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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改不了吃屎 馬英九又來了!
2011/02/19 10:55:30瀏覽3569|回應30|推薦12


『因案遭判刑確定的吳淑珍,18日經醫療團隊評估後,做成吳淑珍照護困難、生活無法自理的結論,培德醫院依此結論,宣布拒收吳淑珍。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總統馬英九不干預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

有人不禁搖頭:「對於馬總統放掉吳淑珍的決定,版主要怎麼看呢?」所謂『狼行天下吃肉,犬行天下吃屎』。這兩種動物,都是依照自然法則,各自的專業評估,決定要吃甚麼的...不,我的意思是,『版主不干預馬總統這個個案,尊重馬總統依自然法則,依自己天性的喜好,決定愛吃甚麼,就吃甚麼去。

有人不以為然:「可是馬總統還領著老百姓高薪加特別費十八趴的供養,版主這麼評論,交代得過去嗎?」唉,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都是沒辦法的事。所以聖經有云:「主啊,求你賜給我平靜面對不能改變的事,再賜予我勇氣去改變我所能改變的事;更重要的是賜予我智慧,好去分辨這兩者。

前蘇聯有個農場,養豬比賽得冠軍,共黨派人去稽查:
同志,你都拿甚麼餵豬啊?
「報告長官,我都是剩菜餵。」
『同志,赫魯雪夫領導人正提倡愛護動物運動,你餵剩菜是虐待動物,罰一千元。』
隔年,共黨又派人去稽查...
同志,你都拿甚麼餵豬啊?
『報告長官,我都是餵牠吃魚翅,吃大餐。』
『同志,戈巴契夫領導人正提倡節能減碳運動,你餵大餐是浪費食物,罰兩千元。』
第三年...共黨又派人去稽查,
同志,你都拿甚麼餵豬啊?
『報告長官,我每天拿大把鈔票給豬,讓牠們愛吃甚麼,就吃甚麼去。』

對於馬總統,就當老百姓每天民脂民膏,都拿去餵豬了。看馬總統愛吃甚麼,就吃甚麼去。

有人還是很不滿:「這樣也太不公平了吧?」說到公平,別以為棺材裡關著的都是死人,這個就叫做公平。有個大官雖然飯吃的很多,最後還是死了。他的靈魂按照慣例,要先受審...

陰間的法官問:「你是誰?做甚麼的?」我是某大官,但我從沒做過事,所有的事都是部下做的,我只要說『
不干預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就好了。

法官又問:「那你做了甚麼?」我只要每天多吃一口飯,多睡一會覺,四處開幕剪綵,說冷笑話,拍些治國週記
(註),玩玩臉書。其他的,部下要我簽字的,我都照簽不誤,就夠了。

法官說:「好,該上天堂。」旁聽鬼魂都叫嚷了起來:「不公平~~不公平~~

法官說:「住嘴,你們這些鬼太不曉事,難道看不出此人是個蠢才,如果真讓他管事,人民就要遭大殃,淚流成河。他上天堂的原因,正是因為他對政務不聞不問!


有人倒抽了口冷氣:「呼,原來人生就是這麼回事。」某大官活著的時候,氣死了活老百姓。到死了之後,還能把死老百姓們氣到吐血,再氣死一遍。

其實像這種尸位素餐的飯桶領導人,歷史上罄竹難書,所在多有。甚麼晉惠帝,阿斗啦,明朝末年的崇禎啦,這裡也說不上那麼許多。這些古代的飯桶皇帝,通通都有個特色,就是皇帝的位子是世襲,或是繼承來的。國學大師南懷瑾說,這個叫做『職業皇帝,他們泰半出生帝王豪富之家,不食人間煙火,不明百姓疾苦。所作所為,往往會禍國殃民,生靈塗炭。看在老百姓眼中,自然是荒謬透頂。

有人嘆道:「難道他們也都不怕『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嗎?」唉,這十六字箴言,是拿來誆騙老百姓的。事實上,這些飯桶皇帝們,不但死後可以上天堂,甚至可以投胎...承上段,陰間大法官對光會吃飯,死去某大官的審判..

法官說:「某大官,你若不想上天堂,還可以選擇投胎轉世。您這回有打算投胎到姓『馬』的家中,還是投胎成一個名叫阿『扁』的呢?」陰間的法官以為,人世上就這兩個人家最有福報。不過某大官好古敏求,死前白內障纏身,看錯了禮記..

某大官說:「報告法官,我想當母狗。」

法官著實嚇了一跳:『這是為何?

某大官答曰:「豈不聞禮記有載『臨財母狗得,臨難母狗免』嗎?」

法官佛心來著:「唉,你看錯了,禮記上寫的是『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翻成白話,就是別去做貪官。若是當貪官被抓,大難臨頭,也別想免關的意思。」法官嚥了口口水,繼續說:「不過我懂了你的意思,判你投胎去當『阿珍』,退堂」

『臨財母狗得』,臨財阿珍得;『臨難母狗免』,要關阿珍免。不過若是換成這段故事,也說得通...

『立委邱毅表示,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實施至今,沒有任何1件起訴案件,建議應該修法加以落實。總統馬英九今天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將僅限於貪汙案中的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拿掉帽子」,範圍擬擴大為「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明訂公務員有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義務。』

『臨財母狗得』,臨財,白拿老百姓民脂民膏供養,十八趴加上特別費,也有很多不明財產的馬總統得;『臨難母狗免』,當不明特別費被查到,要抓去關的時候,卻關到了依法、依專業做出評估決定,只是負責蒐集,黏貼發票的承辦人余文。

碰到吳淑珍不用關的問題,母狗的專業又拿了出來。『臨難母狗免』羅智強表示,總統馬英九不干預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這裡的『難』字,不做『災難』解,要改解成『困難』。遇上困難,若還是胡扯瞎掰些甚麼「不干預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陰間的法官會說:『那是『臨難毋苟免』,你這個某大官,別以為當個母狗,就能耍賴!』

可是也有人說吳淑珍是『風中殘燭… 關她自找麻煩』,這話到底說得對不對呢?」誰關到牢裡,不是在惹老百姓的麻煩?老百姓不用花費大筆民脂民膏,養培德醫院,蓋監獄牢房,養法院法官,養法務部,養檢察官,這才能把『那個誰』給關進去。

有人點頭說:「說的倒是。嫌麻煩?警察抓到『那個誰』,一不小心手槍走火,碰!的一聲,就甚麼麻煩都沒有了。」所以司法系統存在的目的,跟關犯人的麻煩與否是無關的。今天不關吳淑珍,真正的麻煩,是司法體系崩解,與法治基石敗壞。國家就要大難臨頭了!日後警察在抓『那個誰』的時侯,若沒把培德醫院的醫生帶在身邊,就通通甭抓了。司法會從第一線的警察就開始『馬總統化』我們抓人要先問過培德的醫生。

有人慌了,忙問:「那檢察官起不起訴呢?」『尊重醫生』;「法官判不判刑?」『尊重醫生』;「監牢收不收?」『也還是尊重醫生』。

有人火了:「關誰不關誰,豈不是由醫生來做終審的裁判了嗎?」那也未必。等到好不容易,輪到醫生來評估該不該關的時候,就一次找來十幾個...「我這個醫生,尊重你那個醫生」,大家尊重來,尊重去。有人冷笑道:「哼,來這套疊床架屋式爭功諉過法,如果只找一個醫生呢?

那個醫生就又回頭:「尊重警察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抓人決定「尊重司法!」。嘎!

有人說:「咦,「尊重司法」..這話好熟?」沒錯,這是馬總統的一千零一句口頭禪。馬總統的一切依法,本來是『尊重司法』。後來呢,馬總統『法盲』的問題愈來愈嚴重,自己解釋起『一切依法』來了。他把這個『法』的範圍擴大,擴到無限大,擴成了『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再回頭把自己管理的範圍,限縮到無限小,只管著他自己的一張嘴...嗯,每天多吃一口飯!

嘆曰:

一切都依法,不只是司法,吃肉也是法,吃屎也是法;
百姓沒辦法,禮記有說法,臨難母狗免,就是那個馬!

有人苦笑著說:「飯桶只會吃飯、打嗝、放屁、拉屎。那還真是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呵

註:治國週記談閱讀社會 馬總統爆:牛肉麵節創意來自「他」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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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9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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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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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虛心請教
2011/02/21 00:06

我虛心請教幾位德高望重的學者,(沒有藍綠問題的學者),他們認爲馬總統腦子是有問題的,他是總統不干涉司法,(舉例說明,比方説他小舅子犯法了,他要避嫌,不能干涉司法審判)

司法最高長官是他任命的,馬總統當然有責任,舉例說明(比方說,司法長官是個地痞流氓,僞裝的小人,他手下就是一些人渣混蛋 草菅人命,欺軟怕硬 放犯人回家,等)

總統沒有責任?

學者説,難道自由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如大陸的獨裁政府知道支持正義的呼聲

我還在繼續探討和請教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1 10:38 回覆:
司法在法院那塊,可以叫司法,離開那塊,要執行的時候,通通都叫行政。馬總統這種不入流的騙術,只能騙騙年高德劭,不知人心偽詐的君子學者,難逃本板主法眼,請繼續參看『馬英九的憤怒是個屁!

這回非要徹底揭開虺蜴為心,豺狼成性,禍國殃民,亡國妖孽的奸邪小人真面目不可!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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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手段高明
2011/02/20 13:10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0 10:13 回覆:

徒法不足以自行!問題在馬總統..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不關阿珍,就賴培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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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手段高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0 13:41 回覆:
多年以前,我待在一家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是合夥人,董事長要用小老婆進公司,每個月都提,總經理打死不同意。後來,有一天上班,我發現我的位子上,坐了別人,我被降級了,我跑去找總經理,他說『唉,那人是他的舅子,是董事長用進來的,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再過一個月,董事長的小老婆也進了公司。我後來離職,聽說那家公司,過沒兩年就倒了。

這個就叫手段!馬英九放阿珍這件事,完全不分藍綠,藍綠彼此也不互鬥,吭洩一氣,哥倆好的很。聯網有幾人在罵呢?我如果是屈原,也會去跳汨羅江的。

這是統治者加既得利益的貪官,在霸凌台灣廣大納稅供養政客的善良老百姓的勾結行為,最是醜陋不堪,道理淺顯易明。這樣還看不清,等被貪官吃乾抹盡,就三好加一好,死好了。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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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一定要改革了,爲了公平兩個字也要改革
2011/02/20 09:46
讓我們來說說,自由民主人權,在這個前提下,還有法制和公平,缺一不可
如果這個社會 司法沒有公平了,一切都是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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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自己也知道,臺灣真的是詐騙犯 貪污犯的天堂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20 10:13 回覆:
徒法不足以自行!問題在馬總統..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不關阿珍,就賴培德。』去!

閒雜人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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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清廉改革之狗屎.遙念緬懷下列的對話.
2011/02/19 22:47
---屈原既放,遊於江潭,行吟澤畔.顏色憔悴,形容枯槁.漁父見而問之曰:

「子非三閭大夫歟?何故至於斯?」

屈原曰:「世人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是以見放.」

漁父曰:「聖人不凝滯於物,而能與世推移.世皆濁,何不淈其泥,而揚其波?眾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舉,自令放為?」

屈原曰:「吾聞之,新沐者必彈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寧赴湘流.葬於江魚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蒙世俗之塵埃乎?」

---英九既放,遊於新店溪.踟躕徘徊,形單影隻.眺望含悲,愀然若有戚!

計程車司機,見而問之曰:「子非政務委員歟?何故至於斯?」

英九曰:「政壇溷濁,我廉而獨清.司法昏醉,我明而獨醒.眾皆貪婪而競進,惟黨人之偷樂也.綱紀之不振,國人之不信.英九忝處其位,愧慚深疚五內,恥公道之不行矣.辭官謝罪,咎引辭職.始慰從政之初衷,余心改革之願圖.扶社稷之危傾,福國利民之善耳.然犯忌諱,非今俗之所安,是以見放矣!」

哎呀...原來改革,其實位如雞肋,官當太小.所言清廉,乃謂職非肥缺,沒機會撈!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19 22:37 回覆:

而且四年不夠,非學阿扁當個八年不可(^^)



狗改不了吃屎 天地有廢氣又來了
2011/02/19 21:59

吃藥了,小白癡,

吃完再去把馬英九的屁眼舔乾淨,

這樣才能補充你寫下一篇的靈感。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19 22:15 回覆:
馬總統表示,『總統必須遵守憲法規定,不能干預司法,就算有些民眾怎麼批評他,他也不能干預個案。』

您一定都靠吃藥舔啥子的來補充靈感,哀,書到今生讀已遲,我的靈感俯拾即得...下一篇標題暫定為『死豬不怕開水燙,馬英九不怕民眾批』之類的...

敬請批評指教(^^)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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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
2011/02/19 20:03

只要領導人別再搞鬼,或是某人假鬼成了真鬼,屆時『鬼島』之名自會消失。

只要「鬼島」一詞再出現,絕對譴責!滾回沒有人權與法治而靠領導的中國吧,實在無法忍受「鬼島爛國家」的惡言惡語!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19 20:27 回覆:
尊重(^^)


2011/02/19 19:49
文筆有夠爛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19 19:56 回覆:
山不在高,有仙則靈,文筆雖爛,到肉就好(^^)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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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欣羨台灣人民的自由選舉權而因愛不得而轉恨
2011/02/19 19:33

『馬馬』或『扁扁』,都是台灣人民選的,好壞最多8年,但還是下台後交由人民選出接任者。閣下在中國莫因欣羨台灣人民的自由選舉權而因愛不得而轉恨。

只要「鬼島」一詞再出現,絕對譴責!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19 20:00 回覆:
只要領導人別再搞鬼,或是某人假鬼成了真鬼,屆時『鬼島』之名自會消失。難道你比較喜歡被人家說『這真是世界大笑話』,然後真的用來笑嗎?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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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回覆
2011/02/19 19:26

牢裡關的是犯人,棺材關的是死人,醫院住的是病人

不是犯人的江國慶曾經關在牢裡,棺材裡關的曾經是死裡復活的人,病人未必都住醫院。

這是甚麼鬼島爛國家...請鬼拿藥單,吃死老百姓。
今天變本加厲,連阿珍也不關,扯甚麼尊重司法

原來閣下長期痛罵馬英九就是害怕不關阿珍,閣下實在罵錯人,也藐視「鬼島爛國家」的法律與專業評估。


孩子,那是個謎!(^^)

滾回沒有人權與法治的中國吧,實在無法忍受「鬼島爛國家」的惡言惡語!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19 20:26 回覆:
恰恰相反,我是捍衛法治,反倒是口口聲聲,口不應心,尊重司法的馬總統,在摧毀法治基石。

我們來看看馬總統的尊重司法,阿扁有罪,尊重司法;阿扁判無罪,還是尊重司法。阿珍貪污?尊重司法;病到不能出庭,尊重司法;法院判刑,尊重司法;監牢改建給阿珍住,尊重司法;培德醫院說不能關,還是尊重司法。

馬總統您貪污特別費了...「誰說的?給我站出來!」回頭告死侯寬仁,告到人家三審無罪,還不罷休,再派東廠...嗯,不,是監察院,查出侯寬仁過去有個案子辦錯了,繼續搞死他。

只剩下如同鬼聲啾啾的『尊重司法~~尊重司法~~』迴盪在鬼島的天空上。

尊重司法像放屁,只是總統在通氣,醫生專業人吃屁,天堂他去咱地獄!

James
放肆! 言論自由該有個分寸!
2011/02/19 18:36

放肆! 言論自由該有個分寸!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2-19 19:45 回覆:
的確有很多網友留言尖苛了些,不過應該不超過幹X娘、龜兒子,龜孫子,臭嘴,臭屁股,打嗝放屁的範圍。

而且,王爾德不是說了嗎:「人生太重要了,不值得嚴肅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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