混了。唉!
過去之心不可得,現在之心不可得,未來之心不可得。---金剛經。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6 23:49
終於看懂你的回文了
但為何你不回答若你的親人被首次殺人犯姦殺的話,你是否要槍斃那位姦殺犯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7 14:27 回覆:
呼,善哉!
佛曰:眾生平等。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00:23
為何你不回答若你的親人被首次殺人犯姦殺的話,你是否要槍斃那位姦殺犯呢?
眾生平等是指六道眾生的佛性是平等無二,和此問題毫不相干, 你指鹿為馬,自曝其短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07:15 回覆:
請參前一則留言。建議不用一次回四則,也不必引前頭說的話,真理要符合奧坎剃刀原則,不是字多就贏(^^)
PS:指涉個人的問題,這裡一概以『眾生平等』回之。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2:26
為什麼我要引用前面的文字?
因為和主張廢死刑的人討論過很多次,幾乎每個人都會忘掉我提的問題(因為他們回答不出來),你特別厲害,連自己說過的話轉身就忘記了
你只回覆若你的親人被性侵累犯姦殺的話,你要槍斃放性侵累犯的人
你不回覆若你的親人被初犯的犯人姦殺,你是否要槍斃初犯的姦殺犯
原來若你的親人被性侵累犯姦殺不是個人的事,所以你可以回答
若你的親人被初犯姦殺就是個人的事,所以你不能回答
你還真是不可理喻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22:54 回覆:
不對,關於累犯,我認為該槍斃放累犯的人,以後才不會有無辜百姓受害,那是就事論事。我甚麼時候回過你對我的人身攻擊了?你的本事不過是講不贏道理,就人身攻擊他人,這樣還想說服誰呢?呵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3:44
你在2011-03-24 22:42 說:
若我的親人被姦殺,我會要求先槍斃放出姦殺我親人性侵累犯的劊子手,率獸食人的黑心大官,等這些人全都斃的一乾二淨,再來廢死!呵

上面就是你的回覆,你又忘記了??你太健忘了吧!所有的文字我都做了備份,不容你狡賴!

我何時對你人身攻擊了?
要你指出來到現在還指不出來
下面才是你的人身攻擊:
你在2011-03-26 07:07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
這才是你的人身攻擊,你也忘記了??
作賊的喊捉賊原來就是這樣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9 06:43 回覆:
『我何時對你人身攻擊了? 要你指出來到現在還指不出來
下面才是你的人身攻擊: 你在2011-03-26 07:07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
這才是你的人身攻擊,你也忘記了?? 』
原來..搞了半天,是定義不清。
板主認為人身攻擊,准照法院判例,要說你啊,我的,然後出言,讓對方心理受損才算。
如果看到一句話,自己對號,因而感到不快,不符合有說『你啊,我啊』的,不是人身攻擊,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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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對號入座?
你的文字是說 ”反廢死的”,當然包括我,怎是我對號入座呢!
依你之見,若陳水扁說: “親民黨的,在美私會陳雲林”,那就不是人身攻擊宋楚瑜了?宋楚瑜不能告陳水扁了?

如果我說:
廢死刑的,是豬
有沒有人身攻擊到你啊?

你誣賴馬總統, 馬總統可以告你, 你要有賠償300萬的心理準備
你人身攻擊”反廢死的”,所有反廢死的人都可以告你人


如果你還能夠理性溝通
請你回答若你的親人被初次姦殺犯姦殺,你是否要槍斃那位姦殺犯?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0 06:21 回覆:
我不管你講誰是豬,但是你只要指著某人『你是豬。』『你是豬嗎?』『請你回答你是不是豬?』『請你回答你的親人是不是豬?』等等,不管是甚麼阿薩布魯的理由,就是人身攻擊,

這樣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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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若我說下面這兩句話,我是否有誣賴陳水扁和蔡英文?
2011/03/29 23:35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2:24
教科書上的嚇阻理論:
1. 概說:
又名「一般威嚇理論」。犯罪防治的主要訴求對象是一般社會大眾(未犯罪者)。用刑事法規與司法體系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嚇阻體系,藉著對於潛在犯罪者的懲罰宣示,使得一般大眾在進行行為選擇與利益衡量時,能將該懲罰的惡害或痛苦納入理性思考的判斷中。

你自以為是的威嚇理論:
我認為馬總統有說過『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而且『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

請你去念念書你也不肯,說是盡信書不如無書
現在又拿出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來唬弄人
你為了要誣賴馬總統講過你認為的:『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你只好將你自以為是的威嚇理論瞎掰說是教科書的內容, 在這個荒謬的基礎上,你再推論馬總統一定看過這樣的內容,想過這樣的內容,講過這樣的內容,所以你沒有誣賴馬總統,而是我誣賴你和馬總統和教科書的作者和讀者,包括所有法律系的學生

蔡英文是台大法律系畢業,依你所言,她應該也看過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想過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說過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
我若說: 『蔡英文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你認為我是否是誣賴了蔡英文?你是否要提出蔡英文沒有講過這句話的內容才可以說我誣賴了蔡英文?

我不得不再問你第五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22:57 回覆:
『我若說: 『蔡英文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你認為我是否是誣賴了蔡英文?你是否要提出蔡英文沒有講過這句話的內容才可以說我誣賴了蔡英文?』
不對,你漏掉了『高調打死囚的某某人』這段,等你補上,我再修理你。呵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3:42

你在2011-03-28 07:12 說:
我認為馬總統有說過,而且『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不是罵人或誣賴。馬總統讀過教科書,念到法學博士,一定有念過!
你是笑馬總統沒讀過教科書,法學博士混假的嗎?要不,讀過教科書的都會學到威嚇理論,你憑甚麼說馬總統沒念過,心底沒想過?

你說過的話馬上就忘記了?
我只是將馬總統改為蔡英文, 說她應該也讀過你認定教科書的”威嚇理論”,依你之見:

『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不是罵人或誣賴。蔡英文讀過教科書,念到法學博士,一定有念過!

你說:
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
這句話成立的話
在我前文中指出: 你應該為文要求彈劾”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你自以為是講正義公理的人,為何不為文呢?

那麼如果我說:
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這句話有沒有誣賴李登輝?
是否你要提出李登輝沒有說過這句話的證據,才可以說我是誣賴李登輝?


我不得不再問你第六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9 06:39 回覆:
『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這句話有沒有誣賴李登輝? 』
你完全可以這樣說,沒人會說你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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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若我說下面這兩句話,我是否有誣賴陳水扁和蔡英文?

將貪污的錢說成政治獻金說成建國基金的陳水扁, ,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公開批18趴卻偷偷領18趴的蔡英文, 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30 06:18 回覆:
你一定沒看懂我的意思(^^)

被狗咬,人不必非咬回去不可。

南部人
推版
2011/03/29 13:08

Wow

文字越來越厚

就是追不上有四隻腳的臉皮

有夠滑溜溜

是要追十年嗎?

還是要到2025年?

ㄚ你聽這歌真好聽

愛台一萬年

至於愛財呢?

就要珍惜光陰

把握現在了

不然瑞士雪在全球暖化下融光光

怎麼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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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賊的喊捉賊原來就是這樣
2011/03/28 23:44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4 22:21
若你的親人被人姦殺, 你是否要廢死?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4 22:42 回覆:
這招只能激怒盧映潔那種假扮廢死的,吾人可是修過佛經的(^^)
若我的親人被姦殺,我會要求先槍斃放出姦殺我親人性侵累犯的劊子手,率獸食人的黑心大官,等這些人全都斃的一乾二淨,再來廢死!呵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5 00:38
誰要激怒你了?
你就是會污蔑誣賴人!
原來你要殺人後再來廢死
當然啦!
成為殺人犯後主張廢死是很正常的
所以你現在就廢死是為未來舖路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5 01:04 回覆:

你現在反廢死,不就是要為殺人,當死囚先鋪路囉?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6 00:38
前面回覆沒看懂,若你的親人被首次犯案的殺人犯姦殺,你仍不要槍斃那位姦殺犯嗎?但若是累犯的話,你也只要槍斃放那位累犯的姦殺犯的官員?不要槍斃累犯?
你只顧講話不講邏輯嗎?你有將來要槍斃人的念頭,廢死合乎你的利益,故現在主張廢死合乎邏輯,我堅持死刑,若我將來殺人是自己要死,堅持死刑對我沒有好處,所以你的回答是錯誤的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6 07:12 回覆:
不對,我要槍斃放累犯出來殺人的人,累犯就不會放出來,不但廢了無辜百姓的死,也從而廢了被放出來殺人成為死囚的死,我這才是大愛,哪裡是你那種小鼻小眼應報理論可比。
你把事前事後的概念都搞混了。唉!
過去之心不可得,現在之心不可得,未來之心不可得。---金剛經。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6 23:49
終於看懂你的回文了
但為何你不回答若你的親人被首次殺人犯姦殺的話,你是否要槍斃那位姦殺犯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7 14:27 回覆:
呼,善哉!
佛曰:眾生平等。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00:23
為何你不回答若你的親人被首次殺人犯姦殺的話,你是否要槍斃那位姦殺犯呢?
眾生平等是指六道眾生的佛性是平等無二,和此問題毫不相干, 你指鹿為馬,自曝其短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07:15 回覆:
請參前一則留言。建議不用一次回四則,也不必引前頭說的話,真理要符合奧坎剃刀原則,不是字多就贏(^^)
PS:指涉個人的問題,這裡一概以『眾生平等』回之。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2:26
為什麼我要引用前面的文字?
因為和主張廢死刑的人討論過很多次,幾乎每個人都會忘掉我提的問題(因為他們回答不出來),你特別厲害,連自己說過的話轉身就忘記了
你只回覆若你的親人被性侵累犯姦殺的話,你要槍斃放性侵累犯的人
你不回覆若你的親人被初犯的犯人姦殺,你是否要槍斃初犯的姦殺犯
原來若你的親人被性侵累犯姦殺不是個人的事,所以你可以回答
若你的親人被初犯姦殺就是個人的事,所以你不能回答
你還真是不可理喻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22:54 回覆:
不對,關於累犯,我認為該槍斃放累犯的人,以後才不會有無辜百姓受害,那是就事論事。我甚麼時候回過你對我的人身攻擊了?你的本事不過是講不贏道理,就人身攻擊他人,這樣還想說服誰呢?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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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2011-03-24 22:42 說:
若我的親人被姦殺,我會要求先槍斃放出姦殺我親人性侵累犯的劊子手,率獸食人的黑心大官,等這些人全都斃的一乾二淨,再來廢死!呵

上面就是你的回覆,你又忘記了??你太健忘了吧!所有的文字我都做了備份,不容你狡賴!

我何時對你人身攻擊了?
要你指出來到現在還指不出來
下面才是你的人身攻擊:
你在2011-03-26 07:07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
這才是你的人身攻擊,你也忘記了??
作賊的喊捉賊原來就是這樣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9 06:43 回覆:
『我何時對你人身攻擊了? 要你指出來到現在還指不出來
下面才是你的人身攻擊: 你在2011-03-26 07:07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
這才是你的人身攻擊,你也忘記了?? 』

原來..搞了半天,是定義不清。
板主認為人身攻擊,准照法院判例,要說你啊,我的,然後出言,讓對方心理受損才算。

如果看到一句話,自己對號,因而感到不快,不符合有說『你啊,我啊』的,不是人身攻擊,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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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再問你第六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2011/03/28 23:42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00:22
你的確是誣賴馬總統,沒有冤枉你
下面馬總統沒說過的話, 你誣賴他說過:
『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白紙黑字,眾目睽睽之下,你也敢說是我指控你誣賴馬總統?

若我和人對話像你所言都是人身攻擊,那些和我對話的人難到都瞎眼了,不去告我啊?!
你說: “反廢死的,就是支持人殺人。心底那個脾性,跟殺人的毫無二致!”
這才是你的言語霸凌, 人身攻擊
作賊的喊捉賊原來就是這樣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07:12 回覆:
『下面馬總統沒說過的話, 你誣賴他說過: 『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我認為馬總統有說過,而且『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不是罵人或誣賴。馬總統讀過教科書,念到法學博士,一定有念過!
你說馬總統沒說過,來指稱我的認為,指控他人需舉證,你到底懂不懂法律啊?
你跟馬總統當同學嗎?你是笑馬總統沒讀過教科書,法學博士混假的嗎?要不,讀過教科書的都會學到威嚇理論,你憑甚麼說馬總統沒念過,心底沒想過?
這明明是教科書教的理論,你左一句像殺人,右一句像姦淫,說我污賴馬總統,你才在誣賴人,誣賴我,誣賴馬總統,還誣賴讀教科書,編教科書的千萬人!

完全破解廢除死刑 2011/03/28 22:24
教科書上的嚇阻理論:
1. 概說:
又名「一般威嚇理論」。犯罪防治的主要訴求對象是一般社會大眾(未犯罪者)。用刑事法規與司法體系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嚇阻體系,藉著對於潛在犯罪者的懲罰宣示,使得一般大眾在進行行為選擇與利益衡量時,能將該懲罰的惡害或痛苦納入理性思考的判斷中。

你自以為是的威嚇理論:
我認為馬總統有說過『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而且『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

請你去念念書你也不肯,說是盡信書不如無書
現在又拿出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來唬弄人
你為了要誣賴馬總統講過你認為的:『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你只好將你自以為是的威嚇理論瞎掰說是教科書的內容, 在這個荒謬的基礎上,你再推論馬總統一定看過這樣的內容,想過這樣的內容,講過這樣的內容,所以你沒有誣賴馬總統,而是我誣賴你和馬總統和教科書的作者和讀者,包括所有法律系的學生

蔡英文是台大法律系畢業,依你所言,她應該也看過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想過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說過你自以為是的教科書內容
我若說: 『蔡英文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你認為我是否是誣賴了蔡英文?你是否要提出蔡英文沒有講過這句話的內容才可以說我誣賴了蔡英文?

我不得不再問你第五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8 22:57 回覆:
『我若說: 『蔡英文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你認為我是否是誣賴了蔡英文?你是否要提出蔡英文沒有講過這句話的內容才可以說我誣賴了蔡英文?』
不對,你漏掉了『高調打死囚的某某人』這段,等你補上,我再修理你。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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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2011-03-28 07:12 說:
我認為馬總統有說過,而且『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不是罵人或誣賴。馬總統讀過教科書,念到法學博士,一定有念過!
你是笑馬總統沒讀過教科書,法學博士混假的嗎?要不,讀過教科書的都會學到威嚇理論,你憑甚麼說馬總統沒念過,心底沒想過?

你說過的話馬上就忘記了?
我只是將馬總統改為蔡英文, 說她應該也讀過你認定教科書的”威嚇理論”,依你之見:

『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是教科書所說的威嚇理論,不是罵人或誣賴。蔡英文讀過教科書,念到法學博士,一定有念過!

你說:
高調打死囚的馬總統
這句話成立的話
在我前文中指出: 你應該為文要求彈劾”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你自以為是講正義公理的人,為何不為文呢?

那麼如果我說:
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這句話有沒有誣賴李登輝?
是否你要提出李登輝沒有說過這句話的證據,才可以說我是誣賴李登輝?


我不得不再問你第六遍:
你是讀過書的人嗎? 知廉恥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3-29 06:39 回覆:
『縱容昏官冤死江國慶高調冤死人的李登輝,不是說打死囚,就沒人敢犯死罪? 這句話有沒有誣賴李登輝? 』

你完全可以這樣說,沒人會說你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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